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溍点点头,只能这样了,看着绯歌与绯璃一样的容貌,明溍说道:“你还是呆在驿馆里等我。”
绯歌想了想说道:“也好,我收拾下东西,带足干粮,就算这物件他们瞧不出来,咱们也要找下去,有个念想总比绝望好。”
明溍瞅着绯歌,觉得她变了很多,跟以前不一样的是绯歌好像一夜之间长大了,再也不会是跟以前一样什么事情都要问他的主意,自己也能拿主意了,看来这一段逃婚之旅倒让她成长了不少。
这话要是被绯歌听到了,大约要翻白眼了。其实她本就很聪明,只是这些人实在是用不到她出一份的力气,用一分的脑子,这才让人家觉得她比较笨,其实她也很聪明能干的,这就傻眼了吧……
绯歌手脚麻利的收拾东西,明溍则连夜进了宫,幸好金鹞曾经给明溍留下一块令牌,凭借这个可以畅通无阻的入宫。不然的话想要见西戎一面可就真的不容易了。
金鹞听到明溍深夜来见,立刻从龙床上翻身起来,嘴里说道:“快宣,快宣!”
明溍脚步匆忙的走了进来,也顾不得虚礼,便将来意说明了,还附赠了他跟周砚的分析,还有那只金钗。
金鹞拿过来一看,顿时大喜过望,一叠声的说道:“是阿离的,是阿离的,这只金钗是我亲手送她的,她还活着。我就知道她怎么舍得丢下我一个……”
明溍顿时大喜,当下也顾不得疲劳,立刻说道:“既然是大郡主的我便要沿线追去,周砚已经去追踪那脚印的去处,耽搁不得。”
金鹞伸手拿过大氅披在身上,道:“孤王跟你一起去,不找到阿离绝不回宫!”
当你漫天绝望的时候,突然又有了一线生机,那种喜悦便如同寒冬腊月百花开,三伏热天结寒冰,金鹞浑身的病症似乎也没有了,倒是比明溍脚步还快的多。
轻装轻骑,一路人来的倒也快,顺着周砚留下的记号便一路寻来,一开始倒也没有什么怪异之处,可是越追便令人越发的心里没底,因为每一个记号上都带着丝丝血迹,难道周砚受伤了不成。可是什么人这般厉害能伤的了周砚?
绯歌一颗心没有一刻能放下,明溍的眼神也越发的凛冽,金鹞的神情更是如同地狱归来的使者,杀气弥漫,大雪茫茫中,谁有知道不远的前方周砚跟绯璃究竟怎么样了…
☆、109:缘分是很奇妙的事情
一路寻来,甚是艰难,且不说雪深没膝极难行走,这雪花不停地飘落,就是寻找周砚的印记也是令人颇为头痛,因此一行人走的并不是很快。更何况这一路行来,原本还是只有三三两两的印记,却没想到到了后来脚印突然增多,四面八方皆是,三人的心中便升起不好的预感。
“……只怕是周砚的行踪被发现,这就有人来故布疑阵混淆视听了。”金鹞虽然是大病初愈,脑子却很清楚,幽深的金眸在夜色下闪过丝丝锋锐。
绯歌闻言抬头看向明溍,心里也知道周砚定是遇到了高手,道:“咱们是一路寻下去,还是分头寻找?”
面对着抉择,每一个心里都是不安,前途凶险,对手狡猾。
金鹞双拳紧握,沉声道:“看来是有人带走了阿离,不然的话她怎么不回宫还要这样故布迷阵的分开我们的视线?”
这一点明溍跟绯歌也想到了,所以绯歌说出了分头寻找的话,如果绯璃真的被人强行带走,她坠落崖底只怕是受伤不轻,想要反抗也怕是力不从心。
明溍低头看着绯歌眼里的担忧,轻轻握住她的手,这才说道:“敌人的目的说不定就是想要让我们分头行动,雪下的这样大,咱们若是分开来被敌人各个击破就不是好事。”说到这里一顿,又道:“周砚的功夫我是最清楚的,如果能让他受伤的话,那就说明这个人非常的厉害,所以我们更不能分开。王上大病初愈,身单力薄,绯歌不会武功,便是我……只怕也是双拳难敌四手,身后的士兵固然不少,可是在这样的天气里遇上真正的高手又怎么对抗的了。周砚做事最是细密,若他发现有人破坏,必定会在留下的线索里给我们指明方向。”
明溍一向是比较冷静的,此刻面前的两人一个担心爱妻,一个担心姐姐,难免有些思虑不周,若是他也跟着急躁,只怕还真的会中了敌人的诡计。
三人达成共识,便又立刻往前方追去,只是明溍跟金鹞不停的要停下来查看足迹加以分析往哪一方走,破费时间,待寻到周砚的印记的时候,已经是天将放亮了,可见这一夜走了不少弯路。
雪终于停了,朝阳升起,金色的阳光铺满大地,这一路行来竟然追出了锦城,也不知道走出了多远,只是大家都累了,便要吃点东西补充能量。
军士们迅速的为几个人寻找能坐的地方,扫干净积雪,又拿出准备的食物,饮水,这才悄悄的退下。三人相对无言,寻找了整整一夜,便是铁打的身子在这大雪里也是吃不消的,更何况一个还有病,一个还是个不会功夫,凭借的也不过是心里一股子执念罢了。
干粮早已经冻得僵硬,用呀去咬都很是费力,三人却没有一个抱怨的,天寒地冻野兽也不会出没,想要吃野味也没有机会。绯歌费力的咽下最后一口干粮,这才说道:“周砚指示的方向是往南,幸好这边出了城大路上行人多些,路上的雪没有那么厚了,速度应该快些。”
金鹞点点头,道:“同样在雪中行走,他们的速度未必比咱们快多少,比的就是脚程了。”
“你就这样离京,心里可放心的下?”明溍看着金鹞问道,他毕竟是一国之主,就这样追了出来只怕不是件好事。更何况西戎国也是势力盘根错节的很,一个丞相,一个南昭王就足以令人头痛了。
金鹞头也没抬,喝了口水,这才说道:“若是我不在国家便乱了套,这个王我也不用当了,群龙无首而不乱,这一点我还是有信心的。”
金鹞轻轻的一笑,否则的话当初他也不会亲自去迎亲了。
明溍对于金鹞倒是重新认识了一番,传言跟亲眼所见的毕竟有出入,一个帝王能有这样的气魄说出这样的话,这才一个君临天下的王者该有的气度跟手段。更难得的他对绯璃这一番情意,由卝文卝人卝书卝屋卝整卝理这个世上有一个男人能为一个女人放下这样的重任,也属难得了。
金鹞这一刻只是担心不知道阿离身体可还好,有没有受伤?如果受了伤严不严重?这样的冰天雪地还要被人强行带走,一想起这个金鹞便是浑身的怒火,若是他捉到那个人一定会将他碎尸万段!
“是什么人如此的胆大包天竟然敢劫走孤王的王后?”金鹞在这一点上一点也想不明白,他劫走绯璃的目的是什么?
明溍也不知道,毕竟他对这里不熟,倒是绯歌突然眼睛一亮,急忙说道:“有可能是那个龟毛男,对,一定是他,这家伙先前就绑了我,想要用我威胁大姐的,一定是这个混蛋!”
金鹞跟明溍都有些不明白,明溍更是怒上心头,这个时候反倒是轻声问道:“你被人绑了?谁?他有没有为难你?”
绯歌当下就把自己遇到金锦的事情仔仔细细的说了一遍,最后总结道:“我想着当时山崩地裂的兴许这个混蛋被石头压死了也不一定,可是现在看来也许这个混蛋并没死也许巧合的遇上了坠崖的大姐,便将人带走了,反正他一开始就是要找大姐的。”
金锦?金鹞脸色凝重,突然间又想起了那次金锦用金针设计绯璃的事情,这家伙的确对绯璃有不轨之心。不过,金锦受了伤,早已经回了洵郡,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里?想起绯歌说的时间,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就是说明金锦并没有回洵郡,而是私自留了下来。天走来头。
既然知道了那人是谁,这就有了方向,金鹞说道:“既然是南昭王,那么咱们现在不用找了,直接去洵郡。南昭王早已经向孤王辞行回了洵郡,如果他阳奉阴违……咱们赶在他之前回到洵郡,只要能证实他不在洵郡,那么阿离就一定在他的手上。如果阿离真的被他劫持……孤王绝对不会轻饶他!”
明溍就有些不同意,看着金鹞说道:“既然已经肯定是南昭王所为,那么咱们顺着往洵郡的路线找过去岂不是更好?为什么还要去洵郡守株待兔岂不是浪费时间?”
明溍这样的质疑金鹞并没有生气,慢慢地解释道:“南昭王素来狡猾,你就看昨晚上他故布疑阵让我们不停地奔波忙碌,由此可见他定然会在回洵郡的路上故技重施。这人心机深沉,诡计颇多,且又心狠手辣,与其与他在路上纠缠,咱们不如抄了他的老底,到时候人赃俱获,岂不妙哉?”
“那……那他要对大姐不利怎么办?”绯歌实在想不明白这个龟毛男男不男女不女的为什么总要针对绯璃。
金鹞摇摇头,道:“他不会的。”
语气如此的肯定倒是令明溍跟绯歌吃了一惊,不过明溍到底担心周砚的安全,只得说道:“王上有这些护卫的跟随想必一路上安全无虞,我还要去找周砚,他的安全同样重要。周砚还不知道他的敌人是谁,我总是不放心。”
他们之间的亲密关系金鹞倒是知道的,于是点点头说道:“这样也好,追到小王爷还请不要亲自动手,不要打扰南昭王让他警觉,孤王就在洵郡等候他的大驾。”
金鹞的意思明溍懂得,于是点点头,道:“只要他对大郡主守之以礼,我等自然不会鲁莽动手坏了王上的大事。”
金鹞点点头,道:“如此多谢了,你们一路上相比也是危险重重,我拨一队人马给你调遣如何?”。
明溍摇摇头,道:“我们是尾随跟踪,不宜人多,惊扰了敌人反倒不美。我跟绯歌轻装前进,反倒是有利于我们的安全。”
明溍主意已定,兼且他说的也是实话,金鹞也没有勉强,两下里分手告别,各自踏上征程。
朝阳升起一人高,远远的望去那火红的圆球正散发着点点光芒,茫茫雪地里,不消一会金鹞的身影就消失在地平线上,除了凛冽的寒风,就只剩下明溍跟绯歌纵马奔驰。
这世上的事情往往就是计划不如变化大,明溍跟绯歌一路寻来除了头几天还能找到周砚的留下的记号,可到后来便连记号都没有了,越发的令人不安。
雪早已经融化,绯歌跟明溍一路打听着过来,神情很是憔悴,看着绯歌一脸的倦容,明溍道:“先找个酒楼用饭,休息下再继续赶路。”
绯歌这个时候不敢强撑,只得点点头,天不亮就开始赶路,现在已经是晌午了,的确是又渴又饿,浑身都没力气了,应道:“好,磨刀不误砍柴工,还是要填饱肚子再说。”
明溍伸手默默绯歌的头发,这十几天明显的瘦了,却很难想象一个不会武功的女子能这样一路坚持下来。
牵着绯歌的手就走进酒楼,绯歌眼睛一扫,突然间兴奋起来,喊道:“战大哥!”
☆、110:吃醋是件糟心事儿
人生最开心的事情莫过于他乡遇故知,更何况这个故知还是绯歌的救命恩人,明溍眼睁睁地看着绯歌小鸟一般的飞向了酒楼里眯、某一个男人的身影。
抬眼望去,只见此人一身佛头青刻丝白貂皮袄,领口袖口翻着厚厚的毛边,腰束青玉带刻着海水云纹,脚踏小牛皮靴,这时看到绯歌便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明溍再也没有比此刻更觉得有危机的,这男人的确是一个好皮囊。
更何况此人眼眸虽然看似圆润平和,可是越是武功修为高的人反倒是越能反复归真,就是所谓的人剑合一的地步。绯歌说过这个人救过绯歌不止一次,倒是个品行端方,行侠仗义的人物。
以男人对男人的眼光,这个人倒是值得相交,不过以看情敌的眼光……就有点糟心了!
明溍向来是个腹黑的人,此时就算是见到绯歌如此热情似火的奔向另一个男人,心里不悦,面上却未表现出来,冷静的吩咐了掌柜的上的酒菜,这才迈着脚步缓缓的走了过去。
绯歌正唧唧喳喳的跟战天下说着什么,见到明溍走过来,便拉着他的手说道:“明溍,我们跟战大哥一桌坐好不好?”
明溍心里不悦,默默地咬咬牙,转头看着战天下,笑道:“原来这位就是战兄,鄙人还要谢过战兄对内子的数次救命之恩,今儿个这顿酒菜宋某请了,算是聊表谢意。”
内子?战天下一楞,显然有些吃惊,不过很快的就恢复原状,笑道:“宋兄真是太客气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本就是咱们武林中人的脾性,更何况绯歌妹子很是可爱,两人相伴一路行来倒也不觉得寂寞,到时我要感谢绯歌妹子呢。”
明溍眼眸深处闪过一丝不悦,这男人明知道自己是绯歌的夫君还一口一个妹子叫的这般亲热,还能这般若无其事的直接忽略他跟绯歌之间的关系,是个扎手的,原来不是自己发现了绯歌的好,这猛不丁的出现一个情敌,倒是让明溍突然体会到了,绯歌知道自己跟孙良玉的事情一怒逃婚的感受。
人生最悲哀的事情,便是独孤求败!
人生最抓狂的事情,便是棋逢对手!
明溍觉得自己是遇上了一个极为难以搞定的对手,尤其是这个对手还是个瞧着深不可测的人,因此这一顿饭吃着也是格外的别扭。倒是绯歌一向是聪明伶俐的人倒是没有发现两个男人之间的波涛汹涌,这段时间实在是太压抑了,好不容易遇上一件开心的事情,绯歌便跟战天下聊得很是投机,浑然没感觉到明溍眼眸里那隐藏至深的滚滚怒火。
人在极度开心的时候,总会不经意的忽略了某些事情。
绯歌很是开心,说了一大通话,转过头来才看到明溍并没有吃多少东西,便有些不悦,伸手夹起明溍平日爱吃的菜放到他的碗里,道:“你怎么不吃饭,吃完饭咱们还要赶路,不能饿肚子的,是不是饭菜不合胃口?”
“还好。”明溍惜字如金,伸手夹起绯歌给他布的菜慢慢地吃起来。
明溍多余的话没说一个字,只是不怎么动筷子就把绯歌的注意力吸引过来,为他忙前忙后夹菜盛饭。对面的战天下微垂着头,嘴角勾起一抹微笑,他如今是碰到硬骨头了,这个宋明溍倒真是个不能小看的角色。
战天下看着绯璃似乎很是熟悉宋明溍的喜好,爱吃什么菜不爱吃什么菜记得清清楚楚,心口就一阵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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