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极若有所思的说道:“斩草除根吗?”
韩知古说道:“斩草除根,大王这个词用的不好。”
他自嘲的笑了笑:“我们这些人是草,斩了也就斩了,就算把土翻过来犁三遍也没什么。因为我们不是根,只是飘在地面上的野草。大王才是根,是陛下的根,是耶律皇族延伸下来的根。”
他看着眼神逐渐变得明亮的耶律极说道:“还是那句话,大王应该自信。就算你什么都没了,还是耶律家的人。是大辽最高贵的皇族,是万人之上的人。大王觉得事情棘手,是因为大王将搞错了对手。”
“搞错了对手?”
耶律极不解的问道。
“嗯,大王虽然在跟汉军交战,但是心里却始终把陛下当成最大的对手,所以才会烦恼,才会觉得无力。因为大辽是陛下的大辽,军队对陛下的忠心也是很难动摇的。如果大王一切图谋都是为了针对大王,那事情肯定很麻烦。可是,现在咱们的对手明明是那些汉人,大王又何必想的那么复杂。”
“兵力不够,就再调兵,料草不够,就调集中京甚至西京的粮草来供应。大王,你现在还是南征都元帅,还是南面宫大王,还是……太子!”
“在不针对陛下的时候,所有辽国的子民,都是大王的子民。”
“如果大王发一道文书到西京去,二殿下会很乐意帮你的。”
“那是引狼入室!”
“大王又错了,大王认为二殿下是狼,二殿下,何尝不认为大王是狼?”
第四百三十九章 耶律德光
大辽,西京。
耶律德光看起来依然是那么勇武,那么自信,那么蓬勃。他的相貌比他大哥要粗犷很多,身高比起他大哥来要高出一个头去,身形很魁梧,有着雄健的臂膀和一双明亮的眸子。当然,也有着从他父亲那里继承来的络腮胡子。
不管怎么看,耶律德光都比他大哥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契丹人,更像一个契丹皇族。或许,这也是为什么耶律极如此忌讳他的缘故之一吧。
看着手里那份从沧州契丹大营发过来的文书,耶律德光的嘴角挑了挑。
“我这个大哥,是什么时候变了?”
他的脸上虽然满是胡子,而且相貌也颇为凶恶,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起来他竟然比俊秀的耶律极还要可亲一些。布置奢华的王宫大厅里只有耶律德光一个人,所以他的自言自语就显得有些怪异了。也不能说怪异,其实一个人自言自语的多了,往往能显示其一个很令人同情的事实,或许,他缺少朋友。
身处高位的人,往往都是缺少朋友的。就连刘凌这样性格随和的人都没有几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更何况其他人?说来说去,刘凌身边能算得上朋友的,也就是一整个加两半个。一整个自然就是和刘凌有很多共同语言的聂公子,至于两半个,之一,是季承云,之一,是赵大。
其他人对刘凌都很敬重,刘凌的话他们都会无条件的遵从。比如花翎,比如赵二,比如周延公,比如王半斤。
而一个人处在的位置决定了他朋友的数量,这一点,老百姓往往占优势。达官贵人,王侯将相,这些人看起来威风八面门庭若市,平时与他们来往的人也是非富即贵。而且因为利益的关系,往往他们都会结成一个一个的集团。但,若是他们潦倒了,失去权势地位了,那些平日里看起来恨不得掏心掏费的所谓的朋友们立刻就会弃他们而去,绝对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
而普通百姓往往有不少好朋友,他们之间无话不说,他们甚至可以做到生死与共。今天你家有事,他们就会倾尽全力帮助你。明天他家有事,你也会不吝于献出自己的力量。当然,这份感情也不是牢不可破的。如果,有一天,他们之间的其中一个人富贵了,只怕这份感情慢慢的也就变得淡了。
所以说,朋友这种关系是看处在什么位置的。很少有两个不同地位不同阶级的人能称为真心的朋友,富贵的人会觉得丢了脸面,而穷苦的人会觉得自卑。人们很难做到无视出身无视地位来倾心相交,这种事,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都很难发生。至于男人和女人,身份地位若是相差太悬殊的话,其过程往往会成为一段流传千古的故事,故事,往往都是悲剧结尾的。
耶律德光是个缺少朋友的人,所以他有自言自语的习惯。他之所以自言自语却不是因为他有倾诉的欲望,而是提醒自己这其中一定有什么不同寻常的地方。
这些年,不管是因为他父亲的促使还是因为自己的不甘心,他与大哥耶律极之间的关系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用势同水火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从开始就已经注定了结局。他们之间无论谁成为最后的胜利者,谁最终坐上了那把椅子,另外一个人的下场都难以逃过一个死字。
他知道大哥耶律极是想杀死他的,就好像那次在西京的刺杀一样,大哥耶律极一定无时无刻不想杀死他。而他同样知道的是,若是有机会把事情干的漂亮些,他一定也会杀了他大哥。什么叫漂亮?漂亮的意思就是没有后患。
能成为势同水火的亲兄弟,貌似在皇族中总是那么多见。
看着大哥耶律极用命令口吻发来的文书,耶律德光却没有一点生气。他只是皱了皱眉头,有些想不通为什么耶律极会放下身份来求自己。是的,就是求。文书上用的语气是命令的,但耶律德光知道那不过是他大哥那点可怜的自尊心作怪罢了。
“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吗?”
耶律德光自言自语。
他摇了摇头:“还没有,虽然局面很艰难,但远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呢。”
“再想想。”
他对自己说。
于是,以骁勇善战著称的辽国西京留守,晋王耶律德光再次陷入了沉思。他往后仰着身子靠在宽大的奢华的座椅上,看着镶嵌着宝石的房顶发呆。大厅很宽阔,装饰的很华美,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依然显得十分的空旷而没有人气。耶律德光不喜欢身边跟着一群侍女仆从,也不喜欢用那些夸夸其谈的读书人来代替自己的头脑。虽然他对那些名士那些文人很敬重,但他却发自内心的不信任他们。
他大哥耶律极身边有智囊韩知古,但是他身边值得信任的人都没有。他的父亲伟大的辽国皇帝耶律雄机陛下曾经想把重臣张振芳派给他,但是被他坚决的拒绝了。他说服耶律雄机的理由是,一只雏鹰要想真正的翱翔于天际,就要让他自己将翅膀练的足够硬才行。总是被人搀扶着走路,就永远没有大步狂奔的那一天。
他不认为自己的智慧低于谁,别人能想到的事,别人能做到的事,他一样也能做到而且会做的很出色。
或许,耶律极缺少的就是他这样的自信心。
想了很久,耶律德光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或许该喝点酒,让心里更加热一些血流的更快一些,这样就能想得明白一些。”
他喝酒很简单,比起他大哥耶律极来,他喝酒也没有什么讲究。如果非得说他喝酒有什么要求的话,那只有一个,酒,必须够烈才行。他喝不惯虽然品味起来味道不错的西域葡萄酒,因为那样的酒只能让他变得懒惰而腐化。葡萄酒虽然不烈但却更容易让人沉沦也更容易让人失去斗志,人喝惯了那样的酒难免会变得有些笨,或者说懒,昏昏欲睡。而烈酒,则会让人越喝越精神,越喝血越热。
有一种草原烈酒,叫做二月刀。这种酒,据说大辽最勇武的武士也绝对不能喝下一斤。
二月刀的名字由来,是有一年大辽皇帝耶律雄机远征辽东,大军在额古那河边上一个没有名字的小村子里停留时,村子里的一位长者献给耶律雄机在初春酿造出来的第一道酒,也叫酒头,是最醇厚也最烈的酒。入口辛辣厚重,令人为之一震。正值疲乏之际的耶律雄机,被这一碗酒激发出了心中的豪气。
二月刀,这个名子就此得来。
耶律德光喜欢喝二月刀,因为够劲。
一口烈酒下肚,一壶烈酒下肚。
一壶酒,三斤。
耶律德光的脸色变得发红,眼神却越来越亮。
“来人!”
耶律德光大声喊道。
侍者从门外跑进来躬身问:“殿下有何吩咐?”
“去,告诉火枭灵狐让他来速来见我,告诉耶律飞扬,速哥,提亚达也来我的大堂议事。”
“另外,把这个东西封好送到上京去,呈给陛下。”
他将耶律极的书信抛下去,信纸飘飘摇摇的落在了地上。侍者连忙跑过去将文书捡起来,然后叠好。
“属下这就去办。”
不多时,他麾下最得力的四个大将快步进入了王宫大厅里。
“属下参加大元帅。”
耶律德光的手下人都习惯称其为大元帅而不是殿下,这是军中人对耶律德光的一种肯定,也是一种尊敬。耶律德光喜欢这个称呼,他觉得大元帅这三个字远比晋王殿下这四个字好顺耳的多。
“别问为什么,火枭灵狐,我给你三万骑兵,你护送五十万石粮草,五千只羊,一千头牛送到沧州太子殿下的大营里去。四十天之内,必须到。”
四十天?
火枭灵狐有些诧异,大元帅给的时间似乎并不算太急迫。虽然带着牛羊粮草从大同到沧州距离也很远,但四十天确实不算太苛刻。但火枭灵狐觉得这不是关键,关键是,为什么大元帅会突然决定给太子送补给?太子殿下和大元帅之间的关系,辽国中哪怕一个普通百姓都知道。
“属下遵命!”
火枭灵狐没有多说一个字,也没有问为什么,因为耶律德光之前说了五个字,别问为什么。
一个军人,他知道自己要做的就是彻底的执行大元帅的命令,仅此而已。至于那些大人物们之间的勾心斗角,他没有兴趣也懒得去揣摩。他只让自己记住一件事,他是二殿下的人。二殿下荣耀,他荣耀。二殿下落魄,他更落魄。既然自己已经站了队,那就绝对不能动摇。
“耶律飞扬,你率军三万进军代州,但不可冒进,只需向汉军施压即可。速哥,你率军两万为后队,在代州城外相隔十里安营。提亚达,你去仔细看看,咱们能动用的粮草还有多少,把富裕出来的,尽数分批发往沧州!”
“属下遵命!”
第四百四十章 天大的喜事
监察院的消息传递速度是天下间最快的,相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这样的一个部门有些变态,因为这种规模庞大的特务组织足足提前出线六百年。即便是六百年后的那个叫做锦衣卫的变态部门出现之后,其规模和作用比起监察院来还是略有不如。
当耶律德光派大将火枭灵狐为先锋率领三万大军逼近代州之后的第三天,相隔千里之外的沧州,刘凌已经收到了监察院发过来的院报。说实话,耶律德光这次的反应有些出乎了刘凌的预计。按照刘凌分析,一旦耶律德光发现他大哥已经处在一个进退维谷的境地,耶律德光是必然要来率军增援的,然后喧宾夺主,再然后让他大哥死于非命都不是什么难事。
可是,耶律德光仅仅是出兵代州骚扰汉军的后方,这让刘凌有些意外。耶律德光一共只派出了五万人马,而独孤锐志离开代州的时候留下了将近三万士兵,再加上忻州距离代州并不远,只需要一日一夜忻州的人马就能赶到代州支援。两地的守军加在一起都将近五万人,耶律德光的军队是讨不到什么好处去的。
他这样做,无非是想恶心一下刘凌罢了。
毫无疑问,他恶心到刘凌了。
本想看一出兄弟反目的宫廷大戏,可惜,戏码已经点了,另一个主角就是不肯登场。而从大辽西京发过来的料草因为有整整三万狼骑护着,独孤锐志也没有什么办法将粮草烧了。而那支浩浩荡荡的送粮队伍好像并不急着赶到沧州去,他们每天只走三十里就停下来安营休息,看样子不走三五个月是不打算将粮食送到沧州的。
这又是一个疑点,耶律德光到底想要干什么?
不可否认的是,耶律德光这个人在战场上有着敏锐的嗅觉和果断的性格。刘凌当初就特意交代监察院的人对耶律德光重点关注。别人不知道,刘凌可是知道的,耶律德光将来是要登基做皇帝的,这个人的心机和智谋都不容小觑。可是,监察院这两年的重点关注却没有发现耶律德光有什么太出彩的地方,虽然在祁连山一带与党项军交战中屡屡都有斩获,但基本上每次都是以多胜少表现的中规中矩。
刘凌知道耶律德光肯定是在装,他还不想让自己表现的太过耀眼。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耶律德光绝对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样只会冲锋陷阵,因为他清楚的知道自己的位置和实力,所以他明白什么叫做欲速则不达。他知道自己若是表现的太过于刺眼的话,反而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所以,他在等,等着他的父亲对自己的大哥失去耐心,而他却没有做任何针对耶律极的事情,哪怕,他心里恨不得立刻就把耶律极的脑袋砍下来。
一个人如果很勇敢,能在杀沙场上身先士卒无往而不利,又懂得隐忍,这样的人,绝对是可怕的。
耶律德光是可怕的,这一点刘凌并不在意。因为他同样知道,这个时代,耶律德光的可怕还不如他自己。
对于战争来说,刘凌有着十几年未曾一败而奠定的绝对自信。他对于战局的把握,看问题的视野,脑子里的那些战术都远比这个时代的对手要厉害。毕竟,他脑子里的东西太过于庞杂且有用。一个记忆力超群的变态,控制着一大群不断搜集着情报的变态,一群零一个变态加在一起虽然不等于无敌,但距离无敌也仅仅是一步之遥罢了。
只要刘凌自己不犯错,这个世界上还没有谁能轻而易举的击败他。
“联系独孤锐志,告诉他不必去骚扰从大同来的运粮队伍。三万装备精良的狼骑,不是他那几千人能应付的。就算拼着不要命烧了契丹人的料草也是得不偿失的,死伤太多的话,这买卖就划不来。”
赵大应了一声道:“要不要让独孤锐志撤回代州去?毕竟代州现在守城的毕俢资历和经验都不够,他还是个年轻人,比起耶律德光手下那四个最得力的大将来说,毕俢都还稍微显得嫩了一些。尤其是,这次领兵来攻代州的是耶律德光四大战将中最厉害的那个火枭灵狐,毕俢……或许不是这个人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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