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原来在舅舅的心底,她只是个死脑筋的孩子?
“所以这房子是你翻修的?”舅舅又问。
“是。希望湘湘的父母亲会喜欢。”他恭敬回答。
宋于湘的眼眶热了。他知道她对父母亲的挂念与承诺,于是帮她把老房子恢复原貌,好让天上的父母亲看了也高兴。
他为什么这么好,这么好……
“我想……”舅舅沉吟许久,才回答:“应该会吧。”
他缓缓起身,把那张白纸还给夏元灿,没多说什么,转过身准备回去。
宋于湘赶紧跟上,送到大门前,舅舅又回头。
“还有,湘湘不是孤儿,她至少还有我。”他对着夏元灿似笑非笑地说:“我是主婚人,你知道吧?”
“是,舅舅!”夏元灿笑得嘴都快裂开了。
湘湘不是孤儿,她至少还有我。
这一刻,宋于湘的眼泪真的落下了。即使她带给舅舅那么多的麻烦,他仍视她为亲人,甚至知道她有了交往对象,还要亲自来探看一番。
望着那有些弯驼的背影逐渐远去,她的唇角动了动,像是想说什么,却又淡薄得听不清楚。
“你说什么?”夏元灿搂着她的肩,诧异地问。
“我说……”她顿了顿,终于提高音量。“我们结婚吧!”
男人像是听见火星话,怔愣了许久,才回过神来,追着转身入内的纤秀背影嚷嚷——
“是你说的喔!不可以后悔——啊,我把舅舅找回来,你再重新求婚好不好?喂,说完再走呀——”
宋于湘不理他,迳自走进琴房。
她深吸了口气,掀开琴盖,轻松地让帕海贝尔的〈卡农〉音符圆润地从指尖流转而出。
当年让她看见他的窗台、重逢时的美丽乐曲,这里,是她和夏元灿故事的开始。
也许一切早就安排好了,她只要宽心顺着走即可,人生风景如此美丽,即使自己不再是那个受人围绕、疼爱的小公主,可是她有了全世界最有价值的垃圾王子,还有什么好沮丧自卑的呢?
对,她的垃圾王子。
想到他,宋于湘的唇角终于完全放松,毫不隐藏地勾起一抹最温柔的微笑。
后记 辛蕾
上帝,我要先告解。
我知道这一切都是我的错。
是我太高估自己的猪脑袋,才会把一份原本已写好近百页的稿子大胆删成三分之一,然后又不知死活地全部重写。
而且,我常常虐待家里的三台电脑,喂它们吃不明来历的下载档案,以至于逼得它们在我赶稿的期间轮流罢工,愤怒地吃掉我的文字——即使扁薄生涩得根本称不上美味滋补。
再来是我的随身碟们,我不该随便把它们插在连手都不好伸进去的位置(到底怎么把它插进去的呀),以至于急着想拔出时,连电脑也一起翻了个跟斗,直接砸上我的右脚,毁了整个拇趾趾甲,造成血淋淋的意外事件,并且严重影响赶稿进度。
还有……
嗯,我觉得还是不要再说下去,上帝大概已经不想原谅我了。
总之,下回绝对不敢了,编辑大人!
这本书里面的男主角替车子取名一事,其实是我个人的喜好。
我的车子称为欧小白(品牌+颜色),桌上型电脑分别是大柱和小奇,笔电则是星小白(又是品牌+颜色)。
我的化妆包是丽丽(希望自己很美丽),香水叫小R,外出的背包则是阿黄、灰灰和小黑(一听就知道原因),鞋子也各有不同名称,怕大家看不下去,就此省略好了。
是不是因为寂寞,我也不知道,但总觉得赋予名字给这些日夜陪伴的小东西,似乎也是件很神圣的事情,而且也拉近我们的距离(?),相处起来也比较亲切些。(天音:哪有?车子、电脑还不是常背叛你!)
终于交稿了,我想先去喝一大杯冰开水,然后滚去床上,好好睡上三天再说。
大家下次见喔。(要记得再来唷!)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