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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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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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鼓动父亲经销乐器,三天两头往乐府跑。实际掌管乐府的就是李延年。得知我是胡人,李延年很有兴趣地问我有没有胡人乐器,后来,他订购了一批制作精良的胡笳和羌笛。

送货时,我看到阿妍正在不远处练舞。借着试音色,我用胡笳吹了一支短曲。那是一支辽远放旷的牧歌。浸润中原文化多年,我已经很久没有接触过家乡的风土了。不知为何,那天我却选择了用故乡的音乐向阿妍传达心意。

也许因为我对阿妍太在意了,唯恐过于直白的表达遭到拒绝,似乎借着那种异域音乐的生疏感,才能掩饰感情的畏怯。

后来那几天,我时常听到阿妍轻轻哼着那曲调。我心中狂喜。

我把那笔生意赚到的钱买了重礼,酬谢李延年和乐府上下人等。一来二去,我成了乐府的常客,和阿妍也有了接触。而接触之后,我发现自己更疯狂地爱上了她。

阿妍意态温婉,举止娴静,心思细腻,体察入微,处处体恤他人。我还从未见过这样的少女。我行商千里,所接触过的年轻女子,边远山乡的,无知粗鄙;郑、卫之类小地方的,浅薄浮华;京畿女郎虽然明丽慧黠,可骄横傲慢,不可与语。偶尔也见过温柔敦厚的,那样的女子又多出于诗书礼乐之家,对我这个胡商之子,彬彬有礼间,总能让人感到一种“非我族类”的淡漠和疏远。

唯有和阿妍交往,我不会感到任何压力。听她说话,慢声细语,娓娓道来,温柔而和顺。她怜贫惜弱,爱护一切生灵。甚至李延年嫌树上的蝉鸣扰了乐府排演新曲,她都舍不得打掉,宁可劝说哥哥换个地方排演。

我不知道她怎么会养成那种性情。她出身歌舞世家,父母兄弟都是舞倡歌伎。她大哥广利野心勃勃,二哥延年善于钻营,还有个三弟小名叫季的,更是个酒色之徒。她和这个家族的任何人都不一样。歌舞之余,我常常见她静默深思,与她交谈,才发现她有许多想法,洞彻世态,深邃明远,超出了她的年龄和身份。她从不以自己的见识才情自矜,待任何人都谦和温文,不卑不亢。

我越和她接触,就越是爱慕她,甚至敬仰她。她是我的女神,是我在这个浮华的世界里所能感受到的最清新的一缕芳香。在她身上,我真正感受到了中原古书中所描述的那种典雅温柔,一种有着久远底蕴的气度。

阿妍的卓越舞技渐渐传播了出去,李延年开始带着她出入于一些权贵府邸献艺。

一次,几个恶少企图对刚从一家侯府出来的阿妍不轨,我碰巧路过,和那几个恶少狠狠地打了一架。赶来的李延年看到了这场景,从那以后,我成了李家的座上宾。

那是我此生最愉快的一段时光。我三天两头和阿妍在乐府或李家见面,我买各种精巧细致的玩意儿给她,她和一般女子不同,对脂粉布帛不感兴趣,我便亲手做了各种乐器给她,看得出,她很喜欢。尤其是一个胡笳,我巧妙地把一个“妍”字刻在上面,她十分爱惜,闲来时常吹着玩。

但是,就在我和阿妍的交往达到最热烈、最密切的时候,情况慢慢发生了变化,李家兄弟渐渐对我疏远起来,随后,不知何故,阿妍对我的态度也变得冷淡。

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乐府的一名老乐工看到我失魂落魄的样子,私下里把我拉到一边。

“年轻人,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不过,”他同情地拍了拍我的肩,道,“听我一句话,别想了。李家这个妹子,怕是要找个大主顾的。”

他告诉我,李家兄弟不是那种打算过一辈子歌舞生涯的人。阿妍身段柔韧,纤腰修足,是天生的习舞好材料,又生具一股出尘脱俗的气质。这些年李延年对阿妍精心打磨,着实费了不少心思。近年来阿妍颜色渐开,舞技臻于化境。李延年正在极力疏通平阳公主方面,想把妹妹送进公主府。平阳公主因皇帝、皇后、大将军几方面的关系,府中常年宾客如云。座中人物,尽皆勋臣贵戚、公卿王侯。李延年打算请公主出面,寻机将阿妍推介给某位大贵人。

“人家满门富贵,都在这上头呢。”那老乐工道,“你说,他们的妹子,是一般人能问津的吗?”

想起近来阿妍那沉默郁悒的神情,我能感觉到,那不是阿妍的本意,她并不渴求富贵,然而她承受着极大的压力。

不怪李家兄弟恃为奇货,阿妍本就是一颗罕有的明珠,他们又在她身上下了那么大的本钱。

我该怎么办?我只是一个逐利的胡商之子。夷狄之人,四业之末,双重卑微,怎配采撷这颗举世无双的明珠?

我不甘心就此放弃。回去后,我开始寻觅出仕的途径。

现在开始,也许已经晚了。但只要有一丝可能,我都不会放弃。我能指望的,是这个国家伟大的唯才是举的传统以及自己引以为豪的才学和能力。

我早就听说,这是和以往任何朝代都不同的一个朝代。她是有史以来第一个由来自民间的力量建立的王朝!

你也许不会想到,我最初对汉家文化发生兴趣,就是因为我听说这个王朝的建立者是一个亭长!

我从传说中得知,他“约法三章”、“秋毫无犯”的事迹,从史书中看到,他的臣下居然包括贩缯吹箫屠狗之流。

我爱这个有史以来第一个不是凭着高贵的血统,而是依靠民众的拥戴建立的政权。我相信,在这个属于民众的国家里,每一个平民子弟都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得到他应有的地位和尊荣。狱掾主吏、屠狗贩缯者都能成为将相重臣,还有什么不可能发生呢?

当今天子用人不拘出身,文有家室寒微的公孙弘、主父偃,武有起于奴仆的大将军卫青。种种事实都激励着我相信,生在这样一个伟大的王朝,生在这样一个伟大的盛世,凭着自己的努力,总有一天,我会获得采撷那颗明珠的资格!

然而,当我真的开始试探入仕之途时,才发现自己离那一天有多么遥远。

这个国家表面上尊儒尚文,骨子里用的却是前朝法家那一套。平民要入仕,正统的道路就是刀笔起家。年满十七岁,品行端正,经乡官推荐,官府考试,能背写出九千字的东西,便可捞个小吏当当。

问题是,谁来裁定一个人的品行是否端正?这种制度与生俱来就带着难以修正的缺陷。

大名鼎鼎的开国元勋韩信,据说年轻时曾被定为“无行”,以致不得推择为吏。那是前朝的事,但本朝其实也是如此。

况且就算做上了小吏,没背景没靠山也毫无意义。誊公文,编名册,催赋税,捕盗贼,一年年熬资历,熬上几十年,如果有幸还没被繁重无聊的文牍工作折磨发疯,也没有犯任何过失,也许就能被推荐到长安,在某个三公九卿的府衙中当个员吏掾属,成为令乡里羡慕的京官。而这也就是他们的极限了。似乎总有一层无形的隔板挡在这些来自底层的小吏的头顶,不管如何努力,不管怎样优秀。他们中的绝大多数终生官不过令丞,俸不过六百石,永远无法进入这个国家真正的权力圈。

我在长安东郊见过一个被人戏称为“求仕村”的地方。那里汇聚着无数来自全国的优秀年轻人,他们和我一样,雄心勃勃,对自己的才华充满自信。他们夜以继日地书写着各种辞赋策论,向皇帝投递,渴望重演公孙弘、主父偃、司马相如的幸运。然而,常常是年复一年,渐渐锉平了进取的锐气,销蚀了满腹的才华,耗尽钱财却一无所获,失望地回到故乡。还有少数人,或者不死心,或者不甘心,或者因为无颜回乡面对家人,在长安一年年混下去,乃至落魄到混迹于关东流民中,蓬头垢面,乞食街头。

我大惑不解。

怎么会这样?

朝廷大肆向外宣扬的“求贤诏”是怎么一回事?公孙弘、主父偃、卫青……那些神话般的不次拔擢又是怎么回事?

我仔细打听观察。以前,我忙于做生意,所接触者,是这个国家庞大、繁华的外表。现在,随着我深入了解,一个新的、完全不同于过去外界传说的汉朝呈现在我眼前。

是的,皇帝确实求贤若渴,但是,并不是每一个自认为有才能的布衣百姓都可以直接呈书皇帝,展现自己的才能,表达自己的主张。“贤良”、“文学”,是要二千石以上的官员举荐的。没有高官举荐的投书献赋,事实上根本递不到皇帝面前。公孙弘是凭菑川方面的举荐,主父偃的成功与卫青出力有关。至于卫青,人们只看到他从奴隶到将军的罕见际遇,却往往忘了他有一个好姐姐——卫子夫。

如果卫青没有一个在侍衣轩里把皇帝伺候得舒舒服服的姐姐,如果公孙弘不是与淄川官场关系密切,如果主父偃没有搭上卫大将军这根线……他们的命运会怎么样?

求仕村那些怀才不遇的潦倒士子大概就是答案。

不止一次,我在那里看到,一些鹑衣百结的穷汉,走着走着,一跤跌倒就再也站不起来了。没有谁会知道,那倒毙街头的饿殍,也曾是满腹诗书的才子俊秀,在那茫然失色的眼里,也曾洋溢着治国平天下的热情。一道冠冕堂皇的“求贤诏”,使他们将整个青春乃至生命都赔进了这场无望的赌局,却不知道幸运之门其实永远不会对他们打开。

我陷入了极大的矛盾。我知道这个国家的历史,当年陈涉首义,号令天下,最振奋人心的一句就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每阅史至此,我都为之心潮澎湃,向往不已。

然而数十年过去了,陈涉振聋发聩的呼声渐去渐远,当年反秦的各路义军被慢慢淡化遗忘,仿佛暴秦是高祖一支独力推翻的。布衣卿相的后人们又形成了新的世卿世禄,他们满坑满谷,将仕进之途填塞得容不下任何异类。他们用事实告诫痴心妄想的寒门子弟:乱世结束了,今日的吹箫屠狗之辈,再也休想成就布衣卿相的美梦!

历史走了一圈,又回到了原地。

既然如此,当初那场尸积如山的战争到底意义何在?当年的逐鹿天下,又是为谁逐鹿?

我不愿意承认,自己多年的追求和信仰是错的。我告诉自己,那些完美的道德信念没有错,那些先进的纲纪伦常没有错,只是现在的朝廷偏离了先王之道。

我无法改变朝廷的施政之道,所以,我只有一个办法:投军!

这是我唯一的机会。

几乎一切向上的通道,都被权贵子弟们占据了,唯一没被彻底堵死的,只有从军一途。近年来战事频繁,这是一条要用生命来换取荣誉的道路,这代价对那些权贵子弟来说太高了,他们通常是不愿意用自己娇贵的生命来冒险的——尽管在军中,与平民子弟比起来,他们升迁的速度快了十倍不止,而在阵前伤亡的可能不到寒家子弟的十分之一。

京师诸军,能接纳胡人参军的本就不多,而且大多数已经招满,只有一支还在招人,那就是长水军营。

长水营没招满人,是因为长水校尉苏建是一个特殊的人。

苏建是一名出色的将领,但对待胡卒极其苛刻。有人说,他曾因胡人赵信的背叛,输了一场大仗,从将军贬为庶人。也有人说,那场败仗,是因为他中了胡巫的巫术。总之,那件事给他的打击极大,后来因大将军卫青助力,才得以重新被起用。他出掌长水营以来,招募胡卒,聪明识字的一概不要,只选一字不识的粗人。他认定胡人都有反骨,聪明识字的,将来窃取军政密件,投效蛮夷,为祸更烈,愚笨一点的至少无甚大害。平时操演训练,他就像跟胡人有仇,挑剔严苛,到了不近人情的程度。

所以,在他手下干,太聪明和太笨的,都没有好日子过。笨拙木讷的,会因为无法及时领会命令而受惩罚;聪明机智的,他又戒备猜忌,甚至会找借口行军法杀掉。

在这样的背景下,每年长水营的兵源都不足。

然而也正因为这份苛刻,他训练出来的胡骑是最受朝廷信任的,立功的机会也多。防守要塞、拱卫京畿,到处可以看到长水胡骑的身影。

我不顾家人的反对,去了长水。

我没有选择。

为了阿妍,我愿意做任何事,包括抛却自己对文章诗赋的爱好,和一群目不识丁的武夫一起流血挥汗,枕戈执戟。

在投军前,我又一次去了李家。我找了个机会,背着延年兄弟,快速而低声地对阿妍说:“三年,等我三年!”

阿妍正在绣什么东西,她低着头,手好像微微停了一下,又好像没有。

当李广利送我出门时,阿妍抱着我的缎面翻毛披风跟了出来。

“公子,”她轻声道,“你忘了你的东西。”

李广利警惕地看着阿妍和我,我平静地伸手接过,点点头:“多谢。”

厚厚的披风下,似乎多了点什么东西。我握在手里。

走出很远后,我才拿出那东西。

一股淡淡的清香飘了出来。那是一枚小巧精致的佩帏,以浅黄色丝帛做成,上面用黑色的丝线绣着一只姿态优美的燕子。

燕子!

汉人称为信期绣!

我欣喜若狂。

她答应了!她会等我的!

◇◇◇◇

我顺利地投入了长水军。

在长水营中,我小心地掩盖自己的才智,克制着自己对文字的兴趣。我伪装得很好,没有人识破我。

至于校尉苏建,确实像外界所说的,对待胡人严厉苛酷,稍有小过,辄施重罚。以我的敏捷机智,都不能幸免。我的颊上至今留着一道伤痕,那是苏校尉一次发怒时,用马鞭给我留下的纪念。然而和我后来的遭遇比起来,他简直可谓仁慈之至了。

在长水军中,我干得比谁都努力。我本来对骑射弓马毫无兴趣,我爱的是音律和文字,但到后来,我的骑射功夫竟然比军中所有士卒都出色。

苏建开始注意到我,他发现我与别人有些不同。

他对我的那种永不停息的勤奋很疑惑,不明白我如此刻苦的动力何在。他观察我,旁敲侧击地探询我,但每次都被我机智地躲过去了。

我有些警觉,我见过那些聪明而有进取心的胡人在这个军营里的下场。

在这期间,我又收到了阿妍不知用什么法子,辗转托人送来的一枚精致的玉韘。和现今市面上那种做成佩饰的中看不中用的玉韘不同,那是一种很古老的样式,简单而粗犷,是真的可以戴在指上引弓控弦的。那使我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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