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用张口闭口叫我‘仙子’,我只是自幼学习道术而已,与成仙得道相距甚远,当不起‘仙子’之名。不过,你也不要叫我‘张芝’,这个名字已经十几年不用了。最近总是从你嘴里听到。自此以后,你就叫我‘梦馨’吧,就算这几天你招待我的酬劳。”
这番话,张芝说得很坦然。声音很温柔,再不像之前那般生硬,冷冰冰的不带一丝情感。
“梦馨么?”李利沉吟一声,脸上的笑容瞬间敛起,眼神中再次出现忧伤之色。
没有人知道,正是这个名字勾起了李利尘封记忆,促使他脑海里早已模糊的容颜再次清晰起来,继而发现张芝竟与他脑海里的容颜有七分相似。于是,前世妻子的容颜渐渐与眼前的张芝融合在一起,从而折磨得李利十分痛苦。一张触手可及的熟悉面孔就在他面前,却偏偏心不在他这里,每次碰面都是冷若冰霜,好像和他有深仇大恨一般,恨不得将他杀之而后快。
这种难以言语的痛苦折磨得李利连续半个月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午夜梦回时常常突然惊醒,睡梦中不是他亲手杀死张芝,就是梦见张芝冷酷无情地杀掉他。为此,李利最近一段时间经常莫名地伤感,脑海中不由得想起曾经耳熟能详的一句歌词:“赢得了天下,输了她。”
“你怎么了?为何这样看着我,像要吃人似的?”再次看到李利伤感而忧郁的眼神,张芝莫名心慌,一颗多年不曾为男人而动的芳心怦怦跳。一瞬间,李利忧伤的眼神触动了她冰封许久的心弦,让她情不自禁地随着李利伤感的眼神而黯然神伤。这一刹那,她在李利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的身影,原本只是惊鸿一瞥,待她凝神注视时却迅速清晰起来。那张容颜和她真的很像,唯一不同之处在于,那个着装比较暴露的无袖短裙女子笑得很好看、很动人,也很甜蜜。
或许是出于女人的本能,张芝看到短裙女子的一瞬间,下意识地将她看个清楚,并记在心里,暗暗对比一番。对比之下,她发现短裙女子虽然长相很美,着装很新颖,将手臂和大腿都露出来了,尤其是酥胸和翘臀尤为明显;但是,她还是没有自己容颜精致,肌肤也不如自己莹白光滑,酥胸和翘臀也没有自己大,至少逊色一筹。最重要的是,短裙女子没有自己身材高挑,气质也差得很远。总之自己样样都比她出色,远远超过她,即便她露出大腿也没用!
可是,张芝心里却有些苦涩,有些发酸,她自己也说不清楚这是为什么。但她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如果把李利眼中的暴露女子换成自己,一定会更加完美。
其实,张芝并不知道,自打看到短裙女子的第一眼开始,她就动心了。起初她误以为那个身影就是自己,仔细一看却不是,而是另有其人,这让张芝平生第一次嫉妒这个让李利念念不忘的女人。因为她就坐在李利面前,可李利眼里却没有她,而是另外一个着装稀奇古怪、不知羞耻的短裙女子。
可张芝脑子里满是疑问:一个女人怎么可以穿成那样?手臂外露、不着寸缕,衣领敞开、将酥胸之间的沟壑都露出大半,裹胸太松、几乎将一对酥胸的半边甜瓜状的外形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腰肢以下的衣裙太紧了,将整个翘臀都勒得紧绷绷的,隐隐可见一对半月状的臀瓣。最过分的还是裙子太短,仅仅遮住丰臀,大腿都露出来了(齐臀裙)。
太过分了,良家女子怎能穿成这样?李利喜欢的女人都是些什么人哪,太没品位了?我张芝坐在他面前他却想着别的女人,想别的女人也就罢了,毕竟男人三妻四妾很正常,可他竟然还有这种怪癖,喜欢暴露的女人?真是岂有此理,是可忍孰不可忍!
忽然,一个掷地有声的声音涌进怔怔失神的李利耳朵里,吓得他骤然惊醒:“我答应你了,做你的女人!”
“呃!你说什么呢,答应什么?”李利神情茫然地看着脸色很不正常的张芝,诧异问道。
俏脸绯红的张芝并未躲避李利直勾勾的眼神,也没有理会他的问题,郑重其事地脆声说道:“我可以做你的女人,但是你必须忘记她!这种不知检点的女人配不上你,她会玷污了你的声誉,我不希望你再和她来往!”
“咳、咳咳!”李利被张芝的话雷到了,噎得剧烈咳嗽,脸上的神情却是一脸错愕,眼神茫然不知所谓。但有一点他听得真切,那就是张芝居然答应做他李利的女人。这一句话如同炸雷一般炸得李利脑袋发懵,不自禁地扭头看看大帐外面,却见外面天色已经暗下来,太阳下班了。
一瞬间,李利心里暗暗嘀咕道:“这个女人到底是怎么了,难道是吃麻沸散吃多了,脑子出毛病了?先前我那么逼她,把她家族的人都拿出来要挟,只差霸王硬上弓了,可她始终不松口,宁死不从。现在太阳都下山了,她也从密室里出来了,却三百六十度大转弯,竟然主动开口答应了。苍天呐大地呀,不用这么玩我吧,别光打雷不下雨啊!”
一边心里犯嘀咕,李利一边眼神狐疑地注视着张芝娇容上的神色变化,却不敢多问一句。生怕自己如果再问一遍,这个姑奶奶若是反悔了,那可就空欢喜一场,竹篮打水一场空啊!
被李利灼热的目光一动不动地盯着看,张芝俏脸绯红如晚霞,那红扑扑的脸颊宛若熟透的水蜜桃,粉红粉红的,似乎轻轻一碰都能流出蜜汁似的,娇艳欲滴,极具诱惑力。以至于,李利坐立不安,十指大动,恨不得立刻扑上去,将眼前熟透的水蜜桃一口吞下去,连桃核都不带吐的,囫囵吞噬,连核吞下。
“我张芝、、、不,梦馨,虽是女人,却从来说一不二,说出去的话绝不反悔。”说话之际,张芝突然抓住李利的左手,不等李利反应过来,她便咬破李利的食指,挤出一滴心尖血印在自己的眉心。而后,她含住出血的食指,轻轻抿着替指尖,替李利止血。可李利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这种特殊享受呢,她便长身而起,款款走向大帐内室。
随手推开房门,张芝突然回头对李利说道:“其实,三天前我就准备答应你了。之所以等到现在才告诉你,就是为了看你究竟敢不敢用强。你若敢强迫我,那你最终得到的就是一具尸体,而且一年后的今天,你会毒蛊发作全身溃烂而死。好在你还算有点人性,对我还算不错,所以晚膳准备丰盛些,三天没吃饭了,我很饿权当我们的新婚晚宴。嘭!”话音未落,张芝已经闪身进屋,被殃及的房门痛苦地呻吟抗议。
直到张芝走进内室,李利方才惊醒过来,后怕不已的喃喃自语道:“原来时下的道姑是可以嫁人的。这些修道的娘们真是毒啊,连这事儿都留了一手,老子若是用强就得浑身溃烂而死,看我晚上不把这娘们收拾得服服帖帖!”
一念至此,李利扯着嗓子对帐外喊道:“李挚、李子诚,让膳房快点做饭,我饿了,等不及了!哈哈哈”
第866章 董侯命苦
秦岭南麓的丛林中,树木茂密,大树成荫,遮天蔽日。
时至六月下旬,正值一年之中树木最为枝繁叶茂的时节。
在这里,参天古木随处可见,近千人钻进丛林里一溜烟儿的工夫便不见踪迹。
登高远眺,搜罗藏匿在丛林中的潜逃者,那密密麻麻的数十丈高的大树晃都不晃一下,根本看不到一点动静。若是钻进丛林里追赶,即使是白天,树林里的可见度也不到一百米,俨然是老虎吃天,无法下爪。
何况,夏季里丛林里多有毒蛇猛兽出没,除非逼不得已,否则大多数人不愿钻林子。实在太危险了,稍有不慎就会丢掉小命。如果被毒蛇咬了倒还罢了,至少留个全尸;若是遇到豺狼虎豹,连个囫囵尸首都没有,太惨了!
这绝不是信口雌黄、耸人听闻,而是确有其事。
须知住在秦岭南麓的周边百姓,靠山吃山,可山中耕地少、猛兽害物多,种的庄稼不等成熟,就被山林里的畜生糟蹋大半。是以,这里的百姓大多以打猎为生,村子里的青壮小伙子很多世代都是猎人,祖传父、父传子,子子孙孙都是猎户,至今已有数百年的历史。由此可见,这方圆数百里的秦岭余脉中确实存在着数之不尽的毒蛇猛兽,祸害一方百姓的同时也养育着数以十万计的黎民百姓。
久居于此的山民们都知道一个极其浅显的道理,冬春两季上山尚可,夏秋两季若无充足准备,最好别钻林子,因为这是豺狼虎豹和毒物活动最猖獗的季节。
道理谁都懂,可就有人迎难而上。偏偏赶在这个季节一头扎进丛林,并且行走匆忙,仿佛生怕有人追来似的。
最为引人瞩目的是,这钻进莽莽丛林的人还不在少数。足有一千多人。而且。他们一个个衣着光鲜、呃,准确地说应该是衣着华贵。有一半都穿着锦衣长袍,头发梳得锃亮,体型魁梧(其实就是胖)。这些人在丛林中根本无法正常行走,大多是半爬半走;乍眼一看。那魁伟的身形不啻于深山老林里的熊瞎子,吓得小动物们惊慌四窜,飞禽疾掠而起,盘旋惊鸣。
除了数百名衣着华贵的“老爷爬山队”之外,余下便是数百名甲士。他们倒是全副武装,准备得很充足,脚步轻快。身形敏捷。可惜的是他们牵着战马钻林子,而战马则是驮着大大小小的包裹,马蹄印很深,看起来马背上的包裹份量不轻;战马行走间还有“叮叮当当”的器皿声响。应该都是些价值不菲的金银器或是比金银更昂贵的稀世宝贝。
真是难为这些人了,扶老携幼,还带着价值不菲的行囊,看起来都是大富大贵之人哪,却偏偏不走官道,反倒行色匆匆的钻进炎热茂密的丛林。又正值盛夏时节,大热天钻林子,当真是有福不享专找罪受。然而他们精神可嘉,却高估了自身能力,钻进林子不到一个时辰,就有人中暑晕倒了,还有上百人满头大汗的一股屁坐在石头上,气喘如牛,额头上满是汗珠,脸色却是煞白煞白的,一脸病态。
“呼、呼呼!”
随着走在队伍中间的前簇后拥的锦衣男子,“嘭”的一声坐在一块光滑的石板上,张开大嘴贪婪地喘息,整个队伍随之停下来,各自寻找落脚地歇息。
“呼呼呼累死朕、、、呃、累死我了。这里距离娄底原有多远,函谷关守军有没有可能立刻追赶上来?”锦衣男子、哦不,准确地说,应该是锦衣少年,他坐在石头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扭头看着身后郁郁葱葱的丛林,神色慌乱的急声问道。
此刻有两人一左一右蹲在他身边,左边是个白面无须的中年男子,同样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气喘吁。右边也是一位中年男子,留着寸余长的胡须,身材颇为精壮,孔武有力,似是行伍出身,身着甲胄;他虽然也是热得满头大汗,但呼吸还算正常,至少比左边白面无须男子强得多。
闻言后,右边甲胄男子平缓一下呼吸,恭声道:“启禀陛、、、呃、董侯,此处离娄底原大约三十余里,眼下应该是安全的。毕竟我等此次出逃、哦不,此次东归之行事先做足准备,假借‘董侯’旧疾复发的名义,黎明时分便出其不意地离开娄底原陵园,而后一路疾奔。过了飞云渡之后,我等弃马徒步上山,而董侯的车驾和众将士的战马则沿着官道继续前行。如此一来,即便函谷守军发现我等失踪了,也只会沿着车驾和战马印迹追赶下去,断然不会想到我等早已弃马上山。因此,我等暂时安全无虞,但是”
眼见甲胄男子面露难色,锦衣少年摆手道:“董卿直说无妨,不必有所顾忌。此刻我等皆是逃亡之人,能否逃离李贼治下还是未知之数,一旦东归失败,我等性命休矣。现如今,我等都到这步田地了,哪有那么多规矩,逃命要紧。是以,你们有什么话都尽可放心大胆的说出来,言者无罪!”
“董侯所言极是。”甲胄男子深以为然的应声道:“虽然我等眼下还算安全,函谷守军不会马上追上来,但李贼麾下兵马全是轻骑快马,很快他们就能追上车驾,随之就会发现中了金蝉脱壳之计,继而折身回来搜捕我等。
眼下我等置身于西凉地界之内,而李贼麾下足有数十万大军,一旦李贼闻讯后调集大军搜山,我等只怕插翅难逃,必将再次落入李贼手中。是以,我等不能在此久留,必须昼夜赶路,尽早进入深山之中,而后设法绕过荥阳大营,一路东行,直至返回洛阳。”
锦衣少年闻言后,眉头紧蹙,疑声道:“如此说来,从现在起。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我等都要在深山老林中度过?”
“正是如此。”甲胄男子闻声颔首,神情显得格外凝重,沉声道:“这秦岭山脉地域极广,仅是南麓余脉便有数百里丛林。最南端可直达南阳郡。而且山势险峻,悬崖峭壁不计其数;李贼纵有数十万大军也不可能搜遍偌大的丛林山脉。而这恰恰是我等逃生的希望。
然而,凡事有利必然有弊。丛林中的悬崖峭壁既能挡住李贼大军,也能阻挡我等前行的道路,并且丛林里毒蛇猛兽极多。危险重重。最为紧要的是,我等除了此行携带的干粮之外,再无食物来源。因此,如何在丛林中生存才是我等必须面对的无法逃避的严峻考验,若是无法在丛林中得到食物,我等恐怕很难活着返回洛阳。”
这时,左边白面无须男子接声道:“不知议郎事先准备了多少干粮。而我等又要在丛林中待多久?”
锦衣少年闻言颔首,目光炙热地看着甲胄男子,希望能从他嘴里听到最理想的答案。
“董侯容禀。眼下我等共有一千一百三十七人,朝中大半老臣都在这里。还有他们的妻儿家眷,随行军士整整六百人。按照目前人数,我们携带的干粮、咸菜和腌肉,大概能维持二十天,最多一个月。然而,我等至少要在丛林中滞留两个月,还有可能是三个月,甚至更久。所以,我等必须从现在开始节省干粮,尽可能地寻找野菜、蘑菇充饥,若能一边赶路一边行猎,那便最好。只有这样,我们大概能够撑到三个月,不致于有人饿死在丛林里。如果一切顺利,三个月时间足够我等绕过荥阳守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