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别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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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别爱我-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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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就大功告成了。
  从头到尾,她不但没有出错,而且手脚熟练利落,廉炜霆准备好的灭火器,丝毫没有用武的余地。
  “煮好啰!”
  当两盘色泽诱人、香气扑鼻的意大利面上桌时,廉炜霆只能用“叹为观止”四个字来形容她在厨房的功力。
  瞧瞧那炒得略焦的培根和黏稠诱人的起司白酱……
  只不过——看是可以看,但是味道怎么样,谁也不知道。
  “来,尝尝看。”海怜笑吟吟地将叉子递过来,廉炜霆胆颤心惊地接了过来,睁大眼瞪着面前那盘香喷喷、热腾腾的面条。
  真……真的能吃吗?
  或许只是好看,其实根本不能吃呢!廉炜霆心底怀疑着,还是不敢相信她的手艺。
  “唔,很好吃呢!就跟我想象中的味道一样。”而这时,海怜早已迫不及待品尝起自己的手艺。
  瞧她吃得津津有味,他心想应该真的没问题,于是鼓起勇气,颤巍巍地拿起叉子,卷起一小口面放进嘴里。
  然而才一尝,他立即瞪大眼,难以置信地看着那盘意大利面。
  “好吃!”
  没想到几样材料,居然能做出如此甘醇浓郁的意大利面。鸡蛋与起司的味道是如此浓郁,洋葱的甘甜也尝得出来,还有又酥又香的培根……
  他连吃了好几口,突然击掌大叫:“我知道了!你从前一定是个厨师,所以才有这样的好手艺。”
  而厨师向来都很大牌,只须做菜不须洗碗,这就能解释为什么她手艺很好,却不会洗碗这件事。
  “但我感觉好像不是……”她苦笑着摇头。
  这两天,偶尔在睡梦之间,她隐隐感觉到几个画面闪过脑海。
  她看见自己穿着绚烂夺目的华丽礼服,由好几个男人簇拥着,走向灯光闪耀的舞台,舞台底下是疯狂的尖叫声……
  难道,她以前是在歌舞秀场作秀的歌舞女郎?
  这样的推测,让她不敢把自己梦中所见的景象告诉他,怕他轻蔑她。
  而且,那也未必是真的,说不定真的只是个梦而已!
  在胡思乱想之间,她吃完了面,而他已吃光自己那盘意大利面,她立即起身想帮他收拾。
  “我来洗——”
  “不行!”
  廉炜霆惊叫着按住自己的盘子,看见她露出熟悉的哀怨神情,知道自己又无意间伤了她的心,才又结结巴巴地连忙解释。“呃……我的意思是说,我来洗就好,你煮菜我洗盘子,这是很公平的。”
  “是吗?”她很怀疑,他刚才的表情才不是那么说的。
  “是……是啊。”他咧开一嘴大白牙,心虚地用力点头。
  反正他就是否认、否认,否认到底就对了!
  每日的午后,是廉炜霆与海怜最享受的时光。
  别墅四周的蓊郁树林,遮蔽了南台湾的炎炎烈日,凉爽的海风阵阵袭来,消解了不少暑气,但也教人昏昏欲睡。
  廉炜霆悠闲地躺在挂在两棵椰子树间的吊床里,手里抓着一本看到一半的书,但眼睛却没盯在书页上,而是似笑非笑地看着旁边吊床里,不断打瞌睡的海怜。
  她原本也在看书,闲来无事的午后,他们总是这样窝在树下的吊床里,吹吹海风、看看书,这是他们一天之中最平静的时光。
  可是大概是太舒服了,看没几页,她居然打起瞌睡来,小脑袋瓜朝地面点啊点的,有时候会突然清醒,爱困的眼睛茫然看着四周,但没多久又开始打瞌睡,那模样像只爱困的小猫,教人怜惜又好笑。
  真想拿相机拍下这可爱的模样!
  这个念头一浮上,廉炜霆自己都吓了一跳。
  他怎么会想拍她呢?他从来没有替人拍照的想法呀!
  他连忙甩去这种荒谬的念头,仰头望望天际。太阳已经躲进云层后头,所以今天不是很热,是很适合散步的日子。
  再看看身旁已经呼噜熟睡的海怜,他勾起嘴角,伸手摇摇她。
  “醒来了,小猫儿,我们去散步。”
  “唔……”
  海怜拧起眉头,抗拒醒来。“我好困,怡慧,再让我睡一下……”
  怡慧?廉炜霆愣了愣,诧异地看着她。
  她在叫谁的名字?她想起什么了吗?
  心想或许她已经快想起来,他连忙跳下吊床,来到她身旁加重力道摇晃她。
  “海怜,你醒醒!海怜?”
  “唔……嗯?”海怜觉得一阵天摇地动,茫茫然睁开眼睛,看见廉炜霆站在她面前,她立即露出大大的笑容。“廉大哥。”
  他被她绝美的笑容震慑了下,不过随即想起更重要的事。
  “海怜,我问你,怡慧是谁?”
  “怡慧?”海怜茫然地看着他。“我不知道啊!”随后,她还天真地反问他。“她是谁?”
  “刚才你睡着了,我听到你喊这个名字。”他急促地道。
  “咦,有吗?”
  见海怜比他还诧异,廉炜霆知道她只是无意识喊出这个名字,事实上什么都没想起。
  他丧气地摇摇头道:“没事,或许是我听错了。”
  “是吗?”她纳闷地看着他。
  “对了!我想问你,你要不要去散步?”他转移话题。
  “散步?好啊,我要去!”她一听精神立刻来了,立刻翻身爬下吊床。
  “我去替你拿顶帽子,然后就可以出发了。”
  他笑着走进屋里,替她取出一顶草帽,虽然太阳被云层遮蔽,但是紫外线的威力不可小觑,她的肌肤白嫩细致,若是被晒伤了,他可比谁都心疼。
  除了草帽,他也顺道替自己拿了相机,它彷佛已经融入他体内,就像他身体的一部分,他外出时总习惯带着它,否则就像少了什么。
  准备妥当,他们先往山的方向走,沿着山上小路,慢慢地往前走。
  “小心点。”
  山径不难走,但是早上刚下过一场阵雨,沾水的野草有点湿滑,海怜并不习惯走这种小路,因此走得小心翼翼,步步为营。
  但廉炜霆就不同了,他是大地的男儿,早已习惯游走于山林原野间,这样的路况对他而言是小CASE,走得不费吹灰之力。
  只见胸前背着沉重相机的他迈开大步,轻松地走着,双眼不断梭巡四周,像以前在野地里寻找难得的镜头一样,从容自在。
  他竟忘了,自己后头还跟着个娇弱小人儿,正吃力地跟着他。
  海怜加快步伐,努力想跟上廉炜霆的脚步,一个不留神,脚下滑了一跤,重心不稳的身躯往前趴倒,她立即发出惊恐的尖叫。
  “啊!”
  听到海怜的尖叫声,廉炜霆才猛然想起她在身后,第一时间敏捷地转身,飞快拉住她的手臂,在她倒向地面之前救了她。
  “谢……谢谢你。”海怜险些跌跤,抱着他的手臂还心有余悸,话都差点说不出来。
  “抱歉,我忘了你跟在后头,我应该更留意你的。”他自责地道。
  “没关系,是我自己不小心啦。”她不怪他,只是稍微镇定之后发现自己还像抱着浮木一样紧抱着他的手臂,她顿时害羞地放开来。“对、对不起。”
  “不要紧。”廉炜霆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臂。
  她那软嫩嫩的小手一放开,他顿时有种莫名的空虚,好想她就这么抱着自己的手臂,永远不放……
  天!他在想什么?此刻太阳不大,却也把他的脑袋晒昏了吗?
  他佯装若无其事地道:“我们继续走吧!这回你走前面,万一又跌倒,我可以在后头挡着你。”
  他的善意,却让她觉得好糗。
  “这次我会小心一点,不会再跌倒了。”她哪有那么容易跌倒?讨厌!
  “我还是走在后面会安心一点。”他坚持垫后。
  好吧,他坚持,海怜也随他了,乖乖走在前头,让他在后头保护她。
  爬上了小小的山坡,眼前一片平坦,翠绿的草地芳草绵延,不远处的蓝色海洋迷蒙美丽,几户矮平房座落在前方,颇有遗世独立的荒凉感。
  廉炜霆的职业病发作,立刻举起相机开始捕捉镜头。
  海怜站着东张西望眺望了会,看见屋旁一座矮矮的瓜棚,突然眼睛一亮。
  “欸,那是南瓜吗?”
  她快步奔上前去,站在瓜棚前左望右瞧,几颗小巧可爱的南瓜悬挂在瓜棚下,像极了元宵节的灯笼。
  “真的是南瓜耶!”她开心地露出笑颜。
  “你看到什么了?”廉炜霆走过来,跟着低下头一看,顿时了然。“原来是南瓜。”
  小南瓜玲珑可爱,他立刻举起镜头,又拍了几张照片。
  但海怜却有不同的想法。
  “这些南瓜一定很好吃喔?”她对着可爱的南瓜流口水。
  “啊?”廉炜霆愕然转头看着她。
  海怜这才发现自己不自觉露出馋相,顿时羞窘得捂住脸。
  “哈哈哈!”他忍不住放声大笑。“海怜,你真的好可爱。”
  她羞赧地嚷道:“讨厌,你别笑啦!”
  “可是真的很好笑……”
  “谁在那里?”一位胖胖的妇人听到嘻笑声走出屋外,看见他们惊讶地问:“你们是谁?”
  “不好意思!大婶,你这南瓜看起来很好吃,可以卖给我们一、两颗吗?”廉炜霆拉开嗓门喊道。
  “欸,等等!我又没说要买——”海怜连忙阻止,但妇人已经听见了。
  “虾密?你们想买南瓜?”正朝他们走来的妇人愣了愣,随即放声大笑。“傻瓜!那些南瓜太小还不能吃啦,我屋里有别的品种、成熟的,我去拿出来给你们。”
  胖妇人转身走回屋内,没一会儿搬出两颗篮球大的南瓜出来。
  海怜和廉炜霆一见到那两颗大南瓜,不禁当场愣住,尤其是廉炜霆更是变了脸色——
  不会吧!这么大的南瓜,还两颗,我怎么搬得回去?
  “噗噗……嘻嘻嘻。”而海怜忍不住在一旁偷笑。
  谁教他要乱说,这下踢到铁板了吧?看他怎么把那两颗大南瓜搬回家!
  廉炜霆先白了那个没良心的偷笑人儿一眼,才对欧巴桑说:
  “不好意思,两颗真的太多,我只要买一颗就好了。”
  “好啊,那就买一颗也行,我算你一百块就好。”欧巴桑也很豪爽,当下就把大的那一颗递给他,并且只意思性地收了一百元。
  “谢谢您,真的很便宜。”廉炜霆付了一百元给她,欧巴桑接过来,不经意瞄见海怜,愣了下,突然问:“先生,这是你女朋友吗?”
  “不是的!她是……”他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解释海怜的身分。
  但欧巴桑关心的不是她是不是他的女朋友,而是另一件事。“她长得好像明星喔。”
  “她是像明星一样漂亮没有错。”廉炜霆看着海怜,认同地点点头。
  “不是啦!我的意思是,她很像一个明星啦,但是名字厚……名字我一下子想不起来……是叫做……”
  见欧巴桑快想破头还是想不起来的烦恼样子,廉炜霆与海怜对望一眼,觉得好笑又不忍心看老人家这么伤脑筋。
  “大婶你别想了,我们明白你的意思。”他连忙说。
  总之就是海怜漂亮得像明星,至于像哪一个明星,其实并不重要。
  “大婶,我们还要去其它地方,先走了。再见!”
  在他们拎着大南瓜离开之后,不死心的欧巴桑还在拼命地想。
  “那好像不是明星,而是一个模特儿欸……”
  欧巴桑望着他们远去的身影,喃喃自语。
  第四章
  虽然拎着沉重的大南瓜,但廉炜霆与海怜还是按照他们原订的行程,继续散步去。
  绕过山头,前面就是蓝色的海洋,因为天气并不是很好,海水不若往常那般湛蓝,但是朦胧的海面,却也有几分凄凉的美感。
  “海水好凉喔!哈哈哈……”
  海怜光裸着小脚奔进水里,开怀地踩着海水,溅得自己满头满脸、浑身湿答答也不在乎,她的笑容替代隐藏在云后的太阳,照亮了廉炜霆的眼眸。
  他专注地凝睇着她,专注得忘了呼吸……
  她曾经落水,但是并不因此畏惧它,依然像从前一样醉心它、喜爱亲近它。
  像从前……
  她忽然愣住。
  为什么她会有这种记忆呢?她的脑海中浮现一个奇怪的画面,她看见自己趴在位于山坡的房子的窗口,望着不远处的海港,商船、货船进进出出,万分忙碌。
  她很清楚的知道,那里不是台湾,阳光非常炙烈,映得湛蓝的海水好像蓝宝石一样……
  忽然,清脆的喀嚓声传入耳中,她回过裨来立即转头,正好落入他的镜头中。
  廉炜霆手握着相机,着魔似地猛按快门,无法克制地拍下一张又一张的照片。
  其实他是怎么举起相机的,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只知道当他看见她在浅滩跑跳嬉戏时,那曼妙灵巧的身段,天真顽皮的神情,还有银铃般愉悦的笑声,在在都撼动着他的心灵。
  他的胸口澎湃激昂,充满难以言喻的感动,让他好想藉由某种方式,发泄内心这份激烈的震荡……
  等他发现时,自己已经打破从不拍人像的前例,手指不断按着快门,捕捉她的每个动作、每朵笑靥,彷佛有只神奇之手掌控着他,操控他拍下这些照片。
  其实他不该感到意外的,海怜在举手投足间总不经意展现迷人的风情,就像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隐隐绽放着温润的光华。
  知道自己破了例,他不但没有任何不悦,反而有些暗喜。如果他终究是要打破自己的原则拍摄人像,那么他宁愿是她——海怜,而不是某个连模样都没见过的女模特儿。
  发现他在拍自己,海怜停止先前的混乱思绪,不觉露出小女儿的娇态,娇嗔地质问:“你干嘛乱拍人家呀?”
  “因为你很美呀!”话一出口,廉炜霆自己都吓了一跳。
  他不知道自己何时变成一个花言巧语的痞子?
  他从来不是会说甜言蜜语的男人,就连他的女友朵丽盛装打扮,他也不曾夸过一句美丽。
  “真的吗?”海怜欣喜地望着他,两眼亮晶晶的,双颊浮现羞涩的红晕,看来煞是迷人。
  “嗯。”廉炜霆别开头,这回换他耳根烫热,有点难为情了。
  他们都没发现,上方的云层逐渐变厚,乌云愈聚愈多,终于在一声闷雷之后,豆大的雨珠落了下来。
  “糟了,下雨了!”当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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