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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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隋- 第1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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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见是甄命苦,忍着剧痛,将发生的事情一一道来。

原来,甄命苦离开后,一名身穿黑衣,头戴黑纱斗笠的刺客乘着天黑,冲入暗卫府中,如入无人之境,手中一把如灵蛇般的恐怖软剑,招招见血,更能封穴,几十名暗卫队员连对方什么样子,是男是女都没弄清楚,就已经着了对方的倒,受伤倒地,连握住武器的力气都没了。

接着对方冲进了暗卫府中救走了数十名被绑的劫匪,那些被救的劫匪本要将暗卫府一把火烧了,却被那名黑衣刺客给制止了,直到她出声,暗卫队员才知道这个一人挑了暗卫府中几十名暗卫好手的刺客,竟然是一位声音如此动听的女子。

“就一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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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章 口技高超

甄命苦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些暗卫队员虽说只是刚成军不久,身手不算高明,可对方只是一个女子,却将他们全都不伤性命地撩倒了,这种事若不是亲眼所见,说出去都恐怕没人信。

他扫了一眼躺在地上呻吟的暗卫队员,“你们怎么样,能自己包扎伤口吗?”

“将军放心,对方只是伤了我们的手脚筋骨,并没有要取我们性命的意思,包扎一下就没事了。”

“她离开多久了?”

“已经半个时辰了,他们身上都受了伤,骑着马恐怕逃不远,将军千万不能一个人去追,这个女刺客实在太危险了……”

没等这暗卫队员说完,甄命苦吹了一声口哨,踏血飞奔过来,他翻身上马,朝对方离开的方向狂奔而去……

凭着踏血过人的脚力,一个时辰之后,甄命苦终于在洛阳城北邙山的一条林间小道追上正在往北逃的一小队人马。

听到踏血的嘶叫,所有人勒住缰绳,一脸吃惊地回过头来,入眼的一人一马,马身如火,神骏无匹,马背上的人一身戎装,脸色沉静,身上银白的盔甲在月光中显得清寒冷冽。

他脸上的疤痕丝毫没有让他失色,反而让他看起来多了一丝坚毅冷酷的气质。

踏血烦躁地踢踏地地面,扬起阵阵灰尘。

“是甄命苦!”

对方人群中发出一真骚乱,一名黑衣斗笠的女子排开众人,策马走到众人面前。

通体雪白的骏马,一袭黑衣的女子,头戴黑纱斗笠,虽看不清她的容貌,却能从她曼妙婀娜的身姿看出她是一名女子。

引起甄命苦警惕的,是她腰间那把如腰带一般缠绕在她盈堪一握腰身的软剑,根据那些受伤暗卫队员的描述,她就是凭着这一把软剑,单枪匹马挑几十名暗卫队员,毫发无损地带着几十名劫匪离开暗卫大将军府的。

这是一个智计多端的女人,一个能将男人踩踏在脚下的女人,一个看似娇柔,却能以区区女子之身统领这么多彪悍劫匪的女人。

“你就是三小姐?”

甄命苦盯着她。

对方并没有回答,回过头对身后的那些人低声说了句:“你们先走,我随后就到,按原计划进行!”

她的那些手下明显的犹豫了一下,却不敢违抗她的命令,齐声领命后,骑马飞快离去。

甄命苦倒是不着急,擒贼擒王,只要能将这个武艺高强的三小姐抓住,将对方连根拔起只是时间问题,至于她口中说的计划是什么,抓到她之后严刑逼供,自然水落石出。

若论活捉人,这世上还有谁能比得上他这个拥有秘密麻醉暗器的暗卫大将军。

他倒不急着动手,笑着说:“我倒想是看看是什么人敢偷我娘子的内衣,等我抓住你,非剥个精光让马驮着在洛阳大街上游街示众不可。”

对方显然并不没有将他的威胁放在眼里,咯咯娇笑了起来,接着嗓音变得有些低沉:“我乃是大名鼎鼎的暗卫府大将军甄命苦,你这个冒牌货还不快快下马受降!”

她的声音突然变成了男人的声音,模仿得惟妙惟肖,竟然是个深谙口技的女子。

甄命苦登时头疼了起来,对方不但武艺高强,而且伪装技巧出色,想要知道她的身份,恐怕只有擒下她一途。

他的手微微抬起,只听见细微的暗器破空声响起,对方突然拔出腰间的软剑来,叮叮几声,竟被她一剑挡下了三根暗器麻醉针。

“卑鄙,亏你还是暗卫大将军,对付一个弱女子,竟然用这种不入流的手段,不过你若以为这种伎俩能伤我,可就大错特错了……”

甄命苦嘿嘿一笑:“谁说我要伤你了?”

对方闻言一愣,接着她身下的白马竟站立不稳,软软地跪倒在地,轰然倒地,幸亏她反应敏捷,从马上跳下,这才没有被马给压在身下。

她回过头盯着甄命苦,虽然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却不难猜测她此时惊诧的样子。

她声音中带着无比的惊讶:“你这是什么暗器?”

甄命苦翻身下马:“这是本将军独家秘制的销魂针,只需要扎上几针,就算是马儿,也得乖乖睡上一会,如今没了坐骑,看你怎么逃!”

对方闻言愣了一愣,眼中闪动着感兴趣的神光,接着咯咯娇笑:“谁说我要逃了?我还想要你这些销魂针制作秘方呢!再说,不是还有你的马吗?”

说完,手执软剑,身形如鬼魅般朝他冲了过来。

甄命苦暗笑,想骑他的马?踏血若是这么容易被人被人骑上去,他当初在突厥的时候也不用被摔得骨头都差点散架了。

不过也有例外的情况,比如张氏,它就一点也不排斥,似乎对美人,它都甘于成为坐骑。

刚交上手,甄命苦便明白了那些面对千军万马都未曾败过的暗卫队员为什么会败在这个女人手中了,这使的哪是剑,根本就是一条吐着毒信的花蛇,无孔不入,角度刁钻古怪,防不胜防。

没一会,他身上的盔甲片便被她一块一块地挑落,散落了一地,而他的刀却始终没碰到对方一下。

对方似乎察觉出他留有余力,避开要害的意思,手中的剑不停,娇笑道:“没想到暗卫大将军竟然还是个怜香惜玉的男人呢,不过你要再不尽全力,我的剑可就要划破你喉咙了。”

甄命苦笑着:“美人儿剑法虽然精妙,可想要杀我,怕是没这么容易。”

对方咯咯娇笑:“油嘴滑舌,谁说我要杀你了,我只是想把你的手脚筋挑断,让你这辈子都只能躺在床上,只能让你娘子伺候你一辈子,啊,差点忘了,听说你娘子已经跟别的男人跑了,只怕她是不会再伺候你了吧,没想到你这个痴情相公还真是挺痴情的,我只是用她的内衣试你一试,你就巴巴地赶回洛阳去了,看来以后要差你办什么事,只需把那月桂仙子给抓了,你就会乖乖地就范……”

第三百三十一章 小看女人的下场

甄命苦脸一沉,手中的刀登时用上了七成力,对方立刻感觉到了压力,一边躲闪,一边娇笑:“哎哟,终于生气了吗?看来她真的是你死穴呢,其实你若想她平安无事,少管我的闲事不就好了吗?我们井水不犯河水,我也没想过要跟你暗卫府作对……”

“哼!你能从我手中逃出去再说吧!”甄命苦冷哼一声,他还是第一次被一个女人激得失去方寸,善守不善攻的他改变了策略,招式也从原来的后发制人,变成了主动出击。

可惜对方的身体灵活度简直出神入化,恐怕连瑜伽大师也没有她的肢体柔韧,举手投足之间,都那么优美,却又具有致命的攻击性。

他的刀虽舞得呼呼生风,雄浑霸道,跟他平时擅长的四两拨千斤完全背道而驰,然而,在这个神秘女子面前,他却成了千金,对方成了四两,自从跟着他叔学会这太极精髓以来,他还从没有像今天这么被动狼狈,而将他逼到这份上的还是一名女子。

没一会,他的头盔被对方给挑落,头发散乱,不时挡住他的视线,让他越发窘迫,对方的软剑无孔不入,如鞭一样会转弯,从任何一个角度突破他的防御。

正当他穷于应付时,对方突然被脚下一根石块给绊了一下,身子一个趔趄,剑势稍缓,背后空门大露,他的刀眼看就要朝她的身上砍落,以他钨钢刀的锋利,这一刀若砍实了,对方非香消玉殒,身首异处不可。

他本能地伸出一脚,踢在钢刀身上,握着刀柄的手也即时松开,刀口堪堪擦过对方的肩膀,飞劈在两米外的一棵大树上,深深砍入树干上……

与此同时,他的身体也失去了平衡,往地面倒下……

只是,他很快发现,对方一个优美至极的空中转体,严重违背的了人体工程学的方式,从刚才的中恢复平衡,哪还有刚才失足的狼狈,他突然明白过来,又中了对方的诱敌之计。

在对方悦耳的娇笑声中,眼看她的软剑要朝他的喉咙处刺来,他抬起一只手,将手中的暗器朝她射去……

没有任何声响,对方刺向他的剑突然收了回去,在她奇特的手法中,剑身卷成一团,挡下了他的暗器,同时轻轻一挥,暗器反弹了回来,射入了身体已经失去平衡的他屁股上……

甄命苦彻底晕乎了。

对方见他已经中了他自己的暗器,忍不住笑道:“这就叫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让你自己也尝尝你的销魂针是不是真的那么销魂吧?”

连幸灾乐祸的声音都那么地悦耳动听。

他的眼前开始朦胧不清,眼皮如灌了铅似的,神智开始迷糊,模糊间见对方一步一步地走上前来,蹲在他身边,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和意识,猛地伸出一只手,抓住她黑纱斗笠,用力一扯。

对方显然没料到他中了他自己的销魂针之后竟然还有力气反击,被他抓了正着,斗笠被他扯了下来,一头乌黑的头发如瀑布般倾泻下来,露出一张洁白如玉的容颜,在月光下,娇媚如花。

她的眼睛像一汪清澈见底的潭水,香唇鲜红水嫩,长发乌黑发亮,皮肤是那种掐得出水来的嫩白,琼鼻小巧挺翘,月光为她蒙上一层淡淡的光晕,亦幻亦真。

她脸上的神情显得有些吃惊,看着早已经昏迷过去的甄命苦,登时松了一口气,看来在她露出真面目之前,他就已经晕了过去。

她嫣然一笑,好不容易掰开他的手指,从他手中夺过斗笠,重新戴上,回头看了一眼不远处那深深砍入树干上的钢刀,低头盯着他略带不甘的脸,自言自语道:“看在刚才你及时收刀的份上,我就放过你这一次吧,好好做你的暗卫大将军不就好了吗?非要来招惹我,下次再多管闲事,我可就没那么好说话了!”

她伸手在他身上搜刮起来,终于被她找到了他手腕上的那个古怪暗器盒,取下揣入怀里,又找了一阵,始终没发现有其他的东西,只好悻悻地放弃。

搜刮完他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之后,她才站起身来,四周望了望,见旁边的踏血正暴躁不安地看着她,她走上前,伸手轻轻地摸了摸它的头额,低声道:“好马儿,你好神骏啊,你叫什么名字呀?可惜跟了一个这么脓包的主人,不如你跟我走吧,我会割好多好多嫩草给你吃哦……”

她的语气温柔得像哄小孩,雪白的纤手在顺着马脖子来回抚动,原本狂躁不安的踏血突然安静了下来,鼻哼着,浑身抖动着流线型的结实肥膘,似乎异常享受她的安抚。

“呵呵,真乖。”

甄命苦此时若还醒着,看见这一幕,只怕要气得呕出血来,他辛辛苦苦从突厥带回来的汗血宝马,竟被她一句“割好多嫩草”就给驯服了。

她正准备翻身上了马背,看了躺在地上的甄命苦一眼,略微迟疑了片刻,似乎顾虑什么,走到他跟前,将他身上的衣服全都剥了下来,只剩下一条内裤在身上,接着,将他的衣服撕成了长条,做成绳索,将他绑了起来,倒吊在树上,完成这一切之后,她才拍了拍手,很是满意地看着自己的作品,接着翻身上马,策马消失在夜幕中……

甄命苦睁开眼睛时,已经是早上,阳光照在身上,鸟儿在耳边鸣唱。

印入眼帘的,是林间潮湿的地面,两头抬头仰望着他,口水直流的野狼,还有就是正悬在他身子下的半空中晃荡的钢刀,他的脑袋还昏昏沉沉,没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一团略带温度的液体落在了他的脖子上,他伸手朝脖子上抚去,登时惊起几只小鸟振翅飞离……

他看着手掌心的那团还带着温度和异味的白色液体。

鸟粪。

他吃力地转过头,看了一下四周,脑袋渐渐地清醒,登时明白过来一个事实。

他被人吊在了半空中,树下的两头野狼是闻着味寻来的,他身上也被人剥得精光,只剩一条堪堪遮住要命处的遮羞内裤。

不难理解,对方乘他昏迷时将他搜刮一空,连衣服也没留下给他,幸好,超世代手机并不在他身上,几天前被张氏拿去听歌玩游戏了。

对方显然并没有要伤他的意思,只是意在羞辱他一番,估计是因为他那一句“剥光了游街”。

踏血!

他猛然意识到,踏血也不见了。

第三百三十二章 撞刀口上

按理说,主人被人倒吊起来,它应该在旁边守护才对,以它的蹄力,踹死一两头野狼完全不在话下,可他找遍了四周,始终不见它的踪影。

唯一的解释,就是它叛变了,跟那女人走了,而他连那女人长什么样都没看清楚。

“不忠不义,见色忘主的畜牲。”

他忍不住骂了一句,转念一想,它本来就是畜牲,哪来的忠义可言?谁让他当初就是用不光彩的手段驯服它,由始至终,它跟他就不是很对付,若不是马妞儿的缘故,它也不会跟他走,现在背叛他,也算是合情合理。

他低头看了一眼树下徘徊的两头野狼,若不是对方将他倒吊起来,只怕他此时已成了这些野狼的腹中餐了。

他伸手握住挂在脖子上的钨钢刀,斩断布条,从空中跳了下来,两头饿狼扑了上来,他随手两刀,两颗狼头登时落地,让他气稍微消了一些。

随手拾起地上的碎布条,围在胯间,狼狈朝洛阳城的方向走去……

走在洛阳城大街上,甄命苦身上连买衣服的钱都没有,离城南的家又还有几公里,路上的行人将他这么一位健壮如牛的男人,竟光着膀子在路上走,无不好奇地停下来指指点点,更有不少女子掩嘴笑着跑开去……

不一会,闻风赶来的城巡便将他团团围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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