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响,她才慢慢踱向偏僻的柴房,远远的就看到有几个女子站在柴房前等著她。
“林冬河,你走路怎么那么慢慢吞吞的?我们等你很久了。”带头的春敏早就不耐烦了,尤其知道她今天还有鞋子穿,更是不高兴。
把林冬河的鞋子丢到逸风苑的后院,正是她的主意,原本是打算小小的整她一下,没想到她本事了得,竟然还能找回那双破鞋子!
“我走路本来就此较慢。你们找我有什么事吗?”林冬河又不笨,用膝盖想都知道来这里没什么好事,她没必要急著跑过来送死。
“当然是有事。”春敏冷冷的瞪著她。“看看你,衣服破旧,又瘦巴巴的,真是有够寒酸。”
其他几个丫头低声失笑。
果然是找她碴的!林冬河并不意外,反正她以前在其他府里工作时就常遇到这种事,也几乎快麻痹了。
由于她的爹娘差不多一年就会换个地方住,所以她最长只签一年的契约,偶尔也会做做半年或三个月的临时工作,反正不是资深的丫头欺负新来的丫头,就是—些自视甚高的丫头,修理其他看起来很好欺负的丫头。
“衣服能穿就好。”林冬河眸光盯著远方,淡然说道。
以前的她因为太有个性,吃了不少亏,后来在娘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她学会了掩饰情绪,尽量不开口也不顶嘴,避免惹上麻烦。
所以现在的她总是故作淡然,对什么事都不感兴趣,也不喜欢和其他人聊天。
“看看你的长相,脸色苍白得像妖魔鬼怪,右半边脸又长得那么吓人,我真怕鬼月时,会分不清你是人还是鬼呢!”春敏第一眼看到林冬河就讨厌她,因为她从没看过哪个下女皮肤这么白皙,让她嫉护不已:而且林冬河的左脸看起来非常美丽,要不是右脸的胎记破坏了她的长相,肯定是个大美女!
春敏看著她漂亮的左脸颊:心中愈想愈不是滋味。她怀疑林冬河是不是有偷搽粉,肌肤才会那么雪白?
林冬河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她一直讨厌自己太过苍白的脸,但无论她怎么晒就是晒不黑,如今又被春敏说成长得像鬼,看样子皮肤太白果然不好看。
春敏仰起下巴问:“你从来都不敢把额头露出来,是因为刘海下藏著什么秘密吗?该不会你的胎记连额头上都有?”
林冬河眸光一闪,夸大地说:“对呀,我额头上还有一道极为丑陋的伤疤呢!”反正春敏的目的是要她承认自己很丑,她干脆就先丑化自己好了。
五年前,她不知道怎么受伤的,不但发著高烧,全身上下都有大大小小的擦伤,而且右半边的脸颊还有严重的瘀青,让她丑到不能见人,就连额角也留下一道疤痕,只不过现在那道疤痕已经小到几乎看不见就是了。
“怎么办?这样还要她把刘海拨开吗?”其他几个丫头轻扯春敏的衣角,一脸害怕的瞪著林冬河。
她们本来是很好奇林冬河的刘海下藏著什么秘密,但听到她自己这么一讲,她们已经不太想看了。因为她脸上的胎记就已经够吓人了,万一额头上的疤痕丑陋不堪,她们很怕看了之后会吓到把早上吃下肚的东西全吐了出来。
春敏也觉得有些害怕,担心自己被她丑陋的脸吓到半夜作恶梦,所以顺著其他人的话说道:“哼!丑八怪,这次就放过你!”
反正她都承认自己很丑了,她就暂时饶过她。
光是知道林冬河刘海下还有道丑陋的疤痕,就够让她得意好半天;至少她的脸是完美无瑕,没有任何缺陷,和其他下女比起来,已经是最漂亮的了。
肃王府的康总管一早集合了所有的下人,交代完王爷回府后要注意的事项后,留下了一群下女。
“马厩那边缺了一个人手,有谁自愿过去帮忙一、两个月?”康总管原本应该找个下人去那里做粗活,但目前正好缺人手,他只好从这群下女中挑一个去帮忙。
大家你看我、我看你,没人愿意主动去马厩帮忙,因为她们都已经听说了马厩那边昨天出现两个大伤兵。
一个是训练新来的马匹时,不小心被马甩下去而摔断腿;另一个下人则是一时忘记不能站在马的后方,被马踢成重伤,到现在还躺在床上昏迷不醒,所以一下子缺了两个人手,难怪康总管会想从下女当中调人过去帮忙。
虽然马匹是很好的代步工具,但是马粪很臭,马厩自然也不会香到哪里去;再者,万一她们也不小心被马踢了一脚,这下子躺在床上的人就换成她们了,呆子才会去接这种危险的工作呢!
康总管来回看了她们几眼,正准备随便指定一个下女负责时,蓦地有人出声道:“她愿意帮忙。”
一大早就站在这里听康总管讲一长串的注意事项,每天都觉得睡不饱的林冬河忍不住掩嘴打个大呵欠,背部却突然被人用力推了一把,踉舱了几下才稳住脚,却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
原本神游太虚,眼神呆滞的她,不小心和康总管对看一眼,立刻吓醒!
林冬河懊恼的瞥向身后,就看见春敏站在自己的正后方掩嘴窃笑。
“那就你了,你原来的工作暂时由其他人分担。”康总管非常满意有人自愿挺身而出,替他省去不少麻烦。
林冬河欲言又止,最后只好草草点头,摸摸鼻子走回她原来站定的位子。
“大家解散吧!”康总管拍拍手,下女们一哄而散,春敏则默默的跟在林冬河的身后。
“你就不用太感谢我了。”春敏坏心眼道。
林冬河并不说话,她不懂春敏为何会这么爱找她碴?
春敏幸灾乐祸地问:“你有没有很难过呀?”
“还好。”虽然在马厩工作会比较辛苦,但她不讨厌马,至少马比人好相处。或许,她还要感谢春敏的多事呢!
但这并不是春敏想要听到的答案。“笨女人!”春敏用力推了她一把,气呼呼的跑掉。
她不是应该哭哭啼啼,一脸沮丧才对吗?如果她不是太迟钝,就是笨到不知道要难过,这两者都令春敏很不高兴。
林冬河稳住脚步,无奈的看著春敏的背影,喃喃自语:“我又没说什么,她怎么生气了?”
这样也会惹毛她引唉,做人真难!
一匹高大的骏马在肃王府里狂奔,最后以完美的姿势停在马厩门口。
向来有晨骑习惯的萨弼俐落跃下马,连看也没看,就把缰绳丢向早已站在一旁等待的下人。
正当他要跨步离开时,眼角却瞥见下人将马交给另一个人,他猛然顿住脚,火大的冲过去扣住那名女子的手腕,大声吼道:“谁准你碰风云!”
林冬河愣了一下。他的嗓门还真大,吓死人了!
萨弼眯起眼看著她,立刻就认出她是上次闯入他院落的陌生女子。若不是今天又遇见她,他差点忘了自己有叫人暗中盯住她,并调查她的背景。
不过现在他最好奇的是,马厩里一向都只有男人,她怎么会跑来马厩工作?
他的脑海浮现一个大问号,却比不上握住她手腕时,手心传来一阵酥麻,令他微微一震。
他不是没碰过比她更细致光滑的肌肤,但他就是对她有种奇怪的感觉。
“我不知道不能碰……”林冬河吃痛的抬起白皙小脸,手腕上传来的强悍力道,让她不由得皱起了眉。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无意间散发出来的气势,带给她无形的压力,所以她每次只要看见他,就浑身不舒服,而且会觉得紧张,连带的使她心口怦怦跳。
萨弼抢回缰绳,甩开她的手,顺便甩掉刚才那个奇怪的感受。
他看向她身后的其他下人。“原本负责风云的人呢?”他这匹骏马是少见的名驹,血统尊贵、脾气高傲,当年他可是花了很长的时间才驯服它。
“回王爷,小一昨天在调教新来的马匹时不幸摔断脚了。”负责管理马厩的阿笼匆匆走上前回答道。
“你难道不知道风云不喜欢陌生人接近它?更何况她还是名女子!”萨弼语气严厉。
“可是……”阿龙吞吞吐吐的看向他。
萨弼挑眉。“可是什么?”
“小一受伤后,风云只肯让她接近,所以我才会让她负责照顾风云。”阿龙恭敬回答。
“怎么可能?!”萨弼睑上掩不住惊诧,冷锐的目光扫向站在一旁的林冬河,然后又怀疑的看了看自己的爱马,才对著林冬河问:“你来马厩多久?”
“昨天才换到这边工作。”林冬河自从来马厩之后,就发现自己还挺喜欢这份工作的,虽然要做不少粗活,但其他下人的态度还算友善,更少没有人会故意欺负她,只不过她从没想过会在这里和萨弼打照面。
萨弼挑高眉毛,将缰绳递给她。“拿去。”
林冬河看向阿龙,见他点头后,才接过萨弼手中的缰绳,默默的牵著风云到它专属的栏位,然后在它耳畔说话,准备帮它洗澡。
萨弼看见风云竟然没有咬她,也没有想办法甩掉她的手,眼中净是不敢置信。
错愕的看著她照料自己的爱马,他最后下了一个结论——
“风云是不是生病了?”他的爱马竟然没有挣扎,也没有排斥她的任何举动,温驯得像只小乖猫,这真的是他那匹脾气高傲又讨厌女人的马吗?
阿龙忍俊不禁笑道:“没有,她昨天来马厩时,风云的态度就是这么温驯。我们看到风云没排斥她的接近时,也觉得很惊讶,不明白它为什么就是喜欢她,还会主动亲近她呢!”
萨弼俊眼一眯,瞪了阿龙一眼。
风云还会主动亲近林冬河?这真是太邪门了!
为什么一遇到林冬河,就什么事都不对劲了?
他想,下次要是有人告诉他,林冬河可以骑著风云而不被甩下去,他都不会觉得错愕。
以前唯一能接近风云的女子,就是元贞。但贞儿当初可是花了很大的工夫,而且还用糖贿赂风云才成功的,并不是立刻就和风云亲近的。
林冬河专注的帮风云洗澡,却无法忽略自己背后灼热的视线。
当王爷的人都这么闲吗?不然他怎么有空站在马厩里看她帮风云洗澡?该不会她等一下喂风云吃东西时,他也要监视她有没有欺负他的爱马?
真是奇怪,她愈想避开他,就愈会碰到他。
要是他有晨骑的习惯,那以后她肯定常常会看到他……不过她的长相应该也引不起他的兴趣吧?她不免偷偷松了一口气。
突然有个人疾奔过来,恭敬的对著萨弼道:“王爷,时间不早,您该更衣出门了。”
萨弼没回头也知道来人是他的贴身护卫郭升,虽然他很想继续看下去,但他的确没时间,必须准备出门了。
他又注视著她的侧脸好半晌后,才冷冷的掉头。“走吧!”
沐王府寻找小格格的高额悬赏金从没断过,每年总有一堆人登门通报。
“你是怎么捡到那个女娃儿的?”问话的是沐王府总管的女儿张氏。
本来只要是有关小格格的事,都是由沐福晋亲自处理,但沐福晋前阵子病倒了,正好总管嫁出去的女儿张氏回来看他,并帮忙打里王府里的一些事情,所以暂时就由张氏代为询问。
“五年前的冬天,我跟丈夫在村里的河边捡到一个年约十一、二岁左右的女娃儿,她身上穿著华丽的衣服,却浑身是伤又发著高烧,所以我们救了她。”中年妇人林黄秀低声说道。“没想到她醒来之后却什么也不记得,我们只好领养了她。由于我们是在冬天的河边捡到她,所以就把她取名为冬河。”
张氏一边点头,一边记下她的话。“那你怎么证明她是格格?你们有保留她当初穿的衣物或饰品吗?”
林黄秀困窘的摇摇头。“她高烧不退,又大病一场,所以她身上的饰品和衣物都拿去典当,换银子给她治病了……”
张氏轻应一声,似乎在思考这些话的可信度,不再发问。
林黄秀一脸焦急,连忙提出最有力的证据。“对了,我曾经看过格格的画像,我女儿五年前就长得跟她一模一样!”就是因为这一点,她才知道女儿是沐王府失踪多年的元贞格格。
张氏平静无波的脸上顿时一喜。
“真的?!那你女儿人呢?”看见林黄秀摇摇头,张氏的失望不言而喻。“如果她真的长得跟我们格格一模一样,那你今天怎么不把她带过来?”
从小元贞格格就像极了沐福晋,所以他们只要亲眼看到那女娃儿的脸,就大概可以知道真假了。
“我有我的苦衷……她并不知道她是我捡到的孩子。”林黄秀低垂著头解释道。
张氏轻叹一声。“那你就留下名字和地址吧,我会把你的话转达上去,但我不能确定福晋是否会见你。”每年上门求见的人太多,福晋身于欠佳,大概无法再像以前那样每个人都接见。
林黄秀本以为至少有机会见到福晋一面,却没想到福晋病了。
如果他们不相信她的话,或许冬河一辈子都没机会恢复身分,她不禁担忧的下跪哀求道:“至少让我见福晋一面,我求你了!”
“你快快起来,我一定会尽量帮忙的。”张氏扶她起身,虽然心中半信半疑,但林黄秀的眼神并不像其他人那样贪婪,让她对于林黄秀的话又相信了几分。
林黄秀离开沐王府后,在回家的途中,才想起有个重要的证物——
都怪她太紧张,才会忘记捡到冬河时,曾经发现她衣服里藏著一个玉坠!由于直觉那个玉坠子很重要,所以她小心翼翼的藏好它,不让丈夫发现而拿去变卖。
她懊恼的走进一问小屋,里头只有一间房,还有窄小的灶房跟茅厕。
才刚踏进门,她的丈夫林大修就火大的拍著桌子,朝她吼道:“你今天怎么那么晚回来?饭呢?”
林黄秀看著丈夫,瑟缩了下。“……我马上去煮。”
“要不是老子今天的手气不错,不然我就打得你下不了床!”身子微胖的林大修拿著酒,怒瞪著她。
“对不起!”林黄秀奔到灶房,手脚俐落的张罗著饭菜,免得丈夫又不高兴了。
“哼,这个笨女人根本没什么用处,赚不了几个钱!要不是捡到的那个小女娃的脸太难看,不然把她卖给有钱人家当小妾,少说也会发一笔小财……”
林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