虏被打成筛子,也没听到高卢鸡的指示,原来真不是救人,真搞不懂刚才那一枪什么意思。
那伙人见我们没有反应,终于沉不住气,开始组织人向四周搜索了。高卢鸡又呼叫了,将敌人控制在自己三百米以外的距离。他不说我也会这么做,那是他们RPG的有效射程,要是进入这个范围,我可吃不消。
很快两个倒霉的家伙进入我的安全距离,被我射翻。这下那个蒙面人没动,其他的娃娃兵们,全部向我这个方向靠拢,AK和机枪乱扫,有几次子弹落在了身边的沙土上,但是我没有动,因为我知道他们根本不知道我的准确位置,那只是在盲射。大部分人都是头藏在石头或者沙土后面,手举起AK,看都不看的乱扫,这样的素质,二十几个人,我感觉史密斯安排我们过来是不是太浪费人了。
很快十发子弹打完,我小心的迅速更换子弹。一辆皮卡又向村子里开去,肯定又是去搬救兵了。这时耳朵又响起高卢鸡的声音:“情况有变,我去接应灰狼和王子。你小心点,他们大部队就要来了。你自己想办法撤退,向着北方一直走,我们在那里汇合。”随后给我说了一个GPS代码,我小心的掏出GPS地图看了一下,我×居然有一百多公里。
我终于忍不住了,问道:“我们倒底在在执行什么任务?”高卢鸡似乎正在奔跑,一边喘气,一边说道:“不是给你说了吗?收拾一个基地组织头目。只不过那家伙很狡猾,没有在这里。灰狼他们已经到进入加勒卡约搞破坏,不出意外的话,那个叫斯瓦格的家伙正在他转移的路上等着他。你现在只需把追兵多吸引一点过去。”
我总算明白了史密斯声东击西的战术,很感谢他看的起我,给我安排这么一个清闲的工作,我问候了一下史密斯和高卢鸡的母亲,挂掉了电台,现在必须节约用电,后面还得靠它GPS定位。
我收拾好地图、水袋和引爆装置,最后从瞄准镜里观察一下情况,准备撤退。结果意外的发现,两个武装份子将两个俘虏从木棒上取下来,押到空地上当人质,看样子他们以为我是拯救俘虏的。
正在我打算收枪离开的时候,看到两个人质的黑头套被取了下来,一个欧美白人面孔,一个亚洲人面孔,虽然不确定是不是中国人,但是我的心犹豫了。说实话,我没有自私的心是假话,看到这些索马里的武装份子,自相残杀,我根本不会插手救谁。但是看到一个黄皮肤的人出现在这里,不管是什么原因,我犹豫了。我这次不远万里来非洲的目的是什么?仅仅是搬救兵,救虎牙吗?我的内心有一个声音在帮我回答,不是虎牙被绑架也许只是一个导火索,李老四对我的洗脑是成功的,虽然有时候我嘴硬,内心不知不觉被他的想法感染了。
我决定救那个黄皮肤,宁救错,不放过。正好,大部队还没到之前,这群娃娃兵就是菜鸟,不能怪我心狠,只能责怪上帝遗弃了他们。
第七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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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如果说在茂密的深林中,匕首是最有力的武器,那么在半荒漠的的平原上,单兵作战,狙击步枪才是最致命的武器。幸好我是经验丰富的特战狙击手。我的第一目标当然是那个蒙面的指挥官。
那家伙藏在皮卡车后面,根本就不露面。他们虽然不知道我的具体位置,但是已经知道了我所在的方向。第一枪我击中那辆皮卡的油箱,看着往外漏的汽油,我不能再开枪,不然人质肯定难以幸免。不过那个蒙面人心里没有底,毕竟第一次人质被打死的时候,我没有任何反应。
蒙面人见油箱漏油,就地滚了一圈,迅速的向两米远的凹地爬去。从我击中油箱,到蒙面人滚一圈换位置,不超过三秒,我立刻又锁定了他,第四秒,我又射出子弹。他已经爬到凹地边,头部已经看不到,所以那一枪打在他的大腿上,我从瞄准镜里看到他痛苦的抽动了几下,小腿部中弹一般人可以忍住继续前行,但是大腿中弹,那种疼痛很难继续匍匐前进,至少要迟钝几秒。这又给我了补枪的时间,我拉枪栓很迅速,再次补了一枪在他捂伤口的手背上。
瞄准镜里,我看不到他痛苦的表情,只能看到他无力的抽动着。我没有为自己如此准确快速的连续射击感到骄傲。蒙面人忍住痛,准备翻身滚进凹地,但是那一瞬间露出的破绽是致命的,我结果了他痛苦的生命。
没有指挥官的娃娃兵们顿时又乱了,我看里面剩下的武装份子,年纪最大的不超过二十岁,也许更年轻,毕竟这里的人看起来比实际年纪更老。这些家伙隐蔽的还不错,空地上可袭击的目标就只有两个躲在人质后面的家伙。
在五百米的距离上,是SVD最佳射击距离。刚才几枪虽然命中目标,但是误差距离有三根手指的宽度,我校过枪之后,误差距离绝不会超过一根手指的宽度。那白人跟黄皮肤一样,都是约莫40岁左右。已经被武装份子折腾的没有多少力气,任人摆布。一个黑人青年正用枪抵着他的背,只露一只左眼观察着前面的动静,其余的脑袋被人质给遮挡住了。
我再次深呼吸一次,在呼吸之间,若有若无的抠动了扳机。我看不清子弹如何击中目标,但是我能看到那个黑人青年来不及捂住眼睛,就倒在地上死去了,子弹刚好击中他露出一指宽的眼睛。另外一个躲在黄皮肤背后的家伙慌了,丢下人质不管,迅速躲到一辆皮卡车后。现在空地上就剩下两个人质尴尬的站在空地之中,双手被束。
已经达到了预期效果,我需要暴露自己的位置了。我突然爬起来,身上的沙土纷纷掉落。浑身的血脉不通,有点麻木,我站起来跑了两步,活动了一下筋骨,又迅速卧倒。毕竟我这样射击速度的狙击手并不多,更何况在这个被上帝遗忘的角落。我的目标是跑到一百米前,灰狼埋炸弹的地方。
我起身猫着腰跑几秒又迅速卧倒,他们的AK和素质,根本不可能瞄准我。当我跑到埋炸弹的地方,离他们还是保持着四百米的距离,这个距离仍然是AK和RPG的安全距离。因为我故意暴露了目标,开始有人试图向我这边靠拢,都被我精准的击穿心脏。
打了四枪,解决了四个武装份子,我迅速更换弹夹。我再透过瞄准镜的时候,广场附近的家伙都藏的很好,全部都不敢露头,似乎在等待援兵的到来。抓住机会,迅速向后滚,我必须快速的滚回刚才的位置,退到荒漠的草地里。
退回荒漠地,这个地势隔着一个土坎,他们再也看不到我。我迅速向…种方向跑去,我必须从侧面绕到处决俘虏的空地上,悄悄的接近那伙娃娃兵和人质。我很不客气的借用了当年光头佬对付我们“Scalpel”的手段,只是我没有战术遥控系统,只有快速奔跑,转移位置。
几分钟后我绕到了处决空地后面,后面是一个小山坡,我隐藏在山坡上,距离大木棒最多几十米。我收起了SVD的支架,将消声器安装上。直接用左手拖住护木,静静的观察着场中的动静,这群家伙全部暴露在我的瞄准镜中,我数了一下,还有十二个人。两个人质也不敢乱动,一个只有十三四岁的小家伙正躲在皮卡车后,拿枪指着他们。
我这个位置能大概看到村子的情形,村子中间有一条马路,七辆皮卡车扬起满天的尘土,向这边开过来,估计至少有五六十人。车子开到处决场,这次从车子上跳下来的全是蒙着黑布的武装份子,装扮就像阿里巴巴童话里面的大盗。
看他们跳下车就迅速隐蔽的动作,有点正规军的样子。一个头领抓住一个小个子黑人,开始询问情况。估计听说只发现一个敌人,并且得知我的具体位置之后,头领开始组织人向我刚才暴露的位置前进,这下队伍很壮观,娃娃兵和后来的蒙面军,组成一个弧形,向我埋炸弹的方向靠近,看样子是想包围我。
依仗着人多,这群家伙毫无顾及的,端着枪大步向我刚才的位置靠近。这时空地上只剩下一个蒙面军和一个娃娃兵看守着人质。看着大部队已经进入炸弹伤害范围的时候,我果断击毙了两个看守的家伙。我这里离大部队接近五百米的距离,他们不可能听到我的枪声。
我迅速滚下山坡,正好看到两个人质正惊讶的看着我。不过我满脸伪装色彩,他们看不出我的肤色,惊讶的应该是我一身专业的狙击手装扮。我也不废话,掏出匕首割掉他们的绳索,敲敲油箱,选了一辆油多的车子,发动了马达。两个人质也不含糊,迅速爬上后车厢。
我这一举动被村子的村民发现了,居然从村子里跑出两个家伙端着AK向我冲过来。很快那伙去包围我的家伙发现中计了,迅速返回。我坐在车里不方便使用SVD,端起缴获的AK,很快就消灭了。看着那群疯狂的蒙面军,我按动了遥控引爆装置,顿时一声巨响,就看到那边火光冲天,那至少是几枚TNT炸弹的连锁效应。
我调转车头,绕过村子,向北方开去。绕过村子的时候,我能看到躲在门后的妇女和小孩们,那种眼神,不知道是恐惧还是怨恨。我不指望上帝能原谅我的罪恶,我将来肯定是下地狱的人。
我并不担心后面的追兵,在我检查油箱的时候,已经用匕首刺破了其他汽车的油箱。车子一路向北,驶入了山区高地,就是埃塞俄比亚高原。车上那个黄皮肤第一句问我的话:“你是美国士兵吗?”我很无语,虽然我曾经有过那个身份,但是我救他的动机却是因为他的肤色。
我很果断的回答:“我是中国人。”这下那个白人和他一起惊讶了。那个黄皮肤听了我的话,也很激动:“我也是中国人,我的名字叫冯杰,你是中国政府派来救我的吗?”总算赌对了一次,不过我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很复杂。我一边开车一边听冯杰给我将他们被抓的经过。
原来冯杰是一个美国华侨(华侨是在海外的中国人,华裔是有中国血统的外国人),在美国拿到了某物理博士学位,那个老外是他的搭档好友,意大利人,吉米。布亚诺,也是一位博士。两人搭乘一首法国货轮经过亚丁湾海域的时候,被海盗劫持。结果遇到海盗内部的战斗,将他俩还有一个法国海员绑架到这里。由于没有领到赎金,准备将他们三人处决,而我的出现,刚开始以为是法国特种部队来救他的人,结果遇到一个中国人,让冯杰和吉米大感意外。
我正在思考将他们放到哪里,让他们自己离开,突然汽车抛锚了。我揭开盖子检查,一股浓烟掺杂着焦味,好一辆破车车子才开了三十多公里。我踢了两脚车门,收拾好自己的装备行礼,准备一百公里武装越野。两位博士也不知道怎么走出这片无人区域,后面还不知道追兵什么时候追上来,希望我能带他们离开。
天快黑了,我已经24小时没有进食,但是仍然能够坚持,我不知道带着这两个博士,什么时候才能完成这一百公里的穿越。而且两个家伙的样子,很明显也是很久没有进食了。犹豫了一分钟,还是决定带上他们。我将仅有的水袋递给他们,让他们一人喝了一小口。
为了安全,我必须避开大路。天黑之前,我必须找点食物补充体力,结果草原上的动物不少,我迟迟没有下手,不知道为什么,我开枪杀人的时候毫不犹豫,面对草原上奔跑的动物,我犹豫了,特别是这次来到索马里之后。
还好吉米博士很了解动物的习性,引开鸵鸟,让我们偷到一个巨大的鸵鸟蛋。选好地方将鸟蛋埋进沙子,架上柴火,烤熟鸟蛋。填饱肚子之后,冯杰建议休息一下,他的身体不是很好,确实体力严重透支。
我和吉米只好轮流搀扶他,还得警戒夜晚出没的各种野兽,这是刺激而又危险的动物世界。我们边走边休息,天亮的时候,我们来到了一个大峡谷,虽然我也是相当困倦,但是看到两个博士比我更加疲惫,只好选在峡谷底的小河边,找了一个隐蔽的位置,让他俩闭眼休息一小会儿,我还得给他们当警卫。
没有人命令我,一切都是我自找的麻烦。看着两个博士酣睡的样子,我心里有了从来没有的感觉,那是我想救虎牙这样的好朋友完全不一样的感觉。为了不让疲惫剥夺我的意志,我只有不停的用河水冲洗我的脸。
第七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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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冷水刺激之后,我的精神好了很多。掏出颈上的挂坠,这是李老四交给我的那枚奇怪的勋章,被我找了一根结实的绳索改造成挂坠。李老四虽然没告诉我它的来历,但是我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在加速,陆老爷子问过我的话,比军人的生命更宝贵的是什么?答案是不分国籍的,这块勋章的份量不轻
我不经意的回头看了一眼冯杰,正好看见他已经醒了,正盯着我手上的挂坠发呆。我立刻收好挂坠,准备过去叫醒吉米,继续赶路。冯杰一把拉住我的手臂,需要我再给他看看我的挂坠,我虽然不解,但还是取下来给他看了。
冯杰盯着挂坠,脸色很庄重,嘴里轻轻的念词:“进屋人是满屋人静,夜无声亲人睡沉沉,我母亲床上睡着,可知道你儿的归魂。。。”这不是一首诗,是一首歌。记得98年底,刚到部队,班长经常没事的时候就喜欢抱着吉他弹奏,调子虽然很简单,但是有两首歌最让我难以忘怀。一首是《军中绿花》,另一首就是《归魂》,虽然班长告诉我这是一首禁歌,但是仍然挡不住我对它的喜爱,那是一种无名的悲伤。我听着冯杰的词,不由自主的哼起了调子。
冯杰听到我在哼歌,停止了思绪,回过头看着我说道:“你果然是一名中国军人。这首歌你很熟悉吗?我要没记错,当年部队可是禁止这首歌传播,现在的部队还有人唱吗?”我点点头,说道:“你认识这枚勋章?”
冯杰看了一眼正在打鼾的吉米,跟我一起走到河边,感叹的说道:“时间过的可真快,一晃就快20年了。当年我刚大学毕业,一个偶然的机会,跟随了一支特殊的部队,进入老山前线,见证了一群热血男儿。”
“1986年,我分配到国家某研究机构做某个项目的实验工作,当时需要一些特殊的矿物材料,那种材料非常稀少,当时就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