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真的好诱人喔!”奥斯卡喜欢所有软绵绵、幼咪咪的东西,包括棉花糖、小孩的皮肤、猫咪的毛发……以及男人不行的时候,在他看来都是可爱得不得了。
山姆摸了摸干女儿的头。“爹地已经做好准备,要开始替你挡蚊子苍蝇了。”
“我穿这样……不会很怪吗?”早上出门时,她浑身不自在,感觉每个路人都在盯著她,害她一路低头快走,差点撞上玻璃窗。
安德烈竖起大拇指。“很适合你,你身材超辣的,早该秀出来了!有好东西千万别私藏,要让大家都羡慕你的雄厚本钱。”
奥斯卡不能得逞有点遗憾,但他更好奇的是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巴著吴梦洁追问:“怎么会突然想变身?是不是有对象?还是要去约会?”
“没有啦……”吴梦洁温柔一笑,所谓一笑倾城,大家都看傻了,女人突然变美只有两个原因,除了整型就是爱情,小梦梦很显然是因为后者。
大家拚命想挖内幕,女主角却只是微笑,老半天后,法克悠终于开了口:“聊天聊够了没?下一期不用出刊了是吧?”
总编发威了,大家吐吐舌、耸耸肩,决定卖个面子给他,各自回到座位上,该联络的联络,该写稿的写稿,该拍照的就准备相机,无论有没有桃花盛开,“MQ杂志”仍得往前行啊。
一天就这样过去,转眼已是晚上六点,下班时间已过,办公室里只剩下楷模双人组。
既然没有碍事的人,法克悠就能打开天窗说亮话:“你的变身还没完成,除了服装、发型和保养,还有化妆以及你的眼镜。”
她推了一下脸上的眼镜,为难道:“可是我……”
他主动帮她接话。“不用说,我猜也猜得到,你不敢戴隐形眼镜,所以我打算帮你多配几副眼镜,上班用、玩乐用、约会用,各有功能,至于你自己那一副,可以居家用。”
“喔。”她只能傻傻点头,既然他什么都想到了,她还能说什么?总编不愧是总编,观察入微,说不定连她穿的内衣也要改造,想到哪天必须跟他去选购女性内在美,她不由得脸红心跳。
“走。”事不宜迟,他迫不及待想看到更完美的她,这感觉就像美女养成的游戏,刺激又有趣,但真的只是因为有趣吗?似乎还有一些他不愿面对的情感……屁啦屁啦,绝对没有这回事!他赶紧在脑中狂打自己耳光,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他可不想为了一个大胸宅女而失控,这样怎么对得起他过往的名模女友们?帅哥理当配美女,画面上才有一致性啊。
吴梦洁不知他在想些什么,只见他一下皱眉、一下吐舌、一下闭眼,表情好可爱,他可知自己有多迷人?她庆幸自己只是个粉丝,若以一个女人的立场爱上他,只怕会万劫不复、至死方休。但在粉丝和女人之间,她也没把握能谨守分际,唉,谁叫她碰上的是法克悠呢?
两人走出公司大门,上车前她忍不住问:“请问……什么时候才能带我去见你弟弟?”
她不是想催他,可是总希望有个安排,周休这两天,她在美发沙龙和美容护肤店,可是抛却了所有羞耻心,像个木头娃娃任人摆布,尤其是在拉开浴巾的那一瞬间,她还以为自己会昏过去,长大以来她从未让人看过的一切,却得毫无保留地呈现在美容师面前,呜,她真的牺牲了好多~~
“我跟他长得一模一样,你看到我就等于看到他了。”他有点不是滋味,她就这么想见他弟吗?
他的回答让她霎时头晕眼花,难道他在耍她?她是如此信任他、配合他,他怎能用这种敷衍的态度对待她?安静了几秒钟,她决定勇敢地开口:“你想食言而肥?”
不是她故意要顶撞,但说话就该算话,尤其是偶像对粉丝的承诺,一定要彻底执行。
“你好大胆,竟敢诅咒我发胖?”他惊吓万分,体重不只对女人是威胁,对男人也是压力,尤其他这么爱美的人,绝不允许自己发福,那才不是福气,是晦气!
“只要你守信就不会发胖。”她正气凛然地盯著他,仿佛老师训斥学生,这世上可是有公理正义的。
“没想到离开办公室以后,你就变得尖牙利嘴,女人果然都是千面女郎。”他摇头苦笑,回想起过去的五任女友,也是天使与魔鬼集于一身,反而男人还比较好理解。
她稍微收敛,沉默片刻才说:“那是因为……我太想看到你们兄弟合而为一……”这个梦她已经作得太长、等得太久,如果明天就世界末日,她将含怨以终。
“什么?!”他提高音量,警告她别说得太明白,什么叫合而为一,干脆说水乳交融好了。
她也知道自己踩到他的底线,连忙挥手说:“没事、没事。”
原本计划要前往他熟识的眼镜行,忽然他心念一转,也罢,要就现在解决,省得夜长梦多。“好,今天我就带你去见他,免得你说我说话不算话。”
“真的可以吗?”从天而降的幸运,让她整张脸都发亮了。
“上车!”他从背后推她一把,不小心碰到她的臀部,他发誓他绝非色狼,但那触感之佳,让他几乎想多摸两把,天啊,他是发疯到什么程度了?
“你来了。”当法克弥打开屋门时,看到哥哥并不惊讶,但是跟在哥哥背后那女孩,就让他非常惊讶。这女孩不像哥哥会欣赏的类型,脸蛋清秀,身材有点肉感,重点是感觉非常单纯,连口红都没搽,如此朴素的女孩怎会跟哥哥一起出现?
法克悠走进屋内,直接说明来意:“借点时间,让她拍几张照片。”
吴梦洁也跟著走进,她不敢东张西望却又忍不住好奇,原来法克弥住的地方是这样的啊,木质地板、绿色盆栽、黑色长沙发,仔细一看,才发现沙发上有只黑猫,对于访客毫不在意,还佣懒地打个呵欠。此外到处都是书,数不清的书,显然受到主人悉心的照顾,书柜整理得有条有理,搭配适合阅读的台灯,完全就是一个爱书人的天堂。
“拍照?”法克弥再次望向那女孩,她是记者或摄影师吗?看来并不像。
“别问那么多,反正当我欠你一次,我们俩站在一块,让她拍拍照就对了。”法克悠实在不愿说明前因后果,愚蠢又可笑,有损他的英明。
“OK。”法克弥耸耸肩,他不是很爱拍照,但此刻不是推辞的时候,看哥哥一脸无奈又不得不的表情,他知道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配合。
“谢了!”法克悠拍一下弟弟的肩膀,转向吴梦洁说:“我们不摆姿势的,不准你做任何要求,只能拍正常的生活照,而且不准给其他人看到,听到没?”
不是他龟毛,他必须做最坏的设想,万一这些照片流通在BL网站上,他们兄弟俩还要不要做人啊?
“是……”吴梦洁终于开了口,她全身因狂喜而颤抖,拿相机的时候差点掉在地上,上次同时见到他们兄弟俩已是五年前,原本以为今生再没有机会,感谢老天让她完成这心愿,她强忍住不让泪水奔流,她了解自己身负重任,得先抓住这完美的瞬间。
还记得漫画《双星奇缘》中,安妮走进双胞胎兄弟西瓦和赛瓦的家,就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切是如此新奇特别,这也是她给自己取名安妮的原因之一,安妮是个多么幸运的女孩啊。
就这样,法克兄弟坐在沙发上,随意聊聊天,不去管镜头的存在,就像平常他们相处的方式。
“最近在忙什么?”法克悠伸手摸著猫咪Night,这只黑猫真是比谁都悠哉,几年前自动走进弟弟的家,然后就不肯走了,好个占地为王。
法克弥指著桌上的教科书说道:“暑期重修课,要准备教材和考卷。”
虽然才三月底,离暑假还有点距离,但法克弥是个事事都会先备妥的模范生,进度早就超前许多,每年都有为数众多的重修生,他从来不心软或放水,总是一板一眼地照标准行事。
“重修课?勾起我当年美好的回忆,不错、不错。”法克悠上大学后开始兼差当麻豆,场子太多接不完,有一年不小心也搞到暑修,留下惊险过关的回忆。
转过头,他对吴梦洁说:“你这家伙一定没重修过对吧?资优生,哼,很屌嘛!”
“资优生?”法克弥望向那拍照的女孩,看起来是有种大智若愚的气质。
法克悠冷笑几声。“是啊,你们两人应该可以做好朋友,都是常跳级的资优生,不像我只是资质普通的平凡人。”
法克弥有点困惑,哥哥讲话怎么变得这么酸?人一旦变得不像自己,常常是因为太在意了,他不由得寻思,这女孩对哥哥或许有特别意义?
吴梦洁鼓起莫大勇气,对法克弥说:“你好……我知道你是学校里最年轻的讲师,课程有台湾史、明清史、中国现代史,你的论文题目是日治时期的台湾美术发展。”
不是她自夸,法克俱乐部里都是专业粉丝,对偶像的一切如数家珍。
法克弥微微睁大眼,就连他的家人也没这么了解他。“你好像认识我很久了?”
“高中、大学的时候,我们都是同校。”开口说了第一句话,接下来似乎就没那么困难,她相信自己办得到,她跟法克悠都可以一起逛街了,跟法克弥一定也能相谈甚欢。
“喔,这么巧?”法克弥立刻想到哥哥说过的事。“你就是幻想我们兄弟恋爱的那位小姐吗?”
“是的……如果让你觉得不舒服,我很抱歉。”她低下头,感觉脸颊耳朵都在发烫,比在美容师面前赤身露体还羞人。
“别紧张,我不会怎样的,不过我很好奇,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法克弥对人间万象都有兴趣,他从未碰过爱好男男恋的女孩,眼前正是一个认识的好机会。
“你愿意听我说话?不会耽误你的时间吗?”她受宠若惊,在学校时大家都觉得法克弥斯文内敛,像个飘忽的影子难以捉摸,却越发流露一种神秘魅力。
法克弥微微一笑。“当然不会,我觉得很有趣。”
望著那抹清淡到不行的微笑,却在她心中绽开一朵又一朵的玫瑰,原来法克弥是这样亲切的人,如果让俱乐部的朋友们知道,一定会更崇拜他、迷恋他,一个亲民爱民的偶像是多么难得啊!
法克悠突然觉得自己很多余,这女孩跟他弟弟简直相见恨晚、一拍即合,事实上他根本插不进话,也不知弟弟在念什么书,好一个搞不清楚状况的第三者……
吴梦洁没发现总编神色黯淡,喜孜孜地解说:“当你们兄弟俩站在一起,就像是天造地设、日月发光,我和俱乐部的那群朋友,都深深为你们著迷。平常我们在网站上留言聊天,发表自己的作品,漫画、小说、角色扮演都有,每年还有几次聚会,都是以你们为主题,我算是非常幸运,能进入MQ出版社服务,大家都羡慕死我了!”
“那么,我跟我哥,你比较喜欢谁?”法克弥忽然想试探一下,哥哥和这女孩到底是怎样的关系?
“我……这……”吴梦洁顿时左右为难,不知如何是好,法克悠像是阳光灿烂,法克弥有如月光温柔,她两个都喜欢,会不会太贪心?
“我们两个有必要让她挑选吗?会不会太便宜她了?”法克悠实在忍不下这口气,吴梦洁这傻女居然犹豫了老半天,也不知道要选择对她有恩的总编大人,该死!
法克弥轻笑两声,看来答案呼之欲出,女孩还在三心两意,哥哥却已情有独钟。以往哥哥老是想推销女人给他,只要他这个弟弟愿意,就算是交往中的女友也可让渡,但这回哥哥的潇洒大方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嫉妒和不平的心态。
“发什么呆?你忘了你是来拍照的吗?”怀著捉弄的心情,法克悠故意把弟弟抱近,对吴梦洁说:“这样有没有流口水?”
“太……太美了……”她拿起相机,不断按下快门,心跳急速到快爆炸了,但就算下一秒钟要断气,她也死而无憾。
一不做二不休,法克悠伸手拿下弟弟的眼镜,拨乱他的发,作势要吻上他。
“喂!别胡闹。”法克弥可不愿意配合到这种程度,正想阻止时发现一件妙事。“悠,她流鼻血了,好像快昏倒了。”
“耶?”法克悠转头一看,这丫头未免也太好笑了,鼻子流下两管鲜血,还继续在按快门,瞧她根本没力气站好,双手不停地发抖,这样是能拍出什么鬼啊?
“啊!”一个不小心,相机从手中滑落,吴梦洁想也没想就扑向地板,像个外野手竭尽所能去接住,没什么比这台相机重要,她愿意牺牲自己来保护它,天可怜见,请别让她的梦毁于瞬间……
吴梦洁昏倒时处于一种完美状态,往事历历在目有如跑马灯,她的人生已达到巅峰,从此可以含笑九泉。但老天爷似乎有意让她继续余生,因此她还是醒来了,面对一场想都不敢想的情节。
当她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大床上,床边有几张染血的卫生纸,可惜并非什么香艳情事。她摸摸鼻子,应该已经止血了,但只要想到刚才那画面,似乎又有红潮爆发的冲动。
为了让自己转移注意力,她开始观察四周环境,这是一间白色主调的卧房,白墙、白床铺、白地毯、白色窗帘,除此就是原木色的家具,好一个纯净优雅的所在。
“好点没?”法克悠从厨房走出来,手中拿著托盘,他只是跟她闹著玩,谁知她会兴奋到流鼻血,还为了保护相机撞倒在地,整个人就昏了过去,真是蠢毙了!
但更蠢的是,当她像片落叶落在地上,他居然因此几乎心跳停止,一种前所未有的惊慌自责,在他心头狠狠抽了好几鞭。
一向注重隐私的弟弟,热心地说可以让她躺到他床上,法克悠却毫不考虑地抱起了她,直接奔向自己的住处,借口说是他闯的祸,怎能让弟弟承担?他没说出口的是,他才不想让她有更多时间和弟弟相处,他们兄弟俩长得一模一样,万一她移情别恋怎么办?
什么?移情别恋?难道他跟这傻女在谈恋爱吗?不不,他实在想太多了,没事没事,他安慰自己,他一定是被吓著了,责任感又太重,如此而已。
“嗯……还好……请问这里是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