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吃过了,你们自己吃吧,我去休息了,任何人不要打搅我。”说罢就回了卧室。
她是真的累的,忙碌了一天不说,身上还都是伤,这几天都不能碰水,不然再累她也要好好的泡个热水澡,不但干净还能驱逐疲劳。
她回了房间没有急着休息,反而闭目打坐起来,前世她的身体是能聚灵气的,所以运用起阵法来相对轻松了不少,现在她换了具身体还不知道能不能,若是不能,她只有重新修炼内力了,毕竟聚灵气几千年还不一定能出现一个,哪有那么好的事情都被她碰上。
她将身心放松下来,放空灵识专注的感受着周遭的波动,这一感受不打紧,她差点喜得跳起来,浓浓的灵气波动,像一层薄纱般虚无缥缈,不断变换着形状。
没一会,灵气凝成的薄纱缓缓散开化成一道道细细的光柱朝她袭来,然后在她体内结成一个小小的光球。
她震惊的睁开双目,黑眸在月色里褶褶生辉,没想到重生一次,好事不但被她碰上了,竟然还一次就结丹了,要知道前世她不知试了多少次才能成功啊。
这个世界的灵气逼人,比之前世不知浓了多少,依她现在的速度,要不了多久就能恢复前世的巅峰,甚至更甚,也许爷爷所说的攀上顶峰也不在是梦想。
其实灵气和内力的作用是差不多的,至少她是这么认为的,只是一个是自己一点点积累,一个是吸收天地灵气转而己用,比之前者要快速了不少。
体内已经结丹,秦歌就不想那么辛苦,沉沉的睡了过去,只是在她睡觉的过程中,周围的灵气却不要钱的向她袭去与那小小的光球凝结在一起。
这是她学习的一个秘术,即使睡着也可以修炼,当时族内的那些长老得知她能凝聚灵气的时候,通通把自己珍藏的秘籍拿给她看。
虽然秦家也有不少内斗,但是只要一关于族内的前途,通通歇战,好的像穿一条裤子的兄弟,这也是为何秦家能千年不灭的原因。
……
次日一早,太阳冉冉升起,周围的红光染红了整片天际,随着它的徐徐上升,红光逐渐退却,如同剥开的红纱,露出原本的面目。
阳光洒落在窗台上,泛起细细的几道光晕。
秦歌眯了眯眼睛,习惯黑暗的眼睛有一瞬的不适,不过很快就恢复如常。
门外响起几道脚步声,紧接着,一道悦耳的声音响起,“小姐,您起了吗?”
“恩,起了。”秦歌的声音带着一丝喑哑,慵懒的迷人。
“奴婢这就伺候您起身。”说罢推开门,四个婢女缓缓走入,一个手里端着脸盆,一个拿着漱口杯,一个拿着几套衣衫和绣鞋,一个端着托盘,上面放置着几件首饰,每一个都面带恰到好处笑容,聘聘袅袅,婀娜多姿。
秦歌看着她们有些无语,看来那远在朝歌的夫人觉得找几个貌美如花的婢女能呕死她啊?太小儿科了吧。
“奴婢伺候您更衣。”拿着衣服的婢女,身穿浅蓝色冰纱裙,一头秀发仅用一只冰蓝色的发簪束起,眉眼含笑着将衣服放在床头,扶着她起身。
“小姐肤色不是太白,奴婢觉得您穿暗色的衣服比较好看,您觉得呢?”她一边挑着衣裙,一边侧目询问秦歌的意见。
“好。”她对衣服什么的,没什么讲究,简单就好,太繁琐了她不怎么喜欢。
婢女挑了件暗红色波纹绣锦裙,细心的为她穿戴,秦歌看着她专注的侧脸,淡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婢女翠玉。”她说着顿了顿又道,“端脸盆的那个叫翠娥,拿漱口水的是翠婷,端首饰的是翠屏。”
“恩。”秦歌点头,翠玉又扶着她走向翠娥那边,让她伺候她洗脸漱口。
一切完毕后,才替她挽了个抛家髻,头顶插着百合华盛,左侧是碧玉步摇,一直垂到耳际。
秦歌看着镜中呈现的容颜,眉间一点血红朱砂,柳眉末梢轻佻,配着凤眸妖异魅惑,两片薄唇不点则赤,肤色虽然蜡黄,但较之昨日却好了不止一星半点,就连脸上的浮肿都已经消散的看不出任何痕迹。
她挑了挑眉,想必是经过昨日的灵气滋润就连皮肤都好了不少,看这速度要不了多久,就能与前世无恙了。
“小姐,你可真美。”翠玉几乎是看呆了,这绝美的五官就连蜡黄的肤色都掩盖不了,过不了多久怕更是倾城绝色,就连有着朝歌第一美人之称的二小姐都比不了,若是夫人见了……不难预想结局会是什么。
她有些心惊,她怕秦歌,但更怕夫人,她们一家老小的命运可都掌握在夫人手里啊。
回了朝歌之后,她必定是要跟着秦歌的,倒时难免会要害她,如果被她知晓,只要想想她的手心就惊起一层冷汗,昨日金嬷嬷的下场历历在目,就是她想忘也忘不了。
第十三章出发
对于翠玉的异样,秦歌通过铜镜看的清澈,但她不甚在意,不管她们都是以何种目的来到她身边,想要安然无恙的回到朝歌,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不是她心狠,若是现在她不狠将来倒霉的一定是她,夫人给的人能要吗?就算她们不想害她,但是她们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吗?别说笑了,若是没些把柄在夫人手里,她会把她们送给她?
她敛了敛眸子,“走吧。”
“是。”翠玉急忙回道,脸上的神色也瞬间恢复如常,好像刚刚的异样,只是一场错觉。
几人来到堂屋,李嬷嬷已经摆好了饭,五菜一汤,道道精致。
秦歌挑眉,这老刁奴看来真是吓到了,区区一个早膳就做的如此丰盛,比之昨日也是好了不少。
李嬷嬷见她到来,鞠了一把汗,恭敬得为她拉开座椅,道,“小姐请。”
秦歌微微颔首,坐到主位上,一旁的翠玉急忙为她布菜。
一顿早膳,很快就用完了,就在李嬷嬷收拾碗筷的时候,江小丫来了,随行的还有一脸笑意的江芳华。
江芳华一进堂屋,就看到正坐在椅子上浅浅喝着茶的秦歌,猛地一震,昨日见她的时候,她还衣着破烂,脸上还带着伤,要怎么不好看就怎么不好看。
今日再见,却是天翻地覆的差别啊,只见她垂首喝着茶水,一举手一投足间风华无双,一点血红朱砂妖娆绽放在眉心,美的惊心动魄。
“暖暖啊,你真是太美了。”江芳华忍不住赞叹道。
秦歌勾唇一笑,放下手中的茶盏,看向两人,“怎么来的这么早,用过早膳没?”
“已经吃过了,暖暖你什么时候走?”江小丫也是震惊的,不过更多的却是喜悦,她一直就知道她是好看的,只是这几年被李嬷嬷折腾的快没个人样了,所以才将她的美丽埋没了。
“等下就出发了。”秦歌起身上前替她拨了拨额前的碎发,轻声道,“我走了之后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我会的。”江小丫有些哽咽,眼里也蒙上了一层迷雾,她还是很舍不得她啊。
“这就好。”突然她又想起什么,目光灼灼的看着江小丫,“你爹走了,你娘也去了,你到现在还没个名字,如果你不介意,我为你取一个吧。”
“不介意,不介意。”江小丫头摇的像拨浪鼓,她从小就想有个名字,可娘亲没读过书,爹在她没出声就死了还没来得及为她取名字,她做梦都想有个名字。
“青诗,江青诗,丹青如墨,如诗如画,好不好?”秦歌缓缓的说道。
“恩。”江青诗重重的点了点头,喜极而泣道“我终于有名字了。”虽然她不知道什么意思,但是她觉得很好听。
“这名字好啊,不像我,哎呀,芳华这名字难听死了。”江芳华酸酸的说道,她爹咋就不给她取一个好听的呢,看看人家,什么丹青如墨,什么如诗如画,一听就很有意境,哪像她,怎么听怎么老土。
“芳与泽其杂糅兮,羌芳华自中出,江老为你的取的名字又怎会平凡。”秦歌缓缓的说着,眼里尽是笑意。
江芳华一听乐了,原来她的名字也是可以组成诗句的,虽然她不知道什么意思,不过心里却是美滋滋。
就在这温馨的时刻,翠娥突然从外面走进来,浅声道,“小姐,一切准备妥当,可以出发了。”
秦歌点点头,看了眼江青诗,“我要走了,切记好好照顾自己。”
“好,我送你。”江青诗揉了揉发酸的鼻子,牵着她的手出了门外。
此刻外面已经围了不少村民,看着那两辆华贵的马车,眼里尽是艳羡,三人成团,低声议论了起来。
翠玉守在马车一侧,一见她急忙迎了上来,“小姐请上车。”
秦歌点点头,在江青诗依依不舍的目光下跃上了马车。
翠玉和翠娥紧跟她跃了上去,好方便伺候她,后面的马车上坐着李嬷嬷和快死的金嬷嬷,还有另外两个婢女。
等所有人都上了马车后,车夫一扬马鞭,马车开始缓缓移动,越来越快,最后扬尘而去,只留下一捧灰尘。
青云镇离朝歌最少有半个月的路程,几人白天赶路,晚上住客栈,丝毫不敢耽搁。
每一日都在秦歌腰酸背疼,骨头都快散架的状态下告终。
半个月后。
翠玉看着昏昏欲睡的秦歌,一边轻柔的替她垂着腿,一边低声劝慰道,“再有半天的路程我们就到灵山了,灵山离朝歌城不远,估计我们到下午太阳快落山的时候就能到了,到时候小姐在好好休息休息。”
经过这半个月,秦歌的肌肤已经白皙了许多,虽然还谈不上冰肌玉骨,但与在江家庄哪会绝对是天差地别,只是经过这些日子的折腾,不管她怎么吃都胖不了,这一点让她十分呕气。
这具身体实在太瘦了,每日沐浴的时候她都忍不住吐槽一番,这算个什么事,若她是只猪,估计倒贴钱都没有人买。
“你似乎很讨厌灵山?”虽然她语气如常,但秦歌还是捕捉到一丝异样,莫不是这灵山还有什么鬼怪不成?
翠玉闻声蹙了蹙眉,道“小姐有所不知,这灵山匪盗极多,专挑白天打劫,若不是怕晚上会关城门,我们又何必现在赶路?”她们来的时候就是晚上经过的那里,车夫算准了时间,特地在关城门的前一刻出的城,现在若不是没有办法,她们又何必冒这个险?而且从灵山到朝歌的这一段路上根本就没有客栈,她们几个女子怎么敢露宿荒野?
“原来是这样。”秦歌若有所思的说着,随后便不在言语,马车内又恢复了平静。
她闭目侧躺在哪里,手指有节奏的敲打着一旁的茶几,似乎在打什么主意。
第十四章强盗大哥
马车一路绝尘,很快就到了灵山。
秦歌掀开车帘望向外面,她本以为盗贼横行的地方怎么着也是个乌烟瘴气的地方,没想到这里不但没有想象中的乌烟瘴气反而山清水秀。
一条小道绵延不绝的通向前方,小道的两侧长满了茂密的大树,一棵连着一棵,青翠欲滴。
右侧是一座层层叠叠的山峰,隐藏在云雾里,让人看不清真切,远远望去,就像一副绝美的丹青画卷。
耳边吹着清风,撩起她耳畔的发丝,刮在脸上,酥酥痒痒的,周围时不时又传来几声鸟叫声,极为悦耳舒心。
就在这极为宁静的时刻,马车却突然停下,紧急的刹车,让车内的三人显显有些坐不稳,秦歌眼疾手快的抓住了车厢内壁,这才稳住了身子,翠玉和翠娥倒没她的好运,一个趴在车内座椅上,一个滑落在地上。
“怎么回事?”翠玉有些心惊的大呼起来,长发有些凌乱,却不显狼狈。
她话音落,外面就传来一道震耳欲聋中气十足的吼声,“呔,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在,要想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噗,哈哈。”秦歌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这台词未免太那什么了吧,活了两世,她是第一次遇到强盗,没想到第一次就这么狗血。
“小姐,我们都遇强盗了,您还有心情笑。”翠娥有些不悦,她们都这么狼狈了,她还笑得出来,是该说她反应迟钝,还是没心没肺。
秦歌闻言淡淡的扫了她一眼,眼神不凌厉,却足矣让她心惊,翠娥急忙垂下头颅,暗恨自己怎么这么沉不住气,心急口快的说了说来,这煞星可不是她能够惹得起的。
经过这几日的相处,秦歌早已将两人的性情摸得一清二楚,翠玉精明,懂得识时务,这种人若是害死人来,绝对让你防不胜防,翠娥阴沉,虽然颇有心计,但胜在还不成熟,沉不住气,要想治她,易如反掌。
“大哥,我们都是些下人,也没什么银钱,这些是哥几个兑出来,孝敬您老人家的,还望您通融则个。”车夫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瘦子,为人圆滑,极快就反应过来,从怀里掏出一袋银两,狗腿的递给领头的强盗。
领头的强盗,四十岁左右,皮肤黝黑,下巴上长着络腮胡,身材高大,给人一种凶神恶煞的感觉。
他肩上扛着一柄大刀,在阳光的折射下发出阴冷的白光,吓得车夫两腿一软。
领头大汉,接过他手里的银子,掂了掂重量,脸上布上一层笑意,“还算你小子识时务。”
大汉的声音就和他的人一样,粗狂洪亮,他瞟了眼车夫,继而道“只是我们兄弟几十人,就这点银子还不够我们塞牙缝的呢,若都跟你们一样,我们岂不是都要去喝西北风了?”
车夫苦笑一声,他岂是不懂他的意思,只是他们真的是没钱了,不是不敢让他们搜,而是车里就那几个女眷,而且各个长的绝色,若是被玷污了……
若是那几个婢女还好,若是大小姐出了什么事,他就是有一万个脑袋也不够夫人砍得啊。
就在他筹措着不知该怎么开口的时候,车厢内传来一阵低低的啜泣声,听得那些个正直壮年的大汉各个口干舌燥,面色通红。
“强盗大哥,小女子是被家族弃在乡下养的可怜人,这都十几年不闻不问了,突然又招小女子回京,想来也没什么好事,呜呜……”
“小女子不受宠,没什么钱财能孝敬大哥,还望大哥们别生气,如果大哥实在气不过,就给小女子一刀,反正横竖都是一死,就是回了京城也不见得好到哪里去,小女子没什么要求,就请大哥让我清清白白的来干干净净的死,也好对的起我那早逝的娘亲,呜呜……”
她说的句句肺腑,字字如刀,再加上那如歌如泣的压抑哭声,惹得众位大汉热泪满盈,谁家没个孩子啊,如果不是走投无路了谁愿意来做强盗啊,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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