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不是好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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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不是好惹的-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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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途飞行与炎热的天气使乐睇决定冲个澡,打从接下舞团之后,乐睇就没有休息过一天假,回到台湾的第一天,她不急着投入工作中。
  其实诺夫斯基在纽约、洛杉矶及莫斯科都有专属的私人舞室,在他过世之后,乐睇理所当然成为这些舞室的所有人,她可以自由使用,但是当多丽问她打算到哪里构思新作时,她却不假思索地就回答:“台湾”。
  过去十五个月以来,回到台湾成为她心里最深的想念,不只是因为这里是她的故乡,也因为这里住着她深爱的人。
  她经常梦见婚礼的那一天,她穿着白纱,站在教堂的门外,等着进入礼堂,与贝一苇在神的面前交换誓约,但是她等了又等,那扇门始终不曾打开,当她终于忍不住自己打开了门,却发现教堂里空无一人,没有鲜花,没有宾客,也没有贝一苇。
  这是她梦里最深的缺口。
  每当她梦见贝一苇,醒来后她会无法克制的像个孩子般痛哭失声。但是慢慢的,她梦见贝一苇的次数变少了,有时她一个月也梦不到一次。
  人会渐渐习惯身边的一切,不管那是不是心甘情愿的,这或许就是时光所给予的仁慈。在漫长的时光之河中,人会丢失很多东西,没有人可以捞回全部,有时候就连自己都会流失。
  现在她又回到台湾了,但她不会去找他——能与他住在同一个城市里,呼吸一样的空气,她已觉得足够。
  十五个月来,他们不曾有过联络,向来往后的日子也不需要。
  那天她既选择离开,将所有的屈辱与难堪留给他,就预知了今日两人行同陌路的结局。
  乐睇努力将对贝一苇的思念压抑在内心的最深处,但偶尔还是会被勾动——也许是一个背影与他相似的人,或是与他相似的声音——就像无意间被打开的柜子,爆满的回忆会突然间溃流。
  在面对被回忆淹没的瞬间,乐睇还是会惊恐的想要抓住一点什么,本能的想要求助,也一如预料的落空,但是渐渐的,收拾自己的速度会越来越快,愈合期会越来越短,承受的能力会变得越来越高,在一次又一次的攻守之间,会有某种崭新的东西从挫败中长出——
  每个人都是这样变得壮大而坚强。
  她也会是这样。
  冲过澡,乐睇让半湿的头发随意的披在肩后,换了轻便的衣服,穿上平底鞋,决定到河堤边走走。
  下午四点钟,少了强烈日照的天色仍很亮,但天际已浮现紫橙色的晚霞,微风从河面拂来,令人神清气爽。
  除了水流声,以及水鸟间或传来几声鸣叫,这里真是静得可以,她走了好一阵子也没遇见任何人。
  走得太远了,乐睇决定折返。
  乐睇起先没有注意,直到她走回小屋附近,才看见有辆车停在门外,驾驶座的门被推开,一名男子下了车。
  乐睇忽然丧失了呼吸的能力,她的双足仿佛自由意志般的定在原处。
  河水拍打着堤岸,水鸟在远方鸣叫着。
  乐睇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在这彩霞满天的时刻,她竟遇见了阔别一年多的贝一苇,
  她眨了眨眼,却眨不去他的身影;她没有眼花,这不是她思念过度所产生的幻影,他是真的,他是真的出现在她面前!
  贝一苇穿着简单的白衬衫与牛仔裤,踩着坚定的步伐走向乐睇。
  由于他背着光,她无法清楚的看见他脸上的表情,随着他越来越走近,她感觉自己心跳的剧烈。
  这是刻意安排,还是另一次的偶遇?
  她没有忘记,一年多前,是她抛下了婚约,让他独自承受所有的难堪,想必他是恨她的,不管他是为了什么理由找到她,她告诉自己,她愿意接受他加诸在她身上的愤怒与责怪,绝不闪避。
  当贝一苇走到她面前,他那双深邃的眼睛,缓缓地梭巡过她略显苍白的脸。
  “好久不见,乐睇。”
  他的声音一如记忆中的温煦好听。他真是个有良好教养的人,面对在婚礼前抛下他的女子,竟然还能维持礼貌。
  “好久不见。”乐睇微微牵动嘴角。
  他注视着而她,接着忽然抬手拂过她的脸颊。“你瘦多了,你看起来像是很久没有好好休息。”
  乐睇有些无措,她以为即将面对的是狂风暴雨,没想到却是关心,而他的抚触也让她心慌。
  “我听说了诺夫斯基老师的事,我很遗憾。”
  “谢谢。”她垂下眼,却因他指间的一抹闪亮分了心——
  贝一苇的无名指上,戴着一只婚戒。
  那一瞬间,乐睇感觉自己的腹部像被重击了一拳。
  他结婚了!
  这个认知使她眼前一片昏黑。
  “乐睇?乐睇?”贝一苇及时接住她摇摇欲坠的纤躯。
  “抱歉……我有点头晕……”
  “你可能中暑了,我带你进屋去。”
  说完,贝一苇抱起乐睇。
  “不……我可以自己走。”
  “你还很虚弱,不要逞强。”
  靠在他胸前,乐睇嗅到了熟悉的味道,那一瞬间,不知为何她的眼眶发热。
  这是她连梦里都会梦到的味道,可是,这副怀抱的主人,却已不再属于她……
  贝一苇将她放在客厅的沙发上,然后走进浴室打了条湿毛巾来,覆在她的额头上,又端来一杯冰水给她。
  “喝点水。”
  乐睇喝了些水,觉得好多了。
  “谢谢。”
  他蹲在沙发前,拨开她额前的发丝,锁着眉头端详她的面容,“觉得好些了吗?你的脸色看起来还是有点苍白。”
  “我已经好多了。”她望着贝一苇,迟疑的问:“你……是偶然经过这里吗?”
  “不,我是特意过来看你的。”
  “你怎么会知道我回台湾的事?”
  “是多丽告诉我的。”
  “多丽?”他居然认识多丽,而她完全不知情……
  “她问我,台湾有什么地方可以让你不受打扰的创作,我就给了她这个位址。”
  “原来这是你的房子?”乐睇讶异的问。
  贝一苇笑了,“正确来说,这是我的房子,而是我准备送给新婚妻子的礼物。”
  乐睇的心抽痛了一下,一种近乎被歼灭的痛楚狠狠袭来。原来,这屋子竟是他送给妻子的礼物……
  她怀疑自己还能承受多少打击?但这一切只能说是她应得的。
  错过贝一苇,她想她一辈子再也不会爱上别的男人。
  “这是个很棒的河滨别墅,我只是好奇多丽给我安排了什么地方,所以特地绕过来看一下,待会就走。”
  “但多丽说,你打算在这里住三个月。”
  该死的,多丽怎么那么多嘴?
  “我会在台湾待三个月,但是还没决定住在什么地方……”
  “这里的设备不够好?”
  “当然不是!”
  “你不喜欢这里?”
  “不……”终于乐睇觉得累了,与其遮掩不如坦白。“这屋子是你准备送给妻子的礼物,我觉得我不应该使用。”
  贝一苇目光炯炯的看着她,像是要看进她的灵魂深处。
  在他的注视下,乐睇忽然觉得自己无处躲藏,她的话,已经暴露了她的在意。
  “乐睇,”贝一苇的声音温柔,“这一切是为你准备的。”
  乐睇愕然的抬起头,瞪大双眸看着他,不敢相信自己所听见的。
  “可是……你手上的婚戒……”
  “这是你挑的那一只,当时你没有带走。”他笑着取下白金指环给她看,指环内侧镌刻着她订婚戒时指定要刻的俩人的英文名字缩写。“乐睇,你怎么会以为我会选择你以外的女人?”
  一滴眼泪缓缓溢出眼眶个,沿着她的脸颊滑落。
  “我怎么会知道?一年多前,我在婚礼举行前走掉……我怎么知道……你该恨我的,我一直觉得对不起你……”
  “婚礼当天,我是从家里出发前才得知诺夫斯基老师病危的消息,我原想等婚礼举行过后再告诉你,没想到就接到二姐的电话,她惊慌地说你离开了。乐睇,我了解你,我想你可能已经知道了老师的事,所以我临时决定中止了婚礼。”
  贝一苇用拇指拭去她脸颊上的泪,并将她拉入怀中。
  “当晚的新闻又报导了老师辞世与你接下舞团的事,我知道你会有很长一段时间忙得甚至没有喘息的空隙。如果说我有什么气你的地方,就是你始终不曾让我分担你的压力与悲伤,而不是气你在婚礼当天走掉。”
  “不是我不和你联络……而是不敢,”她伸手抚上他的俊容,“我怕我打电话给你,要是听见你冰冷的口气,我会受不了……对不起!一苇,我很抱歉,我真的很抱歉……”
  “不要说抱歉,我只是等得久了一点,但我们并没有错过彼此。”
  贝一苇忽然伸手接下项链,链子上挂着一只白金指环,只是尺寸显得较小,很明显的与他手上的戒指是一对。
  “这是……我的戒指?”
  “是,我一直带着它,我相信它会将它的主人找回来。”他执着戒指,笑望住她的泪眼,“乐睇,我来找你,只想问你一个问题——你仍愿意成为我的妻子吗?”
  望着贝一苇,乐睇哭得无法自己,她用力的点头。
  “我愿意。”
  贝一苇拉起她的手,将指环套入她纤细的无名指。
  他慎重的表情,有如面对一场生命中最重要的仪式,他的神情令她深深动容,她是如此被珍视着。
  乐睇抱住贝一苇,感受他紧密的回拥与温度。
  闭上眼,她感觉如此放松与美好。
  就是这里,在这个男人的怀抱中,她感受到满满的爱。
  这份爱,令她的生命终于变得完整——而这就是幸福的真谛。
  后记
  哈罗,好久不见!我是乔轩。
  真的是好久不见呢!距离上一本书出版已有一年多的时间,这一年多轩子都在干什么呢?
  大部分的时候在生病,不然就是在养病。(超惨的!)
  医生大人一直叨念要我多休息、多休息,虽然有时还是会偷偷写小说,但是检查报告资料骗不了人啊,所以只好暂时停笔啦!
  从高中起,写作就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刚开始无事可做时,还觉得非常不习惯,但后来居然很快就习惯了(这就是人的惰性啊!),好像忘了自己会写作这回事,但方教授对我说,写作的人有一天还是会再度提起笔的。哈!真的是这样,当我又想写的时候,创作这件事便又回到我的生命中,一副非常理所当然的样子。
  噢,对了,我们来谈谈这本书吧!
  这一回插队登场的,是贝家的老四,贝一苇。
  其实原本没打算那么快写贝一苇的,在系列的第一本,他还只是个被称作“贝家小儿子”的影子角色,当时我甚至连他的名字都还没想好,偏偏裴乐睇就像是个从天而降的惊喜,她的出现让贝一苇的故事提前变得完整,写作一向重视感觉的轩子,只好乖乖向灵感妥协,将贝家大姐与二姐的故事稍稍往后延了。放心放心!虽然是推迟了些,但总会和大家见面的,敬请拭目以待喔!
  写这本书是非常愉快的事,我喜欢裴乐睇顽皮的特质,更喜欢专情的贝一苇,写完之后我发现——我几乎把我对“理想另一半”的特质统统输入到“贝一苇”这个角色里了!
  谜之音:“所以说,贝一苇是你的Pygmalion吗?”
  乔轩:“嘿嘿嘿~~”
  小说的前几章,发生的地点设定在纽约,为了更贴近纽约大苹果,轩子特地将DanielEdwards的雕塑展写进书里,让鬼灵精怪的裴乐睇有个恶整贝一苇的……不,我是说,有个约会的好去处。
  说到DanielEdwards啊,他真是一位充满争议性的艺术家,他非常喜欢利用作品幽默地嘲讽名人,无论是小甜甜布兰妮、芭莉丝稀顿,或是英国的哈利王子都是他的创作灵感,同时——奥运奖牌也是出自他之手哦!
  如果想要知道为什么贝一苇在看完DanielEdwards的展览会有那样的反应,请到孤狗大神搜索关键字“DanielEdwards”,那么将可看到一系列令人发出“哇~~”、“哦~~”声音的作品,如果看完后有什么有趣的想法,别忘了要与我分享哦!
  乔轩闲扯淡,下回书中见啦!
  编注:欲知“幸福在一起”相关故事,请看——玫瑰吻416《改造我的男人》。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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