《我的前半生》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我的前半生- 第1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不行,人各有志,我拿五天大假,连同周末七天,其余时间下了班来做。”

“那么你起码有七天不眠不休。”

“我顶得住。”

老张冷笑,“倒下来时切莫怪我。”

“人为财死。”

“子君,那种鸡肋工,你为何死命留恋?外边的天地多么广阔美丽,你为什么紧紧地关闭你自己,不愿意放松?”

“你是在游说娜拉出走么?”我无奈地问。

“你不会饿死的,相信我,子君,与我拍档,我们将生产最富艺术性的陶瓷商品,我们的作品将扬名天下。子君,你要对自己有信心,同时对我也有信心。”

我默默无言。

  第12章

但是我对这份枯仓的职业不是没有感情的,它帮我度过一个庞大的难关,使我双脚站隐,重新抬起头来做人,我怕一旦离开它,我的头又会垂下来。

自由职业事如其名,太自由了,收入也跟着自由浮动起来,我怕吃不消。

这一年来我了解到钱的重要,有钱,就可以将生活带入更舒适的境界。

感情是不可靠的,物质却是实实在在的。

“你现在赚多少,区区四五千元?”老张问。

“加了薪水,”我抗议,“接近六千。”

“我若保证你每月还有这个收入呢?”

我不响。

“你不信。”他叹口气,“笼中鸟即使释放也忘记飞翔术。”

我咬咬牙,反正心中了无挂念,也罢,出来拼一拼,也许是生命中另一个转折点。

“我想一想。”

“不妨与你的好朋友唐品商量一下,你在陶瓷方面绝对有天才,我没有必要恭维你,要助手,随便可以抓到一大把,城中每一个落魄的人都自称艺术家。”

我并没有为这件事去请教唐晶,不是过了河就拆桥,我也到自己作抉择的时候了。

我同他说:“得。”

子群在当日晚上约我吃饭。

她要我出来见见她的洋老头。

我心不在焉,正嘀咕没事做,便答应与他们吃西餐,我没有胆子同他们上中菜馆,怕子群会以苏丝黄姿态教洋人用筷子,我的心灵很脆弱,受不起刺激。

子群说笨还真笨,她失望地说,“不如到天香楼去,斋菜上市了,好吃斋菜云吞。”

“不,要不吃法国菜,要不失陪。”我一口咬定。

子群经过那次事,对我是很迁就,去订好位子。

轮到我内疚。人各有志,她又没逼我同外国人好,我何苦为这件事瞧不起她。

当夜赴宴,我脸色稍霁。

使我意外的是,子群的男友说得一口广州话,普通的交际应酬毫无问题,几句俗语运用恰当,把我引得笑出来。

他有五十岁了,头发斑白、身体臃肿,不过对子群很体贴,这种事女人一向很敏感,立即可以看得出来。

一样是外国人,这一个就好,跟以前那些不可同日而语。

终于他们提到婚事。

“——已经注册了,下个月中行礼。”子群说。声音中没有太多的欢喜,也没有什么不愉快,她在叙述一件事实,像“星期六上午到会议室开会”一般。

老头有点兴奋,“婚后我们到达凡郡蜜月旅行,维朗尼嘉说,待我退休时,陪我一起去英国落籍。”口气中一点遗憾也没有了。

我长长叹口气。

“子君。”有人叫我。

我抬头。什么地方都会撞见熟人,站我身前的正是可林钟斯,我目前的大老板,简直有缘,处处都碰头。

我毫无表情,他则活泼得很。“咦,”他说,“那个恶女人今天不在?”他指的是唐晶。

我不搭腔。

“你们在商量正经事?好,一会儿我再过来。”他总算识相,走到一边去。

子群对她未婚夫说:“姐姐一向冷如冰霜。”

老头存心捧我:“却艳若桃李。”

我?艳若桃李?

算了吧。

子群总算得到一个归宿。

对我来说,如此归宿不如不要——呵,我不应大言不惭,怀着妒忌的心,归宿对我来说,已是下辈子的事了。

子群作老生常谈:“姐,遇到好的人,你不妨再考虑结婚。”

我淡淡应:“呵。”

“唐晶与一个年轻律师走得很密,你知道吗?”子群闲闲说起。

“什么”这真是大新闻,“她有密友?”

“正是。”

“叫什么名字,多大年纪?事情有多久?”我跳起来,声音都颤动。

子群愕然,“她没与你说起,你们不是几乎天天见面?”

我强笑道:“提是略略提过,我以为是普通朋友。”

“据说已经同居了。有人看见他俩每早到文华吃早餐。”

我更加震惊,已到这种地步。

她竟一字不与我透露,将我瞒在鼓中。好家伙,这样是待朋友之道吗?

“他叫……对,叫莫家谦。”

我像是喝下瓶九流白酒,喉底下直冒酸涩的泡泡。

“人品不错,”子群笑,“不是到处约女人那种男生,至少,他从未约会过我。”

“相貌呢?”

“五官端正了。”

我托着头呆想半晌。

子群在这时略有喜气,“今年倒是很多陈年旧货都得到婚嫁的机会,不说笑,姐,很快就要轮到你。”

我站起来,“我有点事,我先走。”

“我需要十小时的睡眠,”我将面具一把撕将下来,“我累。”拿起手袋就走。

门外细雨霏霏,我站着等计程车。朋友?我冷笑,这也叫朋友。

已进展到同居了还不与我说一声,难怪最近要找唐晶的人几乎要提早一个月预约。而她也向我吞吞吐吐过数次,终于没出声,把这个秘密守得牢实。

我心酸地想:其实我又何尝是个多是非的人,唐晶也太小心。

“送你一程如何?”

我转头,可林钟斯站在我身边。

我苦涩地反问:“为什么不,车子在哪里?”

“隔壁街。”他说,“怎么一下子就生气了?不是与你朋友说得好好?我看你也吃得很多。”

“我的脾气非常不好。”我颓然说。

“据说在公司里你情绪一向很稳定。”

“那是因为我密密换面具之故。”

“我不相信。”他对我笑。

“不相信?”

“你真面目如何?”

“我天生一张白板面孔,没有五官。”

他看我,一边摇头一边笑。

他找到车子,开门让我先上。我说出地址。

“布朗待你可好?”

我看他一眼,“我不打算做这种小人,在你面前说他是非,他能够在公司呆那么久,总有他的道理,况且我已打算辞职。”

“辞职?”他愕然,“为什么?没有人在这个关头辞职,我们正要升你。”

我微笑,是刚才那一刹那决定的。

“喂,千万不要冲动,考虑清楚再说。”他嚷,“有委屈同我说。”

车子到家,我说:“谢谢你,再见。”

“明天吃午饭好不好?”

“我不与外国人一起走。”

“为什么?”

“不为什么,一种习惯,对不起。”我开车门。

一整夜我都想致电唐晶:怎么?以轻描淡写的口吻,同居了?不是最不赞成同居吗?

那个男人叫莫家谦。

第二天我又在报摊上看到史涓生的彩照。

他成了大明星。

我皱皱眉头,以厌恶兼夹好奇的心情买了那本周刊,同其他市民的心态一样。

史涓生一副蠢相,眼睛有点睁不开来的样子,辜玲玲照例咧着嘴,像猎头族族长与他的战利品合照。

我很替涓生累。

子群说得对,这么多月下货都寻到买主,可贺可喜,我没有什么感觉,如果有记者访问我,我只会说:史医生那领花的颜色太恐怖,绿油油的。

结罢结罢,随他们高兴。

我呈上辞职信。

布朗眼眉毛也不抬一下,立刻批准,我也不期望他说出什么难分难舍的话来,各得其所。

同事知道我辞职,纷纷前来问长道短,忽然之间把我当作朋友,消除敌意,其实我又何尝是他们的对手,他们土生土养,老于斯死于斯,而我,我不过是暂来歇脚的过路人,难为他们在过去一年如临大敌似地对付我。

我叹口气,为什么视我为异形?就因为我嫁过西医?迟入行?抑或平时尚有不周之处?

待我要走,大家纷纷露出真情,蛋糕茶点不停地送将上来,连布朗也和颜悦色,稿子也不改得那么一塌糊涂。

每日下班,我往老张处搓泥,穿着工作服,缚着围身,满手泥浆。

我学会抽烟。

老张跟我说:“子君,你简直是一个艺术家,埋没天才若干年。”

商户指明要些什么,有图样规定,釉彩颜料都一一指明,美这种行货曰艺术,那是我师傅张允信过人之处,我觉得别扭。

小息时我将泥捏成小小人形,单在面孔着色,将它们化妆成小丑。

“咦,童心大发?”

“不,学做女娲。”

我细心地在一寸大小的面孔上画上大眼、眼泪和扁扁的小嘴。

“子君,男人很容易就会爱上你。”老张温柔地说。

“你爱我吗?”

“我爱你如姊妹。”

我点点头,这一点我相信。

“你的丈夫呢?你有没有丈夫?”

“我有丈夫,我女儿并非私生。”我替小丑小小的手也描上白色。

“他呢?”

“与他新欢在一起。”我无动于衷,“衣服不必着色了吧?”我问道。

“身体任由它铁锈色陶器原色好了。”老张说,“他怎么会舍你取他人的呢?”

“人各有志。”我说,“你喜欢无锡大阿福泥人吗?”

“现在流行得很。”

“我不喜欢,太土了,土工艺品有很多要经过改良,否则单是‘可爱好玩’,没太大价值。”

“他为什么同你离婚?”

“他说他不再爱我。”我将小丑送入烤炉。

“莫名其妙的男人,别难过,子君,他配不上你。”

我微笑,“我也这么想,老张,谢谢你。”

布朗忽然召见我。

真威风,要是尚未辞工,准得紧张得一轮心跳,现在我态度服从,不过是礼貌。

我几乎马上明白,可林钟斯在他身边。

我坐下。

钟斯开始与布朗自相残杀。

钟斯问:“为什么子君递辞职信时你立刻批准?我对这件事一点消息都没有?”

布朗反驳,“她只是低级职员——”

“我们开始的时候都是低级职员,布朗先生,都需要鼓励提拔,公司扩张得那么厉害,与其聘请新手,不如挽留旧人。”

“可是她去意已决。”布朗涨红脸,“信是她自己递进来的。”

“你于是很愉快地批准?”

“是。”布朗站起来,“工作人员上工辞工,是极普通的事。”

“是吗?”钟斯看着我,“子君,我代表董事局挽留你,明天你调到总公司宣传组来做我的私人助理。”

布朗额角露出青筋,我看着实在不忍。

我说:“钟斯先生,我已另有高就了,布朗先生说得对,像我这种‘人才’,车载斗量,公司里挤得犹如恒河沙数,实在不劳挽留,”我站起来,“我去心已决,不必多言,这件事与布朗先生完全没有任何关系。”我如背书般流利,“工作我不是不胜任,同事又待我很好,”完全昧着良心,“是我自己要转变环境,一切与他人无关。”

这一下子轮到钟斯下不了台,我并不想看这场好戏,他要挽留我,不外是对我发生兴趣,要讨好我,可惜我不是初出茅庐的小妞,会对这类小恩小惠大肆感激。跟着史涓生那么久,坐过平治,穿过貂皮,不劳而获十多年,对于钟斯提供的这类芝麻绿豆好处,瞧也不要瞧,他搞错对象了。

我同女书记露斯说:“我请假半日。”

索性提起手袋走出公司。

我跑到老张的大本营,又开始做小丑。

我仿佛把内心的喜怒哀乐全发泄在这小小的人形中。

竟把老张的家当自己的家了。

老张也习以为常,不以为奇。

晚上回自己公寓睡,因生唐晶的气,电话都不听。

但唐晶到底还是自己找上门来。

她一开口便恶人先告状:“你与那娘娘腔同居了?人影都不见,史涓生要结婚你知不知道?你倒是很笃定,听说还辞职,这许多大事你都可以自己担起?不得了,你本事益发高强了。”

我只是直接地反问一句:“关你什么事?”

她一呆,显然就在那一刹那,我俩三十年来的友谊船就触礁沉没。

她还努力着,“但我们一直是好朋友。”

“是吗?所以我跟老张同居都得告诉你?”我冷冷地问。

“我什么地方得罪了你?”唐品愕然问。

“你一向以为自己比我能干、博学,对我,你爱骂爱讽刺我绝对没话讲,给点小恩惠,你就以为提携我,你对我,恩重如山,情同再造,你俨如做着小型上帝,你太满足了,谢谢这一年来的施舍,我不要这种朋友,你高高在上的找别人衬托你吧,我不是百搭。”

她气得说不出话来,只从牙缝中拼出几个字:“你这个小女人!”

她走了。

我是个小女人。我几时有否认过?谁封过我做女强人?亏她有胆子事事来追查我,我剪个指甲都得向她报告?而她却鬼鬼祟祟地什么都不同我说。

我气鼓鼓地往床边一坐。

——且慢。

我是怎么了?我疯了吗?

我吃醋?谁的醋?莫家谦的醋。我把唐晶男朋友的名字记得这么牢干什么?自己的妹夫姓什名谁还不记得,我是要独自霸占唐晶啊,我怕失去她。

我一旦听到唐晶有男朋友,立刻惊惶失惜。十多年来,她是我忠心的朋友,随传随到,这一年来,她简直与我形影不离,如今她有了自己的伴侣,她甚至有可能成家立室,我将渐渐失去她,感情上的打击令我失措,许多母亲不愿儿女成婚也是因为怕失去他们的爱。

我怵然而惊,我太自私了。

三十年的友谊毁于一旦,我不能蒙受这种损失。

我自床上跳起,忽然之间泪流满面,我披上外套冲出去。

  第13章

我到唐晶家按铃,她小小的公寓内传出音乐声,仿佛在开派对,我急得顿足。

门开了,唐晶见是我,非常诧异,脸色在一刹那恢复正常。

我嗫嚅问:“有客人吗?”

“有一个很特别的客人,”她很平静地说,“我来介绍。”她引我入室。

小客厅坐着一个男人,粗眉大眼,约三十七八年纪,我便知道这就是莫家谦。他并不英俊,但看上去无限熨贴舒服,他见到我马上站起来。

“不用说也知道是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