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中生智而已。”连胤笑笑,松了口气,“一早便知道,只有找到你做我的帮手,才能彻底对付这个麻烦的旁观者。”
“你对自己还真有信心。”钟晨煊一挑眉,貌似平静地看了看刚才自己所站的地方,心中却翻江倒海不是滋味。实话是,连他都不曾料到连胤会想出用自己的剑气跟九焰地火相撞所产生冲击力,给罗德不得还手的一击。
连胤的剑,从一开始就不是对准罗德本人,而是那片熊熊而起的九焰地火。
“你的剑气若多一分,九焰地火便会被强制扑灭,溃散而出的力量会全部反弹到我身上;若少一分,你的剑气则会被我的九焰地火抵挡而回,全部砸到你身上;我受这一击倒还好说,你这个魂魄不齐的落魄冥王要是有个闪失,幻忆空间失去支撑力,我们全部都得陪葬。你也真敢拿我们一众人的性命冒险哪!”钟晨煊不带感情的口气里,听不出是赞赏还是责备。
连胤却丝毫不以为自己的行为太莽撞,不以为然地说了一句:“我讨厌被人威胁。”
“那又如何?”钟晨煊皱起眉头,说,“你再是讨厌,也的确是受制于罗德的威胁。这是事实。在我们离开这个空间之前,你或者他,任何一个有事,都可能会搭上我们的性命。难道你仅仅因为你的身份,觉得受人威胁是丢脸的,是不可忍受的,于是就要不顾一切下杀手么?”
“呵呵……他总是如此……眼中只有他自己……”罗德仰躺在地上,一边大口喘息,一边干笑着,捂住伤口的手神经质地颤抖着,粒粒豆大的汗珠从他额头淌下,想必那伤口带来的疼痛,超乎他的想象。此时的他,目不转睛地望着连胤,眸子里的蓝色,像起了漩涡的深海。
对于罗德的话,钟晨煊看了连胤一眼,不置可否。
当人们习惯于将目光长久地放在眼前所见时,往往都会自动忽略隐藏在背后的东西。跟着钟晨煊斩妖除魔久了,连古灵夕都忘记了他的另一重身份。虽身为钟馗后裔,肩负伏鬼辟邪的责任,可他钟晨煊毕竟还是省城商会的会长,一个不折不扣的生意人。往人前一站,这身份说来才是名正言顺,可以昭告天下的。然而,打他跟古灵夕扯上关系开始,他已经“不务正业”多时,若不是家中还有可以帮上手的下属一直悉心打理钟家生意,只怕他家的江山早晚毁在这久不上朝的“皇帝”手里。不过,且不论钟晨煊最近的表现如何,他再是疏于管理生意,也脱不了商人本色,更加不会忘记以自己多年来游走于商界所形成的“标准”,去识别外人。
“不远不近,不笑不怒;不可不信,不可全信。”这十六字是二十多年前,幼年的钟晨煊第一次跟随钟岳霆去到省城商会时,临进大门前,钟岳霆对他说的话。要想在这里立足,并且开一片天地,首先就得做到这八个字,末了,还意味深长地加了一句“人心若鬼魅,两者半斤八两。”钟晨煊如此天资聪颖,怎会不了解父亲的意思。多年下来,他也的确很成功地扮演了一个商人的角色,生意场上,所有妄图算计他的对手,全部被他斩于马下,钟家的家业在他手中日益强盛。凭的,就是那“四不”真言。自认为练就一身识人本事的钟晨煊,相信自己的“准则”不仅仅适用于生意场。想他当初第一眼见到古灵夕,便断定这是个没心没肺,城府全无的丫头,她着实太透明,透明到耍出来的任何一个花招,都逃不过他的眼睛。所以,他对她是放心的,一早便在她额头上贴上了“无害”标签,任她留在自己身边,不做任何防备。这种轻松感,是他多年来不曾有的,能够完全相信一个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福气。
但,连胤不是古灵夕。
钟晨煊在心里,不由自主地勾勒着这位冥王的轮廓,却发觉不论怎么回忆怎么组合,连胤在他心中的模样总是不清楚的,像蒙着一层雾。这真是个奇怪的现象。
虽然他一再出手救自己与古灵夕于危难之中,虽然他待人谦和君子风范,虽然他不惜以魂魄做赌注交换人界暂时的平安,可是……为什么自己一直无法将他视为真正的朋友?为什么总感觉跟他之间,隔着一层无法逾越的障碍?
他是超越时间,掌管生死的冥王,在这个位置上,他至少坐了上千年。普通人类视为天大之事的生老病死,在他眼中,也许只是轻风浮尘。这样一个男人,如何能用认识短短数十日所累积的东西去衡量,去判断?他钟晨煊纵是天才,也不得不承认,他几十年的识人“规则”,对连胤失灵了。或许如连胤自己所说的,他并不是人类,任何可以放之于人类身上的条款,对他是无用的。
连胤跟尸女跟罗德,他们之间发生的往事,也许,并不是自己所“见到”的那么简单。钟晨煊第一次有了困惑的感觉。这困惑,既不是来自于对他们三人真正关系的纠结,也不是被这个诡异空间困住的苦恼,而是连胤本身。此刻想来,这家伙从一开始就是整件事最大的谜团!他曾经所做的一切,在这瞬间突然失去了其所有可推测的目的性。
钟晨煊对他的怀疑,一度被感情上的倾斜打压下去,毕竟是救命恩人。然而,罗德那一句话,却又渐渐将他的怀疑重新清晰起来。
连胤与罗德对视的双眼,静得像一汪万年不见风浪的死海,想从中瞧出一星半点的端倪,无疑痴人说梦。
“你的意思是,我是个自私的家伙吧?”连胤看着在地上苟延残喘的他,声调平和地像在跟人闲话家常。
罗德想撑起身子坐起来,但是试了两下,还是放弃了,他的眼球上缓缓浮出道道血红的丝,恨恨说:“你……是一部没有感情的机器。你只会用你的权力去臣服他人,伤害他们。”
话音刚落,连胤笑了,且是开怀大笑,仿若听到了世界上最精彩的笑话。
钟晨煊盯着大笑的他,心想那罗德竟也会说出这般“感性”,但是却对实际问题毫无用处的话来,一个大男人以怨妇般的口气质问另一个男人,这事本身就像个笑话。惹来连胤的嘲笑,到也不奇怪。只是连胤接下来说的话,却让钟晨煊的心脏咯噔一沉——
“嗯,这么说吧。”连胤挠了挠鼻子,把大笑换成浅笑,“对于一个冥王,感情是最不被需要的。那是一种阻碍。”他看看被这句话噎得不知说什么好的罗德,继续道,“给于,或者接受,都是被我拒绝的。你可明白?”
这样的话,让钟晨煊情不自禁产生扑面一阵寒风的错觉。果然,连胤这个家伙的“深度”,完全不是他们这样的肉身凡骨可以探究清楚的。
“她并没有错!”罗德大吼一声,一口鲜血从口中呛了出来,他却顾不得那么多,边咳嗽边激动地说,“她只是想留在你身边而已……哪怕……哪怕你一年只见她一次……哪怕只是给她一个笑容……在全世界都否定她的时候……给她一个笑容……有那么难吗?有吗?”
连胤沉默着,目光越过他,落在冥河之上,整个过程,他连一抹余光都没有给离他咫尺之遥的尸女。
“如果……这么讨厌她……当初何苦要带她来到这个世界?”罗德大口喘着气,面色如纸,不要命地继续质问,“冥王又怎样……冥王就可以像践踏蝼蚁一样践踏他人的感受吗?!你怎能如此待她!!”
罗德的声音,激烈得像要撕裂这个空间。
钟晨煊制住尸女的手,分明感到这具不具备任何生命特征的躯壳,在同一时间颤动了一下。
PS。1。我一直都认为感情是人类最难以应付的东西,偏偏这玩意儿还是人类自己天生的。。。如果说感情只是生命线上的一个点,那么这个点往往会触发出让人难以想象的连锁反应,因爱生爱,因爱生恨,再生出许多别的行为,好的或者坏的。尸女对冥王的感情,目前虽然我还没有正面描写,可是也能瞅出个端倪了。看到这里,不知道有多少人会觉得我笔下的连胤,是个绝情的,不讨人喜欢的家伙。其实,冥王的本性就应该是连胤这个样子,不给于感情,也不接受感情,因为那是障碍。不过,所幸在老公里的司徒月波,遇到了一个钟旭,终于能在生命的最后一段里,像个正常人类一样活了一把。。。连胤版冥王跟司徒版冥王,不知道哪个的粉丝更多。。。。呵呵,说到感情,很巧,就在这个月,帮主身边的一些朋友也遇到了,不外是劈腿,不外是出轨,来来去去就是这些场面,在我时刻充当他们的回收站以及励志充电器的同时,我也在想,人类的感情到底是怎样的一回事,以一种研究的姿态。结果想了半天,还是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啊,抓狂啊。。。不过,还好,帮主是个很擅长安慰他人的家伙,尤其是失恋的人。。。。。。阿门。。。这周开始,进入陪吃陪喝陪聊天的三陪生活。。。
2。关于手部保养问题,这个这个,其实我认为手部皮肤的好坏,一半是天生,一半是后天保养。呃。。。帮主从小到大,都很少洗衣服洗碗,也许,这对保护爪子有好处?但是,帮主不是社会的米虫,虽然我不洗衣服,但是擦地板这种体力活一直是我在做,我家的地板都是我蹲地上一块一块擦出来的。。。水里还要加上消毒液。。。以前还要戴个手套,后来嫌麻烦,再不戴了。由此可见,做家事多少对手部皮肤影响不是很大。关键是你做了家事之后,得拿热水洗干净手,然后厚厚涂上一层护手霜。我多年来都有个习惯,就是洗手之后,基本都要不嫌麻烦地擦护手霜,尤其是秋冬时候。所以,要想手手皮肤好,一只护手霜是必不可少的!!现在天气凉了,可以在临睡时厚厚涂一层,然后戴那种厚厚的棉手套,几个月下来,皮肤会有改善的。手是第二张脸,大家也好好爱护一下吧
3。奶粉门事件真是让人郁闷。。。话说两年多前我查出肾结石,莫非是我牛奶喝太多???树爹今天说:要是房子宽敞,干脆养一头奶牛!!树妈说:奶牛太大了,养一只羊吧,羊奶营养也很高!!我:%……&%¥*&%¥不过,最近一年多,我家基本都是喝自己榨的豆浆。。。真好。。。。。
4。又有一个早些时候写的短篇发在杂志上了,名字叫《生骨》,这次发是今古传奇旗下的言情版上,虽然言情版这本杂志的名字很有个性,叫《玉娇珑》,不过印刷质量很不错,风格跟一般的言情杂志有所不同,而且是创刊号,还是有收藏价值的。有兴趣的筒子路过书报亭之类的地方,可以买一本来瞅瞅,好像是8块一本吧。。。
关于这本杂志的介绍,可以在这里看看,上头也有我这篇故事的简介:
话说,我在今古传奇的奇幻、故事、言情,仨版上都发过文了,还差个武侠,哈哈。
5。周末要去参加同学会,啊啊,我那些NNNN年不见的小学同学们啊。。。。不知道变成啥样了。。。真是无比好奇ING~~~~~~~~~~~~~~
好啦,抱抱大家~~~~我闪去洗澡,今天一回来就赶着码字,再不洗澡,头发到睡觉的时候又干不了了。。。:P
再PS。我无比盼望着国庆大假!!!!!!!!!!!!!!!!
是错觉么?钟晨煊上下打量尸女一番,没有看出任何异常。一具连头颅都没有的尸体,怎会对外界的对话有反应?!
“旁观者,收手吧。许多事,是你这一生都无法理解的。”连胤完全不为对方的歇斯底里所影响,仍以稳若泰山之姿道,“与我一齐,同时收回灵力,让幻忆空间消失。如此,我不究前因,放你生路。”
“哈……哈哈……”罗德刹那的怔仲马上淹没在大笑声中,“你觉得,你已经是最后的赢家了对不对?”
“事到如今,我们谁都成不了赢家。”连胤如是回答,“已经很够了,该结束了。”
“不交出她的头骨,这一切永远不会结束。”罗德目露狠色,“我如此辛苦,才熬到今天,我不会功亏一篑。连胤,该做出选择的是你。如果你一定要逼我走那最后一步,我会让你如愿以偿。”
钟晨煊心下一紧,以罗德此刻的状态,着实无法预测他接下来会做出怎样疯狂的举动。连胤虽然重创他,可终究是不敢随意取他性命,一旦罗德死去,幻忆空间就会崩溃,他这个冥王或许能安然脱身,他们几个凡人成陪葬就是既定的事实。为什么连胤要如此执着,死都不肯交出尸女头骨?以他的本事,加上自己的,就算让尸女身首合一,重生世间,难道还收服不了她?
僵持之际,另一头的古灵夕面露好奇地蹲在地上,歪着头瞅着插在脚边的匕首,没怎么多想,伸手便握了上去,用力一拔,一股青气自土中喷出,匕首应声而出。因为使力太大,古灵夕身子朝后一仰,一屁股坐在地上,刚巧撞上一块大石,疼得她哎呦一声叫。
“你在那边折腾什么?”钟晨煊朝这边望过来,冲她大喊,这个多事的丫头,一把匕首有什么可研究的。
古灵夕站起身,像发现了新大陆一般兴奋地朝钟晨煊身边跑去,边跑边喊:“你们看这把匕首,上面刻着咒语一样的东西呢!我一见到这东西就觉得不对劲!”
“匕首?”钟晨煊与连胤互看一眼,事实是,罗德这样的人会以一把看起来毫无威胁的匕首来攻击他们这样的人物,本来就有点奇怪。
古灵夕激动地停在钟晨煊身边,把匕首递到他面前,指着匕首上的一排不易察觉的浮雕花纹,弯弯曲曲,似画又似字,几层淡淡的光华从花纹上流过,给这把普普通通的武器平添了几分神秘。
打从古灵夕拿着这把匕首靠近开始,钟晨煊就感觉到一股三九寒天的冷气,飞刀似地从匕首上密集地射出来,直击他的心房,连心脉都要冻住一般。同时,耳畔还传来了嘶嘶的怪声,若有若无。
“这匕首上不会是藏着什么想害我们的东西吧?”古灵夕紧抓住匕首,看了看地上的罗德,严肃无比地说,“刚才那厮多此一举,甩这么一把虚张声势的小匕首出来,你们不觉得奇怪么?”
“这……”钟晨煊望了连胤一眼,目光透出对这把匕首的疑惑。以罗德的行事作风来说,他不会打没把握的仗,更不会做任何“多此一举”的事,他铺垫的每一步,都是为达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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