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冷藏5度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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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冷藏5度C-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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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夜里,在他洗澡的时候,她做好消夜在房里等他。她的手艺相当不错,才吃几次,他就爱上她的义大利面。
  为不教岳父起疑,他们会一起进入房间,她把宽大的床铺让给他,而自己缩起身子,窝进沙发里。他们每天都在演戏,而且越演越有默契。
  眼下,她又要求他笑了。
  “Please。”她软声说。
  他笑了,在两人走近时。
  “小乖,你要吃胖点,不然早晚让大乖压垮。”父亲伸手,匀悉把手交出去,两手相握,她坐到父亲身边。
  “没办法呀,大乖像吹汽球一样拚命长大,我怎么吃都赢不了它。”匀悉甜甜笑开。
  “你啊,要加油。”
  “好,加油加油,明天请徐秘书帮我到加油站买两桶汽油。”匀悉摸摸父亲瘦骨嶙峋的手臂,该加油的是爸爸呀!病魔把意气风发的男人折磨成这模样,教人伤心。
  “小乖,答应爸爸一件事情?”他看看女儿再看看女婿。
  “嗯,一百件事也没关系。”她的慷慨大方并非一朝一夕。
  “下学期,别回学校念书。”他知道自己的要求过分,但谁让匀悉是“小乖”呢,她的乖全世界都能为她作见证。
  “为什么?”
  “你到公司帮霁宇,从头学起,夫妻同心,事业才会发展得更好。”他看霁宇一眼。
  “好。”没有疑虑,匀悉同意,父亲要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
  她的“好”引来霁宇皱眉,她说话又不算数了,她要介入经营权?霁宇冷笑,蒋士豪毕竟信不过他。
  “我答应爸爸,可是有附加条件。”匀悉说。
  “什么条件?”
  “我要留在家里,直到爸爸恢复健康,才到公司上班。”这是她的缓兵计。
  “傻小乖,爸不会好了。”碰碰女儿的长发,这么漂亮的女儿呵,是他和妻子最大骄傲。
  “错,病魔打不倒意志力坚定的人。”她说假话蒙骗自己,每说一次,她就信一分,她认为说满一百次,爸爸就会变成病魔打不倒的那个人。
  “爸会尽力,但你先到公司实习,好不好?”
  这回霁宇猜错,蒋士豪把女儿送到霁宇身边,是希望他们培养感情。
  “不,我想跟爸在一起,徐秘书不是说霁宇很棒吗?才短短两星期,他已进入状况,您不也很赞赏他,公司有我没我都一样。”匀悉急道。
  “我又没说霁宇不好,我是希望你有一技之长,将来生活才有寄托。霁宇,替我教导小乖,她被我惯坏了,惯到什么事都不会做。”后面几句,他越过匀悉直接对女婿说。
  “是。”他没反对或赞成,只是接下指令。
  “很好,就这样决定,我累了,先回房休息。”
  蒋士豪说完,护士推轮椅过来,霁宇帮忙抱他坐进轮椅里,方坐正,他拉住霁宇的手臂,在他耳边说:
  “我猜,小乖到公司只会做做样子,不会认真公事,请善待她,小乖是个好女孩。”
  霁宇发怔,蒋士豪的话不在他预估中,难道他安排匀悉到公司,不是要监督他?
  “是。”他答。
  几日相处下来,他当然知道她有多善良,他不禁心软心动,问题是他不想改变现状,更不想纵容自己在她的单纯可爱中迷失。
  父亲离开院子,匀悉歉然地对霁宇说:“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
  “我会遵守承诺,绝不干涉鼎钧经营,请给我一个不会打扰到你的工作。”她说得诚恳。
  匀悉的话让他想发笑,原来她父亲了解她,比她所知的还多。霁宇盯住她晶亮双眼,不禁想问,怎样的环境才能养出这样的纯净心灵?
  下一秒,他摇头,企图摇掉自己的愚蠢念头,他想转身离开,却发现声带造反,它竟自作主张,向匀悉提问。
  “为什么你叫小乖?”
  他在同她聊天?她微微惊吓,这是不是代表他们之间……感觉升温?
  “小乖是妈妈取的,以前我们家养一只大狗,妈叫它大乖,叫我小乖,她要我们两个比乖。爸爸下班回来,她就告诉爸爸,大乖如何如何、小乖怎样怎样,然后由爸爸决定,要把带回来的礼物送给谁。有时候,我得到的礼物是香肠,懂吧?那是要送大乖的,是我太棒了,才拿走它的礼物……”
  猛地住嘴,匀悉发现自己太多话。
  “大乖不是它?”霁宇指向德国牧羊犬。
  又一次的声带造反,霁宇怀疑自己的控制力。
  “不是它,以前的大乖死了,爸见我伤心,带了新大乖回家,那天,爸爸搂住我说:”小乖,你迟早要学会面对死亡,不管情不情愿,死亡都是人生课题。‘“匀悉顿顿,接续话题:”后来它取代旧大乖,可它一点都不乖,又皮又捣蛋,但时间过了很久很久,我还是慢慢接纳它、喜欢它……人的感情可以被取代的,对不对?只要时间够久。“匀悉喟叹。
  霁宇没发表意见,但她浮上雾气的双眸告诉他,新大乖并未取代她心中的旧大乖。
  匀悉看一眼沉默的霁宇,腼腆笑笑。
  “对不起,这个话题很无趣。进去吧,我今天煮了莲子汤,味道还不错……你吃饭没?”
  “没有。”
  “很饿吗?我替你做义大利面好不好?”
  “好。”霁宇答得毫不犹豫,他想这盘面已经想了整整一天。
  第三章
  尸位素餐指的就是她这种人,她什么事都不必做,只要待在办公桌前。
  那么她的办公桌在哪里?答案就是——霁宇身边。
  这是徐秘书的安排,她以为霁宇会大力反对,没想到,他半句话不说,让她进驻。
  为不影响霁宇,她自动躲进董事长休息室,尽量不碍他的眼,不教他感觉自己的存在。
  待在休息室里,能做什么呢?
  看书、睡觉、发呆、唱歌,或者……吹长笛,她以为这里的隔音设备和家里的音乐室一样棒,于是放心大胆地吹起长笛。音乐存在,无聊寂寞离开,有了音乐,悲伤离家出走、忧郁躲回阴暗角落,音乐是她最好的朋友。
  办公室里,霁宇同一份公文看过三次,还看不懂它在说什么,不是员工语文程度太糟糕,而是匀悉的音乐让他注意力不集中。
  她真的很行,一把长笛吹得出神入化,难怪能报考台北市立交响乐团,若她愿意的话,到维也纳交响乐团发展也难不倒她吧!
  要他对音乐动心是不可能的任务,可是匀悉让音符活了起来,一个个音符,敲击他的听觉与心情,不自觉地,他的脚板跟著节奏打拍子;不自觉地,他哼起熟悉的一两段。
  她很开心吗?大概吧!从她自床上清醒之后,一直很开心。
  之前,匀悉习惯把大床让给霁宇,自己窝入沙发里睡觉。昨夜,她有点小感冒,早早睡了,也许是沙发不符合人体工学,她睡得极不安稳,还频频咳嗽。
  于是,霁宇把她抱起来,放到床上。
  她睡得很沉,没发觉自己被搬动,小小的手、小小的脚缩成团,像只温驯的小猫。而他,不习惯和人同床,从小到大,霁宇不曾让任何人分享他的床铺,因小小震动就会让他从梦中惊醒。
  至于昨天……可能是工作太累,累到察觉不到任何震动,也可能是匀悉的身体太娇小,小到不管怎么翻动都让他感受不到。
  总之,早上匀悉醒来,精神奕奕,仿彿感冒是别人家的事情,霁宇则一如平常,刷牙换衣,吃完早餐进公司。偶尔,想起她的咳嗽,翻出自己常吃的喉糖,递给她一颗;偶尔让秘书端进热茶,逼她喝下。
  看她愉悦的模样,霁宇想,也许前两个星期她睡得不好,只是没告诉过他。那么,往后呢?她不咳嗽的夜晚,要不要让她躺到自己床上?
  自己床上?是鸠占鹊巢吧!霁宇自我嘲笑。
  念头一转,有这么严重吗?
  需要浪费那么多的时间去考虑这种无谓琐事?反正她那么小,又碍不到他的睡眠品质,反正他累到躺到垃圾堆也会一觉天明,既然如此,她睡不睡床,一点都不重要。
  不想她了,认真工作,下午要挪出时间到医院接回父亲。
  霁宇企图专心,却频频让她的音乐打断注意力。
  他起身,跨开大步走到休息室前,打开门,预计用简短一句,恐吓她的长笛声。
  可惜,人算与天算的差距颇大,在来不及用一句话叫她安静之前,他先让她的陶醉背影给迷惑。
  只是背影,怎会有表情?
  但他就是在她的背影里看见她的表情,看见她陶醉、看见她的心在乐音徜徉快意。有这种人吗?有,霁宇在匀悉身上见识到人类天分。
  她穿著鹅黄色洋装,清新娇嫩得像阳光下的小雏菊,及腰长发在身后流泄,她用一个小小的黄色发箍将它们固定起。
  难怪蒋士豪有恃无恐,他敢用一串名单就将女儿嫁出去,因为他太了解自己女儿的魅力,太明白任何男人和匀悉朝夕相处,都会让她深深吸引。
  有种女人是天生的磁石,不需要花费力气便能吸引男人的眼光与心情,匀悉就是这种女人,无庸置疑。
  他站多久?
  肯定很久,久到忘记桌上那份公文,开发部经理等著要;久到忘记自己还有一个行程,叫作前往亿达公司开经理会议,他同匀悉一起沉醉在音乐里,沉醉在她充满表情的背影间。
  终于,她放下长笛,蓦地转身,发现霁宇站在门边。
  惊讶得嘴巴合不拢,她忖度他出现的原因,接著羞红浮上,一样的开头,一样一句没创意的对不起。
  “对不起,我吵到你了,对不?”
  正确的姜霁宇、正确的回答,应该是——没错,你吵到我了,若是你太无聊的话,请你找别的事情做,这里是办公室,不是演奏厅。
  问题是,他常在同她对话时,出现不正确的表情、不正确的语法,以及不正常的自己,于是,匀悉问有没有干扰到他时,他回答:“刚刚那首你反覆吹很多次的曲子,叫什么名字?”
  呵……呵呵,如果他是超人,她就是外太空飞来的陨石,总让他失常演出。
  “你觉得好听,对吗?”
  匀悉的惊喜全写在脸上,她原以为他的出现代表不耐烦,没想到他的出现,代表的是“心有同感”。
  “对。”霁宇回话。
  太好了,这个回答又是陨石效应,和他的原心意没有大关系。
  “这首歌是一个长期在PUB驻唱的歌手唱的,他叫作杨培安,虽然有点年纪了,但他的声音清亮高亢、歌唱技巧好得让人心动,我第一次听见他的声音就迷上了。”
  匀悉说得开心,粉色的脸庞泛出淡淡光晕,她为歌手的声音深深著迷。
  “他……长得好看吗?”霁宇问。
  该死的口气,听起来像该死的嫉妒,他们不过是挂名夫妻,他在嫉妒什么鬼!?一定是、一定是陨石作用!
  “我没看过他的人,专辑上面的照片模模糊糊看不清楚,不过,这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首歌不但曲子好、演唱者唱功好,连歌词也棒得让人好快乐。”
  有这么好吗?霁宇拉拉嘴角,她的快乐让他很不爽。
  为什么?因为她的快乐源于另一个男人?错,她的快乐与他何干,他在碍眼什么劲儿?
  当霁宇在胡思乱想时,匀悉的歌声响起。她在唱歌?他有叫她唱吗?他有说要听那个该死的、迷人的驻唱歌手的歌吗?
  想飞上天和太阳肩并肩世界等著我去改变
  想作的梦从不怕别人看见在这里我都能实现
  大声欢笑当你我肩并肩何处不能欢乐无限
  抛开烦恼大步向前我就站在舞台中闻
  我相信我就是我我相信明天我相信青春没有地平线
  在日落的海边在热闹的大街都是我心中最美的乐园
  我相信自由自在我相信希望我相信伸手就能碰到天
  有在我身边让生活更新鲜每一刻都精采万分I  do  believe
  词:刘虞瑞
  “好听吗?你觉得好听吗?”歌唱完,匀悉忘情地拉住他的手。
  “歌词不合逻辑。”
  他给的答案和她想像的有落差。
  “哪里不合逻辑?相信自己、相信明天、相信希望,这是多么乐观又多么有自信的逻辑。”她反对他。
  “相信伸手就能碰到天的男人,地球科学一定念得很差。”他冷淡批评。请听清楚,重点是“男人”,不是“地球科学”。
  “那是一种借代,代表只要我愿意,任何事都做得到。”她抗议。
  他那么聪明怎可能不懂,唯一的解释是他想鸡蛋里挑骨头。
  “以为自己能飞上天的男人,不是有精神官能症就是没读过人类科学。”他还是不爽,因她的表情,摆明了维护那个容易教人迷上的杨培安。
  只不过,他没办法反对杨培安那句“有你在我身边让生活更新鲜”,匀悉的出现,他的生活顿时变得新鲜。虽然之前,他满心反对她的出现。
  “你在欺负人。”
  匀悉笑开,她听懂了,不管她说什么,他就是要挑她的毛病。“有本事的话,你来填词作曲,看你能不能唱出杨培安的感情。”
  又是维护?那个男人给她多少好处?霁宇不高兴到爆。
  “下次我介绍你听其他人的歌曲。”闷闷地,他说。
  “好啊,你想推荐我听谁的歌?”
  “蔡琴、邓丽君、凤飞飞、张清芳之类的歌。”
  霁宇几百年前就不听流行音乐了,是能推荐出几个人?于是他随口挤出来的,都是很久以前红透半边天的歌星,而且重点是,她们都是女人。
  霁宇说完,匀悉偏头望他,半晌,忍不住问:“请问,你是远古时代的克罗马侬人吗?”
  怎会听不懂她的讽刺,他回嘴:“我的血缘和北京人此较相近。”
  匀悉抿唇偷笑。
  他假意没看见,走出休息室,临行前,回头问:“下午有空吗?”
  “有。”匀悉反射性回答。
  “和我回家一趟,我父亲出院了。”霁宇说。
  他要带她去姜家见家人?这是不是代表有一部分的他,承认……承认她的身分?
  “没问题。”她展开笑靥,甜甜的酒窝里净是开心。
  关上门,霁宇看一眼腕表。
  叹气,他打算用一句话打发她制造出来的声音,而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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