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虎贲》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大唐虎贲- 第11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哪里是平阳射偏了,而是存着嬉戏之心,玩着高难度的射法。
  “好箭法!”罗士信抚掌大赞,近年来他也曾苦练箭术,一手箭技比之以往,可谓天壤之别。不过要像平阳这般玩的得心应手,玩出花样,却还差些水准。
  平阳将麋鹿驼上了马背,收回了了羽箭,两人继续往深入行去。
  一只小貂从林木中一闪而过,罗士信抢先道:“这个就交给我了!”他左手平稳稳托住铁弓,右手运劲,将手中一百来斤的硬弓拉了开来。他的箭法没有什么花俏,但是但双臂之劲,眼力之准,却非比寻常,瞧见小貂项颈,右手五指松开。
  他的箭除了快、猛,别无其他。
  强劲的箭羽一闪而逝,小貂惊觉待要闪避,箭杆已从颈部对穿而过。这一箭劲力未衰,带着小貂的尸体平空飞行,直接刺入粗壮的大树,整个箭头深入其中。
  平阳讶异,罗士信当初找他学箭,箭法水准如何,她心底有数。如今这一箭,快准狠,深得其中三味,令人另眼相看。(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九章 力拔大棕熊

  罗士信纵马上前拾取猎物,目光却落在了树干上。他目光所及之处却是五道深入树干的抓痕,树皮掉落老大一块,回头叫道:“公主过来看看,这是不是熊抓的?”
  平阳正惊叹罗士信箭术的进步,听他叫唤,跟着催马上前。
  罗士信原来不擅射,极少参加狩猎活动,也没有专门遇到熊虎之类的猛兽。他在长白山带过一点时间,见过类似的抓痕,好像是大熊爪子留下的痕迹,但因经验不足也不敢确认。
  平阳狩猎经验不可谓不丰富,上得近前,一眼就瞧出了确实是大熊留下的痕迹。
  她用手指比划了一下树干的伤痕,低呼道:“还是一头大家伙,比我以前遇到的应该都要大。”
  罗士信接口道:“还真让你说中了,我们可能遇上大家伙了。你看,这爪印明显是新的,应该刚留下不久。”
  平阳眼中露出兴奋的神采,外出狩猎能够遇到熊虎之类的大家伙那是极为难求的运气,急切的道:“我们找找,应该能够发现蛛丝马迹。不过千万要小心,爪印不像是大熊做的领地记号,而是攻击时候留下的痕迹。”
  罗士信将深入树干的利箭拔了出来,见平阳兴致来了,也乐意舍命陪美人,瞧了瞧地上的印迹,隐约可以判断脚印是往北而去的,两人一同将马匹拴在山下,猎物藏了起来,一并往北寻去。
  走了大约半里地。突然惨叫声从右侧方传来,紧跟着是一阵熊啸。
  罗士信、平阳互望了一眼,一个拔刀一个取箭矢握在手心。一同加快了前行的脚步,往惨叫方向走去。
  方走百步远远便见一头灰色的大家伙将一个一身黑衣的男子扑倒在了地上,一口咬住对方的颈脖,硬生生的撕裂了一口肉下来,黑衣男子的半个脖子都不见了,血柱喷射。
  罗士信瞧着黑衣男子有几分眼熟,那装束打扮与暗杀营里的杀手一般无二。想来是当初的漏网之鱼,只是不知为何还在这伏牛山上,以至于命丧熊口。
  正琢磨着。大熊竟然察觉了他们的存在,抛下了尸体直冲两人而来。
  那大熊头大如斗,又圆又肥,体形健硕巨大。肩背隆起。四肢趴地的肩高足有一米五,论及重量至少也有一千斤以上。
  别看它硕大笨重,奔跑起来的速度竟然不输于奔马,迅捷无比。
  平阳久经考验,反应也是不慢,信手一箭电射而出。
  羽箭穿过荆棘,射在大棕熊的脑门上,强劲的羽箭竟然未能射穿棕熊的皮毛。
  平阳手中的弓箭并非习惯用的战弓而是猎人使用的猎弓。论及威力自然小上许多,遇上这种份量的大熊竟然破不了甲。
  百步的间距大棕熊转瞬到了近前。
  不用罗士信吩咐。平阳先一步闪身躲开,放心的将接下来的局面交给了罗士信处理。她对于罗士信的能力战力有着盲目的信服,知道有罗士信在,保护住自己就是对他最大的出力。只要不让他分心,任何敌人都不是他的对手:包括面前的大熊。
  罗士信固然自负神力,却也不敢跟面前这个一千斤开外的大家伙正面硬抗,在双方即将撞在一起的时候,一个斜刺跨步,避开了凶险的正面,紧接着以身体为基,整个人撞在了大棕熊庞大的身躯上。
  千斤重的野兽让他这猛力一撞,竟然如炮弹一般飞了出去,重重的落在地上,翻滚着压倒了一片荆棘草丛,直到撞在大树上为止,震落一地的败叶。
  这一招罗士信学至于奎托斯当初搏虎的招式,利用猛兽相对不灵活的特点,由侧面发动攻势。
  武艺到了罗士信这个境界,招式什么的都已经成了浮云,他们会在相应的时候施展出最合适的招法。奎托斯的斗兽能力,千锤百炼,在与野兽的较量中,非常有效。
  罗士信也是信手而来,这一招得手,立刻冲了上去,七星横刀直刺大棕熊的心脏处。
  大棕熊摔得飞了出去,却如没事一样。身躯徒然直立起来。一米五的身段徒然拔高了足足一米。
  罗士信心念一动,刀锋一转,刺入了棕熊的腹部,大唐的横刀平直锋利,既拥有刀的杀伤力也兼顾了剑的破甲能力,这一剑直接破入大棕熊的腹部,从前胸几乎穿至后背。
  大棕熊发出一声巨吼,震响山林。罗士信这重重一刀,让它嗅到了危险的气息,变得加的残暴,厚重的双掌胡乱飞舞,全无章法。
  “砰”
  一巴掌拍在碗口大的松树上,直接将松树给派了断。
  这种没有章法的进攻反而最难防范,加上对方力量无穷,随意一掌都有开山裂石的能力,并非人力能够抵抗。便是罗士信也给逼得后退了几步,躲了开了疯狂的乱击。
  罗士信抓着机会逼身上前,引诱大棕熊一掌拍来。趁机以灵敏的步法绕到了大熊的背后,双手环抱熊腰,低吼一声,双手猛力上提,一千多斤的乱动挣扎的大熊竟然被他提了起来,然后身子向后一扬,重重的一甩,来了一个背后倒栽葱。
  “碰”的一声!
  大棕熊千斤重的庞大身躯落在了地上。
  平阳看的瞠目结舌,弯着满月的弓都忘记了射出去:罗士信打赢大棕熊甚至杀了大棕熊她都不会奇怪,但是他凭借力量硬生生的将大棕熊举起来,摔在地上,那场面那景象,让她实在难以想象。就算他知道罗士信神力无双,可是一个高廋长得如若文人般的人物,举起来站起来两米五一千二三百斤的大熊,那种即视感让她近乎失神了。
  千斤的重量加上罗士信赋予的力量,大棕熊脑袋落地时承受的劲力可想而知,直接压断了它的胫骨,当场断了气。
  罗士信怕大家伙装死,特地摸了摸大棕熊的脖子,确定断了之后,方才拔出七星刀,长吐了口气道:“好家伙,力量可真够大的,差点闪了我的腰。”
  平阳无语的收回了弓箭,道:“力量再大,还比得上你?我见过不少猎熊的,父皇、二弟、四弟都曾猎过大熊,但今天第一次见到有人将大熊举起来摔死的。”
  罗士信拧了拧鼻子笑道:“我这是怕你担心,也怕玩脱了不好收拾。要不然我也不刺那一刀,直接跟它徒手来打了。这种事我在太白山的时候干过,不过那里打的是白熊。品种不一样,白熊远没有棕熊凶悍,块头也比不上。在那里想找一头千斤大熊都找不到,这伏牛山竟然遇上了这个大家伙。”
  平阳以手扶额,她自问比较了解罗士信的,但是对于他这种近乎于莽夫的想法做法还是想不通透。
  罗士信撇下大棕熊走到了那黑衣人的身侧,在他身上翻了翻,手心触摸之处发现衣角有些异样,好奇之下割开了他的衣角。果然里面塞着一方细薄的纱巾,纱巾上横七竖八一阵勾画,貌似一副地图的模样。
  “发现什么了?”平阳好奇的走了上来。
  罗士信摇头道:“不知道,好像是一张地图,不会是什么藏宝图吧?”
  平阳接过地图细看,指着上面的图样道:“看,这是伏牛山,这是玉皇顶,这条线路一直指着玉皇顶。看来这玉皇顶就是此人的目的地,只是不知为何激怒了大熊,惨死在大熊之口。要不我们明天叫上侯杰、武豹他们一起上去瞧瞧?”
  “也好!”罗士信好奇心起,一口应下。
  两人也无心继续狩猎,罗士信背着大棕熊,一步一步的下山去了。
  来到山脚,取回了马匹猎物,罗士信发现两人的坐骑没有一匹驼的动一千多斤的大熊,只好继续将大熊背在身上与平阳一起徒步而行。
  这走了半里不到,前方突然烟尘滚滚,正往他们这边飘来。
  罗士信、平阳不由顿住了脚步,都看出了彼此的疑惑:两人久经战场,看得出来这漫天的烟尘是骑兵奔驰的迹象,而且数量不少。可是对于现在的大唐而言,军马是奢侈的玩意,骑兵部队更是奢侈中的奢侈,在南阳怎么可能出现一定规模的骑兵部队?
  来人正是刘辰、刘保兄弟,他们一个个精神抖擞,趾高气昂,气势可观,但说他们是骑兵部队,却也抬举他们了。
  一千骑兵不假,但是除了刘辰、刘保骑得是高头大马之外,其他兵卒骑得是驽马,不能快跑用来驼重耕地用的廉价马匹。千骑跑起来威势不错,但遇上真正的骑兵队,压根不够看。
  不过话又说回来,在方城能够筹齐千匹驽马骑兵,也算是拉风的事情了。
  “大哥,你看!”刘保眼尖,当先敲到了远处的罗士信平阳。
  刘辰顺着所指的方向眺望过去,登时吓了一跳,差点惊下马来,一人一熊近乎挨在一起的走着,什么情况?
  细细一看,这才发现那大熊庞大的身躯下面藏着一个人,对方的身体几乎都让大熊给盖住了,只有一个脑袋顶着大熊的脑袋,一上一下看着有些寒碜。
  那熊真大!
  刘辰心中闪过这个念头,神色突变,熊是一种领域感很强的畜生,除了交配时节,一定的范围内只有一头熊。
  这熊是他的!
  登时脸色铁青。(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章 当自己是罗士信?

  刘辰怒极之下眼中只有那个背熊的人,切齿叫道:“给我逼上去。”
  虽是千匹驽马,这一起奔跑起来的气势还是相当吓人的。
  瞧着那渐渐逼近的骑兵队,罗士信也看出了对方骑的是驽马,登时有种啼笑皆非的感觉。
  这都说中原缺马,这其实算是个病句。中原并不缺马,自古以来,皆是如此。中原真正缺少的是战马是能够上战场的军马,而不是马这个种类。中原很多地方都产马,只是因为地域地势的缘故,大多产的都是驽马,而非优良的军马。驽马繁殖能力强,性子温和,适宜生存,是很容易养活的。因为牛比驽马贵,很多地方都是以驽马耕地驼重,论及效率自是比不上耕牛,但胜在廉价。
  这种驽马没爆发力没速度,冲刺起来尚比不及脚力快的人类,跟战马相撞一处,能给撞出六七米远。骑这种驽马上战场还真不如骑头黄牛,黄牛速度不快,但至少耐撞,驽马是一点长处都没有。
  对于这种花钱凑个一千驽马骑兵,在罗士信看来纯粹是有钱没处烧的可笑行为,他很好奇,到底是何方神圣,竟然奢侈的弄出这一千驽马骑兵。
  “是刘粲!”平阳突然顿住了脚步,认出了来人,淡淡的瞧了远方一眼,眼中带着些许轻蔑,并没有将他放在眼底。
  她先前之所以生气,并非因为气刘粲这个人。在她看来这种小人就如蝼蚁一样,根本不足为他生半点脾气。之所以心情不好是因为李元吉。她那个一母同胞却又坏到骨子里的四弟。作为一个重情重义的奇女子,让自己的弟弟欺瞒戏耍了,滋味确实不是那么的好受。
  她已经接受罗士信提议。暗自派人去调查调查刘粲在任上的情况,如果有任何不和她心意的,决定直接拿下。若他真的有所悔改,成为一个利国利民的大唐官吏,她也不去计较了过往的事情了。
  平阳心胸亦不输于男子,不是那种擅于记仇精于计较的人物。
  不过……
  平阳眯起了眼睛,脸上的嘲讽更浓。对方似乎来者不善呢?这没去找他麻烦,他们倒是莫名找上来了。
  罗士信此时也顿住了脚步,发现了这一点。对面一大票人气势汹汹的似乎直逼他们这边而来,难道他不认得平阳?
  正如他想的那样,刘辰并不认识平阳。其实平阳在三天前也不认识刘辰,他们彼此在之前都没见过面。这也是她当初被李元吉瞒天过海的主要原因。平阳连刘辰都没见过。怎么能够认出他首级的真伪?现在平阳之所以认识刘辰是因为她现在有一个人门客是老家太原的,当年刘粲作为李元吉麾下的四大恶犬之首,在太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识。
  就在罗士信抵达方城的那一天,刘辰横行过市的时候,将那门客给认了出来。
  平阳诛杀李元吉麾下四大恶犬的事情,虽然顾念李元吉的面子,没有传扬开来,但是那门客在平阳府上多次听前辈说起此事。惊疑之下,告诉了平阳。平阳也因此认得刘辰。
  冤家路窄。竟然这里撞上了。
  刘辰了解李元吉,李元吉喜欢活的野兽多过死的,这是人所共知的事情。当下大熊让这对贱民给打死了,他讨好李元吉的计划已经胎死腹中:将死熊送给李元吉,以李元吉的性格,指不定还会特地命人来抽他一顿。
  死熊在他而言已经没有了半点价值,劳师动众许久换来了这个结果,刘辰如何咽得下这口恶气。
  已经打定了自己坏人的角色,刘辰也没有任何的掩饰,霸气十足出场。
  “给我站住!”他狂傲的有些不可一世的挡在了罗士信他们前进的路上。这才是他的本来性格,那个狐假虎威狗仗人势,敢在大街上公然对着百姓射箭,欣赏他们躲避的狼狈姿态的四大恶犬之首……刘粲。
  因为平阳,刘粲改名为刘辰还改变了行事风格,但是骨子里的那份持强凌弱的秉性却没有任何改变,只是一直深藏着,没有表露出来,怕威胁自己的安危。现在情况不同,在这偏僻的山脚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