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那么开始吧!”
“什么?”
“谈恋爱啊!”
“哦,好的。”
半分钟过去,明心提高了半档的声音在楼梯间响起,“谈啊!”
“怎么谈?”安斯哲的头有点晕了,难道还要写好演讲稿吗?
“谈情说爱嘛!”明心甜蜜地说,两只眼睛充满希望地看着他。
“可是,要怎么谈呢?”安斯哲苦恼,这种技术型的活,这个可得好好问问小念。
“我也不太清楚……唉呀,不过是‘我爱你你爱我’之类啦……那我先说哦!”她清了清嗓子,“亲爱的哲,我好爱你哦!”“是、是吗?”安斯哲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你应该说,‘我也是’。”明心恨铁不成钢地看着这个毫无悟性的学生,“或者说,‘我也爱你’,也行啊!”她眼珠子一转,又想到了一件重要的事情,“还有,我们应该接吻了!”
“啊!”安斯哲差点晕了过去。
“谈恋爱就是要接吻啊!”明心的眼睛还是那么亮,扑闪着略带羞涩的光,“那个,你会不会啊?”
“应该会吧……”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看过猪走路吗?
唔,幸亏这楼梯间平日连苍蝇都找不到一只,不然一定是集体晕倒的。
他们到底亲吻了没有呢?
嘿嘿,像这种限制级别的镜头,连苍蝇都没看到,难道会让你们看到吗?
第六章 爱之得失(1)
骆允泽走的时候,只有明心一个人去送他。在火车站,明心直着脖子在人群里寻找娉婷的身影,允泽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不用找了,她不会来的。”
“你要走,婷婷怎么可能不来送?!”明心才不信呢,唉,或者他们两个需要更好的二人空间吧,那么自己还是先闪为妙。“她不会来的。”允泽轻轻地重复了一遍,声音那么低沉那么苍凉,“在她的眼中,事业才是第一位。”他看着眼前这个明丽的女孩子,低低地叹了口气,“我们的命运差不多,喜欢的人都喜欢工作。明心,你是女孩子,需要更多的呵护,董事长他……”
提到这个,明心的眼睛暗了一暗,跟一个大忙人谈恋爱还真是辛苦呢,一天并没有多少时间看得到他的人影,他们总不能老在上班时间耗在楼梯上吧?不过她马上抬起头,“没关系啦!他手里在做事,可心里想的是我啊!”
“但愿是这样。”感情的挫折令这个清爽的大男孩子丧失了英气和帅气,他的脸色依旧不太好,声音始终低沉,提不起一丝劲来。
很快,火车来了,轰隆隆地带走了这个伤心人。而娉婷,始终没有来。
明心有些低落地独自回去。
阿泽说得对啊,他们喜欢的人都喜欢工作。她和安斯哲顶多也就是吃饭的时候在一起——这还要除去安斯哲出去应酬的时候,偏偏这样的饭局在他的生活中占绝大部分。
她背着包,走在明媚的阳光下,叹了口气。
一口气还没吐完,安斯哲像是知道她的惦念似的,打来了电话。
“明心,今天有什么安排吗?”
“我已经送走了朋友,没什么事干了。”
“是……骆允泽?”这个名字他提得小心翼翼。
“嗯。”她答得无精打采,“你有什么安排吗?”
“如果你有空,到Z·K去化个妆,做个头发。”
“还要专门去做头发呀……”她正懒洋洋心里不爽呢。
“今晚带你出来跟朋友吃饭,对方也带太太。”对方可是位政界大员,平时这种席面都是他和申时青一块儿去,现在,他终于有了女朋友,总要带她出去。
“唔,好吧。”明心懒洋洋地答应着,找到那家造型室,哇,不去不知道,一去吓一跳,她随口问了一下价码,差点给震下椅子,“什么?五千?”不是吧?她没听错吧?都快有她两个月工资啦!杀人哪!
“杰森是我们最好的造型师,以前申小姐都是要他做的。”白衣的女孩子温柔地解释,“您可以用申小姐的卡,她刚才已经打过电话了。”
“哦……”有人掏腰包啊,那就没问题了,不然把包押在这儿都翻不出五千块。
待头发做好,妆化好,忽然在镜子里看到婷婷袅袅的申时青走进来,明心一笑,对着镜子挥挥手跟她打招呼。
申时青手里拿着个长长的盒子,打开来,是件苹果绿的缎裙,裙尾斜斜地下滑,层层叠叠的柔软荷叶边围绕着它。另外有一双精致的高跟鞋。
两件东西的包装都非常漂亮,可惜明心不太了解这些品牌,她看着那鞋跟,有点咋舌,“那是给我的吗?”哇,没有十厘米,也有八厘米吧,她要摔倒的。
“是啊,我专门为你挑选的,喜欢吗?”
“你给我选的?!真是谢谢你!”明心高兴,想凑过去亲她一下,申时青不着痕迹地闪开,拿着衣服披在她身上,“颜色很衬你的皮肤。他说要我给你买套衣服,带你出去吃饭,可不能穿得像个小文员。”她轻轻掸了掸明心的肩头,似是掸去灰尘,修长的涂着深酒色的手指轻轻地放在面前吹了一口气,“从今往后,你可要以董事长夫人的身份要求自己,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都要有个分寸。”
明心被她一席话说得愣愣的,“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喏,还穿这样不入流的衣服就是不该做的。”
“我的工资也就够买这样的衣服嘛!”明心悻悻地,董事长夫人怎么了?当了皇后她也还是莫明心啊。
“还有,别老把钱挂在嘴边。”申时青又提醒她了,“你应该学着怎样当一个名媛淑女……唔,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你一下子变个样,的确有点难度。他叫我来,就是告诉你几条,等会儿吃饭的时候,可别出洋相。”
她的话明心越听越刺耳,咦,这是那个美丽优雅的申时青吗?
“这次的客人不是一般人,难为他敢把你带出门。”申时青的嘴角挂着一缕冷笑,就这样让一个黄毛丫头登堂入室,出门见人吗?安斯哲也太放心了吧?“尤其要把他的夫人应酬好……”
“饭我会吃,应酬我可不会。”明心直话直说,“还是你跟他去吧。”
“小姐,别耍脾气了。做了安斯哲的女朋友,这些就是你的份内事。”哼,就让她出去见见世面也好,让她丢丢安斯哲的脸,看他是否还想把她留在身边。
做他女朋友就要做这些事吗?明心郁闷,在肚子里生了一场闷气,最后还是拿着衣服鞋子进了更衣室。
也罢,就当她为爱情做牺牲吧!
焕然一新的明心也算明丽动人,清雅脱俗。申时青把她送到楼下,明心就踩着那十厘米的鞋跟进了水晶般明亮透彻的大厅,英俊的侍者上前,“请问,是莫明心小姐吗?”
“嗯。”
“安先生在这边。请跟我来。”他把她领到安斯哲的桌前。穿黑色西服的安斯哲有说不出的魅力。他算是最能穿出黑色衣服的气质的人,冷漠,高贵,遥远。见了她,微微露出一个笑容,站起来,扶着她坐下,“你今天很漂亮。”
“嗯,不是我漂亮,是钱漂亮。全身上下,都是用人民币打扮出来的。”她有些悻悻地说,又想到申时青说的不能提钱字,“我是不是不能老把钱挂在嘴边?”
“在我面前,什么都无所谓。”安斯哲轻轻拍拍她的肩,“不过,一会儿客人来了,可要注意一点。”
“哦。”她闷闷地低下头。
来的是一对中年夫妇,男的有些大腹便便,同时也开始谢顶,女的浑身珠光宝气,恨不得用手上的钻石来照明。明心有点意外地看着安斯哲,没想到他也有舌灿莲花的时候,几句话把这两个人捧上了天,女人眉花眼笑,又拉着明心的手问东问西。
这场饭局好容易结束了,明心的手、背、腿上的神经都硬了,脸上的肌肉也笑得僵了,起身送两位尊客的时候差点被椅子绊倒——鞋跟真是太高了。
安斯哲送明心回家,黑色的房车内依旧流淌着安斯哲最喜欢的班得瑞,阿标专心致志地开车。她轻轻把头靠在他肩上,那熟悉的芬芳的气息透出他的衣襟,钻进她的鼻孔,忽然之间,她的鼻子一酸,眼圈也开始发红。
“怎么了?很累吗?”察觉到她的异样,安斯哲问。
“没有……”她强笑着摇摇头,心里却被不知明的酸楚情绪充塞,这份情绪来得这样突然,这样强烈,腐蚀着她爱情的心脏,“阿哲……”她的声音有些沙哑,轻唤他的名字,把自己放进他宽厚的胸怀里,要汲取他的温暖,才能抵御那莫名的酸楚。
车子稳稳地停下来。
到了。
可是她不愿离开这个怀抱……
安斯哲轻轻吻了吻她的额头,“不早了,回去睡吧。”
她不说话,双手攀上去,抱住了他的脖子。
乐声时而低缓,时而悠扬,时而轻灵,是《梦花园》。
阿标开着空车走了,明心拉着安斯哲的手,打开幸福山庄的大门——打开幸福的大门。
“轻点声,别让她们听见。”明心压低了声音说,她带男人回家耶,有生以来第一次带男人回家耶,这种感觉怎么有点像做贼呢?
两个人蹑手蹑脚地上了二楼,门一关,才放心地吐出一口长气。两个人靠得那么近,息息相闻,心跳都混在一起了。
该发生的事情,终究要发生吧?
明心的呼吸也跟着急促起来,安斯哲亘如古井的脸上,泛起红潮……他的心跳越来越快,气息越来越混浊……
“明心……”他有点艰难地说,“你想好了吗?”
明心很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早晚都是要来的吧?可是,她为什么这么紧张?紧张得整个人都在颤抖,“等等!”她说,“我去拿点酒!”
她逃出他的臂弯,手忙脚乱地打开门,到客厅找到一瓶红酒——这是单西容的,不过,现在是莫明心的。
“酒能乱性。”明心一本正经地说,又弯下腰,在她那堆满了机器猫和各类书本的房间里翻出一圈纸杯,一面又把坐在小桌上的那只机器猫扔到地上去,空出桌面,掏出两只纸杯倒上酒,“来,喝一杯。”
安斯哲看着这间连床上都堆满了机器猫和书本的房间,苦笑,“原来我送了你这么多机器猫?”他打听到她喜欢机器猫,于是每天送一只,大的小的,各式各样的,没想到她的房间却只有这么小,都给塞满了。
“也不全是你送的。我本来也有好多。”明心给自己灌下一杯酒,“嗡”的一下有点头晕耳热,舌头也开始不太听使唤,“你、你醉了没有?”
安斯哲摇摇头,这点酒哪里能醉倒他?
“我也还没有。这酒一点用都没有。”她醉眼,“不过,这酒挺好喝的哦,我们再喝一点……”
她又爬起来去倒酒,安斯哲把她捉回怀里,“别喝了,再喝就真醉了。”
“我才不会醉呢!”她笑吟吟地对准他的额头亲了一下,“看,我都亲得到你。”她又喝了一杯,打了个酒嗝,醉人的红晕爬上面颊,懒洋洋地靠在他怀里。他再也经不起这样的诱惑,欲火“腾”地燃烧起来,深深地向她的唇吻去。那甘甜柔软的唇……小巧可人的耳朵……散发着奶香味的细腻脖颈……他情难自禁,越陷越深,手解开她身侧的拉链,身下的人忽然一个翻身,嘴里咕哝:“我没醉……我没醉……我才没醉……”
啊,他为什么要让她喝酒?明知道她一喝酒就要睡觉的啊!
于是,这个绮丽的长夜,守着鱼儿不能偷的猫彻夜难眠,转辗反侧直到天明。
? ? ?
明心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习惯性地拿上床头的小钟来看,随后又想起,“唔,今天是星期天。”于是,重新倒回床上去,不期压到一只胳膊,外加看到一个赤裸着上身的男人躺在自己的被子里。
“啊——”她吃惊地喊了起来,条件反射地把手里的钟向他砸过去,砸完之后才想起,“唉呀,是你!”
“是啊,是我。”接过钟的安斯哲郁闷不已。
“你、你没穿衣服啊?”她忍不住有点羞涩,这么说,他们成功地那个了?唔,为什么自己的衣服还在?
“这里没有我的睡衣,而我又不习惯穿着衬衫睡觉。”他悻悻地解释。
“哦……”她心不在焉地听着,脑子里惦记着那件事:他们到底那个了没有?
书上说会痛的呢,她扭了扭身体,动了动脚,好像没问题。
啊,难道……她早已不是处女了?!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她可是清清白白没有过男人啊!各方神明都可以作证的啊!那、那一定是在平时的时候不小心弄破的……书上说,骑自行车什么的都会把它弄破呢!呃,是的,一定是骑自行车弄破的!
男人都是这样的吧,发现自己的女朋友不是处女脸色就难看得不行?看眼前这个,黑眼圈都出来了,估计一晚上都为这事没睡好。
她忿忿地看了他一眼,回过头来,又忍不住再看一眼……唔,他不穿衣服的样子,也蛮好看的嘛!肩膀上的线条好性感哦!昨天晚上喝醉了都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感觉呢……她色迷迷地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肩。
“喂……”他低声警告她。
她的手偏偏不听话地往下滑……他的呼吸一窒,翻身把这个惹事的女人压在下面——敲门声忽然响起,接着是一个有点含糊的女声,“喂,起来啦!渊大哥送早餐来啦!”
“是西容姐姐……”明心耳红面赤,“你不可以出去哦,我把早餐拿进来吃。”
就这样,安斯哲被当成宠物似的关了一整天。他有点郁闷地问明心:“为什么不把我介绍给你的朋友?”在他看来,把自己喜欢的人带出去,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不。我要你只属于我。”她贪心地说。受不了在饭桌上,他跟别人聊得风雨不透的样子。
女人总是贪心的,爱情总是自私的。她不想让任何人分享他们独处的时光——尤其是这样的时光实在少之又少。她干脆帮他关了手机。
晚上,室友想约她出去吃饭,明心打个哈哈,“我有约会。”好容易地混过去,等这批人出了门,明心才长长地长长地吐出一口气,让安斯哲梳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