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回,她是真的昏过去了。
他看得出来、感觉得出来。
以往,她的昏厥都是假的,是为了把握任何机会,跌进他怀中,刻意与他相贴,可是这一次,却是真真实实,假都假不了。
沈飞鹰强忍着心疼,抱着昏死过去的罗梦,伸手用暖烫的内力,护住她微弱的心脉,一边朝众人下令。
“星星,快请大夫过来!上官,你带上人,立刻赶去东海别馆!”
所有的人,在他的号令下,立刻有了动作,各自分工匆匆离去。
直到这时,沈飞鹰才再看向,跪在地上,血流满面的徐厚。“秋霜人呢?”
“她留在现场,不让人靠近,就是她要我快马回来通知。”
“你确定堂主真的还在屋里?”此话出口,即便是冷静理智,心思缤密可比当朝相爷的沈飞鹰,声音也是微哑。
“堂主的床榻位置,发现残骨……”徐厚热泪纵横,嗄哑的说着:“我没……没敢让人动……”
他点了点头,没再追问下去,只将怀中昏厥不醒的小女人,环抱得更紧,因为她肌肤的冰冷,而心头更冷。
所幸,公孙明德就在这里,还能保持极度冷静、处变不惊,主动开口说道:“你照顾罗姑娘,我先过去看看情况。”
所谓的看情况,实际上是仔细调查。
毕竟大风堂罗岳,武功高强得很,绝对不是能被常人轻易纵火烧死的角色。这件如晴天霹雳的骇人惨剧,其中必有问题,而且很可能就是,跟他们之前商议相谈时,所讨论的事情有关。
沈飞鹰双眸暗得深不见底,没时间更没心力,矫情的跟好友客气,直接点头同意。
此时此刻,能有值得信任的人手,是不幸中的大幸,而公孙明德正是他最信任的人,要论勘查的能力与资源,更是远在他之上。公孙先行,他绝对放心。
“有劳了。”
公孙明德微微额首,没有浪费半点时间,旋身就快步离开。
向来热闹的罗家宅邸,变得安安静静,就算是留守的人们,也听闻噩耗,个个又惊又疑,不敢吭声,眼睁睁看着沈飞鹰抱着罗梦,缓步走回院落、到屋里去了。
暖阁里、床榻上,昏厥的脆弱人儿,没等大夫到来,己经幽幽醒转过来。
睁眼瞧见沈飞鹰坐在床畔,恢复意识的她,仍然有些茫然。然后,清澄的双眸里,再度露出难以承受的伤痛。
他知道,她回想起来了。
罗梦颤抖不已的,用手撑起自己,企图想要坐起来,无奈身子仍旧无力,才刚勉强撑起一些些,又险些要倒回床上。
再一次的,他伸出双手,搂住了柔弱的她,无声给予帮助。
无力的小手,轻揪着沈飞鹰的衣襟,娇小的身子微颤。他能够清楚感觉到,她那轻轻的抖颤。
怀中的小女人,紧紧偎靠在他怀中,像是失去他的依靠、他的体温、他的存在,就无法保持清醒。事实上,他还宁愿她继续昏厥,也不愿意她醒来,面对残酷的事实。
她的心痛,教他更痛,简直痛不欲生,像是心口被钝刀,一次次凌迟割下心头血肉。
罗梦的脸儿,比先前更苍白,张嘴试了几次,终于才吐出了声音。“你备车了吗?”她问。
“你不需要过去。”看见了,心只会更痛。
她没有争辩,只是抬起水漾的黑眸,坚持的重复再问了一句。
“备了吗?”
纵然,他明明知道,徐厚为人粗莽,却是粗中带细,绝对不会轻易乱报消息,尤其是这种骇人听闻,与堂主生死有关的大事。
可是,他也知道,罗梦还怀抱着希望,希望消息是假,最好最好只是虚惊一场,只是徐厚弄错了而己。
她需要亲眼看见,才会相信。
阻挡是无用的,所以沈飞鹰张嘴,应了一句。
“备了。”
“好。”她点点头,合上盈满泪光的眼儿,用抖颤的小手紧揪着他的衣裳,吐出一句气若游丝的话:“带我过去,现在就去。”
他无法拒绝。
那是她的爹爹,无论是真是假、是死是活,她都有权利,亲眼去看一看,确认事实是什么,甚至是去……去……收拾罗岳的……
再者,他也心急如焚,想赶去的心情,绝对不下于她。要不是担忧她,他恨不得要插翅飞过去,搞清楚这一切的来龙去脉,是谁如此狠毒,又如此厉害,能让罗岳惨死于祝融。
保护罗家父女多年,罗岳的死,是他万万料想不到的事情。
不再迟疑,沈飞鹰再度抱起罗梦,带着她上了准备在门外的马车,片刻也不耽搁,直直往东海别馆奔驰而去。
虽然,他们是用最快的速度驾车,甚至在中途换马,更险些累死拉车的马匹,但是当马车赶到现场时,时间己经接近黄昏。
在亲眼看见,东海别馆的情况之前,沈飞鹰的内心深处,其实也是还残存着一点希望的。
其他的镖师们,全都先赶到了。
但是,他们尽力维持现场,知道沈飞鹰一定会赶来,因为罗岳是他的救命恩人,教养他,提携他,还将大风堂交给他。
罗岳对沈飞鹰有再造之恩,几乎就像他的第二位亲爹。
他们为他,谨慎的保留,祝融肆虐后的现场。
可是,眼前的一切,是如此残酷。所有的屋子,全都烧毁了,别馆满地,尽是灰烬残瓦,就连结实的砖墙,都被大火烧得尽皆倒塌。
才看了一眼,东海别馆的现况,沈飞鹰立刻就想阻止罗梦。
但是,她己经看见了。
那张小脸素白到近乎惨白,衬得双眸极黑。她的视线,牢牢盯着那片灰烬,抖颤的红唇,更是白得几乎没有半点血色。
第8章(2)
人人都知道,罗家父女感情极深,罗岳对女儿的宠爱,甚至被江湖人士笑称为女儿奴,罗岳对此称号也不觉得怒,反倒笑呵呵的,还直说名副其实,这辈子情愿就是当女儿奴。
长年待在这对父女身旁,沈飞鹰将一切都看在眼里,比谁都了解,父女二人的感情有多好。
从小到大,备受父亲宠爱的罗梦,看着那片原本雅致堂皇,如今却倒塌得不成样的黑灰余烬,缓步下了车,鞋底才刚触地,身子就微微晃了一晃。
沈飞鹰迅速伸手,想要去扶她。可是,从他们相识以来,今日今时,她第一次挥开他的手,拒绝他的扶助。
大风堂的人们,将事发现场,里三圈、外三圈的围了起来。他们每一个人,看见罗梦下车,全都不忍心到极点,但是没有任何一个人,胆敢上前去阻止她接近现场。
一如往常,她穿着一身精致的白衣罗裙。往常,白衣衬得她美如天仙,如今白衣衬着满目苍夷,反倒更显凄凉无限。
罗梦一步又一步的,走进即使己经是隔了整整一昼夜,却仍然留有余温的层层黑灰之中,白衣如同服丧的犒素。
如今的东海别馆,己经不复先前样貌,可是大风堂的人们,全都来过这里,清楚的记得在烧毁之前,建筑的样式、馆内的路径。
她当然也是。
这里,是她另外一个家。
罗梦举步维艰,走过原先的门槛、小院,穿过了厅,越过了堂,一步步的在惨不忍睹的余烬之中,来到了罗岳每次来这里,最爱待的茶室床榻。
每一次,罗岳总是一到东海别馆,就要先到这边,舒舒服服的泡壶茶、喝点酒,小歇一下。
大风堂的人们都知道,这儿是早逝的夫人,当年亲手布置的地方,所以堂主特别喜欢待在这里。
沈飞鹰跟在她身后,看着她的脚步,停在那张床榻前。
别馆里头,到处都是倒塌的屋瓦,烧黑的墙,可是只有那儿,被人特意翻开,摊散一地的屋瓦与砖墙。
床榻己经烧毁,而那一处没有尸首,只有被烧剩的残骨与黑灰,还有几样被烧得发黑变形,却依稀还能辨认的珠宝。
沈飞鹰认得每一样东西。
罗岳戴在手中的翡翠戒指、随身带着的紫玉项链,还有罗梦十五岁时亲手缝制,送给爹爹的生辰贺礼,一个挂在腰上的玉蝉荷包。
荷包当然早己成灰,但是玉蝉还在,被烈火烧得裂痕无数,黑了、脏了,但是残形仍在,从独特的形状,还辨认得出是名师所雕刻,沈飞鹰陪着她特地去挑选,买回来的那只玉蝉。
她缓慢跪了下来,颤颤的小手,捡拾起那只玉蝉,不言不语的将黑裂的玉压在、心口上。
直到看见玉蝉,沈飞鹰这才终于确认,眼前这堆残骨黑灰,真的是罗岳本人。
因为,罗岳爱极了,罗梦所赠的每一份礼,全都当成价值连城的宝物,更将玉蝉荷包时时配戴在身上,绝对不会离身。
一代豪侠,竟被烧得只剩灰烬,要靠玉蝉才能辨认身分。
一滴珠泪,无声滑落罗梦苍白的刁、脸。
然后,在众人的含泪注视下,她抖颤着手,顾不得任何事情,直接就撩起了裙摆,一块、一块又一块的,把那些残骨捡拾到裙中。
风,吹起了她雪白的衣袖,扬起了她的黑发,也吹扬起那些灰。
“不……不要……”
别吹!
风啊,别再吹了!
她惨声呐喊着,整个人扑上去,慌忙的遮、死命的挡,小手急急将那些灰全扫在了一起,努力压在其上,极尽所能的护着,哭着哑声直唤——
“爹,别走、别走,您别丢下梦儿……”
此情此景,就算是最铁石心肠的人瞧见了,也会肝肠寸断。镖师们都忍不住红了眼眶,几个男人纷纷当机立断,马上脱下了外衣,上前帮忙挡风,不让骨灰再被吹散。
沈飞鹰咬紧牙关,在她身旁蹲跪下来,帮忙捡拾罗岳的残骨与骨灰,直到捡拾干净了,才将泪流满面的她扶起来。
罗梦泣不成声,小心的将爹爹的骨灰,兜在裙里,捧在怀中。上官清云实在于心不忍,只能临时找来一个破瓦罐,递给了沈飞鹰。
起初,她还不肯,兜护着残骨与骨灰不放,是他哄了又哄、劝了又劝,好不容易才让她松手,愿意让他将污了白裙的遗骨,全装进破罐子里。
破瓦罐捧人手时,她低头望着罐里,停不了的泪又溃堤,哭得喘不过气,要不是怕摔了瓦罐,让残骨四散,变得更难收拾,否则肯定又要昏厥过去了。
最后,还是沈飞鹰抱起她,离开只剩余烬残骸的东海别馆,到了最近的客栈里入住,让她坐下歇息,这样即使是昏厥了,至少还能倒在床榻上。
大风堂包下整间客栈,星星与秋霜不敢掉以轻心,强忍着伤心,轮流在客栈房里陪着罗梦,几位镖师更是轮流替她站岗,不敢离开房门半步。
他们不得不怕,担心堂主离奇惨死后,罗梦的安全更备受威胁。
将事情处理妥当,好不容易告一段落之后,沈飞鹰走下客栈的阶梯,就看见公孙明德己经来了,一身灰衣不容错认。
两人相见无语,一同走到外头的院落,确定四下无人,才开始低声交谈。
“罗姑娘还好吗?”公孙明德问,知道如今最该关怀的,就数丧父的罗梦。
“不好。”沈飞鹰抿着薄唇,说得直接。
她那失魂落魄的模样,离“好”字,简直有十万八千里远,让他心疼如绞。
“多照料她,现今她最需要你的陪伴。”公孙明德太清楚了。
“我知道。”沈飞鹰抬起眼,直视着好友,近乎逼问。“你派出的人,有查到什么消息吗?”
“是无忧王下的手。”
沈飞鹰脸色一寒,握紧了双拳。
“怎么说?”
“你还记得之前,无忧王私下买粮买马,购置军火刀剑之事吗?”
“当然。”
“我带兵部最擅火药的人来查验过了,无忧王购置的那些火药,跟纵火烧别馆的人,使用的是同一种,那配置的方式,是一样的。”公孙明德说得很仔细,没有漏失任何一个细节。
沈飞鹰静静的听着,伟岸的男性身躯,如石像般僵立。
“那种火药一旦燃烧,瞬间即起,火高数丈,所以才让人无法逃生。”公孙再说道:“加上,罗爷床榻旁,有一个破酒坛,里头的酒虽然已经烧干,但是坛罐内侧仍然有迹可验。我让人查验,发现那坛酒里,让人下了毒药。毒药加上烈火,才让罗爷惨死。”
一瞬之间,沈飞鹰眼微眯,脸色更沈了,一股杀气蓦然涌现,教周遭虫鸟都察觉,骇得尽皆沈寂,不敢再鸣。
就连风,也停了。
“你知道,无忧王人在哪吗?”冷声问。
“小不忍,则乱大谋。”公孙明德没否认,却只看着他,淡淡提醒。
深沈的沈飞鹰,向来喜怒不形于色,胜利不会让他乱了方寸,失败也不会让他失去理智,冷静待人一直是他处事的原则。
可是遭逢巨变,冷静如他也再难强忍,已成了狂怒的野兽,眼里布满血丝,脸色狰狞得近乎青紫。
“你要我忍?”沈飞鹰抬眼,怒瞪着好友,额上青筋清晰可见。
公孙明德表情严肃,不改冷静,点明事实。
“就算你能破了无忧王的会堂、捣了他的巢穴,可是,要是一击不能斩杀,让他逃了,京城里必有动乱。此时此刻,北有恶熊、西有贪狼,尽皆虎视眈眈,城里不能乱。”
“罗岳对我有恩,如同我的生父。”他咬牙冷声再说。
“我知道。”公孙明德点头,但仍不肯让步。“可是,要是罗爷有灵,绝对也会要你先护住罗梦,再替他报仇。如果,让无忧王逃去,必然会立刻兴兵攻来,你我之局尚未完布,一旦开战,京城必定也会遭殃,你难道要置罗梦刚刚丧父,又要陷于战火之中?”
这些话,狠狠戳在沈飞鹰心上。
罗梦含泪悲泣的小脸,在眼前浮现,像是己烙进他心里。
高大的男性身躯转过身去,看向亮着灯的客栈、看着她所在的那问房,薄唇一抿,怒气顿诗收敛下来。
他知道,公孙是对的。罗岳要是有灵,必定也要他先保护罗梦。
不仅是罗岳,就连他也不会,让她再受创伤。
“你要我怎么做?”他终于理智的问。
“等。”
这次,沈飞鹰没有说话。
“我不是不让你报仇,你知我俩这局棋,己快到了最后,只要等棋子都走到定位,届时便能让无忧王自个儿走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