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不敢?”芯美抬起下巴,认真应道。
“那……你敢说对我没有感觉?”
“呃……”芯美愣住了。
“你说啊,我在等答案喔!”他打算穷追猛打。
“我……当然有啊……”芯美被逼急了,背过身去,心虚地说:“有讨厌的感觉!”她不敢看他,就怕被他发现了她的虚伪。
“讨厌?!真的?”早料到她有这一招,他不以为忤,伸出双臂从身后环住她纤细的腰身,嘴唇缓缓凑近她耳际,用一种极其温柔又挑衅的语气说:“不要紧,有一天,我要你爱我爱到死心塌地!”
“臭美,没那么容易。”芯美别过头去,以免被他呼出的暖气弄得心神荡漾,未开战便先败下阵来。
“那就试试吧!”他正式下战帖。“从今天起,我要开始追求你……你可要稳住喔!”
可恶,最气他这种不可一世的样子!“放马过来,谁怕谁?游戏规则为何?”她决意跟他杠上。
“这个嘛——”
“什么这个那个,婆婆妈妈的。”芯美转身面对他,一冲口便说:“这样好了,明天开始,我们可以试着交往;至于赌注呢,就是看谁先不能没有对方,投降的人必须接受对方任意的惩罚,如何?”
“输的人必须任人宰割、予取予求,不能有丝毫怨言?”他多加了注解,无非是要提醒她后果。暗暗忖着、得意着:眼前这个小妮子,居然如此不自量力,想跟他这个调情圣手一较高下,摆明了螳臂当车嘛,他开始盘算着到时该如何处罚她。
而芯美,亦自认不是省油的灯。心想眼前这个男人,就算有通天本事,终究也是男人嘛。即使不能将他控制于鼓掌之间,至少摆平他也不是件难事。之前那几个呆头鹅,谈起恋爱只比木头好一些,而现在这油腔滑调的男人,似乎有趣一点。情逢敌手,这场游戏充满了挑战性,教她跃跃欲试。
一场意气之争,正式宣战!
一个胜券在握。
一个自信满满。
男人与女人的战役,在这个宁静夜,于焉展开……
第四章
蝉声唧唧,夏天正新鲜。
为了寻回心灵最真最纯的质朴,芯美搭上平溪小火车。
这风清天好、山明水秀,可以让她放慢惯有的生活速度,或许到郊外走走,感受一下大自然的和谐之美;或许挑个人烟稀少的非假日,来一趟怀旧的时光之旅,那种繁华落尽、洗尽铅华的感觉,总能带来不同于都会繁忙生活的体认,让澄明的心灵在纯净的环境中激荡出创作的灵感。
当老旧的灰蓝车厢依依呀呀地摇摆起来时,城市的喧嚣与冷漠也在窗外渐行渐远,那份久藏在内心深处的遥远记忆,一瞬间仿佛又回来了……
芯美已经不止一次搭乘平溪支线小火车,而这次唯一不同的,只是多了他在旁边吱吱喳喳。
“哇!”火车才刚要驶离侯硐,他便惊呼起来,兴奋的模样好比一个初见世面的小娃儿。“不知是幸还是不幸,我从没坐过这种老爷火车呢!”
“土包子!”芯美笑着挪揄。“别顾着说话,看看外头的风景吧!这里叫侯硐,是平溪支线的发车起点。快看!那吊桥,以前除了供人通行,还可以运输煤炭喔,桥面上架有铁轨,煤车就由河的这一岸运送至那一岸呢。对了,刚刚应该带你去走走瞧瞧的。”
听她这么说,他赶忙探头至窗外,寻觅吊桥的踪影,然后又坐回位置,用一种堆满笑意的眼神望着她。
“你在干嘛啊?”芯美在他肩膀拍了一下。“我叫你看风景,又没叫你看我……”
“你也不错看啊!没想到我巫丰群如此幸运,能有这么迷人又专业的导游同行。喂,看来你对这地方满了解的喔!”
“呵,那还用说?”芯美扬起头,挑了挑眉,用一种自鸣得意的语气说:“平溪沿线的的人文地理,我可是有研究的。有关这方面的问题,问我就对了。”
“哟——这么臭屁?”他笑着觑她一眼,随便出个问题考她:“那……下一站是哪里?”
“哈,这么没水准的问题也好意思问我?当然是三貂岭啊,不信你自己看……”
果然,五分钟不到,小火车就进站了。看到月台上写着“三貂岭”三个大字,巫丰群只好向她作了个揖,甘拜下风。
往窗外望去,只见十几户人家疏落而居,颓圯的屋瓦、废弃的矿坑,宛如半掩着淡淡的沧桑及漆黑的阴影,空气中似有几分落寞的气息。
过了三貂岭则豁然开朗,青青山色间杂着潺潺流水,时而可见小小的瀑布清浅。
他又探出头朝前方望望,旋即缩回头说:“这儿我知道,这就是十分对不对?”
“嗯,”她微笑点头。“你来过?”
“当然啊,几年前跟同事开车来过。十分瀑布可是素有‘台湾尼加拉瀑布’美称的耶,怎能不来朝拜一下咧!”他故意摇头晃脑地加重语气。
“嗯,算你有眼光。想再下车去看看吗?”芯美问道。
“我没意见,反正已经来过了,下不下去都无所谓。”
“那……”芯美托腮想了几秒,征求他的意见。“我们到平溪再下车好不好?我很喜欢平溪村的感觉,想去散散步。”
“那有什么问题?你是我的导游,你说东是东,我哪敢向西?”
当着窗,山风徐徐,牵衣捕风,鼓胀的衣衫像是饱满的风帆,他像个孩子一样,玩得不亦乐乎。他的嘴角,弯成一道迷人的弧线,目光贪婪地流览着四周,脸上闪着一抹动人的光彩,那副满足又喜不自胜的神态,衬得他的面容更加好看。
他的神采飞扬,教她不觉迷乱而惘然。有种不可思议的感觉在心中油然生起,莫非她对他萌生的爱意,早已在心中溢得满满的?
不,不可能的!她想。
没错,她是喜欢他,因为他未曾在她落难时弃她而去,因为他常在其后的日子里对她付出关心,但是,仅是这样,她怎么马上义无反顾地跳进去?万一这一切,只是他的陷阱、只是他的游戏呢?
更何况,芯美清楚地知道,他同自己一样,打着游戏人间的态度来看待爱情,两人之间还有个赌注呢!若先屈服于他的魅力下,不但面子挂不住,更是便宜了他。
摇摇头,芯美努力甩开心中渐生的臆想,把心思重新放回车窗外的景致和小说情节的构思上……
经过岭脚和望古后,平溪站到了。两人快步跳下车,目送着小火车噗噗地渐行渐远,才并肩漫步进村里。寂静的山村伴随着偶尔的几声狗吠,越发显得孤单清幽,却洋溢着一种醉人的古早情味。
“我觉得,这里的街道虽然很狭窄,却有一种特殊的风味耶,难怪你想来散步。”他首先发表感言。
“不错喔,有感觉,至少表示你不是个凡夫俗子。”芯美见他起了共鸣,很是开心。“每年的元宵节啊,我一定会到这儿来看天灯,祈福、凑热闹。你一定无法想象,这样窄小的街,挤满人潮的盛况,还有一盏盏闪烁着摇曳光影,冉冉上升的天灯,在夜空中璀璨的美丽……
“”嗯,“他露出一抹向往的神情。”光是想象就够令人兴奋了。下次有机会,希望你这个顶尖导游别忘了我。“
芯美盯着他憧憬的脸,认真地说:“如果你有兴趣,我当然义不容辞啊,就怕你们这些人,成天就知道赚钱加班的,连这点休闲娱乐都会被剥夺。”
“不会的啦,只要你不嫌弃,我一定随传随到,还可以权充你的司机喔!像今天,我不就请了特别假,陪你出来走走?”
“喂喂喂!少自抬身价了,说得这么好听,”芯美瞪了他一眼,打趣地说:“是我陪你吧!要不是我带着你,搞不好你已经在山里迷路了,晚上就成了黑熊的食物……”
“才不会咧,黑熊怎么舍得吞掉这么精雕细琢的人类?”
“唉,你够了喔!我没带胃药,你别害我想吐行不行?”芯美说完,加快脚步走上前去,想把他抛在后头,偏偏他的步伐大,三两步又跟她齐头并进。
火伞高张,还好微微的山风掠去了汹汹热浪和毒辣暑气,行在光灿灿的阳光里,满眼的朴素街景、盎然的鲜黄嫩绿,一种飘飘然的感觉,是生命的原动力。
喊住按着喇叭沿街叫卖的芋仔冰小贩,各点了两球冰。
“哇,最喜欢吃×××了。”芯美伸出舌头,狠狠舔了一大口。
被她贪吃的模样逗笑了,他轻按她肩膀,在一堵矮砖墙上坐下。
“喂,你看,”芯美得意地邀功。“今天请假很值得吧,不但有小火车坐,还有×××吃,神仙级的享受耶!”
“对啊,还有美丽的女导游相伴……”
不想让他的话弄得发窘,芯美赶忙转移话题。“喂,你喜欢吃哪种口味的×××啊?我最喜欢芋头和红豆的。”“一样。”说完,他又咬了一大口。
这动作看在她眼里,满满的不以为然,不禁说教起来:“巫小丰,老师教你,×××不能这么大口咬的,那会失了风味。要这么吃……”边说,边伸舌沿着脆皮饼干周围舔了一口冰。
“噢!求求你,别做猥亵动作……”他皱了皱眉,刻意装出受不了的表情逗她。
“无聊!”芯美领悟了他的玩笑,轻骂了一声,旋即咯咯笑了起来。“心术不正的家伙,谁叫你一天到晚看什么锁码台的?”
“咦?你怎么知道咧?哈,被我逮到了吧,你也有看喔!”抓到芯美的小辫子,他乐得跟什么一样。
真是的,顾着吃,居然说溜嘴。芯美有些难为情,连忙解释:“呃……这……你也知道,写小说的人,总得多方面涉猎吧,这些知识也该有一些呀……”
“哦?”他狡黠一笑,不置可否。吃完最后一口饼干,他起立伸展伸展筋骨。
“喂,你的屁股红红的,我帮你拍拍。”语毕,不等他反应,芯美伸手便朝他臀部用力掴了好几下,报复似的,然后暗自好笑起来。接触他投过来的狐疑眼光,便故作正经地解释:“坐在红砖上都会这样,要用力拍才拍得掉。”
“哦?那我看看你的。”
“呃,不用麻烦了……我的自己拍就行了。”深怕他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芯美将最后一小口冰塞进嘴里,瞬间弹起,一溜烟像喷射机似地冲向前,一边拍拍屁股的灰尘逃难去了。
平白无故遭到偷袭,他怎肯就此罢休,第一时间便追了上去,从身后紧紧抱往芯美,教她动弹不得。
“啊,你在干嘛……”气喘吁吁的芯美,忍不住笑了出来。“光天化日之下,你欺负良家妇女,再不放开,我可要叫非礼喽!”
“唉,讲话凭良心,”他把脸轻靠在她的后脑勺,双臂仍紧箍着她腰身。“你刚刚就不是欺负良家俊男喔?”
“恶心耶!既不良也不俊……”芯美还是不肯屈服,身子拼命挣扎着。“喂,我是帮你拍灰尘耶,你怎么忘恩负义?放开人家啦,被看到多不好意思?”
“放心,你不是说平溪是个人烟稀少的小村庄吗?顶多只是一、两个人看到罢了,而且人家不会妨碍我们调情的。”
“神经啦!”芯美抱住他强壮的双臂,无奈怎么用力也扯不开,只好跟他投降。“好好,别闹了,我跟你道歉嘛,你先放开人家,被看到不好意思啦……”
“有什么不好意思?哪一对情侣不是这么恩爱?”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在她唇上偷了一个吻。
“喂!”她用双手抵在他胸前,翘着嘴,用一种不甘示弱的表情瞪着他。“少来这一套,谁跟你是情侣?”
“没关系,随你怎么辩,反正事实就是事实,日久见人心。”
最气他这种油腔滑调,偏偏就是拿他没辙,芯美只好认哉,在他肩上推了一下出气。
走了两步,他又不规矩了,冷不防拉起芯美的手,还想不着痕迹继续握着。
“唉,你又想干嘛?”倏地停下脚步,芯美双手插腰,横眉竖眼斥道。
“小姐,都交往这么久了,你不会连牵手都拒绝吧!”他苦笑了一声,摸摸头故作无辜状。
“谁跟你交往久了?”芯美咕哝着。“我们还只是普通朋友。”
事实上,芯美自知这是违心之论——潜意识里,她也喜欢与他肌肤相亲的感觉,那是一种又酥又麻的恋爱感觉,令人喜悦、快意。但是,芯美还不至于被冲昏头,理智告诉她,要征服这个桀骜不驯的花花公子,要赢得这场攸关面子和尊严的赌注,“欲擒故纵”,是必采的策略。
因此,即使她也喜欢他的碰触,她也必须毅然决然地拒绝。
“May May,你不觉得我们并肩各自走各自的路很奇怪吗?明明感情不错啊,何必故意隔开彼此咧?好啦,牵牵手有什么关系嘛……”他无奈地说。“又不是圣女贞德,怕什么嘛?”
“臭小丰!我可警告你,别胡言乱语的喔!”
不理会他的游说,芯美径自转过一个急弯,在古色古香的老旧建筑间穿梭。街道一小,把门户都拉近了。屋前院子东端的花叶枝桠横翻过邻家的墙头,在那儿荫成一堤的阴僻,西端的细长垂枝挂着不知名的青涩果实,随着偶尔风起微微摇晃出夏天的韵味……
穿出一条小巷,眼前一亮,漫山遍野的绿,组成了专属于小村的生命律动。
“好美,对不对!”芯美叹了一声,阖上眼,扬手向上,兜了满满的天风在怀里。她像一只可爱的小鹿,他不忍惊扰她的安适宁逸,只是在一旁微笑欣赏她的可爱神情。
深吸了一口气,芯美睁开眼。“小丰,你知道吗?我常觉得自己是大自然的小孩耶。每当心情郁闷、写作遇到瓶颈的时候,只要到郊外看看山、看看水、散散步、散散心,我就能再度活跃起来,像被充饱了生命力,继续在工作、生活中冲刺。”
见他专心地聆听着,她又手舞足蹈地赞叹道:“好喜欢与田园林野如此接近的感觉,花草树木的盎然绿意,才是最真实、最自然的色彩,如果没了这绿色的点缀,我实在无法想象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耶。”
“嗯。”他赞同地颔首,眼睛瞟向林端,嘴角勾着若有所思的笑意。
“喂,二愣子,你不觉得吗?”芯美又滔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