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爱卡位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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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爱卡位战-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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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践自己?”会吗?冷天霁的外在条件真的很好,要是到星期五餐厅当牛郎,搞不好千金都难买他一刻春宵。“我不这么想。”
  “既伙你都不认为自己会吃亏,那我也不便说什么。”唉,他虽然在美国工作了这么多年,不过他的观念还是很中国的。“你说,你想知道怎么勾引男人,才能让他对你产生性趣是吧?”现在,他真的有些同情陆无双的仇人。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他还是第一回碰到这种事,真的挺有趣的。
  “敬请赐教。”她取出纸笔,打算做笔记。
  “其实这问题,很简单嘛!”钱复生是没有成绩斐然的恋爱经验,不过好歹他也是个男人,男人喜欢的东西,问男人就知道。“这要勾起男人的性趣,最直接的就是身体上的接触和视觉上的挑逗。”
  “视角上的挑逗?”
  “我举个例来说吧。就我而言,一个裸女反倒没有一个衣着性感的女人,更能让我心猿意马。”要一个女人,身材不怎么样,适度的遮掩反而让她更具魅力。“这是衣着的艺术。”
  “也就是说,如果我想勾引一个男人,除了身体上的直接接触外,视觉的刺激也是不可避免的?”
  “没错。”虽然有些情形例外,但那毕竟为数不多。“还有,整体造型也要注重一下,男人是绝对的感动物。对一个男人来说,一个有外在美的女人,绝对要比一个有内在美的女人来得吸引他。”有例外,不过不是很多。“如果,那女人内外兼具,那么很少有男人逃得过她们的手掌心的。”
  “了解。”钱复生提供了她大前提,至于其中的小细节,可能要靠她自己仔细去推敲。
  “还有,男人喜欢被追求。”不是都说男追女隔层出,女连男隔层纱吗?这可不是男人好追,而是男人骨子里认为自己有人追是件挺风光的事,自然对追他们的女人不会太强硬。说穿了,男人就是好面子。“什么鲜花、素果,你就逢年过节送一些,绝对不会错。”
  “好方法。”不论男人、女人都一样,喜欢被追求的感觉。可是很少有女人想得到,男人也是可以被追的,总以为自己应该等男人来追。
  “只要你能做得到我说的那些,大多数男人一定是手到擒来。”天啊,敢情他现在是帮着陆无双残害可怜的男性同胞。
  “大多数吗?”听起来挺不错的。“我知道了,要是我真的勾引到男人,那我可要好好答谢你才是。”
  “答谢倒是不用,等我到台湾时好好请我吃一顿还比较实在。”
  “当然。”陆无双答得倒也爽快。“你想吃什么只管开口就是。”
  “好,就这么说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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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天霁经过一些简单的复健后,他的情形已经有显着的进步。或许是他本身的情形本就不严重,因此在做过物理治疗后,他目前已经可以借着拐杖走几步路。
  “天霁,今天天气这么好,我们到外头走走吧。”方若岚靠在冷天霁身上,撒娇似的提出这个要求。
  “我现在没空。”冷天霁对于方若岚的要求,没有给与正面的回覆。
  “没关系,等你的事情办完我们再出去。”她相当善解人意地说。语毕,又开开心小地靠在冷天霁的肩膀上。同时,还得意地拿着胜利的眼神,脱着从她一进门后,就盯着她和冷天霁不放的陆无双。
  虽然这样的亲密动作仅限于在陆无双的面前,不过,她相信有一天,在没有任何人情况下,他们会有更亲密的动作出现。
  自从钱复生教授陆无双的“猎男术”后,已经又过了两天。这两天,也不见她有特别的动作出现。若硬要说有什么改变,那么应该就是她一直在观察方若岚和冷天霁两人的相处情形。
  “少爷,如果不介意的话,我等会儿是不是可以和你们一起去散步?”冷天霁对待陆无双的态度,比起他对方若岚可是有天壤之差。
  要是陆无双有事找上冷天霁的话,得到的开胃菜就是一顿冷嘲热讽,主菜则是对她所做的工作百般挑剔,点心便是方若岚和冷天霁演一场亲热戏让她尝鲜——说亲热也还好,就是搂搂抱抱、卿卿我我,倒还不至于在她面前上演活春宫。
  若是他没犯到陆无双的大忌,那么她顶多将这些当成耳边风,或者是疯狗乱吠,忍一忍也就过去了,不过现在情况不可同日而语。
  陆无双这句话让埋首工作的冷天霁抬起头来,嘴角露出个似笑非笑的神情。“你想去?”对于方若岚的提议,原本打算拒绝的他立刻改变主意。
  “天霁……”方若岚不依地喊了声,同时恶狠狠地瞧着陆无双。
  “相信我,我非常想去。”陆无双明显表态。含蓄对她来说,是不必要的。
  “真难得陆小姐有这么大的雅兴,想和我们同游?”
  冷天霁是打定主意要好好折磨陆无双,但是任凭他怎么损她,如何和方若岚演出亲热戏,她就是无动于衷。
  照常理来说,一个女人光是见到自己的心上人和别的女人打情骂俏,不是忿怒不已,再不然就是伤心欲绝……但是,在陆无双身上完全找不到这两种迹象。甭提他对陆无双还加以刁难,硬是不给她好脸色看……只是,她还是没出现他预期中的反应。仿佛在陆无双的眼里,他的所做所为,只是一个不成熟的大人的无理取闹。
  要不是他亲耳听到,她对方若岚承认她爱着他,恐怕他真的会以为她对他全然没有非分之想,一切只是他的虚荣心作祟——他是“爱面族”没错,但还不至于自恋到以为每个女人都会为他疯狂。
  对于女人,他一向保持着全胜纪录,向来只有女人为他掏心掏肺、神魂颠倒、争风吃醋。
  但是,陆无双对他的态度却又是那样的漫不经心……或许,他是有点脑羞成怒……无论如何,他有信心,陆无双终究会成为另一个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的女人。
  要折磨一个爱他的女人,方法是何其多啊。
  “是啊。我到这里已经快两个礼拜了,连这屋子外围的花园都还没走遍呢。”陆无双没走遍的原因是,她不想顶着大太阳去看一些点缀景观用的植物。“再说,一个人走有点无聊,还是大伙儿结伴出游比较有趣。”说得好像他们要到哪里郊游。
  得到钱复生指点的陆无双,并没有把猎男术东之高阁,反而是将所有的重点结集后,再配上研究心得,最后写成一册洋洋洒洒的报告书。这份报告里头,有她博览群书后的精华浓缩,以及专门用来对付冷天霁的各种方法。
  所谓非常时期就要有非常做法,原本她打算扮演的角色是个“花痴”,但是经过考虑后,她推翻了这个角色。原因是——花痴不会只缠一个男人,而她的目的是只黏冷天霁一个人。因此,当个花痴和原意不符,所以淘汰出局——最终定案,她要当一个疯狂爱上冷天霁的女人,无所不用其极地引诱他,尽其所能地缠着他,让他不胜其烦。
  至于,最后她该如何脱身……要是,冷天霁终究没爱上她……那简单,契约到期领了钱就走人。如果真那么不幸,冷天霁爱上她——她应该没那么倒楣——那她只要制造点小纷争,再把小纷争给扩大、再扩大,那她还是可以走得很漂亮。
  反正她的目的就是要“烦”冷天霁,顺道再整整方若岚。她只要做一件事,就能达到两个最终目的,这种事何乐而不为。
  再说,她从没追过男人,这次的经验也不失为体验人生的好方法。不论成功或失败,她仍是最后的赢家。
  思及此,她更是积极地表明想要追冷天霁的意愿。
  “有少爷在身边的话,就算风景再如何不堪,”这话要是让照料花圃的舅怕听到了,她不被扒层皮才怪。“也会是人间仙境。”她不晓得别的女人是怎么追男人,不过她要照自己的方式来做。
  “是吗?”虽然陆无双的话听来挺矫情的,但是听在耳里就是舒服。“你要不说,我还真不知道自己有这么大的魅力。”原以为对陆无双漠视、嘲讽就足以教她伤心离去。不知是冷天霁的手段不够狠毒,抑或是他忽略了陆无双超人一等的忍耐力。这方法自施行以来,一直不见成效。
  看来,要攻陷一个女人的心防,还是用些普通且传统的方法比较适用。
  “不,你一直都有的,”幸好,近来看的爱情小说多,也幸好这些天有摘录些佳句,要不然,她还真想不出要拿哪些话来恭维冷天霁。“是我没说出口而已。”像现在这句,不晓得是哪本小说里的男主角,对没什么自信心的平凡女主角说的话。
  本想说些什么“天知道我有多爱你”,这一类历史的精典佳句,不过她要是真说了,恐怕会有副作用产生。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她决定用些比较生活化的句子。
  “既然你想去的话,那我们还等什么。”冷天霁花公子的名号可不是浪得虚名,对于讨女人欢心、哄女人的方式,他可是颇有研究。“若岚,到我房里把我拐杖拿来。”
  “天霁,你不是还有公事要办吗?”方若岚着急地说着:“再说,你才刚开始做复健而已,不能走太久的。”
  怎么会这样?冷天霁昨天对陆无双不是还没有什么好脸色吗?怎么这会儿全变了样。
  “放心吧,若岚。我会注意少爷的情况的,要是少爷真的觉得不舒服,我会进来把轮椅推出去的。”看方若岚这副惊慌失措的模样,陆无双的脸上尽是安慰的神色,心里却涌起一阵报复的快感。
  唉,她真是不该,对方不过是个双十不到的小女孩,她却已近而立之年……谁管她,谁教她谁不好惹,偏偏惹到她陆无双。
  “你……”要不是碍于冷天霁,方若岚这会儿可能已经扑到陆无双身上,抡起拳头,上前给她一阵好打。
  “好了,就这么决定。”冷天霁打断两人的针锋相对。“若岚,到我房里拿我的拐杖。”他的表情显示,她最好别让他重复第三次。
  “快去吧,我们要再不出去走走,等一下太阳变太大,就不太适合散步了。”陆无双故意在一旁煽风点火,非要方若岚气到失控不可。
  “你……”方若岚眼眶一红,嘴儿一扁,脚儿一跺,拳头一握,就这么气呼阵地离开书房。
  “我说了些什么吗?”陆无双故意一脸无辜地看向冷天霁。“怎么若岚会这么生气?”
  “别理她。”冷天霁的脑海里,想的全是怎么让陆无双掉入他的情网里。
  在豪宅二楼的三人,可以说每个人都心怀不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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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奈何许,天下人何限,嫌慌只为汝。
  “嗯,这句子好。”陆无双手上拿了本中国情诗选集。“够震撼,也够直接。”这本情诗集是她托朋友寄到半山埔给她,连同书一起寄来的还有满满两大纸箱的衣服。她一拿到朋友寄来的书,马上逐页阅读,遇到她认为合适的句子便摘录下来。“就算对诗词没什么研究的人,应该也看得懂。”只要知道这是首情诗就成了。
  经过前次的散步事件后,陆无双对待冷天霁的态度起了明显的态度。
  “今天就写这张。”她从自个儿的抽屉中取出一盒空白彩色名片——这是昨天早上托陈嫂帮她买回来的——从名片盒中选了一张粉红色的。
  她提起笔一字不漏地将这首短诗给抄在名片上,“配上这朵娇艳欲滴的红玫瑰……嗯,很完美。”这朵花是她到温室里偷出来的,不用钱。
  陆无双从小到大,不曾做过别人口中所谓的“浪漫的事”。这回会弄朵花,写张小卡片送给一个和自己没什么太大关系的男人,对她来说真的是大姑娘上花轿——
  生平头一遭。
  她送花,写情诗的对象不是别人,正是从没给过她好脸色的冷天霁。
  钱复生说:男人喜欢被追求。
  由于她没有追求过男人的经验,身边的朋友大都也是被追求的,因此追求男人这方面的资讯不易取得。再加上她所看的爱情小说里,一百本里,大概才出现一本女主角倒追男主角的戏。而且,这女主角倒追的方式,有点令她难以苟同。
  没办法,没学习的对象只能靠自己摸索。
  因此,她选择男人讨女人欢心的最老套方法——送花,光是送花,好像稍嫌设创意,所以她才会在鲜花旁边附张小卡片。
  等小卡片上的墨水(她用签字笔写的)干掉后,她拿起花和小卡片走进书房,大剌剌地放在冷天霁的办公桌上。“等会儿他进来的时候一定会注意到。”放在如此明显的地方,冷天霁想不注意,还真有点困难。
  接着,陆无双又回到自己的房里,将房里两个大纸箱里的东西,一古脑全倒在床上。
  她对照着清单,一一检视床上的物件。
  “睡衣三套……有了。”她从一团乱中,拉出了黑、白、红三套睡衣。“紧身短裙两件……找到了……还有,紧身T 恤……”她拉拉杂杂地念了一堆,大约十分钟后,她已经将这两箱的衣物做了大致的分类。
  “今天就穿这两件吧。”她从中挑出一件黑色的紧身无袖V 型领针织衫和一件半旧的小喇叭裤。“天啊,这裤子还不是普通的紧。”在穿的当儿,她死命地将自己腿上多出来的肉往裤子里塞。花了好一会儿时间才“顺利”地将这条裤子给穿上。
  等裤子终于拉上腰际,陆无双拿出一条宽板黑色方头银扣的皮带往腰上一系,最后稍微调整一下内衣肩带的松紧,再将上衣往下一拉扎进皮带里,总算大功告成。
  要引诱一个男人,总不能老是穿着又宽又大的休闲服,好歹也要穿些能看得出身上线条的衣服才行。
  在跨出门房前,她又想起什么似的,折回梳妆台前,拉掉绑在头发上的发带,拿起梳子用力地将有些散乱的长发梳顺。“大多数的男人喜欢长发披肩的女人。”她不知道冷天霁喜不喜欢,不过基本上不会错得太离谱。
  陆无双对自己这一身前所末有的打扮可是信心十足。
  得自母亲的优良遗传,她即使不吃通乳丸,不做扩胸运动,也拥有足以令大多数女人又爱又嫉的上围。如此的身量,穿着紧身无袖V 型领的针织衫,比那个“真的不是故意”的内衣广告,更有凸显她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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