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难舍前妻
作者:简璎
男主角:车崇熙
女主角:童以芯
内容简介:
迷恋对象:黑色乐团主唱崇熙。
迷恋程度:看到崇熙会双眼冒红心,心脏脱序狂跳。
要不是因为好友的邀约,她也不会遇见他,对他一见钟情,
还因为车子抛锚而幸运的被路过骑重机的他捡回家,
两人因此有了交集,为了看他,她常到他驻唱的酒吧报到,
更在他被人害死的父母忌日当天,陪他度过难过的夜晚,
甚至看他教辣妹冲浪,她也硬要学冲浪的反被浪冲而差点溺毙,
爱情像罂粟让人上瘾,就算这段感情她爱得比较多也无所谓,
所以当他拿出婚戒求婚时,她不顾父母反对执意下嫁,
执著相信他是爱自己的,否则不会放弃音乐梦想当个生意人,
她以为自己的婚姻幸福又甜蜜,却因撞见他深吻辣妹而破灭,
原来一切的爱情、从相遇到结婚都是他布下的陷阱,
他不仅挖空公司资产,还用她父亲的名义向银行借贷十亿,
让他们童家瞬间破产,更逼迫她签下离婚协议书……
正文
第1章(1)
地窖酒吧名副其实,位在这栋建筑物的地下一楼,一楼是间美式连锁餐厅,二楼是时尚发廊,三楼则是知名的护肤中心。
在这寸土寸金的台北市中心,百来坪的地窖酒吧不算宽敞,但特殊的地理位置营造了神秘迷人的气氛,总在入夜后吸引都会男女来此狂欢。
童以芯坐在角落的座位里,别人都在烟雾弥漫中感受微醺的滋味,只有她眼神发亮,着迷的望着小舞台上的年轻男歌手。
舞台上方吊挂着大型圆弧状的亮片吊饰,成为整体视觉的焦点,有组圆形的聚光灯把男歌手圈在光圈里。
他背着电吉他,消瘦颀长,一张帅气的年轻脸孔,一身黑色的皮衣劲装,衬得他像个摇滚巨星般。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现场演唱可以这么撼动她的灵魂,也不知道原来自己有这么狂野的一面。
她一直是个乖乖牌,是爸妈眼中的乖女儿、师长眼中的好学生,她的人生按部就班,从来没有走出父母为她规划的范围,也从来没有想过要走出去。
直到今晚,她觉得自己某些部份改变了,因为她竟然想跟大家一样站起来为台上的乐团尖叫、吶喊。
她无法形容自己的心情,只知道自己热血沸腾,跟其他人一样不想走!
她好想一直待在这里听那个名叫“崇熙”主唱唱歌,他的歌声怎么会那么具有爆发力又穿透人心啊?
她觉得他唱得比时下任何一个出道歌手都还要好,他长得也比任何一部偶像剧的男主角都还帅气,更遑论他还很会带动现场的气氛了。
他的一个眼神一个挥手,都让现场的观众情不自禁的跟着他又吼又叫又鼓掌的,这就是所谓的舞台魅力吧?
总之,这个夜晚,她为这个舞台而迷醉了,为这里的气氛迷醉了,更为了一个陌生的年轻男人迷醉了。
她折服在他的歌声里,他让她觉得心跳加速,觉得快乐,纵然他根本就不认识她,她只是他众多歌迷之一罢了……
他唱完了歌单上的最后一首歌,现场掌声雷动,叫安可的声音不绝于耳,她终于站了起来,情不自禁的跟着观众一起喊安可。
舞台上,他懒懒的一笑,对大家鞠躬,然后懒懒的调着弦。
只是这样而已,现场又响起了疯狂的尖叫声。
她敢说,现场十之八九的女性都是为了他而来的。
已经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女生了,她的心怎么会跳得这么热烈啊?
在今天之前,如果有人说,她会为一个偶像歌手着迷,她绝对不会相信,也绝对会斥为无稽之谈。
可是现在,她热烈的看着他,为他嘴角那抹慵懒的笑容而怦然心跳,为他那不经意的眼神而呼吸急促。
老天!他是在看她吗?
她的呼吸为之屏息,心跳乱了节拍。
不可能,现场有这么多人,她又不是站在最前面,也不是天天来捧场的常客,他怎么可能会特别看她?
可是,为什么她还是觉得他在看她?
他为什么要看她?这没道理……
“原来你在这里啊!”徐敏菁靠过来,夸张的拍着胸口。“”吓死我了,还以为你不见了。“
童以芯看到好友,脸颊莫名一阵臊红,心跳飞快。“呃……因为他们一直挤,我就一直退……”
敏菁是她的大学死党,也是这个办公室里唯一知道她是董事长千金的人,当然敏菁会进入她爸的公司上班,也是她推荐的。
“怎么样?这个乐团很不赖吧?”徐敏菁得意的问,她满脸通红,已经喝醉了。
“很有吸引力,你是怎么知道这个地方的?”童以芯好奇地问。
如果不是敏菁,她永远不会知道台北的夜生活原来这么精采,而入夜不睡的人原来这么多。
“我的大小姐。”徐敏菁受不了的喊,“黑色乐团很有名好不好?是你不知道而已,现在很多这种摇滚酒吧,专门给我们这种苦闷的上班族纾压。”
童以芯笑了,她打趣问:“你上班很苦闷吗?要不要我跟组长说?”
她们俩同一个部门,今天是敏菁生日,她请了企划室所有的同事,也非要她参加不可。
若不是她爸妈到加拿大参加表弟的婚礼,她根本不可能来参加敏菁的生日趴。
没错,虽然她已经二十八岁了,但她还有门禁,十点前一定要回家,要晚归一定要有正当理由,像参加朋友生日趴这种理由就不算正当理由,她爸妈是绝不会同意的。
至于什么是正常理由呢?
老实说,她也不知道,因为她从来没有晚归过,就算下班跟同事吃饭、逛街,也一定会在十点前回家。
她的生活规律,一成不变。
然而今晚……
她觉得自己还会再来。
红绿灯前,童以芯下了车,她无可奈何的瞪着忽然抛锚的车子。
除了打开警示灯,在车后方把三角警示标志放好之外,她拿抛锚的车子一点办法都没有。
车子在红灯她踩煞车时忽然熄火,然后就怎么也发不动了。
她的车才买不到半年,是一部经过她爸爸审核、性能很好的进口车,上星期才保养过,照理说怎么也不可能抛锚才对。
她常看到路边有车子抛锚的车主打开引擎盖查看,别说她根本不会打开引擎盖了,就算会打开,她也不会修车啊。
现在她该打给谁求救才好?
她爸妈在国外,家里的佣人、司机都已经睡了,他们也八成不知道她不在家,而敏菁醉得不省人事,被男朋友接走了。
平常她爸妈不在国内时,遇到事情,她会打给她爸的秘书郭先生,可是今晚她是瞒着爸妈出来的,她不可以打给对爸爸忠心耿耿的郭秘书,郭秘书一定会报告给爸爸知道。
那么,要打给二十四小时的道路救援吗?
来的都是拖车司机吧?想到那些彪形大汉,她有点害怕。
不然,要打给原厂吗?
才凌晨三点多,人家根本还没上班,接电话的肯定是语音专线,她打去有用吗?
怎么办?她从来没有自己处理过这种状况,她的车子平均两年换一次,从来没有在路上抛锚过。
更何况,她也从来没有半夜还在外面不回家的纪录,如果车子是在白天抛锚,她还可以请郭秘书或车厂的人过来处理,而现在她却有种束手无策的感觉。
不然……报警好了,报警应该是最安全的方式,警方会告诉她怎么处理,就算要叫拖车,有警察在,她也比较放心。
可是,万一留下纪录或事后寄什么违规停车的通知单给她,被她爸妈发现了怎么办?
老天!不行!不行报警!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怎么办啊?
平常跟她比较有来往的人就是同部门的同事了,偏偏今晚整个部门的人都喝挂了,现在全各自在回家的路上,她能找谁来救她啊?
自己真不该滴酒不沾的话,她应该听敏菁的,喝一点酒,这样她就不会开车,会跟大家一起搭出租车,也就不会碰到这么棘手的事了。
远处,传来隆隆车声,一部重型机车由远驶近,在她面前停了下来。
她慌乱起来,惊悸的看着黑色的车体和跨坐在车上的人,一股强烈的不安涌上来。
她之所以下车是为了查看车胎有没有问题,她不应该下车的,这条宽阔的大马路上根本没人没住宅,在这里喊救命会有人听到吗?
“车子坏了吗?”机车骑士帅气的推开安全帽的浅色遮阳镜,微抬下颚,眼眸黑黝黝的看着她问。
童以芯猛地一震。
老天!是他!崇熙!
舞台上那个狂野不羁的年轻男子活生生的在她面前,离她这么近,像作梦一样,她完全说不出话来,只能傻愣愣的、炫惑的望着他。
“你没听到吗?我问你,车子坏了吗?”
“噢——对、对!”她如大梦初醒,紧张的润了润唇瓣。“那个,你会修吗?可不可以帮我看一看?”
老天!崇熙就在她眼前,原来粉丝见到偶像是这种心情,之前听公司里的工读小妹谈到去参加偶像握手会有多兴奋又多兴奋,她完全不能理解。
现在她理解了,也完全懂了,她心跳加速,感觉自己的脸都烫了。
“我对车子没研究。”他嗤之以鼻的一笑。“要么你就上来,我送你回家,不要你就继续在这里等。”
她的心怦怦跳。“你说……送我回家?”
她问得小心翼翼,生怕是自己听错了,他可是舞台上的万人迷耶,被他护送回家就跟灰姑娘搭上南瓜马车一样。
“怎么?不敢吗?”他露出一个自嘲的笑容。“放心吧,我不是坏人,不会对你怎么样。”
她眨眨眼睛。
她从来不曾和男人单独在这样的夜色里相处过,谜样的他对她而言,像通往禁忌世界的窗口。
每一天的这个时间,当她在温暖舒适的床上作着好梦时,他才风尘仆仆的离开酒吧……
她不由自主的说道:“我知道你不是坏人,事实上,我听过你唱歌,在地窖里。”
他打量着她,不置可否地微扬下颚。“所以,你也是从地窖离开的?”
“嗯。”她笨拙的点了点头,脸又红了。
他好像习惯说话时把下巴微微抬高,用满不在乎的神情说话,他的表情使她有点后悔把自己去过地窖的事告诉他。
对他痴迷、投怀送抱的女粉丝一定很多吧?她下意识抗拒着他把她当成那些平凡女粉丝的其中一个。
这念头有点可笑,不然她是想要自己在他心中有多特别呢?
“上来吧!”他脱下身上的皮外套递给她。“穿上。”
瞪视着他手中的皮外套,她的心跳又加速了。
她不想说自己车上也有外套,她接过他的外套穿上了,觉得莫名兴奋,彷佛这是他们的私奔之夜。
“去把你的皮包拿出来,把车门上锁。”
她乖乖地照做。
“过来一点。”
她走过去,心跳到喉咙口。
近距离的看他,他的睫毛好浓好长啊,一个男人怎么会有这么浓长的睫毛?真的很迷人……
他摘下自己的安全帽为她戴上,当他戴着皮手套的手指碰触到她的下巴时,她的心脏又怦怦的跳动了起来。
“上来。”
第1章(2)
她笨拙的上了车,对她而言,他的车太高了,她从来没有坐过这么高的机车……不,是她从来没有坐过机车才对,因为她爸妈不准,他们说太危险了。
如果他们知道她不但坐了机车,还是一部重型机车,他们会昏倒吧?更别说她对载她的男人一无所知了。
“告诉我你家怎么走。”
她说了大概位置。
“抱紧我,不然你会掉下去。”
她乐于遵从他的命令,纤细的柔荑紧紧的环住了他的腰,全身也顺势贴上了他宽阔的背。
这一切是真的吗?
她希望能慢点回到家,可是他骑得太快了。
一栋名为“峰阁帝景”的华厦,外观华丽磅礡,据说管制森严,是一坪要上百万的豪宅,而她就住在里面。
夜色里,她依依不舍的下了机车,把安全帽还给他。
“你家很有钱?”他看了一眼外观灯火通明的华厦,每一层楼的阳台都打着装饰灯,普通人连一间浴室都买不起,不,可能连浴室里那些要价不菲的洗手台、马桶都买不起。
她不想回答,那代表了他们的距离,他是驻唱乐手,而她是富家千金。
“我走了。”不等她回答,他撇撇唇角,没再多问,再度发动车子扬长而去。
天空蓦然飘下了微雨,雨丝变为细雨。
她连忙跑到走廊里躲雨,这才发现他的皮衣还在她身上。
童以芯整天都没办法静下心来工作。
昨晚没穿外套又下雨,后来雨还越下越大,她很担心崇熙会不会感冒?
她已经联络原厂去处理车子了,没有人知道她有这么一个梦幻的夜晚,她想他想得无法成眠是唯一的证据。
噢,不,除了疯狂想他的心情之外,还有他的皮衣,他的皮衣也是他们邂逅的证据。
她看了一眼搁在办公桌下的袋子,里面装着他的皮衣。
她打算晚上拿去地窖还他,她还想请他吃饭,谢谢他送她回去……
想到这里,她的脸烧烫了起来。
这样会不会太明显啊?
她这样跟那些迷恋他的女粉丝有什么不一样?
为什么这么患得患失?
才认识他一天而已,却一直想要让自己在他心中留下特别的印象,她是不是疯了?
她从来没有对哪个男人有这种感觉,他是第一个。
进入公司之后,她爸和那些有钱的世交叔伯也介绍过几个对象给她认识,但她都没感觉,最后也就都不了了之。
如今她的感觉终于来了,却是一个和她生活在两个世界的人,一个玩音乐的男人,一个看起来比她小的男人……
“在想什么?我都进来一会儿了,你还没发现。”
她如梦初醒的抬起头来,看见办公室里空荡荡的,大家都出去午餐了。之前敏菁找她一起去,她说没胃口,所以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