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她也是让他一路远从美国遁逃到台湾的罪魁祸首。
而今,她居然独自出现在他面前。她是来兴师问罪的?还是来狠狠揍他一顿以泄被弃置礼堂的怨气?
无论如何,眼下更重要的是,那十八个平常就像牛皮膏药一样紧贴她身旁的长老呢?为什么他们会放她单独一人离开洪门保护圈?
他想起后巷里那条长长的血痕,想起她执着地捉着皮包的模样,想起她昏倒前那句“我的东西永远都是我的,谁也抢不走”。
他的心陈坠入冰窑一样地冷。
“大小姐,”他感觉喉咙发苦。“你怎么会一个人来台湾?长老们没有派保镖保护你吗?”
“我找自己的老公,不需要别人的帮助。”她粉嫩双唇里吐出的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进他的心坎里。
事实也是,柳心眉这回的万里寻夫,没有依靠公司任何势力,顶多就是跟某个比较要好的长老诉诉苦、发泄一下心情而已。
自从发现沈冬雷失踪后,她没有去想他是自己逃走、抑或被人掳走?
她只知道,她要找回自己的老公。
她连停下来哭泣、思考都没有,就收拾了简单的行囊,开始这段寻夫之旅。
她无从美国开始一个州、一个州地找,然后去加拿大、日本、韩国、香港……一路找到台湾。
是本能、也是一种直觉吧!她专找华人聚集的地方仔细搜寻。华人是一种喜欢群居的民族,不论移民到哪里,时日一久,必定会有一座中国城出现。
当年,她的祖辈到旧金山淘金,就是在华人工人中成立洪门,慢慢地累积出一股势力,最后成为雄霸美国的一支华人帮派。
所以身上流着华人血液的她,也喜欢往华人堆里挤。
沈冬雷也是在这样的环境里被教养长大的,相信他同样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了这样的影响。
结果,她真的在台湾找到他了,费了整整三百九十八天的时间。
其实如果她利用公司的势力、人脉来找沈冬雷,可能早在半年多前就可以找到他。
但她从没有过那种想法,自己的老公自己找、自己要的男人自己追,她是个很执着,并且死脑筋的女人。
而这正是沈冬雷最害怕的事。“你……你一个人从美国找到这里?”
她慎重一点头,让他有种既无力、又佩服的感觉。
“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很危险?孤身一名女子,从美国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台湾,尤其……”他真想说,单凭她那种不会拐弯的性子,哪怕被人害死几百次,他也不会意外。“算了。”她身分毕竟不同,他没资格教训她。“大小姐,是谁告诉你我在台湾的?”
“没有人告诉我,我一路从美国、加拿大,慢慢找过来的。”
天哪,来个人扶他一把吧!他要昏倒了。
“就你一个人这样大海捞针,毫无计划地找我?”而她居然还找到了。沈冬雷不知该庆幸她的好运、还是他的厄运当头。总之,他的心头沉甸甸的,五味杂陈。
“我不知道你在哪里,只好一个国家、一个国家地慢慢找。”她淡淡地说着。
他一阵心寒后,却是一阵心怜。
她没有哭诉、没有抱怨,但他可以想象得到,这一路走来,她的痛苦与辛劳。
柳心眉是柳家唯一的孩子,柳父死后,她更是安心保全独一无二的继承人,从小被捧在手心里长大。而这样一个千金大小姐,却甘愿为了找他,吃足了苦头,他的脑海又自动回转到一星期前抢匪抢劫的那一幕,类似那样的危机在这一年中她不知遇过几次,她怎能坚持得住?
“为什么?”他不懂,他们只是两个从未相识的陌生人,他值得她如此费心追寻吗?“凭你柳家大小姐的身分,要找什么样的男人没有,何必为我费如此大的心思?”
“你是我老公。夫妻在一起是天经地义的事,要什么理由?”
“我们没有结婚,在举行仪式前我就走了。”
“但仪式还是照常举行啦!虽然新郎跟新娘都没有露面,可大爷爷他们还是帮我们办理了结婚登记,现在我们已经是合法夫妻了。你沈冬雷就是我柳心眉的老公。”她说得斩钉截铁。
沈冬雷狂晕。
第三章
“我不了解。”沈冬雷很认真地看着眼前娇小的女子。
柳心眉脸上还留着日前受伤所残存下来的苍白神色,她不高,约只一百六十左右吧!身材圆润,却不见骨,一看就知是典型受尽呵护的千金小姐。
她眉目清秀、皮肤白皙,一年的奔波并没有折损她太多的娇贵之气。
这样的女子合该是让人捧在手心里,如珍似宝地供着才是。
她可以温柔、可以刁蛮,但如此地执着,却令他百思不得其解。
尤其她那种顽抗的态度、固执又钻牛角尖的行动力,那得耗费多大的气力,她这样一个千金大小姐如何受得了?
偏偏,她忍下来了。
而原因居然只有一个,她要找到他这个逃婚的老公——沈冬雷。
他自认没有那么好的条件,让她为他付出那么多。
他们不相识、没有感情基础,只凭着一张照片就订下婚约;他不相信有哪个现代人会接受这样的婚姻,但为何她就是死死认定了他是她的丈夫?
“凭柳小姐的相貌、家世,要什么样的男人没有,为何非我不可?别告诉我你对我的照片一见钟情,我对自己的长相还是有几分认识的。”
“但我就是对你一见钟情啊!”柳心眉一直记得那回马路飙车的事,连同上星期她被抢劫,沈冬雷已经连续救了她两次。“也许你不记得了,但我们见过面的,一年多前,你在一场飙车事故中救过我。”
飙车?他脑海里闪过一些东西,好半晌,他一拍大腿。“你是那个差点被翻覆的汽车撞到的女孩?”
天哪!那么久的事了,她居然还念念不忘。
而且他记得那夜根本没和她说上什么话,他一路忙着叫救护车,救那些无辜被波及到的观众,和那票年轻气盛的飙车族,压根儿没多望她一眼,怎么她就这样记住了?
他突然一阵好笑,想不到都二十一世纪了,还有这种英雄救美、小女子以身相许的事情发生。
“上次我忘记跟你道谢。”她很慎重地对他一鞠躬。“谢谢你救了我,没有你,那晚我就死定了。”
“你就是因为这样才要嫁……不对,是招赘我?”
“你如果不想入赘也没关系,我跟十八爷爷说过了,我愿意嫁进沈家。”
但没人问过他的意见啊!他愿不愿意入赘?愿不愿意娶?
“柳小姐,那晚救你只是顺手,其实……不管是谁,看到那种场面都会伸出援手的,你不必因此就许下终身。我们并不了解彼此,这样的婚姻你不觉得太过草率?万一我有什么病或者不良嗜好,你不就吃大亏了?”
“可你没有病、也没有不良嗜好啊!我的相亲对象都是十八位爷爷精挑细选出来的,你能够被选中,代表你拥有一流的条件。”她看着他的眼里,像有两把火在烧。“还有,有一点你说错了,这年头愿意顺手救人的人并不多。比如上星期,我被抢劫,在现场看到的并不只你一人,但只有你想办法又救了我一次。我相信自己的眼光没有错,你是个好人,你救过我两次,我喜欢你,我要跟你结婚。”
沈冬雷听她那一串话说下来,脸都红了。
这还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被女孩子当面告白,而且是说得如此清楚明白。
实话说,他现在心跳得很快,整个人热得像被放进蒸笼里,烫得都快冒烟了。
柳心眉歪着头,等着听他的答案。他是接受她?还是拒绝她?其实不管他答案如何,她早打定主意,今生今世非他不嫁。
可是他一直沉默着,眼神四处飘移,最后竟连看她都不敢了。
她实在等得不耐烦,只好主动开口问:“你的想法呢?你愿意跟我结婚吗?”
她的表情看起来好天真,只是沈冬雷早见识过她骨子里的执着,那是一种堪称为恐怖的执念。
但无论如何,他还是要问上一问。“如果我的答案是不,你会回家去吗?”
“不会。我会一直待在你身边,直到你喜欢上我,愿意跟我结婚为止。”
他觉得自己变成了一星期前被她死抱在怀里的皮包,只要被她认定是她的东西,她无论如何都绝不会舍弃,死都不肯。
现在他的尴尬变成了头痛。“柳小姐,你并不了解我不是吗?仅凭一面之缘就要结晤,你不觉得太过草率?”
“那我们来交交往,直到你确定我们互相了解,然后我们就结婚。”她又是几句话把他扣得死死的。
他暗暗咬了咬牙。“如果交往过后,我确定我们并不适合呢?你可愿意回家?”
“我们绝对不会不适合的。”她从来就是认定了便死不回头,二十年来的经验告诉她,她至今没有做错过。
但沈冬雷就想大叫救命了。
“你不了解,我……我根本构不上你的择偶标准。也许是审核错误,或者有人在耍我,我的数据压根儿不该出现在那堆相亲照中,这是场误会。”
她很仔细地把他从头看到脚、再从脚看到头,越看,那粉脸儿居然越来越红,两只眼睛射出来的光芒都变成心形了。
沈冬雷心头大叫不妙。
有没有搞错,就凭他这副威比钟馗的模样,应该是人见人吓、鬼瞧鬼怕才对,怎么她似乎越看越对味儿了?
柳心眉轻扭着衣角。“可是我看你英明神武、高大威猛,虽然只是经营一家修车厂,却总能把生意做得很好,很有本事。哪里会不合标准呢?”
他,沈冬雷英明神武、高大威猛?她眼睛应该没瞎吧?怎么会看得这样离谱?
“柳小姐,你再看清楚一些。”他把自己那张号称媲美钟馗的脸更往她面前凑近几分。“大家都说我的头发硬比猪鬃,长相又横眉竖目,一看就是凶神恶煞的模样。”
她伸出小手摸了摸他的小平头,那发丝果然刚硬,竟会扎手呢!不过……“好性格喔!”
瞧她眼底的爱意,似乎又燃烧得更剧烈了。
“不会吧?你是不是没看清楚?”他把脸又更凑近她一分。“仔细看,这张脸据说可以放在大门口,驱邪避灾的。”
她目光笔直望着他,神情柔得似要滴出水来,而事实上……也确实滴水了,不过流淌下来的是她的口水。
爱慕他已久,却从没机会如此接近地看过他,如今伸出手就摸得到。她只觉得心脏跳得快蹦出胸口。
那累积许久的爱意,再也克制不住狂涌而出。
柳心眉两只小手用力捧住沈冬雷的脸。“可不可以……一下就好,你让我亲一下。”说完,等不及他的答案,她芳唇覆上他的嘴,狠狠地吸、用力地吮。
沈冬雷脑袋彻底当机。
他被强吻了,他居然被一个站起来不到他肩膀高的小女人给强吻了。
天啊!这是什么情况,如此离谱的事居然也会发生?天地莫非颠倒了不成?
一般男人都用什么方法追求女朋友?
送花、宝石、漂亮衣服、甜言蜜语、烛光晚餐、海滩散步……方法看起来是不少,但总归也不过就那几样。
可是当一个女人下定决心要追求一个男人时,她又该怎么做?
这正是柳心眉眼下最烦恼的问题。
她看遍中外的文艺小说、爱情电影,都没有找到答案。
毕竟,在这世上还是男人追求女人多,没多少女人会真正去追求一个男人。尤其这女人还是个堪称美女的人物时,那机会几乎等于零。
也因此,柳心眉从小没接受多少有关这方面的教育。
开玩笑,凭借柳大小姐的家世、背景、相貌,多的是男人从美国一路排队到台湾,等着成为她的裙下之臣。
她唯一需要学习的是如何应付那些不识相的登徒子。至于追求,她只要在家里坐着,自然有无数男子自动送上门任她挑肥拣瘦。
可命运偏偏跟她开了一个大玩笑,祂让她爱上沈冬雷,一个坚持拒绝她求婚的男人。
他说自己配不上她,他们在一起只会给彼此造成困苦,绝不会有幸福可言。
但她觉得只要能陪伴在他身边,她就很幸福啦!哪里来的配不配得上的问题?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一定要讲究那么多条件吗?她不以为然。
他却坚信,只有相同的理念与个性才能造就一场幸福的婚姻。而他本身在立足点上就已经缺乏她所需要的最关键东西,所以他们绝对无法结合。
她不信,却又无法说服他。
当然,她也没有被他说服,乖乖回家另择良婿。
她认定的东西从来没有放弃过;以前没有、现在没有、未来也不会有。
她是赖定他了。
没有追男人的秘招可用,她就自己创造。
一大清早,她就跑去花市。过去她收到追求者送的鲜花时,都挺高兴的,将心比心,他应该也会喜欢才是。
只要是人都不会讨厌美丽的东西,而花的美丽向来为所有艺术家所歌颂。如果它们能够帮她打动沈冬雷的心,那就太好了。
她一路绕着花市慢慢走,玫瑰、百合、海芋、郁金香,这是过去她收过最多的花种。
但沈冬雷是男人,听说男人的审美观和女人不大一样,如果是他,应该会比较喜欢那种有气势、威武一点的花卉。
她一路走下来,最后停在剑兰前面。那橘红的花朵艳丽得就像她头顶的太阳,花姿挺拔、孤傲自赏,看起来还挺有几分沈冬雷的味道。
“就决定是它了。”她挥手唤来店员。“先生,对不起,请帮我包……”她想了一下,既然是追求男人用的,那就该给他一个特大的惊喜。“我要九百九十九枝剑兰。”
风里清楚传来店员下巴壳脱臼的声音。九百九十九朵玫瑰他是有听人提过,拿这玩意儿追女人几乎是百试百灵。
但剑兰……面前的小姐儿是打算把医院给淹没?还是将坟地填满?
可柳心眉根本没有给他发问的机会,她订下剑兰,顺手就是一迭千元钞票甩过去,并附上一张地址。
她可没本事独自将九百九十九枝剑兰搬回沈冬雷家,当然是请花店送货到府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