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所知,披甲熊是听命于祭祀委员会的,”法德尔·科拉姆惊奇地说,“我指的是北方前进公司——不管他们怎么叫它。”
“至少有一个披甲熊是例外。你可以在位于朗罗克尔街尽头的那个雪橇仓库找到他,他现在在那里谋生,但是他的脾气不好,而且狗也怕他,所以他在那儿的工作不会持续多久。”
“那他是从披甲熊中叛逃出来的了?”
“看来是这样的。他叫埃欧雷克·伯尔尼松。你要问的问题,我已经问了,我也把答案告诉了你。如果是我,那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机会,雇用一个披甲熊,哪怕他在更远的地方也要雇。”
莱拉几乎坐不住了,但是法德尔·科拉姆知道这类会见的礼节,他从盘子里又拿起一块五香蜂蜜糕。趁他吃点心的当儿,兰斯刘斯博士转向了莱拉。
“据我所知,你有一个真理仪,”他说。莱拉大吃一惊,他是怎么知道的?
“是的,”她说。潘特莱蒙捏了她一下。受到鼓励之后,她又补了一句:“你想看看吗?”
“非常想。”
莱拉笨拙地把真理仪从狼皮口袋里摸出来,把那个天鹅绒包递给他。他打开包,小心翼翼地把真理仪举起来,目不转睛地盯着它的表盘。那神情像是一个学者在看一份珍贵的手稿。
“多么精美啊!”“他说,”我还见过另外一个,但没有这个这么精致。你有没有解读它的书?““没有,”莱拉说。但没等她再说下去,法德尔·科拉姆说话了。
“没有书。尽管莱拉拥有真理仪,却没有任何办法能看懂它,这是一个大大的遗憾,”他说,“它跟印度人用来预测未来的墨池一样神秘莫测。离我们最近的解读的书放在海德堡的圣·约翰修道院。”
莱拉能明白为什么他这么说,因为他不想让兰斯刘斯博士知道莱拉的能力。但是,有的事情法德尔·科拉姆看不到,她却能看到,她看见兰斯刘斯博士的精灵在鼓励她说出来。莱拉马上明白,假装不知道是没用的。
于是,她说:“实际上,我能看懂。”她一半是对兰斯刘斯说的,一半也是对法德尔·科拉姆说的,但对她的话做出反应的却是这位领事。
“你真聪明,”他说,“这个真理仪你是从哪儿得到的?”
“牛津大学乔丹学院的院长给我的,”莱拉说,“兰斯刘斯博士,你知道它们是谁制造的吗?”
“据说它们来自布拉格市,”领事说,“很明显,发明第一个真理仪的学者是想根据占星学原理,找到测量行星影响力的办法。他计划制造一种装置,能够对火星或金星的‘想法’做出反应,跟能够对北方做出响应的罗盘一样。这个目的,他没有达到,但是他发明的这个装置明显地会对某个事物产生响应,即使我们谁也不知道是哪个事物。”
“这些符号他们是从哪儿弄来的?”
“哦,那是十七世纪的东西。那时候,符号、象征用得非常普遍,建筑物及图画设计得使人们可以像看书那样读懂它们。每一个东西都有别的含义;你要是有这么一本辞典的话,你甚至能看懂整个大自然。你会发现,哲学家们利用他们所处时代的符号来解释来自神秘出处的知识,这并不让人感到惊讶。但是你知道,这些符号已经有大约两个世纪的时间没被真正使用了。”
他把真理仪还给莱拉,又补充道:
“我可以问一个问题吗?在没有符号书的情况下,你是怎么看懂的?”
“我只是让自己头脑保持冷静,然后,就好像是在向下往水里面看一样。你必须得让自己的眼睛找到正确的那一层,因为那是惟一清晰的一层。大概就是这个样子,”莱拉说。
“不知道我是不是可以看看你是怎么做的?”领事问。
莱拉看了一眼法德尔·科拉姆,想说可以,但是要等他同意。老人点了点头。
“我问它什么呢?”莱拉问。
“在勘察加半岛问题上,鞑靼人有什么意图?”
这并不难。莱拉把指针拨到骆驼、羊角和蚂蚁那儿——骆驼代表的是亚洲,也就是指鞑靼人;羊角(在希腊神话中,羊角指的是给宙斯哺乳的山羊的角。后来,羊角从山羊身上脱落下来,里面盛满了各种水果。后来,在西方文化中,尤其是在绘画和雕刻中,羊角便被用来象征丰收、富饶、繁荣)代表的是勘察加半岛,因为那里有金矿;蚂蚁代表的是活动,也就是指目的和意图。然后,莱拉便静静地坐下来,在脑子里清晰地盯着这三层意思,全身放松,等待着答案。真理仪几乎马上就给出了答案。那根长指针在海豚、头盔和婴儿那里抖动起来,在它们之间不断地摆动,然后又指向了坩埚。它摆动的路线非常复杂,但莱拉的眼睛还是毫不费力地跟上了它的节奏,可是在场的两位男士却无法理解。
等指针把这些运动完成好几次之后,莱拉抬起头,眼睛眨了眨,好像刚刚从昏睡中醒来似的。
“他们准备假装攻打勘察加半岛,但他们并不是真的要打,因为那儿距离太远,战线太长,”她说。
“能不能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的?”
“海豚最深层的意思中有一个是玩耍,有点儿顽皮的意思,”莱拉解释道,“我知道这里指的是它的第十五层意思,因为指针在那儿停了十五次,而且只有停在这一层上,而不是在其他层次上,它的意思才清晰起来。头盔的意思是战争,跟海豚放在一起,它们的意思就是假装打仗,不是真打。婴儿的意思是——它代表的是困难——也就是说,鞑靼人很难发动进攻。这个锚解释的是原因,因为他们会像锚索那样被拽得紧紧的。你看,我就是这么看出来的。”
兰斯刘斯博士点了点头。
“了不起,”他说,“非常感谢,我永远不会忘的。”
然后,他奇怪地看看法德尔·科拉姆,又看看莱拉。
“能不能再请你演示一次?”他说,“从这扇窗户望出去,你可以看见一个小棚子,大约有四十几根云松枝挂在墙头上。其中一根曾经被塞拉芬娜·佩卡拉用过,其他的则没有。你能找出她用过的是哪根吗?”
“当然能!”莱拉说。她向来喜欢炫耀,于是便带上真理仪,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了出去。她急切地想看看云松,因为女巫就是借助云松来飞翔的,而她以前一棵云松也没见过。
两位男士站在窗前,看着她踢踢踏踏地在雪地上一路冲过去,潘特莱蒙变成野兔,在她旁边蹦蹦跳跳。她站在小木棚子前,低着头,摆弄着真理仪。几秒钟后,她向前伸出手,从众多的松枝中毫不犹豫拿起一根,举了起来。
兰斯刘斯博士点了点头。
莱拉好奇心大起,很想飞起来。她把松枝举在头顶上方,身子往上跳,在雪地里跑来跑去,想做一个女巫。领事转向法德尔·科拉姆,问道:“你知不知道这孩子是谁?”
“她是阿斯里尔勋爵的女儿,”法德尔·科拉姆说,“她的母亲是祭祀委员会的库尔特夫人。”
“除此之外呢?”
吉卜赛老人只好摇了摇头。“不知道,”他说,“别的我就不知道了。但是,她是个奇怪、天真的孩子,不管怎样,我也不会让人伤害她。至于她是怎么能看懂真理仪的,我猜不出来,但她说的话我是相信的。怎么了,兰斯刘斯博士?你对她知道些什么?”
“在过去的几个世纪中,女巫们一直都在谈论这个孩子,”领事说,“她们居住的地方离两个世界的交界处非常近,这两个世界在那里被一层薄薄的幕布分隔开来,所以,她们听得见神的低语,也就是那些在不同的世界之间穿行的众神说的话。她们谈到过一个像莱拉这样的孩子,她有一项非常崇高的使命,只能在别的地方实现——不是在这个世界,而是在非常遥远的地方。没有这个孩子,我们大家都活不了。女巫们就是这样说的。但是,她在完成这项使命的过程中,她对自己所做的事情要必须做到全然无知,因为只有在她不知情的状态下,我们才能获救。这一点你明白吗,法德尔·科拉姆?”
“不明白,”法德尔·科拉姆说,“恐怕我不明白。”
“这就意味着,她必须不受任何约束,可以犯错误。我们只能希望她不犯错误,但我们不能给她以指导。有生之年能看到这个孩子,我很高兴。”
“但你是怎么认定她就是那个特别的孩子的?还有,你说的在不同世界之间穿行的众神是怎么回事?兰斯刘斯博士,我糊涂了,听不懂你的话,但我认定你是一位诚实的人……”
但是,没等领事回答,门开了,莱拉拿着一小根松枝走了进来。
“就是这个!”她说,“所有的松枝我都测验过了,我敢肯定就是这一根,可是它却不肯给我飞。”
领事说:“莱拉,了不起。有这样一个仪器,你很幸运,祝它给你带来好运,一切顺利。我想送你一样东西,让你带着……”
他拿起松枝,给莱拉折了一小枝。
“那个女巫飞的时候,用的真是这个吗?”莱拉问。
“是的,她用的就是这个。但她是女巫,而你不是。我不能把整个松枝全都给你,因为我跟她联系的时候需要用它,但这一小段也足够了。小心别弄丢了。”
“好,我会小心的,”莱拉说,“谢谢。”
她把它塞进自己的小手提包,跟真理仪放在一起。法德尔·科拉姆摸了摸那个松枝,像是要沾点儿好运似的,脸上是一种近乎渴望的表情,莱拉以前从来也没见过。领事把他们送到门口,跟法德尔·科拉姆握了握手,还握了握莱拉的手。
“祝你们成功,”他说。他在冷得刺骨的空气中,站在台阶上,看着他们沿着小街渐渐远去。
“关于鞑靼人那个问题的答案,他比我先知道,”莱拉告诉法德尔·科拉姆说,“是真理仪告诉我的,但是我一直没说。是那个坩埚符号告诉我的。”
“我想他是在考验你,孩子。但你很有礼貌,这样做很对,因为我们拿不准他已经知道了什么。关于那只披甲熊的消息很有用,要是没有这个消息,我都不知道我们该怎么办好了。”
他们找到了那座仓库——几间混凝土库房坐落在低矮的废弃的地皮上,灰色的岩石和一汪汪冰冻的泥浆之间长着些纤细的杂草。一间办公室里的一个粗鲁的男子告诉他们,他们可以在那只熊六点钟下班的时候找到他,但是他们必须得抓紧时间,因为通常他都是径直去位于艾纳尔松酒吧后面的院子,在那儿,别人会给他一杯酒喝。
于是,法德尔·科拉姆带着莱拉去了镇上最好的旅行用品商店,给她买了几件合适的防寒服。他们买了一件驯鹿皮做的风雪大衣,因为驯鹿毛是空心的,保温效果好;风帽的里子是狼獾皮,因为人呼吸时结成的冰不会附着在这种皮上。他们买了几件贴身衣服和小驯鹿皮做的靴垫,买了真丝手套,套在大皮手套里面。靴子和手套是用驯鹿前腿上的皮做的,因为这种皮特别结实;靴子底是用长毛海豹皮做的,因为这种皮跟海象皮一样坚固,但比海象皮轻;他们还买了一件用海豹肠做成的半透明的防水斗篷,把莱拉完全裹了起来。
她披上斗篷,脖子上围着一条真丝围巾,一顶羊毛帽子盖着耳朵,大大的风帽向前拉着,热得她很不舒服。可是,他们要去的地方要比这里冷多了。
约翰·法阿一直在指挥从船上往下卸货,很想听听女巫的领事是怎么说的,更想了解一下有关那只熊的情况。
“我们今天晚上就去,”他说,“法德尔·科拉姆,你以前有没有跟这种动物说过话?”
“有过,而且还跟一只熊打过架——尽管谢天谢地,我没有亲自跟他打。约翰,我们必须做好应付他的准备。我敢肯定,他会提很多要求,会非常傲慢,难以对付。但是,我们一定得把他争取过来。”
“哦,是的。你认识的那个女巫呢?”
“嗯……她离这里很远,现在已经是一个部落的女王了,”法德尔‘科拉姆说,“我倒真地希望有可能给她送个信,但是等她答复需要的时间太长了。”
“哦,是这样。老朋友,那么我来告诉你我的发现吧。”
约翰·法阿一直焦躁不安,迫不及待地想告诉他们一件事情。他在码头附近见到了一个探矿的人,是个新丹麦人,来自得克萨斯,特别是这个人有一个气球。他希望参加的那次探险活动因为缺少资金,还没等离开阿姆斯特丹就失败了,因此他便被困在了那里。
“想一想吧,法德尔·科拉姆,有了这个气球驾驶员的帮助,我们可以做多少事情啊!”约翰·法阿搓着两只大手说,“我已经跟他讲好了,我们雇他。看来到这儿来的运气不错。”
“要是明确知道该去什么地方,那我们的运气就更好了,”法德尔·科拉姆说。但是,什么也影响不了约翰·法阿又要参战的兴奋心情。
天黑下来以后,船上所有的储藏品和设备全都安全地搬下了船,放在码头上。法德尔·科拉姆和莱拉顺着水边往前走,去找艾纳松酒吧,没费多大力气,他们就找到了它。那是一座没有装修的混凝土棚子,一盏霓虹灯在门上方无规律地闪烁着,透过结着厚厚冰霜的窗户,里面传出嘈杂的声音。
棚子旁边是一条坑坑洼洼的小路,通向后院一扇金属板做的门,一个单坡屋顶棚子摇摇晃晃地搭在冰冻的泥浆地上。酒吧后窗透出的昏黄的灯光映出一个巨大、暗淡的身影,直着身子蹲在那儿,两手拿着的一块动物的后臀肉,正在啃。莱拉隐约看见一副血迹斑斑的嘴脸,一对凶狠的黑色小眼睛,一张巨大的肮脏、暗淡、微微泛黄的毛皮。他一边啃着,一边发出骇人的喘息声、咯吱声和吸吮声。
法德尔·科拉姆站在门口,喊道:
“埃欧雷克·伯尔尼松!”
那只熊不再吃了。他们看得出来,他正直直地看着他们,但他们却看不到他脸上的任何表情。
莱拉的心怦怦地起劲地跳着,因为在这只熊身上,有某种东西让她感到冰冷、危险和残忍,让她感到受到了某种智力的控制——但不是人类的智力,一点儿也不像人的智力——当然,这是因为熊没有精灵。眼前这个拿着肉大啃大嚼的奇怪、笨重的家伙跟她想像中的任何东西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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