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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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胄- 第1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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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刘凌手上的动作,卢玉珠的呼吸越来越急促起来,与此同时,她也感觉到,自己趴伏在刘凌的双腿间,有一个调皮的东西一下一下的往上顶,正顶在她娇嫩的胸脯山。在她的两座玉峰之间,那个东西强挤入玉峰之间深深的缝隙里,还在一下一下的跳动着,火热,坚硬。

卢玉珠不敢动,也不敢去感受胸前的感觉,但越是这样,那种挑逗让她的心里越是痒痒的难受。

刘凌的手轻轻的将那件薄薄的纱裙拉起来,让那一对挺翘的臀部彻底暴露在空气中。他经常握刀而变得有些粗糙的大手,在那如豆腐般嫩滑的臀瓣上不停的摩挲着。手指完全,悄悄的挤进臀缝里。

后庭的小花猛地一动,紧紧的关闭起来。

刘凌笑了笑,手指顺着那缝隙开始往前探险,终于,到达了那条山间的小溪里。出手温润,十七岁的少女已然动情。刘凌粗糙的手指在那一粒嫩嫩的突起上猛地一按,少女立刻身子颤抖了一下,从鼻子里发出一声腻人的销魂呻吟。

刘凌的另一只手时机恰到好处的在卢玉珠的小脑袋上按了一下,意乱情迷的卢玉珠乖巧的低下头,身子往后退了退,张开那张红艳艳的小嘴,一口将某跟已经擎天的巨柱吞了进去。丁香小舌灵活的卷动,动作很自然,由此可见刘凌这段时间的调教确实很成功。如灵蛇一般的粉红色香舌在巨柱上圈圈点点,尤其在那到小小的裂缝上不断的流连忘返。

刘凌身子一阵僵硬,一股眩晕直冲脑海。

……

差不多凌晨四点的时候,刘凌习惯性的醒来,温柔的替身边踢开被子的卢玉珠盖好,悄悄起身。动作轻缓的穿上衣服后,拉开房门走了出来。月亮银盘一样挂在天上,晚风清凉,让人感觉神清气爽。

刘凌一边走一边热身,到了小演武场的时候四肢已经活动开了。出门的时候刘凌特意将那柄湛蓝色的弯刀带着,最近他对于刀法有了一点心得,所以今天打算把想法完善一下。演武场上很安静,夜色还很浓重,打着火把巡逻的侍卫们习惯了王爷晨练,行了礼之后昂首阔步的继续巡视。

刘凌喜欢这种宁静的生活,相对于战场上的厮杀,这种宁静总是那么的让人着迷。

他提着的这柄弯刀远比草原汉子们惯用的弯刀要大上许多,更宽,更长,光刀身就有一米二,算上刀柄的话,差不多能有一米四左右。这样的长度,比大汉士兵们配发的制式横刀还要长三分之一,沉重,锋利。

这柄刀的制作材料是罕见的陨铁,是刘凌偶然遇到了一个草原汉子在太原府兜售一大块铁石的时候买下来的,然后找到太原府最好的工匠,历时一个月,不断淬炼,提纯,一遍一遍的打造而成。

刀重二十一斤七两,厚重而不失锋利。

将弯刀插在地上,刘凌将长袍脱掉后只穿了一身短打的衣服,在演武场上先打了两趟拳法,这拳法很普通,当然,这是在刘凌前世来说的。在现在这个时代,或许只有刘凌一个人懂得吧。这套拳法大开大合,招式连绵,刚猛威武,正是太祖长拳。每当刘凌打这趟拳法的时候,都会在心里嘀咕,创造这套拳法的赵太祖,为什么还没有出现在自己的视野里?

他知道,因为自己的到来,这个世界其实已经和自己熟知的历史有了很大的改变。比如大夏的建立,比如耶律雄机的存在。大夏立国,实在北汉建立之后的事情。赵光义为了消除西北的隐患打算杀光党项李家的人,结果跑了其中一个。这个人就是李继迁,也就是大夏皇帝李元昊的爷爷。但是刘凌所存在的这个时代,依然还处于五代十国的乱世,建立大宋的赵匡胤还不知道在哪儿藏着,大夏却已经建立了起来。

而耶律雄机,刘凌知道这就是历史上记载的,大辽的建国皇帝耶律阿保机。按照正常的历史,耶律阿保机这个人已经死了很久了。这个时代,相对应的应该是辽世宗耶律阮。耶律阮按辈分说应该是耶律阿保机的孙子,是个短命的皇帝,只在位了四年。按照历史来说,十几年前耶律阮答应北汉皇帝刘崇的请求出兵攻打的大周,咱半路上就被自己的部下趁他大醉的时候给杀了。但是现在这个时代,耶律雄机还活着,本该做了皇帝的耶律阮这时候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等待出生呢。

刘凌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这只穿越过来的小蝴蝶扇动了翅膀,将历史改变。本来大汉的皇帝应该是刘崇,但刘崇早早就死了,建立大汉的是刘崇的弟弟刘业。既然历史已经改变,刘凌到现在已经不知道,再过几年就要建立的大宋是不是会按照历史的诡计正常出现。可是现在本该扬名天下的赵匡胤在哪儿呢?没有赵太祖,何来的大宋?

这些问题刘凌想不明白,也解决不了,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变得原来越强,强到有实力守护自己的家人,亲人,守护自己的家园。即便某一天赵匡胤横空出世了,凭着手里的实力,刘凌也要让自己的亲人家人不至于过上颠沛流离的生活。有实力,即便是赵太祖挥兵到来,刘凌也能为家人博取到一份安身立命的家业。而博取的筹码,则是自身强大的实力。

历史上,赵太祖好像是为数不多的没有对开国功臣们大开杀戒的皇帝,而是靠着一杯美酒,将兵权统统收了回来。历史的轨迹可以有少许的偏差,但大的方向绝对不会改变,这是刘凌所坚信的,所以他一直在未来做着准备。他之所以不自己做皇帝而是把皇位让给了他二哥,也有这方面的考虑。

暂时把脑子里的疑问抛开,刘凌心无旁骛的练功,一套太祖长拳打完,身上已经渐渐的潮湿起来。活动开了之后,刘凌又站在那根自己特意让人制作的木桩前面,练起了本不该出现在这个时代的近身小巧的拳法,咏春。

刘凌前世虽然身体不好,但是大量的阅读给了他足够的知识。拳法是死的,套路他都记在脑子里,怎么运用,完全靠他自己来领悟。

打了半个小时的拳,身上已经见了汗,刘凌甩了两下胳膊后将插在地上的弯刀拔了出来。仔细的回想了一下自己之前的设想,他开始动作的缓慢的将想法糅合进刀法中。

一个时辰的锻炼,刘凌浑身都被汗水湿透。抹了把汗水,刘凌回到了卧房。以前没有娶妻他几乎每天都睡在书房中,现在有了一妻一妾,再睡书房怎么都显得有点不合适了。知道刘凌的习惯,小丫鬟敏慧已经烧好了水,刘凌有练功后洗澡的习惯,小丫头为了让刘凌能舒舒服服的洗个热水澡,几乎每天是和刘凌差不多一个时辰起床的。以前她和柳眉儿住在一个房间,现在柳眉儿已经有了名分,她只好自己睡原来柳眉儿的卧室。

不过虽然柳眉儿已经搬了出去,但是每天早晨她都会和敏慧一起忙活。敏慧烧水,她亲手给刘凌做早饭。卢玉珠几次想帮忙,奈何论功夫她一个人能打柳眉儿这样的二十个,论厨艺,二十个卢玉珠也未见得比得上柳眉儿。

而刘凌洗澡的时候,也已经习惯了敏慧在他身后的给他按摩颈背。小丫头跟李东昌学了一段时间的医术,天分极高,就连李东昌都几次想将她收为入门弟子。奈何小丫头志向不高,只想能更好的伺候刘凌而已。

同样的,刘凌也喜欢上了每次按摩后的那种神清气爽。

在刘凌看来,这样的日子,才是幸福啊。

第二百二十七章 侯大人

洗了一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被敏慧按摩了肩背后,整个人轻飘飘的好像能飞起来一样。才十四岁的小丫头手上的力气不大,但却恰到好处。吃过了柳眉儿亲手做的早饭,刘凌换上一身干爽的衣服,只带了聂人敌兄弟二人打算去探望一下养病在家候申。

候申这个年纪本来不该生场病就卧床不起的,三十岁正是强壮的时候,既脱去了青涩又不失干劲。可是自从去了一趟草原,被耶律雄机留在军中观战待了近半年,回来之后候申好像脱了一层皮似的,蔫的好像被霜打了的茄子。或许是不适应塞北苦寒,或许是被半年不间断的血性杀伐吓坏了,回来之后整个人都提不起精神来。

勉强在军机处忙了几天就一病不起,每日高烧不退,太原府里的名医请遍了也瞧不出症结所在,孝帝派了御医来诊治,已经贵为太医院首席御医的李东昌亲自过来诊治,却也是束手无策,一直念叨着说师父吴夲神医说好了要来太原却一直没来,若是神父在就好了,一定能看出病因。

刘凌年前一直在西夏以战练兵,回来后又忙着扩充修罗营的事,总想去看看候申却不得空,好在回来之后一切顺利,修罗营交给花翎和赵二练兵,影卫在赵大的领导下,基本上用三年多的时间已经渗透到了周边几个大国内,今天没什么要紧事,刘凌就打算看看这个被孝帝送到大辽受苦回来的军机处大臣。

也不骑马,刘凌很久没有时间在大街上散散步,既然今天打算去看看候申,反正两家只隔了几条街,刘凌就打算一路走过去,半路也好顺道买一些礼品。

仅仅是一年的时间,太原杀人夜之后造成的影响已经完全消失不见了,朝廷政令清明,百官也恪尽职守,百姓们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屯田带来的好处在太原大街上就能一目了然,一年前还满布大街的乞丐流浪者如今已经几乎看不到影子。

流浪的难民若是有口饭吃,谁又愿意东奔西走风吹雨淋?朝廷下令屯田,大量的难民就都找到了归宿。只要肯卖力气,一日两餐饱饭朝廷灌了。肯吃苦的,贡献大的,朝廷还会奖励给个人一小块地,虽然不如军功换来的勋田那样赋税钱粮全免,但只收一半的赋税已经让百姓们开心了。

去年一年都风调雨顺,夏粮,秋粮丰收后,百姓们家里或多或少都有些存粮,再也不用忍饥挨饿。

百姓们的要求其实很低,只要能填饱肚子,手里还略有盈余就心满意足了。这个时代还不像现代,人们都过度的追求金钱。从汉以来,士农工商这样的观念早已经深入人心。商人在这个时代是社会地位很低的,只要还能从田里刨一口吃食,大部分人都不愿意经商赚钱。

凡事都是相辅相成,农民们有饭吃有余粮,日子过的平稳踏实,商人们的生意也要好很多。有资格发战争财的都不是一般的商人,靠着一家店铺,或者是走街串巷做买卖讨生活的小生意人,还是愿意发太平财。

朝廷收粮的价钱很公道,给的都是分量很足的五铢钱。乾佑十年以后铸造的掺杂了大量铅和锡的劣质铜钱购买力很低,嘉丰三年重铸的五铢钱分量足纯度高,更受老百姓的喜欢,购买力也远高于乾佑铜钱。

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些日常需要的东西都要花钱来买,卖了粮有了钱,农闲时候逛逛街购物这也算不上什么奢侈的事。国家政策好,百姓们就能安居乐业。

随着国家越来越富裕,物价也逐渐的归于正常。

眼看着已经七月,夏粮即将入库,又是一个丰收的好年景,所以百姓们的脸上都挂着满足幸福的笑容。朝廷的法度政策好,老天爷也变得温柔善良,风调雨顺。说来也就怪了,大辽那边从去年十月份就开始飘起鹅毛大雪,牲口被冻死不计其数。大汉这边却到了腊月才下起第一场大雪,正好给过冬的麦子盖上一层厚厚的被子。

刘凌穿了一身黑色的锦袍,原本就英俊帅气更显得玉树临风。都说女要俏,一身孝,男要俏,一身皂。黑色和白色是永远也不会落伍的色彩,唐朝以前,帝王的服饰就是以一身黑色为主色的。直到唐朝建立之后,唐太祖李渊才规定皇帝的服色为明黄色。

他身后的聂人敌兄弟二人,也换了一身簇新的金衣影卫的制服,白色的锦袍,绣着浅黄色的金线,兄弟二人看上去也是风流倜傥。这衣服虽然是代表着影卫的身份,但除了影卫自己人之外,别人倒也看不出什么。

三个人一路走,速度也不是很快,刘凌看着街道上人来人往,看着太平年景下百姓们的笑容,他心里也很高兴。至于候申的病他却并不怎么担心,或许当世神医都看不出候申病因是什么,但刘凌却能猜测的八九不离十。

随便买了些时鲜,刘凌一路走到了候申的大宅子门前。不管怎么说,军机处的大臣在大汉就相当于宰相,即便你只是三品,四品的官员,只要进了军机处,一般都会被人当做宰相来看待的。以候申来说,他是礼部尚书,正三品,但行使的却是宰相的职权。这样的大人物生病,平日里自然少不了形形色色的人来探望,可是刘凌到了候申门前的时候却发现侯大人这里,竟然冷清的很。

大门虽然开着,但门前并没有迎客的小厮,这礼部尚书大人的府门前还真是怪异。

不过等刘凌进了门之后就明白这是为什么了,只见在正门的一左一右,拴着两条小牛犊子似的大獒犬,粗大的锁链也锁不住它们的煞气,见到有生人出现立刻咆哮起来,很快地面就被爪子蹬出一个深坑。

“什么人!没带眼啊,四处乱闯!这是礼部尚书候大人的府邸,是随便进来的吗!”

门房里的小厮跑出来喝问,原本气焰嚣张,人仗狗势。结果被聂人敌的眼神冷冰冰的扫了一眼,这小厮立刻就不敢在趾高气昂。

好家伙,那眼神能杀人呢。

青衣小厮缩了缩脖子,不敢再去看聂人敌的眼睛。

“去告诉你家主子,我家王爷来看他了。”

聂人敌冷声说道。

“王……王爷?”

那小厮吓了一跳,偷偷往后看了看,没见到车驾骏马,但这几个人确实气势不凡,尤其是那个一身黑衣的青年,更是显得高高在上,器宇轩昂。这小厮平日里迎来送往也算是有些眼里,不敢怀疑聂人敌说的真假,恭恭敬敬的给刘凌他们行了礼:“奴婢这就去禀报我家大人,王爷请先到客厅少坐片刻。”

自从候申派人寻来这两条恶犬,登门拜访的人确实几乎杜绝了,府里落得个清闲,只是这看门的小厮也少了一门财路,心里自然不痛快。以往有人拜访的时候,大人的那些所谓的远亲啊,故交啊,门生啊,谁想见大人不都得先塞给他一些银钱,现在财路断了好久,好不容易有人登门,他本想装出点气势来好所要好处,没想到今天来的这个实在不是他能得罪的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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