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孙皇后劝道:“高阳的这份孝心母后深知……皇上,高阳有此孝心,又怎可拒绝?”她并不信佛,但女儿的这份心意,却必须收下。
长乐也劝道:“父皇要不这样,正好长乐也想见识一下高僧齐聚的法会。明日就由我陪高阳同去,让我来看着她吧。”
第三十四章 保镖杜荷
第三十四章 保镖杜荷
见长孙皇后、长乐都为自己说情,高阳更有把握了,离位来到了李世民的右侧,拉着他的胳膊,撒娇道:“父皇,你看,长乐姐姐都同意了。有长乐姐姐看着,高阳不会闯祸的啦。更何况高阳是真心想为父皇、母后祈福的……”她泪眼汪汪,泪水几乎都要滚落下来。
李世民拍了拍高阳的手道:“好了,父皇相信你的孝心……不过,这丑话说在前头,你若给你长乐姐姐惹麻烦,下次休想朕准许你出宫。”他故作严厉的说着。
高阳高呼万岁,乐的搂着李世民的脖子,兴奋的大叫,好一会儿才安份下来。
小兕子、李治眼中放光,也有些异动叫囔着要去。
长孙皇后哄着答应,但显然是不会真的让他们同往的。
李世民见高阳如此开心,父怀大慰,也跟着开心,随即却以手指敲打着桌面道:“去可以去,不过,你们的身份毕竟是公主,不同凡人,安全第一。”
长孙皇后也慎重的点头认可,这也是身在皇家的不幸。作为一国之后,类似的事情,见的太多了,肃然道:“皇上说的极是,这安全不容马虎……另外最好不要大张旗鼓的扰民。如此盛会,相信长安那些信佛的百姓都会前往,为我祈福而扰民,我心中不安。”
长孙皇后作为华夏五千年最贤惠的皇后之一,自有独特之处。她这一生,从来没有做过一件扰民的事情,同时还不断的劝说李世民少做扰民之举。若说李世民是一把锋利无匹的宝剑,那么长孙皇后就是朴实无华的剑鞘。她的存在,让性格有些缺陷的李世民,成为一个近乎完美的帝王。
李世民为难的道:“这就有些难办了,明日的盛况,朕想象的到。那种情况,若不多派人手,恐怕难以保障长乐、高阳的安危……有了……”他一拍手,笑道:“一般的护卫做不到,但有青莲这样的高手护航,相信可保万全,就将长乐、高阳的安危交给他吧。”
长孙皇后也点头说好:“荷儿处事心细,有他相陪,我也放心。”
长乐道:“这样不好吧……夫君在尚书省办公,处理的都是国家政务,怎可因私而废公?”
“无妨……”李世民不容长乐质疑道:“我大唐机构运转,不会因为缺几个人而耽误大事。何况,那小子确实能干,好用,交给他的任务,至今没有一件不顺利完成的。不知不觉,给他的事情也就多了,也不能累着他。这从薛延陀回来之后,他就接手了尚书省的政务。有杜相在,他想偷懒也偷不成,就当给他个假,休息休息吧……更何况,丈夫保护妻子,天经地义,他敢不用心?就这么定了……”
他一锤定音,但脸上却挂着幸灾乐祸的微笑,能者多劳,让杜荷进入尚书省,身兼数职,正是他的杰作。
长乐让李世民说得怪不好意思的,也不再勉强了。
他们在为此商议的时候,谁也没有发现在一旁待着的高阳,眼睛已经笑的迷了起来,嘴角翘着,脸上有些意外,但带着无尽的喜欢,便是发现,他人也只以为是因为明日能够出行而高兴吧。
谁又能想到她心底深处的小九九?
当天夜里,宝相庄严的弘福寺,一个身材娇小却穿着宽大袍服的黑衣人借助漆黑的月色进入了寺后院的厢房,轻轻的敲开了一栋别院的屋舍。
屋门打开,一个身形魁梧的黑影出现在门内。
在黑影出现的那一刻。
黑衣人不顾一切的投入了黑影的怀抱,黑衣人竟然是一位女子,而且是一位娇怯怯、俏生生、小巧玲珑的妇人。她一对眸子晶亮如宝石,黑夜中发出闪闪光彩。
她的娇躯因激动和兴奋而不住抖颤。
黑影感受着怀抱中充满动人的血肉,掀开了她的斗篷,让女子如云的秀发瀑布般散垂下来,那张魅惑的俏脸也在淡淡的烛光中露出了真容。艳如桃李,是对于她最好的形容词,居然是一位少见的尤物。
“坏人,奴家一刻都等不了,这月奴家每天都度日如年,饱受思念你的折磨,若非可常常相见,人家更受不了……”
美人恩重,黑影似乎受到了刺激,吼间发出了一阵低吼,拦腰把她抱了起来,将怀中的尤物抱到了床上,接着是一阵令人耳热的喘息娇吟声。
这种声音透过屋舍,若有若无的在这佛门清静之地的上空荡漾。
久久声音消停,至于一队yu火消退的男女,姿态丑陋的扭抱在一起,沉沉睡去。
时间渐渐过去,寅时三刻即到。
黑影用力的拍了怀中那丰满的翘臀,笑道:“好了,美人儿,别睡了,回去,免得让人发现。”说着,那双大手,在山峦起伏的娇躯上上下游走。
娇媚女子媚笑了几声,将身躯在黑影怀中扭动着,笑道:“不走了,以后我都不回去了。”
黑影双手即停,沉声道:“什么意思?”
娇媚女子继续**着笑道:“我有了,怀了你的骨肉……我们走吧,远走高飞,去一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好好的过日子,我受不了在南家的日子了。”
黑影怒斥道:“你这是什么鬼话,我们一旦私奔,我这些年的努力,岂不白费。乖,听话,将孩子堕了吧……”
娇媚女子眼中闪过怒色,一巴掌扇在了黑影脸上,骂道:“你混蛋……”
黑影忍着怒气道:“要不这样,我在附近的街坊给你买一栋屋子,以后你就住在那里,好好的过日子怎么样?”
娇媚女子挣扎着起身,低吼道:“偷偷摸摸的日子老娘已经厌烦了,今**不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我将你的丑事都抖出来,谁也讨不得……”她话还未说完,脸上就狠狠的挨了一个巴掌,整个人都给扇在了床下。
娇媚女子捂着脸,眼中闪过无尽的怨毒,跑出了屋外,大叫:“释……”
她话还未出口,后脑勺重重挨了一计,横死当场。
黑影吐了一口吐沫,冷省道:“敢坏我大事,早死。”
第三十五章 佛也认钱
第三十五章 佛也认钱
皇宫门口。
杜荷身穿一件朴素的江湖侠客武士服,有些无趣的靠在一辆朴实无华的马车上。
在昨天他便从宫人口中得知李世民的安排,心中很不乐意。这保护长乐,陪长乐游玩,那是在所不惜的事情。可为什么要加上一个高阳?想到那个躲在床底下,打算听自己与长乐洞房欢好声的那个极品女,实在有些蛋疼。
对于今日之行,也有些排斥。
长安这么大的地方,那玩不好。便是去秦皇陵,瞻仰一下秦始皇的陵墓,也比去什么寺庙,看一群和尚念经要来的强。
说白了,杜荷对于和尚、佛教并没有什么好感。
虽然他并不排斥什么佛教,但对于佛教的一些理论,实在是无法认同。
什么诸行无常、诸法无我都是屁话。
假若人活着就是定数,不求超越自我,不求自我创新,那世界上根本就不可能存在人这种动物,就是因为人有求知欲,有创新冒险精神,才能从猿进化为人,然后不断的发展至今。
至于耳熟能详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更是他**的鬼扯蛋。一个杀人狂魔,放下累累罪恶,把刀一放就能成佛?过往罪恶,烟消云散,这佛也太不值钱了,这天下还不大乱?
成佛,念经,无欲无求?
这人怎么可能做得到?
大好的时光,用来听一群和尚念经,实在是虚度光阴。
无奈
他现在就是一个打工仔,老板头头发话了,却也只能听从。
等了许久,一辆豪华的马车从宫内出现,交了出宫文牒,驶出皇宫。
马车还没有停稳,一道丽影已从车后跳下,双手张开,仰望天空,正是机灵古怪的高阳公主。
“高阳,别扭着脚了。”长乐掀开了车帘,一脸嗔怒,显然让高阳跳车的举动,吓了一跳。
“没事”高阳甜甜一笑,道:“宫外的空气就是比宫内要好……咦……”她本想搀扶长乐下车,当余光却瞧见了一旁等候的杜荷,甜甜一笑,摇着手叫了一声:“姐夫”很没有情谊的撇下长乐,往杜荷所在之处跑去。
高阳一身蓝色长裘,脚踏着小蛮靴,精心打扮的面容显得格外娇美。
杜荷迎上去,向高阳颔首示意,但目光却落在后面的长乐身上。长乐还是一袭白裘,俏丽得如同画中人般不可方物,无愧天生丽质之名。
虽是半日不见,却有如隔三秋之感。
杜荷望向长乐,恰巧她亦在打量他,目光一触,长乐瞧出爱郎眼中的思念,俏脸一红,垂下眼光轻柔地唤了一声:“杜郎。”
高阳见杜荷的眼神只在自己身上一瞟而过,余光都落在长乐身上,跺了跺脚,暗生闷气,挡在两人的视线之间,道:“别看了,有你们看的时间,现在出发,前往弘福寺。”
杜荷让二女上车,道:“车上为你们准备了一套衣服,你们这一身太惹眼了,让人察觉了身份,根本玩不尽兴。换一套寻常人家的小姐衣着,免得额外麻烦。”
长乐、高阳此时身穿的都是异常稀少的绫罗绸缎,配合她们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与美艳姿容,站在人群中绝对是鸭群中的白天鹅,想不惹眼也不成。
杜荷秉着游玩之心,自不愿让人当作猩猩来围观,早已准备好了一切。
二女出行,以杜荷为主,也没有意见。
待二女换好衣装,杜荷亲自驾车西行,前往弘福寺。
弘福寺是长安规模最大的寺庙之一。
位于长安城西城,杜荷昨日在接到命令之后,为了确保安全,先行派人调查了弘福寺。
如他所想的一般,弘福寺在长安赫赫有名,寺中主持方丈是长安远近闻名的高僧之一,纳言法师。
说道这个纳言法师,在佛教信徒中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他自幼被弃于少林寺,在寺庙长大,与佛有缘,五岁起便学习了小乘和大乘佛教,他十三岁熟读《妙法莲华经》、《维摩诘经》,十五岁就成了远近闻名的高僧,参禅十年,随即云游天下,十年前受到萧瑀邀请,入住弘福寺,次年升任主持。据传纳言佛法倍受称赞,声誉满京师,与销声匿迹正在前往天竺取经的玄奘法师齐名。
玄奘法师失踪之后,纳言即为唐朝佛法最高深的高僧。
此次聚长安所有法师至弘福寺论经礼佛,也是纳言最先提出的,赞助者恰是大唐前宰相萧瑀。
萧瑀崇尚佛教,对于得道高僧非常敬重,多次出资修葺寺庙,也多次请高僧入长安讲佛论道。纳言只是其中之一,在玄奘西行之前,也是因为受到萧瑀的邀请,入住与长安的庄严寺。
佛教在大唐能够日渐兴盛,萧瑀算的上是大功臣之一。
越逼近弘福寺,越能感受信徒的力量。
离法会还有一个时辰,但前往弘福寺的人流已经越来越多。杜荷担心车子进得去,出不来,索性将马车停到弘福寺隔街的小巷中,只有一条街的路程,权当锻炼身体。
杜荷来到车厢门口,说明了用意,他拉开车帘。车内出现了两位风姿卓越的女子,一位是我见犹怜的**,另一位是娇媚青春的少女。如今两人以换了一套寻常富家小姐的服饰。虽说衣服难以掩盖两人那娇美的容颜,却也不那么引人瞩目了。
“长乐,小心些……”马车并不高,但出于对妻子的关爱,杜荷依然伸出了手去搀扶。
长乐娇艳一笑,搭着爱郎的手,下了马车。
见此情此景,高阳眼中闪过欣羡之色,也顿足不前了。
“怎么了?”杜荷拉着长乐的手,却见高阳不下马车,一脸古怪。
高阳赌气的伸出了手道:“马车太高,下不来了,扶我一下。”
杜荷眼皮一翻,唬谁呢,他这辆马车是常见的载客马车,比宫里的豪华马车还要矮上一点,豪华马车高阳都能一跃而下,更何况是面前的这辆寻常马车。
长乐笑着给杜荷打了一个眼色,让他将就一下,迁就一下高阳。
高阳性格古怪,好玩好闹,长乐素知,兴致来了,完全没有顾及,就像个大男孩一样,也没有多想。
杜荷耸了耸肩膀,也扶着高阳下了马车。
高阳双脚站在地上,对着杜荷做了一个鬼脸,双手拉着长乐的胳膊,嘻嘻哈哈的笑道:“还是长乐姐姐最好,不想某些人……哼……”斜眼瞄了杜荷一下。
杜荷摇头苦笑,早在昨日他便有了心理准备了,高阳这丫头,鬼心思实在太多,实在料想不到她会出什么招。
“走吧……离法会还有一段时间,我们可以想到寺内逛一逛。据我了解弘福寺里占地面积极为广阔,景色比一般王侯的府邸还要漂亮。”
杜荷突觉有人靠近,瞧了身后一眼,一个六岁的孩童正一步步的向他们走来。
“大哥哥,你会写字吗?”孩童头上只留下前额的一撮梳子行头发,其他地方剃得光光的,面相有些淘气,带着天真无邪的双眼。
杜荷原以为小孩只是路过,见他询问,也不好不回答,笑着蹲下道:“会啊,小dd,大哥哥会写字,有什么事?”
孩童夸张的舞动着双手道:“太好了,大哥哥,你教我写土鳖的土字好不好,我不会……”
杜荷笑着在地上写了一个土字,一时好奇多问了一句:“学土字做什么?”
孩童嘻嘻笑道:“昨天那,一个从乡下来的小家伙欺负我,在我背后贴了‘傻瓜’二字,害我受到了小翠的笑话。今天我要报仇,他从乡下来的,那我就写‘土鳖’两个字贴在他的背上,让小翠笑话他去。”
杜荷不太理解小孩子的心思,但却好奇的道:“土鳖的鳖字,不需要我教了?”
孩童有些忘恩负义白了杜荷一眼道:“不让大哥哥教,自然是会写了。”不等杜荷再次询问,小家伙解释道:“我阿爹是卖乌龟的,篓子上贴着鳖字,我从小看到大,自然会写。”说着他将杜荷写在地上的“土”字,记载脑海中,说了声谢,得意的跳着跑了。
小小的插曲,并没有耽误杜荷他们的时间。
顺着人流,杜荷领着二女来到了弘福寺的寺庙门口。
金光闪闪的“弘福寺”映在寺庙前的匾额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