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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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重生- 第1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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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言和小光要是有了孩子,自己带出去的话,会不会被认为是小孙孙的妈妈?扑哧~

莫小言和盛晨光的对抗都停了,实在是他们妈妈的表现太可怕,什么事儿啊,能一个人笑着笑着就乐了?

。。。。。。

盛景春的事业主力从来不在国内,虽说对自己的祖国要有爱吧,但是华夏的国情如此,资产全转移到国内的话,实在太不靠谱了。

作为一个天生的商人,盛景春还是最喜欢呆在资本自由的国度。

无论从哪一点,米国都是这个星球上,资本世界的天堂。

所以一听说儿子有意向到米国,盛景春一反常态的站在了他那一边,要知道,平时他这个做爸爸的,都是投弃权票的。

想想国内的医疗水平,盛景春还是比较信任米国那边的,甚至他在那边还投资了一些医疗事业,莫锦绣只要一去到那边,就有整个团队的妇科医生为她一个人服务。

虽说那样的团队,盛景春也可以把人家弄到国内来吧,但那边的仪器没法过来,也是白搭。谁让老米那边对咱实行科技封锁呢?

好多人都觉得,国内一些高材生在考上国外的研究生、博士以后,都很少想着回国报效,谁知道那些人的苦衷呢。

故乡难离,可是他们在国外学到的东西,拿回国内来,用不到实处,没有施展的平台,叫他们怎么回来?

再加上歧视什么的,很多人出去以后,都在那边入籍了,只有成为那个国家的人,他们的研究才能得到最大的支持,以期出了成果以后,可以对祖国的事业有所帮助。

这些都是在十几个小时的飞行期间,盛景春和儿女们解释的。

别看是自己的私人飞机,可是如此漫长的航线,还是有些难捱,特别是盛晨光。

别看来米国的提议是他最先提出的,可他现在分分钟的都得盯着大盘啊,在飞机上的十几个小时,就仿佛一切脱离了他的掌控似的。少年盛晨光有些按捺不住。

莫小言却兴起了旁的念头,高科技的仪器啊,要是用到炼器上会如何?

如果说莫小言在丹道上有些天赋的话,那么她在器道上就有些差强人意了呢。

第三百零四章 潜逃?

【迟了,明天双更咯~】

新生活总是让人期待的,特别是年轻人。

可是对于莫如风来说,要离开故土,他就有些不愉快了。

但没办法,在玄阳子汇报了外孙女在京城的事情,特别是她杀人以后的种种表现之后,莫如风沉默了。

不但如此,他还主动提出跟着来米国。

别看莫如风自己本身也属于是这个世界的异类,不过他却一直以一个华夏人的身份自居,觉得除华夏以外的土地都是蛮夷之地,认为那儿的人都是蛮夷之人。

外孙女突然说起用高科技炼器的事,还屁颠颠的跑来找他商量,你叫莫如风是给个什么表情的好?是给她笑一个呢,还是哭一个给她看?

笑着吧,哭实在是太难看了,估计他也没那个神经不是。

瞅着外公那比哭还难看的笑脸,莫小言好似一头冷水浇在头上,可是偏生她不失望,还觉得很开心。

是啊,难得看到外公也有这么丰富的表情,她为何要不开心呢?

盛景春的第一桶金就是在米国的土地上得到的,时隔多年,又一次站在这片异国的土地上,盛景春的心情有些激动。

与此同时,远在万里之外,一直关注这一家的人,却是纷纷跌落了眼镜,就连一直龟缩在南水宫里的老妖婆金喜妹都不例外。

哦不,那老妖婆气都气死了,好不容易想出个主意对付那边一家子的,计划好好的,那边却跑出国去了,连莫如风那个老小子都不例外,有木有搞错!她的手脚再长,也伸不到米国那么远啊。

盛家的确有些核心子弟在米国那边。可都没有建立起多大的势力。恰恰相反,米国那边却要算是盛景春的大本营了。

京城樊家,樊凡是刚从他父亲那边得到阎小莫的资料,他竟是一个女孩子,竟是她!

要不是阎小莫进入京城的一举一动都有记录在册,老樊同志有恰巧是这次京城大案的总负责人,他都不晓得救下自己老婆、闺女的竟然是那人。

这也是为什么老樊会顶着巨大的压力,以最大的诚意和莫小言做交涉了。本以为这个杀性很重的女孩,在得到杀人许可证以后,还会到处找纨绔子弟的麻烦。却不料,她第二天就离开了京城,回到杭城才几天呢?招呼不打一个的就跑米国去了?

还是一家几口人全飞走了。要不是盛景春在国内的产业没有一丝半点转移现象的话,他们都要以为对方一家是要携款潜逃了呢。(咳咳,那些资产本来就是盛景春个人的,就算全转移走,也不算过分。更称不上携款潜逃吧?)

就算是这样,你一个国家特殊部门的编外人员,也得和上头打个招呼吧,一声不响的跑去并不是对华夏很友善的国家,还得他们查出来才晓得,造成误会的话。多不好呀!

不过,那女孩在米国。。。。。。嘿嘿,有好戏看了。

京城是纨绔公子哥们的大本营。那么近几年,被送至欧美的纨绔子弟就更多了,不管学好不学好的,通通丢出国门。

要不然,现在的科技进程那么发达。万一那天被人肉出来,可不大好。

要祸害。还是去祸害资本主义敌对势力吧,要努力的话,就去把对方的钱都赚回来吧。。。。。。。

老樊是老神在在的做起了白日梦,却是没发觉养子的情绪波动。

作为特殊部门的前线小队队长,樊凡自然知道一些科学难以解释的存在,但是一个女孩变成一个身高、体型、外貌通通都不一样的少年,这不科学啊!

亏得自己还跟人家喝过酒,吃过饭的呢,竟然那么近的距离,都没认出自己的恩人来。

樊凡颇有些吐血的欲望,往下翻去,却发现了邓超和那边的来往,心中愤懑,臭小子竟然没跟他汇报这件事!

“樊凡同志,现在国家有个很严肃的任务要你去完成,两个小时内收拾好一切,准备出发去米国,有没有问题?”老樊突然一本正经的从沙发上站起来道。

“。。。。。。嗯?没问题!”樊凡笑了,露出八颗大白牙,敬了个四不象的礼。

“臭小子!”

。。。。。。

十几个小时的航程结束,莫如风的脸上基本没有好颜色,终归米国在他的眼里就是蛮夷,不过到了地方,他却惊讶了起来,这地方的环境不错嘛!

事实也是如此,人家老米和华夏一样大的领土,可就需要养活仅有华夏六分之一的人口,再加上这边的土地大多是平原,人老米当年的土地可是相当的便宜,相当的肥沃呢。

此消彼长的,米国的环境还真比国内要好上一些。

当然,这要是在纽约那样的大都市,空气质量什么的,都是好不到哪儿去的,至少莫如风肯定不会喜欢。

但别看这一次的旅途看上去准备匆忙,可实际上盛景春早就让人安排得妥妥的了。

早些年,盛景春就有在米国买下大片的土地,这边的地便宜呀。

所说老米这个国家坑爹的每年还要征收房产税什么的,而且还不低,但是盛景春这样的生意头脑也不能叫土地平白空置不是?

在国内,你要是种上一百亩地,那都算得上是种粮大户了。可盛景春在这边一买就是十几万英亩的土地,愣是还算不上啥。

好的嘛,竟然是到米国当大地主来了。

莫小言和盛晨光都很惊讶,没想到她们的最终目的地会是一座牧场,从来没听说老爹有做这个生意的呀。

当然了,盛景春终究在做哪些方面的生意,他们也从来没能搞清楚过。

可惜的是,这个季节的米国也是冬季,没有那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壮观景象,倒是大片的白雪,看得人心里一阵清爽。

盛景春也是用足了心思的,他在米国的产业不少,但挑来挑去,最后还是选了这么个平白无奇的牧场,却是考虑了女儿的身心问题。

你想啊,就是那些经过特殊培训的战士、狙击手们,要是在任务中杀了人,那都是要经过一番心理辅导的,更何况莫小言在京城一杀就是上百号人。

别看莫小言暗自忧心着她老爹会因为自己杀了盛家血脉而难过。事实上,再亲的亲人,能比得上自己的儿女吗?盛家的那些败类和莫小言一比,连她的毫发都比不上的。盛景春就算是为难,也是在为女儿承受的心理压力而难受。

米国虽然不是自己等人的家乡,但目前看来,这里,却算得上是一片适合休养的净土呢。

有些话,做父亲的总是不好意思和女儿开口,莫锦绣却没那么多的顾虑,她认为一家人就该有什么说什么的。

另一方面,莫锦绣又知道她老爹总是对自己丈夫的不满意,于是这一天,就把丈夫是怎么想的,如何考量的,又是怎样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他们安排好这一切,通通竹筒倒篓子的和大家说了。

如果说听了这些,莫小言不感动,那肯定是假的,就连莫如风都感觉有些别扭的呢,唯有盛景春,这会儿却变得憨憨的了,男人嘛,做了啥事儿,总不愿意四处嚷嚷的。

。。。。。。

天天和盛晨光骑马打雪仗,也是会腻的,怎么说,莫小言这也算是第一次走出国门。

虽说小时候盛景春和莫锦绣也有带她出国求医,可那时候,她不是身不由己的嘛。

所以这一次,既然来了米国,莫小言肯定是要去大都市玩玩的。

对此,积极响应的肯定是盛晨光了,这货下了飞机以后,只玩了一会儿,就直接联网上线鼓捣他的金融杠杆去了,除了每天被姐姐拉扯着出去骑马,打会儿雪仗,几乎连饭都是要端到眼面前才会吃。

在米国,华裔最多的城市就是旧金山,也就是圣佛朗西斯科。随便走在马路上,都能看到一些黄种人的面孔。

虽说在这地界,黄种人也不一定是华族,但华族肯定占的比例最高。

要知道,华族人在旧金山的经营,可是从百多年前就开始了呢,据不完全统计,全米国有二百多万华裔,而其中有近一半的都在这座城市生活。

来之前,就通过网络查到旧金山是座四季如春的城市,即便是冬天,也很少到要穿棉衣的地步。

姐弟俩从靠近北方的牧场出发,各个都裹得跟熊宝宝似的,谁让他俩有个母爱甚浓的妈妈呢?所以在到达旧金山机场的第一时间,莫小言和盛晨光就开始脱衣服,这一脱,就是一路呀。

当着那么多人一件件的扒衣服,的确是有些不雅观的,再加上华人的面孔,自然而然的,莫小言和盛晨光也就收获了不少异样的目光。

可这俩货谁也没在意。

在机场打个车,直接奔去市区的一家酒店,这对姐弟谁也不缺钱话,自然也不会委屈了自己,酒店的级别肯定也不能低了,当然,那价格也肯定是很好看的。

姐弟俩在国内的时候,英语都学的不错,到了米国之后,又在牧场里和当地的牛仔交流过,所以普通的对答自是没有问题,就算有问题,旧金山的高级酒店,还能没有会中文的服务生?

第三百零五章 见面就造杀孽

“盛晨光,回魂了!”莫小言没气质的翻着小白眼,朝盛晨光耳边大喊了一句。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刚刚过来接待莫小言姐弟俩的那名服务员,的确称得上是天使的面容,魔鬼的身材,看其五官,较一般东方人深邃些,较西方人又柔和细腻许多,想来应该是混血儿的。

盛晨光这个年纪的少年,会看傻眼,也是正常的。

不过吧,你一刚过完十五岁生日的小屁孩儿,那姑娘至少都得二十多了,你要春心荡漾,也得找准了对象吧。

是不是处神马的,莫小言倒是不在乎,要是弟弟真的喜欢,那就喜欢了呗。

可偏生她六感敏锐,在那混血女服务生的身上,竟闻到了奶香,再加上傲娇白的佐证,那是位生完孩子不到半年的新晋母亲呀!

这个。。。。。。这个。。。。。。对于弟弟喜欢少妇这种嗜好,莫小言真有些接受无能。不过吧,想想倒也是,盛晨光这孩子向来都比同龄的孩子要成熟,远的不提,就拿叶孤风来说吧,那小子较盛晨光还大两岁呢,在盛晨光面前不就幼稚得多了嘛。

莫非,她弟弟真要找个年岁大的弟媳妇?莫小言有些纠结了,谁叫她和盛晨光是只差了前后几分钟出生的双胞胎呢。

一想到这个,莫小言的脑海中,就自动的补充了刚才那位女服务员带着个小宝宝,挽着盛晨光的手,管她喊姐姐的画面。

或许是临近过年,貌似那假想弟媳妇还指挥着她那孩子教他喊姑姑,跟姑姑要红包神马的。

喜当爹的盛晨光,喜当姑的莫小言,喜当爷。。。。。。喜当奶。。。。。。喜当太爷。。。。。。

揉着自己的耳朵。盛晨光敢怒不敢言的瞅着莫小言,结果,却发现他姐姐一会儿皱眉一会儿纠结的模样,她表情这么丰富,肯定又在乱七八糟地想些什么了。

至于说盛晨光管那女服务员多看了几眼,这倒是真有,可他那是以纯欣赏的角度出发的好不好,哪有他姐姐以为的那么龌龊啊!

。。。。。。

莫小言是习惯了空间出品的食物,虽说盛晨光也爱的吧,但他却不能像莫小言那般顿顿吃一样的东西度日。

这么大老远的跑来旧金山。总得找些美食来享受一下的,至于说好吃不好吃,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人生不就是各种的尝试?更何况还是年轻人。

再说了。国外的食品监督这一块可比国内要完善得多,所以在大饭店里用餐,盛晨光丝毫不用担心会吃到地沟油啊,苏丹红啊,三聚氰胺神马的东东。

这货又正值长身体的时候。所以甭管那一桌号称顶级法国大餐是不是可口,总之他是一个人包圆就是了,好几千美刀点的,不能浪费了不是?

不过,莫小言估摸着,这估计也没多好吃。要不然,盛晨光能不当她面显摆一番?

在酒店休憩用餐完毕,姐弟俩出了酒店。打算去欣赏一番旧金山的夜景。逛着逛着,盛晨光就憋不住了,肚子咕咕咕地叫了起来,可怜巴巴的看着他姐。

事实上,他先前在餐厅里都是硬撑的。法国菜嘛,吃的就是一个精致。满满一大桌子,说实在的,要把那些盘子都归拢在一起,还没一盘蛋炒饭来得扛饿呢。

“姐姐,赏个苹果吃呗!”盛晨光无奈,厚着脸皮朝莫小言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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