睦锲涫涤械闫呱习讼碌摹
也不是对自己的厨艺没信心,毕竟这些年为了照顾挑食的大姐寇长命,她的厨艺其实算上得了台面的,可面对叶逢春……
她就是没信心。
原来一向活得很有自信的自己,在真正在乎的人面前是这么没有信心的。
对他是否会喜欢上她,没信心;对长相是不是他所喜欢的,没信心;对于他,她就是得这么严苛的像在鸡蛋里挑骨头一般来检视自己。就连现在备受称赞的厨艺,她还是没信心!
看吧看吧!在面对他的时候,她就是轻松不起来。
这样根本太不像寇玫瑰了!
叶逢春没说什么,舀了一匙炒饭往嘴里送。
“嗯,味道还不错,就可惜了点……”
前句话让她松了口气,下句话又打击了她的信心。
她很认真的问:“怎样?”
他挑出了炒饭中的青椒。“这玩意儿的味道十分不得我心。”
说了半天原来是偏食,她的语气有点带笑,“你是医生吧?难道不知道偏食是很不好的习惯?”
“没有人规定医生不准偏食吧?”他把青椒捡在汤匙内送到寇玫瑰盘里。“帮我吃掉吧!”顺手又捡走了她盘中的香菇,然后连她要往嘴里送的饭,他也伸长了脖子替她吃了。“这个我帮你吃,这样很公平吧。”
这男人还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她又没说她不喜欢吃香菇!
吃饭皇帝大,寇玫瑰也不急着要他兑现让他进门吃饭的条件。
直到两人吃饱了,她泡了壶花草茶后才开口道:“你可以开始说了吧?”
叶逢春没耍赖,只是答案也不是给得很阿莎力。啜了口花茶后,他慢条斯理的说:“玫瑰家中有什么强势而蛮横的长辈吗?”
她不知道为什么他会这么问,可还是回答了他。“曾有过,可往生了。”她家祖父可是有名的老古板,二姐寇百岁小时候因为他可吃了不少苦头。
“我可没你这样幸运,那个蛮横的家伙还活着。”
寇玫瑰想笑,可又觉得这样的话由一个后生晚辈口中说出太过无礼。叶逢春在外头的形象一向十分有礼,会这么说,只怕是压抑太久!因为不了解状况,她索性只当个听众。
“我好像一直没跟你提过,我为什么会回台湾吧?”
看来是为了私事。“没有。”
不过她很好奇,是什么样的私事会让他这么怨一个长辈,又非得自己亲自回来处理?
这个郁卒事件只怕是导致他需要消除疲劳的主因,那么这和他带她去LV采购绝对有关系。
很直觉的,她推测到一件事,霎时她的心跳又加速了。但表面上,她一副若无其事的端起杯子,一小口一小口的啜着香气扑鼻的英式花茶,等着叶逢春自己说出。
“三个月前,我在美国接到一通电话,家里来电告知,替我订了一门亲事,女方是如何如何的贤淑有教养,又是如何如何美丽出色,家世更是如何如何的万中选一……”那时他刚从非洲回来,还没好好休息就接到这样的电话,他可是费了极大的努力,才没把电话挂了!
真是有够○○××的!狼,又来了!
“听起来挺不错的。”他每说一句,语气就冷了几分,寇玫瑰不觉有些好笑。
看来叶逢春的未婚妻并不是他自己中意的,只要不是他自己喜欢的,他自然有办法拒绝。
他就是这样的人,除非他自己愿意,要不然没有任何人可以勉强得了他。
她的话惹来叶逢春一记冷眼。“条件好不好和我想不想娶回家并不画上等号,更何况,在我心里早有个动心的对象了。”
“是吗?”原来……他有喜欢的女人了,她还以为他依旧游戏人间。
听到这样的话出自他口中,心里不免有点酸。
“就因为这样,我必须亲自回台说清楚、讲明白。”
先前她隐约猜到的事,现在因为他有了喜欢的对象而令她不得不怀疑,整件事她猜到了多少?
“有了喜欢的对象要说清楚,讲明白不会是件太难的事。”寇玫瑰有些意兴阑珊的开口。“即使长辈再怎么蛮横,婚姻是你的,他们也不可能干预太多吧?”
她不明白,真的不明白,既然叶逢春有喜欢的对象,他该带去LV的该是那女孩,而不是她这连彼此是什么关系都界定不清的人吧!她不由得阵阵恼意上了心。
他盯着她瞧。“那个女孩是我在美国认识的。”
一句话就让寇玫瑰的心情沉到底。那个女孩……就是九年前的圣诞夜,和他在雪地中拥抱的那个女孩吗?
这么多年了,叶逢春心里还是喜欢她吗?听说他向来只有女伴,没有固定的女友,三千多个日子他能够只守着一个女孩,就足见其真心。
“不管在哪里认识的,真的喜欢她还是得带她回家见长辈吧。”她知道有些老一辈的对外国女人很有意见。
“我想,她心里还没有准备好!而我即使第一次这么在乎一个女孩,还是希望彼此有更多的时间去了解对方。”
寇玫瑰的心揪得紧紧的,努力强颜欢笑。“你对她……真有心。”是因为心里真的很酸吧,也不知打哪儿来的勇气,她语气有些嘲讽说:“原来你也有『失误』了吗?”
“呃?”她的表情转换得真快!前一刻是馨甜温婉的白玫瑰,下一刻就变成了浑身散发危险气息的黑玫瑰。
“我记得你在拜读完《一千零一夜》时曾说过,真情之于男人而言,是一种失误,因为男人的本性是游戏人间的,爱情信手捻来容易,失去了也不觉得可惜,不是吗?如今你的动心,是不是也正代表着一个失误?”
女人……果然是很记仇的。
“Well,失误的开始不见得会导致失误的结果吧!”他不以为意的笑了。“打个比方,就好像上错公车,有人一察觉就选择按铃下车,可我是那种后来觉得沿途风光越来越吸引我,而选择不下车的人。”
“依你的精明,你会不知道自己上错车了?”
叶逢春神秘一笑。“这给我一个很大的启示吶!就是做人千万不能太好奇,一好奇就会想探究,然后就会不由自主的掉入陷阱,一回首,车子早跑得老远回不了头,而且前头风光正明媚,只好将错就错了。”笑咪咪、笑咪咪,他这人是绝对有风度的。
有某个不畏虎的“初生之犊”,勇敢的在捋了虎须后又很没用的跑掉,而且还躲起来,他都能很大方慷慨的给他原谅下去。前提是──这只小牛必须陪他这只老虎永无止境的纠缠下去。
“你的意思是,即使明知是错,你也宁愿错到底?”
“嗯哼。”
寇玫瑰眼底是讶异,而后是黯然。“多年不见,你变得好多。”
可惜改变他的人不是她!嘶~又来了!她为什么有事没事总要拿自己和叶逢春的阿娜答比呢?她和他明明什么都不是!就算世上真的有个女人能够掌控叶大天才好了,那个人也绝不是她寇玫瑰,OK?!她有些气恼的又啜了口茶消火。
“连我也挺讶异的。”
她紧藏着失落与沮丧,生怕泄漏太多。“我们好像离题了。”深吸了口气后她道:“你还是没有告诉我,带我去买一堆名牌的理由。”
“我要你陪我去参加一个重要的宴会。”
“你女朋友可以陪你去呀。”她猜到是这样的答案,因此不讶异。只是……为什么?
“那不是普通的宴会,而是我的订婚宴。”够讽刺吧!
寇玫瑰讶异的看着他。叶逢春这男人还真是够狠!他想带着女人去拒绝长辈为他安排好的订婚宴,这不是摆明不给长辈面子,顺道要他们死了为他指派婚姻的心吗?
对于他不爱的女人,他的手段也同样激烈残忍,带着自己想要的对象参加自己的订婚宴,他置女方的面子于何地?
叶逢春啊叶逢春,果真他不想要的,任何人也无法勉强他。
他这个人表面上是花花公子,一脸什么事都好商量的样子,其实十分以自我为中心。不!应该说,他十分忠于自我,也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也因为太清楚了,所以根本没有犹豫怀疑的时候,因此在舍弃自己不需要、不想要的人事物时,他的手段绝对是快狠准。
她叹了口气,为了那个可能还开开心心等着订婚日子到来的女人默哀。
“即使你们需要时间更确定彼此,可是,你可以先向长辈介绍她呀。”她可不想蹚这浑水,因为不用想都知道,陪他出席宴会会发生什么事。
他那位据说很蛮横的长辈,想必是家族中太上皇之类的身份,只有这样的人才会自以为是的替家中晚辈乱点鸳鸯谱。而他即将要订婚的女子,想必是太上皇十分中意的吧?当然,中意的是女孩子本身的自身条件,抑或是附带价值,还是……算了,这不重要!
总之,那位长辈十分满意这门亲就是,这样的美事要是被他带了个女人给破坏了……嗯嗯,后果可能很恐怖哩!
像那种家族中的皇帝、太上皇的,情绪管理都不太好。
得先说吶,她这人不耐打、不耐骂,而且生怕被不卫生的口水溅到、被杀人的目光砍到……
而且光是想起穿着一身高雅昂贵的LV去给人当箭靶射?都已经变成河豚了还得优雅退场?别闹了!
“身为喜欢她的男人,我觉得我有义务保护她。”
寇玫瑰一抬眼对上他的笑,一把怒火油然而生。“身为喜欢她的男人的非仇非友、关系暧昧到像打上马赛克的女人,你觉得我也有义务保护她吗?”
他的情人是水做的,捧在手中怕跌疼,含在嘴里怕化掉,而她则是精钢所铸,千年寒铁所打的,因此凡事得身先士卒是不?
叶逢春忍住笑。“玫瑰,我和你的关系一直都很清楚啊!”他的眼神诚挚而真心,浅浅的笑意含着亲昵。被这种眼神一注视,任何人都会像遇上金光党,在剎那间丧夫自我意识,任人摆布。“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也一直把你当成知心人。”
这男人在用美色色诱她,她知道。
不能着了他的道!她很努力的冷哼了声,可惜的是,那声冷哼并没有把“小姐我不吃你那套”的气势表现出来,倒像是鼻子里有东西打不出来。“我没你想象的了解你。”知心人?呵!
“那是因为你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
那倒是。“陪你出席宴会是充当你的女友,我自认不是个会演戏的人。戏演得不好事小,要是穿帮了,你的麻烦可大了。”吐了口气,她接着说:“就我知道,你该有不少女性友人很适合陪你出席订婚宴呀。”
“她们不合适。”
“那我更不适合了。”她很想说真心话──我不想啊!
叶逢春叹了口气说:“我信不过她们。”
“我们也不算太深交,你就信得过我?”当年她倾心于他时,曾偷偷的打探一切有关他的事,严格说来,相较之下,她也许还知道他更多一些。
即使是这样,仍无助于她对他的信任。
他看着她,又是用那种认真、绝不虚假的眼神。“也不知为什么,你就是有叫我信任的特质。我想,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只怕也是这样的感觉吧。”
“……”寇玫瑰沉默了。
是啊,一见钟情是第一眼就心动了,理由原因不重要,就是知道对方是你想要的。明知这样的感觉流于盲目,可你就是会情不自禁的去追逐,那个时候的理性像是固障送修,只能任由情感主宰。
从她看到他救人时的认真、不放弃的眼神开始,她就知道──她、完、了!
她对叶逢春的动心算是由“羡慕”开始吧!羡慕他能行医救世?
不!说真的,只要她愿意,进哈佛医学系并不是什么难事,可她天生懒惰,唔……应该说,她不喜欢生活中充满了压力,每天得在战战兢兢中度过。
她的性子偏冷而且很会照顾自己,咳!好吧,她承认,她是个很自私的女人,这样的真面目和她给人的印象──温柔、懂事、乖巧和善,实在相差太多了。
因为不想在人际关系上出问题为自己招来麻烦,因此,她就寻找出在人群中最容易存活的性子和思考方式过活。
她很“中庸”的,不成为极度优秀的人,也不沦为实在太烂的角色。因为不极端,她如愿的成为那种在一群人中,总让人记不得的人物。
当然,除了外貌。
她有对长得算上等资色的父母,基本上八个姐妹都称得上美女,虽然她们长得还真不像。所以,纵使她满乐意长得让人过目即忘,可……她还是有一张水准以上的皮相。
个性可以隐藏,相貌就有些难了。虽然说她也可以丑化自己,可那不更令人觉得奇怪?于是乎,她也不刻意去丑化,而是尽量朴素。但……
说也奇怪,朴素的她不但不平凡、不丑,还宛如一朵馨香温柔的白玫瑰;而刻意打扮过的她,却如同艳光四射,在花丛中让人相形失色的红玫瑰。也因此,她身边的追求者不曾少过。
外貌改变不了她也不强求,不过是“苍蝇蚊子”变多了,这她还能应付。
总之,无论是在性子上做调整,或是外型上的随性,她纯粹都是为了不让自己惹麻烦,贯彻她理想的生活──轻松平静。
而医生这行业每天面对生老病死,这对她来说太沉重了。
她这人说她是享乐主义也行,说她贪图安逸她也没意见,总之,她图的就是日子轻松平静,最好像镜子般无波无纹的过。所以当她看到叶逢春救人时,那犀利而志在必得的眼神,她的心彷佛被狠狠的搥了一下!
一群八竿子打不着边的伤患,他需要这么尽力吗?
在他身上,她看到了自己所没有的特质,那种感觉就像是磁铁的正负极一样,她……被吸引了,只是那么一眼、一瞬间的事。
然后,她居然开始了在以往被她视为“自找麻烦”的事──收集关于叶逢春的资料,因为她想进一步认识他。
他被人追杀受伤闯进她住所的那一夜是在预测外,可却意外的改变了两人近乎陌生的关系,也省得她还得找机会认识他。
她承认……咳,那一夜他是有点委屈的,她想,在男欢女爱上被半“强迫”对他而言,应该是史无前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