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没有戴面纱。”
“不、不是?”卡布斯震惊得差点说不出话来。
“不是,是我的面纱不知何时搞丢了。”
欧阳萱莎尽量把声音放到最轻最细最平静,但卡布斯依然只能像鹦鹉一样一再重复她的话。
“搞丢了?”
“可能是我在滚落沙丘时掉了。”
“掉了?”
“没错,就是这么一回事。”
“……阿伊莎。”
“什么?”
“请问你几岁了?”
“十八岁。”
“……”
欧阳萱莎是个相当大而化之的女孩子,不开心的事都不会放在心上太久,唯有一件事虽然已经很习惯了,但每次人家有意或无意中提醒她这件事时,她还是会感到非常遗憾。
如果她不是长这个样子该有多好。
明明已经是个十八岁的老太婆了,偏偏长了一张天真粉嫩的娃娃脸,秀致的五官天真未除、稚气未脱,眉梢、眼角犹透着一股甜甜的娇憨味道,无论谁来看都只有七、八岁左右。
更糟糕的是,她不但模样长得像七、八岁的小女孩,稚嫩的嗓音也像九、十岁的小女孩,连个子也像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她全身上下唯一不像小女孩的地方就只有胸部和臀部。
这怎能怪她,又不是她自己喜欢生成娃娃脸的,长得一副小女孩的外表也抹煞不了她已经十八岁的事实啊!
“请你嫁给我。”
不过,当她听到这句话时,实在很后悔让卡布斯知道她已经那么老了,生平第一次认为上天特意恩赐给她这种“武器”不是没有道理,为什么她还傻傻的自动解除武装,把自己丢进一个最尴尬的处境中呢?
“为什么我要嫁给你?”
“因为你看见了我的羞体,我也看见了你的脸,又碰到你的、你的……”卡布斯咳了咳,没再说下去。
哦~~饶了她吧!
她看他几眼,他也没有少块肉;他瞧见她的脸,也不会害她脸变形,摸到她的胸部就当摸肉包不行吗?
“那又怎样?”
“那又怎样?”卡布斯难以置信地复述了一次她的话,旋即严肃地沉下脸。“难道你的母亲没有教导过你吗?女孩子从第一次来潮后就被认为是成年女子,之后就得戴上头巾和面纱,除了自己的丈夫和亲人之外,其它男性都不可以看见她的脸和身体。现在你不但看见我的羞体,我也看见了你的脸,又碰到你的……呃,胸部,倘若你尚未成年还无所谓,但你已成年,这个责任我非担负起来不可!”
拜托,她一点也不需要他负这个责任好不好?
欧阳萱莎不禁又意外又啼笑皆非,还有点失望地叹了口气。
真是人不可貌相,明明拥有那么英俊又富有男性魅力的外表,她还以为他的言行举止也会很有魅力,譬如摆出一张冷然的脸,很酷的命令她嫁给他,或者呢喃着磁性的嗓音,用浪漫的甜言蜜语诱惑她,然后她就可以用很不屑的语气叫他自己去睡自己,这样不是很完美吗?
但他偏偏都不是,反而用这种和迷人的外表完全不搭的肃穆表情,一本正经地抬出一大堆道理说她非嫁给他不可。
看他一脸的庄严凝重,她可以百分之百肯定这个男人的脑袋是水泥做的,可能还加了一点钢筋,无论她如何反对,甚至破口大骂,他还是会很悲壮的和她“抗争”到死为止。
“好吧!嫁给你就嫁给你,但我有一个条件。”他喜欢开辩论会是他家的事,她才懒得陪他做那种残害脑细胞又浪费口水的无聊事。
“什么条件?”
“你要带我去找回那两个箱子,”然后她就可以拿着箱子立刻上演一出落跑新娘,把新郎丢在这里耍白痴,管他是不是看到、摸到或吃到她的胸部。“那箱子里有非常非常重要的东西,我非找回来不可!”
“找回那两个箱子是可以,但……”卡布斯有点吃惊。“带你去?”
“对,带我去找,否则免谈!”欧阳萱莎坚决地道:“还有,不必用很危险之类的理由来试图说服我不要去,我已经有心理准备了,绝不会改变主意。”
卡布斯皱眉考虑片刻。
“好,我带你去,不过我们必须按照规矩来。”
规矩?
戴面纱是吧?“这没问题。”
“那么我必须向谁提亲?”
“我父亲去世了。”
“你母亲?”
“我母亲……呃,也死了。”抱歉,妈妈,为免他没完没了的继续追问下去,麻烦你“死”一下,反正这时候你也还没出生。“事实上,我在‘这个世界'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既没有兄弟姐妹,也没有任何亲人。”这可是不折不扣的实话。
卡布斯那两条眉毛再度纠结起来。“那么你父亲的部落?”
真是,干嘛这么追根究柢嘛!
“我父亲的部落啊……”欧阳萱莎搔搔脑袋。好吧!她是念历史的,想随便掰个故事也不难,嗯,对,轻而易举的事,保证找不到半点破绽。“老实说,我父亲是遥远那边的……”她指向东方。“国家的人,一个很大很大的国家……”
“大清帝国?”
静了一下,“你怎么知道大清帝国?”欧阳萱莎失声惊呼。
“六年前我曾经在那里住了将近一年。”卡布斯淡淡道。
欧阳萱莎睁大眼怔愣半晌。
“我以为自黄巢之乱后,这边就没有人过去了。”她不可思议地说。
“还是有,只是很少,而且我说听过辛雅陀罗的故事,他……”
“在广州住了数十年,宋神宗封他为归德将军,那道敕令还是由苏轼拟就的呢!”欧阳萱莎喃喃道。
卡布斯颔首。“从听过他的故事以后,我就很渴望到那里去看看。”
“所以你就去了。”欧阳萱莎钦佩地点点头。“好,这样我也比较容易解释。总之,我父亲是汉人,母亲是这里的人,在他们去世之后,由于我在那边没有任何亲人了,才会大老远跑到这边来,但是我母亲好象忘了告诉我她的部落在哪里,所以……”
“所以你不知道从何找起?”卡布斯猜测道。
欧阳萱莎耸一耸肩。“差不多是这样吧!”
谁知她一承认,他的眉头马上又打起架来。
“成年以后,除了你的亲人以外,有多少男人看过你的脸?”
男人!
欧阳萱莎努力按捺下翻白眼的冲动。“我住回疆可不可以?如果你去过大清帝国的话,就算没到过回疆,也应该听说过回疆也是信奉伊斯兰教,那里的女人成年后也要戴面纱,不过,他们对于女人外出没有这边这么大的限制,所以我才会请父亲生前的波斯商人好友帮忙,跟着他的商队来到这儿,然后、然后……”
然后呢?
啊~~对了!
“谁知道会不小心跟商队走散,又不小心走进这片莫名其妙的沙漠里来,再不小心掉了面纱,才会被你看到我的脸,换句话说,在‘这个世界'上,你是第一个看到我的脸的男人,也是唯一的一个,可以了吧?”
以上纯属虚构,只有寥寥几句是实话,爱信不信随便。
“我明白了。”卡布斯信了。“那么,既然你的父母业已去世,而真主又引导你来解救我,我相信这件婚事必然也是阿拉的旨意,即便没有得到你的父母的同意,但已得到阿拉的祝福,这样应该足够了……”
真方便,什么都推到阿拉身上去。
“我想我不同意也不行吧?”欧阳萱莎啼笑皆非地喃喃道。
“……所以,我们是在阿拉的祝福下得到彼此的承诺,而这……”没理会她,卡布斯径自取下右手的黄金镶宝石护腕为她戴在右臂上。“是我给你的聘仪,希望你能够满意。”
对中国人而言,聘仪是男方为了补偿女方家长失去女儿的损失必须付出的代价,然而对阿拉伯人来讲,聘仪是丈夫送给妻子的新婚礼物,是妻子的私人财产,丈夫不得干预,就算家里穷得连一粒米都没有了,丈夫也没有权利要妻子拿出私房钱来补贴家用。
虽然卡布斯只给她一支臂环权充聘金,但光就臂环上的那几颗硕大的宝石来看,这支臂环肯定价值不菲。不过眼看他的护腕竟然变成她的臂环,欧阳萱莎再一次被提醒自己有多么“袖珍”,不禁又遗憾起来。
为什么她会长这个样子呢?
“那现在呢?”
默默地,卡布斯先把自己的头巾解下来充作她的面纱掩住半张脸,再指指适才沙漠强盗留下的足迹。
“跟在他们后面走。”
幸好!欧阳萱莎不禁松了一大口气。
原以为他会执意要先结婚,而她则坚持要先找箱子,于是两人先来一场旷世大对决,拚个你死我活再说。没想到他却先行退让一步,提也没提什么时候要举行婚礼,看来他也没兴趣太早结婚,而她呢更没有兴趣和一个可以娶四个老婆的阿拉伯男人结婚。所以……
上帝、阿拉、佛祖,随便哪一个,谢谢啦!
以前,如果有人问欧阳萱莎,她认为地狱是什么样子的?
她一定会说:谁知道!
但现在,如果有人问她,她认为地狱是什么样子的?
她一定会说:她现在就在地狱里!
“Gee,我快烤焦了!”
炎炎烈日、滚滚热气,层层峦峦的黄沙无边无际,不管怎么怎么走,景致永远不变,红色的沙浪起起伏伏,似乎延伸到天的尽头,沙丘的后面永远是另一座沙丘,永无止尽得令人厌烦。
“到底要走多久?”欧阳萱莎呻吟着问:“一天?还是两天?”
卡布斯沉默一下,“你最好不要知道。”再把水囊递给她。“一口就好。”
好小气!
不过欧阳萱莎没有抗议,因为他对自己更小气,他总是在她喝过七、八次一口以后,才会小心翼翼地喝上一口,可是他这种举动也让她有点忐忑不安——这表示他们离水源还有一段相当远的距离。
“这里到底是哪里?”
“靠近库利拜。”
库利拜?哪里?
欧阳萱莎两眼茫然。“有多靠近?”她念的是历史又不是地理,这种回答根本搔不到痒处嘛!
“……最好不要问。”
欧阳萱莎差点又呻吟出来。
不过这还可以忍受,最可恶的是翌日午后不久,竟然刮起一阵强风,吹起浓密的沙尘来,旋转的沙子扑面而来,他们从头到脚都沾满了沙尘,能见度不到十步远,尽管如此,他们仍得顶着强风、咬紧牙关,奋力往前迈进。
白天,强风持续不断地猛烈吹拂,沙暴尘飞弥漫,太阳早就不晓得被风刮到哪里去了,燥热的空气却依然滞闷得教人难以忍受,满身大汗彷佛刚从水里捞出来,出汗后又因潮湿而无法蒸发,嘴唇干裂,眼睛、舌头和喉咙发烫疼痛,真是令人苦不堪言。
“我……”她想告诉他她快被风吹跑了,话还没说完,她已经被风吹跑了,幸好卡布斯及时抓住她。
“不要乱跑。”
“……”
而夜晚恰好相反,冷风飕飕、寒意沁骨,汗湿的衣服使他们颤抖不已,在这种时候,卡布斯总会叫她脱掉湿冷的衣物,他自己也是,然后用他宽大温暖的怀抱包褁住她,让那些又潮湿又冰凉的衣服盖在他身上,由他来承受那份刺骨的寒冷。
在大沙丘的下风处,两人半裸地依偎在一起取暖,在这一刻,考虑的不是贞节不贞节的问题,而是能不能活下去的问题。
“你不冷吗?”
“冷,但我承受得起,你承受不起。”
纵使她从不浪费力气去抱怨﹗﹗1反正抱怨也没用,也从不闹别扭——那只会加快她的死期,凡事依照他所吩咐的去做——他应该比她更清楚如何在这种环境中求生,但她毕竟没有吃过这种苦,就算是连打七天七夜的篮球也比不上这种辛苦的百分之一,三天后,欧阳萱莎已经连半步也走不动了。
“对不起,我实在走不动了。”
“我背你。”
然后,他不再喝水,把所有的水都留给她。
“你不渴吗?”
“渴,但我习惯了,你不习惯。”
出发后第五天晚上,沙暴终于静止下来,隔天,炙热的太阳又跑回来晒得他们头昏脑胀,不到一个钟头就把他们身上的衣物全都晒干了,而他的脚步也逐渐跟跄起来。
他们已经没有半滴水了。
第七天——
“你不累吗?”
“累,但我们不能停下来。”
第八天——
“你可以扔下我不管,我不会怪你的。”
他没有回答她,可是直至她失去意识之前,她仍然趴在他背上;他也没有把她丢下不管的迹象。不过就算他真的丢下她不管她也不会怪他,真要怪也只能怪那个把她设定到这里来送死的白痴。
他已经背着她走了整整三天,十之八九的水都喝进她肚子里,这已足够回报她的救命恩情了,她心里很明白,如果不是她拖慢他的速度,他应该早就安全的找到水源了。
她救了他,然后又拖累他,这笔帐应该算打平了吧?
第二章
雨声淅沥沥地滴在耳际,蟋蟀唧唧作响,飘入鼻端的甜美空气夹杂着淡淡的清草香,薄荷闻起来是如此清新,一时之间,欧阳萱莎还以为自己是在研究院的宿舍里作了一场噩梦,现在梦醒了,一切将回复正常。
然后,她徐徐打开眼,三秒后阖上,再睁开,用力眨了眨眼,再仔细看,片刻后,长叹。
呜呜呜,不是作梦!
她挺身坐起来,环顾四周,这是一座已被烟熏得昏黑的帐篷,地上铺着色彩鲜艳的毯子,炉火上的尖嘴水壶冒着沸腾的烟,几张羊毛坐垫置于炉火远处,典型的贝都因人帐篷。
看来卡布斯并没有扔下她不管,而且终于带她走出沙漠了。
她想起身,就在这时,门帘掀开来,一个女人端着盘子进来,蓝袍、蓝头巾、黑面纱,只露出两只眼睛和两只手,标准的阿拉伯妇女打扮。
“不,你还不能起来!”见欧阳萱莎想起来,女人连忙放下盘子赶过来扶她坐回去,“阿拉保佑,”她摘下面纱,露出温和慈祥的脸,原来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女人。“你昏睡了两天,得再多躺两天,尽量多吃点东西补充营养,还有你身上的晒伤也得再抹两天药,然后才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