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唐朝之肩上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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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唐朝之肩上蝶- 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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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你不要这样,玲珑不配你如此,这两年如果你不把我叫来,或者我早已经把你忘了,终于也不再恨你,没有一句解释,如今你已经有了佳人,还请自重。”玲珑从来没有想过,如此戏剧的对白,有一天会这么自然的从自己的喉咙里面发出来,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伤感,而且还坠得自己疼得慌。

“我可以替你保护他,只要你在家中好好呆着,平安度日,再找一个如意郎君,成婚生子,不要去搅合殿堂之事,不要去管江湖风云,论能力我超过你千倍,论对李恪的了解,我只会比你多,不会比你少。”

但是我知道历史,我知道他的下场……玲珑差点就要失去理智吼出这句话了,但是生生咽了下去。

“我注意已定,他是我生命里面非常重要的人,我必须要守护他,这辈子注定无法平淡的生活,我认命了,竹子我会派人继续打理照顾。”玲珑说罢欲走。

“那我跟你一起去。李恪现在已经成亲,又被封地,你住在他的府上已经是不便了。”欧阳俊逸见玲珑还是如此执拗,只好松口。

“我上官家别的没有,钱足够多,我到时候买宅子也好,买丫鬟也好,绝对不是委屈了自己,千山茶号才有起色,你别辜负,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还望各自珍重,别再相见。”说完脚步没有任何的停留,消失在“世外桃源”中。

沐灵仙在玲珑告辞后,才缓慢走到欧阳俊逸身后。“为什么没有告诉她,是我讹了你,你并未娶我,你还未成婚?”

“告诉不告诉,已经没有意义了,我和他已经错过了,犯错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已经不可能再得到她了。”欧阳俊逸声音中无限的落寞。

沐灵仙看着他的背影,在回忆着玲珑的背影,终于明白什么叫做造化弄人,终究是缘分择人,而不是人择缘分罢了。

时间便是最好的托付,交代了所有的碧水流年,流光溢彩,姹紫嫣红,总赋予断壁残垣。

本来欧阳俊逸是要给沐灵仙一个名分的,但是终于在欧阳俊逸欲推开父亲的门,商量婚期的时候放弃了,他可以说爱情是因为他的不够坚定,不怪自己分毫,但是他的后半辈子,不能因为自己添加上污点,那便是真正的罪过了,于是她只是安然的做了一个伙计,靠劳力吃饭,却慢慢的踏实了。

走脱了欧阳俊逸的愁思后,沐灵仙感觉浑身轻松了,原来去争夺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是那么的累,那么的辛苦,可是有多少傻子不懂得放手呢?

第三十一回 动身往封地 交代帮中事

“爹爹:

女儿诸事顺遂,请勿挂心。回到长安城后,便回到了家中看了一眼,一切如故,吴叔果然是个好管家,有条不紊。

女儿自从跟了无公子后,公子贴心,事事想在女儿前面,倒也还算是日子和美。

女儿换了通信的地址,此信中不便告知,女儿已经着人快马加鞭送到扬州去,是信得过的人,爹爹还请放心。另,根据爹爹调养的方向,女儿又到处托人找了一张方子,还请爹爹找人看了后,是否对症,再着人拿药。

扬州一别,女儿无比思念爹爹,希望爹爹收到地址后,能够寻得空闲前往一聚,那便是太好了,虽然女儿现在不便去扬州看您,但是只要寻得机会便一定会去,最重要是爹爹一定要经常给女儿带信,带来爹爹安好的消息,这样女儿才能安心。”

这封信寄出的时候,李恪已经张罗好了去封地的行程,因着太宗皇帝实在不舍,前去封地的前十天,父子几乎是宿在一起,谈起李恪很多幼儿时期的事情,叫着他的小命,怎一个离情依依了得。

如此这番,玲珑才总算是明白了,历史上写的不假,有时候玲珑在想,如果太宗皇帝不这么喜欢这个儿子,是不是会好些。

玲珑在这些日子,按照自己想的破坏李恪的声誉的方法,一路进行着,但是一一都被李恪灭了,玲珑总算知道如果一个人不是一棵歪脖子树,就算被人怎么吊膀子,也不会歪的。

美人计,不闻不问,失败。

醉心声色,才开始的时候还赞扬玲珑欣赏水平尚佳。多听几次就说君子不沉迷,让玲珑撤掉了琴坊。

玲珑可谓是绞尽脑汁,但是最后都在李恪哪里被化为无形。气得玲珑大骂李恪不识好人心。玲珑在李恪成婚之前把他培养成纨绔子弟的计划。宣告失败。

但是杨氏立即接了玲珑的班,只是使劲的方向不同。她不让李恪放荡不羁,但是自己和父兄却把破坏李恪的英明当做家常便饭一般吞下。

不过玲珑知道现在毕竟在宫中,杨氏及其兄长还算收敛,等到到了封地,天高皇帝远,到时候才是李恪灾难的开始。

玲珑知道自己第一个计划失败了,已经不可逆转了。现在只能在长孙无忌身上打注意了,当务之急就是安插一个卧底在长孙无忌身边,事先了解他的行踪,然后才好见招拆招。

“头儿。这次出去打探,派出去的弟兄,收回来的消息告知,柳家并非告老还乡,而是被朝廷端了。还有子蝶轩已经被朝廷的秘密组织盯上很长时间了,这才一直没有动作,但是因着对方的实在是实力雄厚,几番斡旋,保住了性命。逃到南方去了,具体哪里,没有人知道,子蝶轩已经易主,刘灵儿不见了消息。”这些消息玲珑猜到了一二,她每次出宫必去子蝶轩寻刘灵儿,但是每次掌柜都告知不在,也不说是易主了。

玲珑大概猜到了刘灵儿的身份,但是却依旧当她是心中知己,一个爱吃的人遇到一个会做吃的的人,就像是螺丝找到了螺丝帽,严丝合缝。

“我知道了,肩上蝶的消息必定不能让任何人知道,这是我们最后一道屏障,化蝶谷附近的木屋,一定要着人经常驱虫,然后房前屋后的植被,都要像有人居住一般,不可放松。被子经常要晒晒,以备不时之需。这次你先走,带着几个信得过的兄弟,迁移到齐州。但是消息网必须完善,我要知道扬州城,长安城的所有消息。”豢养了这么久的消息网络,终于发展壮大到有一定覆盖性的地步了。

从贞观三年的三百人,到现在的一千人有余,这还是玲珑知道和必须知道的数字,其他隐形的资源是不可低估的。

因为都是一些乞丐或者是一些无家可归的浪子,除了核心人员必须回报消息以外,其他人都是口头接听命令,并无标志服装,否则这个消息网早被朝廷当做异类断掉了,玲珑在这种事情上一向小心,虽然没有想到自己曾经的善举最终会造成这样的连锁反应,但是就算是慈善组织到达了一定的规模,都是为朝廷所不能忍的。

“对了,桃花庄的消息怎么样,孙淮紫凑齐了陈后主财富的开门钥匙也已经有些日子了,但是现在却未听说。”玲珑对此事一直没有放松过关注,但是得到的都不是一个确切的答案。

“吴钰不知道,在附近的兄弟说桃花庄并无异动,但是孙庄主好像惹上了麻烦,一个朝廷里的大官,除此之外一无所知。”吴钰说到。

“好的,我知道了,你今天连夜动身,我和雪茹还有三黑紧跟其后,你张罗好住处,要和李恪的府邸有着不远不近合适的距离,收买李恪的家丁,安插自己人,明白吗?最重要的是奉劝兄弟们一定要低调,如果被我发现有了些银钱便傲娇者,绝对撵出肩上蝶。肩上蝶一向没有刑罚,也无特定的帮规,都是一帮苦哈哈的人在一起找点饭吃,但是我知道一向有旧人欺负新人的事情,这是正常的,但是必须要让他们知道,一但被撵出帮去,一定不会那么轻松。”玲珑所有的金银珠宝,几乎都投在了肩上蝶上,做了投资,她相信自己和自己在意的人,终有用得上的一天。

“吴钰记下了。还有别的吩咐吗?”这些日子的相处,吴钰和玲珑早就情同一家人,虽然有着上下级的毕恭毕敬,但是那种刻入骨血的信任,让两人只相信对方。

玲珑曾经也想过,如果吴钰和雪茹叛变了,那么自己该怎么办,但是从贞观三年到现在,整整四年的时间,无数次的患难与共,让玲珑的心变得坦然,就算有一天他们离开自己,一定是因为自己不配再让他们跟着自己,自己一定讨厌得活该众叛亲离。

当所有的事情想到最坏的时候,便没有最坏了,对李恪的事情也一样。李恪一个翩翩君子,这些年一往情深,玲珑想要的,想吃的,事无巨细一应打点,而且把玲珑的隐私保护得妥帖周到,以至于到现在杨氏都不知道玲珑的存在。玲珑特地吩咐的,以后她有大用处。

这几年就算自己和他并无肌肤之亲,也无一日夫妻百日恩,他也成为了自己必须守护的人,甚至比自己的性命更加的重要。

玲珑想起了才入宫时候的惶恐,到现在开始另一种未知的淡然,从寻死觅活非要回到属于自己的那个空间,到现在知道未雨绸缪,不再轻易相信任何人,一旦相信便不再怀疑,这中间隔着的,是一次次刻骨铭心的裂变之痛。到底有多痛只有玲珑自己才知道。

记得告别欧阳俊逸的时候,那个转身,玲珑听到了自己的骨头卡塔一响,那个千金小姐,傻乎乎的只知道吃吃喝喝的玲珑离自己远去了,守护天使收起了臂膀,一切的一切都让玲珑心疼不已。

贞观七年李恪被封为王,赐齐州刺史,这个职位与都督的不同以后再表,但是其去往封地的风光程度,绝对对的起太宗皇帝对他的宠爱。

骏马开到,护送的军士大概二十几人,出城的时候锣鼓喧天,鞭炮齐鸣,行装还有御赐的东西,已经先行护送到齐州。玲珑是看了这样的盛况才出发的,她知道他在路上不会有任何风险,因为没有人敢动皇子,就算他是个比其他皇子差的刺史。

玲珑和雪茹依旧是三黑赶路,因为多次行走的经验,玲珑和雪茹完全化成男装,故意用黑泥把白皙的脸抹成黝黑,玲珑知道这样能够胜了很多的麻烦。

“小姐,你知道吗?你现在的变化太大了,雪茹做你的丫鬟都感觉到荣幸之至,你才开始的时候多爱美你知道吗?不化妆,不焚香,都不会出门,更别想你会把这样的黑乎乎的东西往脸上抹,遮住本来俊俏的面孔,而且现在的你,成熟果敢,简直让雪茹佩服至极。”雪茹看着黑黝黝的小姐,想笑又不敢笑,结果就变成这样蹩脚的马屁了。

“你要有点空闲就想想,我们到了齐州过后该干点什么,做点什么小生意,这样才好过活啊!以前我能不臭美吗?在家里吃父亲,后来吃吴王,以后只能吃自己了。”玲珑想想都发愁。虽然自己手边有很多的银钱,但是没有进账只有出账,玲珑觉得很不踏实。

“小姐,您只会吃,我只会绣东西,三黑只有功夫,虽然吴王把三黑赐给了您当您的贴身侍卫,但是我们三个真的是一无是处。”

“刚刚还夸我来着,现在就这么的诚实,呆在我身边久了,不但熬成了老姑娘,说话还随随便便。到了齐州非把你嫁了不可,要不然由着你,单独上大街都会被杖责,太不方便了。”玲珑打趣到。

ps:

因为最多下个月便要完本,很多的事情都在慢慢收网,如果有没有收到的,欢迎提出宝贵意见,朝着大纲的方向,慢慢的收网,有时候还是会忍不住写偏,希望能够救下李恪,不要辜负这本书开坑之意。

第三十二回 匆忙到齐州 当时的月亮

感谢樱花小可的和氏璧打赏,让紫烟实在是惊喜,一定会认真更文的。么么哒送上~~******

关于玲珑提议到了齐州后,做点什么小买卖的建议,雪茹觉得不是那么靠谱。

“小姐,您只会吃,我只会绣东西,三黑只有功夫,虽然吴王把三黑赐给了您当您的贴身侍卫,但是我们三个真的是一无是处。”

“刚刚还夸我来着,现在就这么的诚实,呆在我身边久了,不但熬成了老姑娘,说话还随随便便。到了齐州非把你嫁了不可,要不然由着你,单独上大街都会被杖责,太不方便了。”玲珑打趣到。

“小姐,你明明知道人家根本就不敢一个人上街,再说了,再说了,谁说我不嫁人了,找个身边的踏实。”雪茹自从对无木心死之后,便对自己成亲之事不太关心,只想陪在小姐身边。纵然是成亲也要找小姐身边的人。

“喔,看来咱们家雪茹是已经心有所属了是吗?”玲珑觉得自己太过于后知后觉了,如果真的心有所属肯定是很早便有了表现,自己居然一点都没有发现。

“没有啦!小姐,你别在打趣雪茹了,如果有了心上人定会第一时间告诉小姐,雪茹发誓。”雪茹怕小姐没完没了的问一下,已经有些着急了。

马车慢慢地驶出长安城,齐州玲珑觉得可能就是未来世界的济南,还算是土地肥沃的所在,着这一路上也无心赏花赏月,端详着父亲给自己的《致富宝典》。虽然名字土,但是确实父亲毕生的生意经的精华提炼。

有时候站得近了,会忘记了身边的人的光环,自己初初穿越过来的时候。曾经想过写一本《首富传》,如今自己手里沉甸甸的一本手写的书,其实便是父亲这一生的所思所想。

出发的时候是夏季。到达齐州的时候天气已经有些转凉,到了舒服的秋季。因为较之李恪的大部队。玲珑行动更方便,所以提前五日到达了齐州。

吴钰和玲珑相差一天到达齐州,在进入齐州的城门的时候,看见了吴钰那张越发成熟的脸孔,玲珑感觉非常的安心。

“头儿,按照您的吩咐,已经找到了一家安静的小院儿。签下了半年的契约,虽然家具什么的都很破旧,所幸比较安静,最重要的是离着三殿下的府邸近。而且还非常的不起眼。”吴钰上了马车后就赶紧说到。

“要不说你和雪茹就是我的左膀右臂呢?这件事情干得漂亮,到时候就给你一个稀罕玩意儿,我专门停下给你买的。”玲珑敲了一下吴钰的脑顶门,笑着说到。

“小姐知道你喜欢斗蛐蛐,给你买了一个精致的蛐蛐儿筐。还给你买了一对儿蛐蛐,十五两银子呢!怎么都觉得小姐被诓了,就那么点破玩意儿能够值十五两?”雪茹嘴快,玲珑嘱咐她别多嘴的吩咐又忘到脑后去了。

吴钰见玲珑对自己这么好,有些不好意思。摸着头嘿嘿的干笑着,像个小屁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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