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梦还不敢转过头来,却看见肩上落下熟悉的大手,暖烫的体温隔着衣衫,护着她的身子。她有些讶异,抬起头来,看着身旁的沈飞鹰。
“那么,要跟严兄说声抱歉了。”他将她圈揽在身旁。
“何出此言?”
“因为,梦儿此后,再也不需跟您买我的消息。”他说得很肯定,只要与她相关的,甘心一律包容,何况只是这小小的讽刺。“以后,严兄就赚不到这份银两了。”
听见这回答,严耀玉微微一楞,接着连连拍掌,大笑不己。
“好!罗姑娘的多年投资,总算是没有白费,不枉我严某千里迢迢,从京城送来这份贺礼。”那顿宴席过后,爱妻关切罗梦,频频追问他,他远道而来也是为了让爱妻放心。
“严师傅,那我们就不送了。”她甜笑着,说得不着痕迹。
唉啊,赶人!
严耀玉自然识趣,不再打扰两人,何况贺礼送达,跟南宫家打过招呼后,他也要快快回去,向爱妻报告此情此景,才好乘机讨一次赏,换取半日温存。
“严某告辞。”他一边说着,脚步已往外退,不想浪费时间。
在踏出院落前,严耀玉最后看了一眼,觑见两人恩爱情浓,暗自思量着。
既然公孙说了,事情还不急,可以延宕几日无妨,那么他就搁下消息,暂且不说罢了,真等到事情要紧,再让公孙另外派人,来做棒打鸳鸯的差事。
想着想着,怀念爱妻的心情急切,严耀玉的身影一晃,就消失在院落门外,再也看不见了。
晨光穿林透叶,在林间闪烁。
江南的山水秀丽,雅致的庭园造景,更是胜过京里许多。
清晨时分,沈飞鹰亲自端着一碗冰糖燕窝,穿过长廊小桥、亭台楼阁,来到那座被整池荷花包围,以绿柳作帐的房间。
宽敞的屋子里,罗梦已经起身。
她一早起来,就吐过一回。
他万分不舍,只能扶着她,抚着她的心口与后腰,等到她真有胃口了,才亲自去调来冰糖燕窝。
她本来就嘴刁,吃得清淡且少,虽然南宫家的厨娘手艺极好,他也再三交代过她的口味跟习惯,最终还是不放心,要亲手去弄来。
回到床榻边坐下后,沈飞鹰让罗梦靠坐在怀中,一口一口的喂着。
清风徐来,扬起绿柳轻纱。
“鹰,我吃不下了。”她吃了半碗,就抬起小脸说,眼角还有吐时,因为极不舒服而挤出的泪。
“再一口。”他垂下黑眸,望着她轻声哄着。“一口就好。”
他难得这样哄她呢。
罗梦心头一甜,乖乖张嘴,再吃了一口。
他再舀一调羹来,凑到她唇边,她好气又好笑,不过还是乖乖又吃一口。
看到沈飞鹰还要再舀一调羹,她忍不住开口,娇慎抗议着。“你说再一口就好的,我都吃了两口,真的吃不下了。”
他听见了,也真的不勉强她,不再把调羹往她嘴边送,就自个儿喝掉碗里剩下的冰糖燕窝。
她咬着下唇,因为躲过剩下的燕窝,开心的露出得逞的笑。
哪里料到,下一瞬间,他竟低下头来,吻住她偷笑的小嘴。
被吻个正着的罗梦,羞得脸红心跳,唇舌交缠之间,只觉得那微甜的燕窝,被他喂入了嘴中,全都滑入喉里。
等到他退开之后,她脸儿红润,一手攀在他的颈上,另一手揪着他胸前的衣襟,依恋的没有放开。
“这不就都吃下去了。”他用头额抵着她,黑眸深深,薄唇轻轻扬起。
“你好卑鄙。”她羞窘的说,一张小脸面红耳赤,心里倒也明白,她应该是天底下,最没有资格用“卑鄙”两字,来指控别人的人。
果然,这句话,让沈飞鹰笑意更深。
那一抹心知肚明的笑,让她有些羞恼,不过看在他是自个儿最心爱的男人,又是腹中胎儿的父亲,她大方的原谅他,没有推开他的胸膛,反而依然乖巧的待在他怀里。
瞧怀中罗梦小鸟依人的模样,沈飞鹰的心头一紧,单手搁下了汤碗,用强壮的双臂将她轻拥在怀中。
她轻声叹息,握住圈绕她腰腹的大手,跟他十指交扣。
窗外风轻云淡,荷花仰天,沾着晨露,随风轻轻摇摆,翠绿荷叶上的露水,更是晶莹剔透,还滴溜溜的滚来滚去。
这样的日子,多么惬意啊。
她这一生,想的、求的就是这个,可以宁静安详的,跟他一起生活、与他一块儿度过晨昏。
爱怜的亲吻,落在她的发上、落在她的额角。
第14章(2)
听着沈飞鹰的心跳,感觉到他身体的紧绷,她知道他心里有事,身子偎得他更近一些,手也握得更紧,轻声问着:“鹰,你要回去了吗?”
这个小女人向来就聪明,很少有事情能瞒得过她,况且这件事,也不是该隐瞒的。只是,她的问题,仍让他喉间一紧,徐声承认着,他所能承认的事。
“堂里有急事,我必须先回京城。”
果然如此。
罗梦抬起小脸,仰望着那张俊脸,无限渴望的说着。
“我可以跟你一起回去。”
深深的黑眸里,映着她的脸,他哑声说道:“大夫说了,你身子还虚弱,受不住舟车劳顿,必须留在这里安胎。”
此时此刻,带她回京城,实在太过冒险,不但她的身子受不住,他的心也受不住,只怕还没到京城,他们都会双双倒下。
“从定遥城到京城,虽然有大运河通行,但是还是会累,你现在走不得的。”他指出事实,心头更痛。
“可是,我舍不得你。”她娇声说。
她舍不得,他又何尝舍得?
那双黑眸更暗,他声音也更哑,抬手轻抚着她的脸儿,一次比一次柔、一次比一次怜。“你的平安,对我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罗梦听在耳中,心中又紧又暖,重新偎回那宽阔的胸膛,其实知道他的担忧,更晓得他的不舍,偏偏就是一双手,还将他抱得更紧。
对她来说,他最重要,但是比他们两人都重要的,是腹中的小生命。
“今天就得走吗?”她轻声问。
“嗯。”他将长臂收紧,将下颚轻靠在她发上,声音低得近似呢喃。“南宫已经替我备妥船只了。”
这么急。
在她的心里,多么想要他留下来。可是,身为大风堂的大小姐,她也知道,他能空出这些天来,已经是万分难得了。此刻大风堂里,等着他处理的事,想必早已堆积如山。
深吸了一口气,罗梦抬起一双水眸,也抚着他的脸,柔声的说道:“至少,让我替你修个面吧。”
沈飞鹰瞧着,怀中柔情万千的小女人,心头暖热。
“你会吗?”他勉强牵动嘴角。“那可是要拿刀的。”
“当然。”她笑着起身,也不让他插手,亲手去端来原本搁一旁,让她洗面净手的温水来,用蔷薇澡豆打了泡沫,抹在他喉颈跟脸上。
他没有反抗,可是当她握住刀,慢慢凑上来的时候,即便不是贪生怕死之辈,而是响当当的江湖好汉,他也还是不由自主,绷紧了皮肉。
这个反应,当然瞒不过,正将小手抚在他脸上的她。感觉到手下的紧绷,她长睫轻眨,故意取笑着。
“怎么,你会害怕?”
他的双眼微眯,但颈上的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
“放心。”罗梦笑了出来。“我找人练习过的。”
沈飞鹰猛地脱口就问:“谁?”
她能找谁练习?
该不会,又是那个该死的海盗?
瞧见他凶狠的模样,她笑出声来,知道他还计较得很,好心的告诉他,免得他吃醋吃得酸坏了。
“还能有谁?当然是爹爹啊。”
原来是堂主,沈飞鹰松了口气,接着才恍然大悟。
“你拿堂主当练习?什么时候?”
“就……”她脸儿羞红,视线溜转。“人家以为你当上总管了,等到我及笄之后,就会跟爹爹提亲了嘛,我想为你做些事,又怕到时候弄伤了你,才会要爹爹让我练习一下……”
难怪那时候,有好一阵子,大伙儿就会瞧见罗岳脸上,三不五时会出现为数众多的小小刀痕。所有人都在担心,是不是堂主年纪大了,身体变差,眼花看不清铜镜,却又不肯承认。
原来,她在那么多年前,就想着要替他修面,还事先找堂主练习过。
罗岳果然是天下第一女儿奴啊!
他莞尔的想着,心中又甜暖起来,眼前的小女人,看起来更甜美可人了。
瞧她跪上到床榻,在他面前,咬着嫩嫩的唇,专心一志、小心翼冀的,用刀锋顺着他的脸庞,一刀一刀的刮去泡沫与胡渣。刀锋冰凉,可是她的小手却万般的温柔。
她很小心、很小心,终于替他修完了面,但是最后还是不小心,划伤了他一刀。
他只觉下巴微刺,她自个儿倒轻呼出声。
“啊……”罗梦拧着秀眉,自责的将刀子移开,连忙问着。“对不起,很疼吗?”
“不疼。”他望着她,就是疼,那也不算什么。
可是,她心疼啊,瞧着那小小的口子,一下子就渗出了丁点儿的血,虽然不多,却仍让她心口紧揪。
想也没想的,罗梦就凑上前去,用嫩唇软舌,舔吻掉碍眼的红痕,再万般不舍的轻轻印下一吻。“对不起。”
“没关系。”他嘴角轻扬,哑声说道:“下回,你再多帮我修几次,就熟练了。”
这话,让她脸微红,好期待好期待。
下回呢。
“你还敢让我修面啊?”她娇羞的问。
他笔直的望进她眼里,慎重交代。“不要找旁人练习。”
罗梦脸更红,轻咬着唇,点了点头。
“好,我不找。”
“堂主也不行。”他嘎声要求。“只许帮我。”
罗梦心里甜坏,面红耳赤的低下头来,应了一声。
“好。”
听见满意的答案后,沈飞鹰才再度露出微笑。
她放下刀子,拿布巾替他洗脸,又亲手在渐暖的日光下,帮着他梳了发,将他的长发绑成髻。
然后,再替他顺了衣襟,重新绑上腰带,再为他穿上袜与靴,帮着他套上外褂,就像是寻常人家里,妻子为丈夫所做的事一样。
从小,她就是个被人捧在手心的千金小姐,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十指春葱难得沾上一滴水。
可是为了他,她几乎什么也肯做,还早早就练习过了。
看着她亲手为他打理颜面与衣着,沈飞鹰心紧喉缩,对她的柔情,蓦然上涌,难以遏止。
这么多年了,她一直等着他、一直想着他。
他其实是知道的,自己亏待了她,让她苦苦等了这些年。
在出门之前,沈飞鹰情不自禁的,抬手轻抚着那张小脸、以及水嫩的唇。“答应我一件事。”
“嗯?”
“记得吃饭。”
她笑了。
笑靥如花。
“好。”
那一抹笑,从此深深的印在他心头,让他终生难忘,再一次低头,他短促却结实的落下一吻,慎重许下承诺。“等到我回来,接你回京城,我们就成亲。”
“嗯。”她笑着点头,眼中却浮现不舍的泪光。
沈飞鹰心疼至极,心上像是有刀在割,可是时辰已经晚了,纵然依依不舍,他还是转身走了出去。
罗梦跟到门边,但没有出去。
只因为,光是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她就已经开始想念,要是真要送到门外,她肯定会忍不住,开口要他留下,或是带她一起回京城。
眼看他走过小桥,就要定出这院落,她不自禁开口叫唤。
“鹰。”
他停下脚步,回过头来,隔着整池粉荷绿叶,静默的看着她。
“你要小心。”她抚着心口,含泪强笑。“为我保重自己。”
黑眸深深,向来冷硬的薄唇,再度轻扬。
“我会的。”
她倚着门,柔情万千,忍着不落泪。
“我等你。”
沈飞鹰点了点头,然后转过身,大步走了出去。
第15章(1)
相思如发,千丝万缕般纠缠。
罗梦数着日子,一天又一天,不忘听沈飞鹰离开前的吩咐,乖乖吃饭、好好进食,就是想把身子养好,早一天等到他来、早些儿跟他一起,回到京城里去。
他回到京城后,三不五时,就让人送东西到定遥城来。
用的、吃的,他一样都没有忘记。
偶尔,南宫远还会帮着送来书信。
沈飞鹰性格刚硬,写的书信,字里行间里,没有什么甜言蜜语,就是叮嘱她要听话,要吃东西,不要给南宫家添乱添麻烦。
罗梦看了莞尔,捧着信直笑着。
做人做客的道理,她可是比他还娴熟,瞧他担心的。
她相思满怀,起初还能忍着,几天才写一封信,到了后来,每日都写尽思念,累积几日之后,才厚着脸皮,装进一个小匣子里,请难得起床,特地来探望的银银,把小匣子交给南宫,送回京城里去。
睡饱饱的银银,心地很好,不像姐夫严耀玉讨人厌,收下满匣子的信,离开后就交给丈夫。
小匣子送出后,罗梦更天天等着回信。
每天早晨,梳洗完之后,她引颈盼望,每回见着了银银,也要频频追问。
“银银姐,有京里来的信吗?”
被问了几日,银银终于笑出来,故意回问:“京里来的信,那是有很多,南宫家也是做生意的,你是要看谁家来的信啊?”
罗梦脸儿娇红,不过隔了一日,她仍再接再厉,照样追问。
隔了几天,就像是半辈子那么久,银银过来的时候,身后的丫鬟不再双手空空,而是捧着一个大包袱。
“这是南宫要我转交的,说是跟着他托大风堂保的重镖,一块儿到定遥城的。”银银还睡得不够,就被夫婿抓起来,至今半梦半醒。
罗梦迫不及待,接下包袱后,直接打开来看。只见包袱里头,装的都是暖手筒、新罗袜,还有稍微宽松点的新衣裙,全是真丝织造,皆是她爱用的颜色与绣纹。
等到她小心翼翼、爱意满满的翻完,把握机会的银银,己经作了一个梦,稍稍醒转过来,睁眼就看见满桌衣裳。
“才入秋,江南还热着呢,这哪穿得下,你的男人是想些什么?”
她男人呢。
是啊,沈飞鹰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