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真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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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真潇洒-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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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不让关心她的人担心,所以她的笑容越发灿烂,几乎是一时都停不下来地忙得团团转,一忽儿殷勤换箸,一忽儿热切斟茶,姜蒜醋碟子更是换过一只又一只,包子捧出一笼又一笼,让他们吃不完的还带回去给老婆儿子媳妇孙子吃。
  她让所有的人知道她没事……她会没事的。
  只是当客人都离开后,她明亮的双眸乍然黯淡,笑容也自动凋谢了。
  活像演着一出吃力的独脚戏,待观众走了才能虚脱乏力地跌坐在台上,任戏妆点点褪色斑驳。
  “我要振作起来,当作没发生什么大不了的事,不过就是一个知心的过客来了又走了,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她喃喃自语,“就算是作了一场春梦,春梦醒来后也是无痕迹,从不曾听过有人因为梦醒了而痛哭着死赖不放。”
  他还会再回来十里坡吗?他可记得野店里热呼呼香气四溢的包子?他可还惦念痴痴守在店里盼望着他归来的她?
  她捂着小脸,无声地掉下泪。
  京城里挤满了应试的举子,闹烘烘得像到了菜市里,几乎每家客栈都被自天南地北五湖四海而来的考生给占据了。
  一时间,有得遇故友而快活庆祝的,有一言不合斗嘴对骂的,还有那等穷酸的书生不甘餐餐吃馒头酸菜,嘴巴淡得出鸟来,便四处找人打秋风。
  还有呼朋饮伴就在那儿拇战、联句,输的大饮三杯,说好听是寻风雅,其实是想拚酒。
  实秋静静地坐在角落的位子,啜饮着一杯状元红,桌上色香味俱全的佳肴却一点也引不起他的食欲。
  他现在最想吃的,还是那雪白细嫩弹牙,内馅香润鲜美的十里坡鲜肉大包。
  诚如他现在最想看到的是那个笑脸殷勤,娇媚率真的小女人,而不是这堆他怎么看怎么讨厌的文弱苍白书生。
  若不是龟缩在房里啃书,连出去晒晒阳光都没有的白板脸,就是自命风流才子还搽粉的小白脸,再不然便是风吹会摇晃,气虚得走两步路就吐一口血的病秧子。
  当然也有看起来很正常,吟诗作对起来也煞有介事的书生,但是不知怎地也越看越觉面目可憎,自以为是,根本没一个顺眼的。
  他突然好生想念起春风寨里粗眉大眼、粗声大气、粗言快语的一百零九名弟兄们。
  实秋意兴阑珊地自斟自饮,轩昂的气势不减,却多了一丝掩不住的寂寥。
  而那一头,几名书生正嘻嘻哈哈地喝酒对诗,灌多了酒显得脸红脖子粗的越叫嚷越大声,极度吵杂不堪。
  “我先出上联,诗句里必须有花有鸟,谁敢来对?”一个喝多了才刚刚抓完“兔子”的书生打着酒嗝嚷道。
  另一个吃得肚皮朝天圆的打着饱嗝,二话不说拍拍胸膛,“我来,你出对子吧!”
  “好,来了啊,当心对着啊──”抓兔子书生摇头晃脑道:“春花枝头喜鹊闹,吱喳吱喳吱吱喳。”
  “简单啦!”吃太饱书生抹了抹油腻腻的嘴,“豆花一碗淡出鸟,难吃难吃难难吃。”
  “好!”其他人也喝得差不多了,哄然叫好。
  实秋瞪着他们,一口酒差点喷了出来。
  这是什么狗屁?
  如果今年的考生都是这等货色、这般水准,那他随随便便用脚趾头夹笔写一写就能捞到今科状元当了。
  “早知道就鼓吹二弟和三弟也来,那么今科状元、探花、榜眼定是我们三兄弟的囊中之物!”他不禁大感惋惜。
  唉,一想到这一科是要跟这群饭桶比试文章,他真觉得太糟蹋自己的文才了。
  别说是他们兄弟三人了,就是春风寨随便派一个下来──例如王大彪──都可以轻松打败这群人。
  他在这头懊恼可惜,那一头可是又热热闹闹对起句来了──
  “再来一个啊!”另一名红脸书生兴致勃勃道:“街头老头卖馒头,一边吆喝一边走。”
  “我来!”一名书生忙咽下满嘴的葱爆鹿肉,“巷尾狗尾在甩尾,一下南边一下北。”
  “对得好哇!”
  “了不起,了不起!”
  “绝代诗人,非君莫属。”
  那群书生已经醉到分不清黑马白马、好诗烂诗,只会一个劲地叫好。
  “花园里,蝴蝶飞,蜻蜓飞,绕了一回又一回。”
  “茅房里,苍蝇飞,蚊子飞,吃了一堆又一堆!”
  “哇!好诗,绝妙好诗啊……”
  众人又是一阵拍大腿猛叫好,乐不可支。
  实秋不敢置信地瞪着那群已经喝酒喝到失去理智的人,像这么恶心的句子也称赞得出口?他光听都快吐了,亏他们还能边叫好边狂喝猛吃。
  如果今科是要比恶心摆烂的,那他开始强烈怀疑起自己这个强盗还要不要来扮书生?
  要是再听下去,恐怕这几年来他对进京赶考高中状元的美好幻想,全会摔得乒哩乓啷一地碎。
  他吁了口气,起身往外走,准备到外头去透透气。
  繁华热闹的大街上,南北百货样样齐全,小贩热烈地吆喝着,忙着把最新最美最贵的货物介绍给客人。
  他经过一摊卖钗环首饰的,不禁心一动,停下脚步。
  “客人,您真识货,我这儿的首饰样样打造得精致漂亮,而且十足纯金纯银,绝不偷工减两,保证你买回去送礼自用两相宜……”小贩一出口就讲岔了。
  实秋微挑剑眉,没好气地道:“我头上插一柄金步摇能看吗?”
  “那也不一定呀!”小贩眨眨眼,不识相地道。
  他本来想生气,掉头就走,可是后来想想却觉得好笑。
  “你平常生意一定不太好吧?”他温和地问,径自动手挑选起来。
  “客人,您怎么知道?”小贩睁大双眼,满脸崇拜敬意。
  “那还用问吗?来来来,让我告诉你,凡是做服务业的身段要软、嘴巴要甜、货物要优秀、手脚要俐落,懂吗?”
  “哇!您好厉害,每个字都说到我心坎里去了,我正愁自个儿是怎么回事,怎么老是卖不出东西呢?”小贩张大了嘴,感激得不得了。“谢谢您,真是谢谢您了……可您看起来不像是脑满肠肥、油腔滑调、吃人不吐骨头的生意人啊,怎么懂得这么多?”
  实秋揉了揉眉心,忍住差点冲出口的笑声。
  “我曾经有个很了不起的『师父』教我。”他的神情因回忆而变得温柔了。“她是我所见过,最有生意手腕、最懂得做生意、最热情,也最有原则的生意人。在她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以往从没想过的,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的道理。”
  “哇……”小贩听得好不羡慕。“我可以跟您问问那位师父住哪儿吗?我也想去找他学习学习做人做事的道理。”
  “没了。”他眸光黯淡了下来。“我可能失去她了。”
  “啊?死啦?”小贩大表同情。
  “呸呸呸,谁死了?不准你胡咒她!”实秋杀气腾腾的瞪着他。
  小贩连忙吞了口口水,“是是是,没死、没死,就算要死也不会现在死,他肯定以后才死……”
  “你──你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那还用说吗?客人,这下可换我纠正你了,狗嘴就是狗嘴,当然吐不出象牙来。”小贩一副想当然耳样。
  “算了,我今天心情已经够糟了,不需要再失手掐死个人来让自己心情更坏。”实秋强抑住满心不悦,抓起一把镶着小小朱红珊瑚珠的簪子,“我要这支。”
  “客人,这不合您的发型,要照我看──呃,我马上帮您包起来。”小贩接到他杀人般的眼神,连忙改口。
  “嗯。”他总算满意了些,看着小贩将簪子小心翼翼地装入一只桃花红缎子的荷包里。
  “客人下次再来光顾啊!”小贩笑咪咪的将荷包双手奉上。
  “没问题。”他接过后便揣入怀里。
  小贩热烈地对他挥手,“再──见见见……”
  实秋转身就要走,陡然觉得不对,又回过头纳闷地盯着小贩,“你……”
  “怎么啦?客人还有什么指教?”小贩脸上送客的笑容都快笑僵了,忍不住奇怪地问。
  “你还没收钱。”
  “哎呀!”小贩恍然大悟,猛拍了下自己的脑袋瓜子。“难怪,我老觉得什么地方怪怪的,原来我还没收钱。”
  他很是怀疑地看着小贩,最后才摇摇头好笑道:“究竟多少钱?”
  “一两二钱银子。”小贩搓着手陪笑。
  “便宜。”他抛了锭二两重的银子给他,微微一笑,“下回有需要我会再来的。”
  “谢谢您啦!”小贩大喜。
  实秋转身走向大街,被那名搞不清楚状况的小贩一搅和,心情不知不觉间好了不少。
  他伸手碰了碰怀里的珊瑚簪子,脸上缓缓浮现温柔的笑意。
  珊儿发上别上这支珊瑚簪子一定很好看。
  如果说……她还肯见他的话。
  他的笑容消失了,心情又掉到了谷底,愁眉苦脸哀声叹气,脚步沉重地走在大街上。
  真个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啊……
  眼看大试时间越来越近,原本喝酒的、请客的、嘻嘻哈哈的考生们全变得紧张兮兮了起来。
  客栈里到处都是趴在桌上拿著书苦读着,口里还不时喃喃自语:“惨了、惨了,我书还没看完……”的考生。
  再不就是客栈大堂里的每根梁柱每晚都被人给预约了,时间一到,就看见人人自备了条绳子,挤来蹭去地排好位子,然后把绳子往上一抛两端打个结。
  “悬梁刺股”是古有明训的应试苦读十大绝招之二,但是因为“刺股”实在太痛了,又有血流过多得急送“回春堂”的危险,所以保险一点的“悬梁”就成了大家共同的读书计画。
  只是一样悬梁,却也常常教人悬出一身冷汗来,就有那些个笨手笨脚的考生,因为太紧张便忘了绳结是拿来绑发髻,不是拿来上吊的,冲动得就把脖子往绳圈里套……几乎每个晚上都险些闹出人命来。
  但是紧张气氛还不止于此,在黑夜幽幽的客栈里,烛光昏暗的大堂,四周静寂无声,二、三十条绳子挂着二、三十个人头……发,就有那等睡得迷迷糊糊下楼来上茅房的客人被活生生地吓昏过去。
  有鉴于此桩惨剧,客栈老板自忖心脏也不太好,便紧急颁出了条店规──凡是悬梁者必须在烛光之下保持好气色,免得脸色惨白会让人误以为客栈闹鬼,因此一律得上鲜艳彩妆,否则不能在大堂出没。
  可是就在众考生一一照办之后,隔天一早却传出了客栈闹妖怪的传闻,气得客栈老板索性一到晚上便拿木板把所有考生的房门钉死,直到第二天早上鸡鸣时才差伙计把木板拆掉。
  就这样“悬梁读书会”被迫解散,考生们只好自求多福了。
  相较之下,实秋因为日日夜夜苦苦思念着伊人,导致神情忧郁了点,每天早上起来吃饱饭就出去溜达逛大街,见到了什么适合珊娘用的便买下来,不到五天便已经堆了一房间的礼物。
  至于书呢?早被他拿去垫在不稳的桌脚下了。
  反正他随便考考都不比这群饭桶差吧?
  “君大爷,您今儿是不是也还帮我们做包子呢?”掌柜的一见他又拎了一笼子的红嘴绿莺哥走进来,眼睛一亮,急忙上前殷勤讨好道:“您昨日做的包子可好吃了,我们上下都爱吃,还有客人闻到了香味,便急着问店里有没有卖,可见得有多好吃了。”
  “是吗?”实秋高兴极了,想也不想便把莺哥鸟儿塞给他,“我去厨房遛遛,说不定今天兴致一来,再做给你们尝尝。”
  “君大爷,你真的可以吗?”掌柜的口水都快流下来,忽然想到他也是待试的举子,不禁有些迟疑,“可是剩十天就大试了,你……”
  “大试?”实秋怔了怔,环顾着四周读书读得眼青脸白气虚的书生们,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这一点都不像他这些年来所期盼和想象的那样有意思。
  他老觉得读书应考是一件潇洒又浪漫的事,文质彬彬的才子,出口成章后赢得世人的赞叹,并且遇上了个知书达礼的世家小姐,从此红袖添香夫唱妇随,那该有多好?
  可是真正进了京城来,他发觉怎么跟自个儿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有些读书人若不是真读成了呆子,就是荒唐得比他们春风寨的强盗们更讨人厌,还有自大狂的,色鬼的,酸儒型的,滔滔不绝口水喷死人的……什么款的都有。
  真真教他长了见识。
  “对呀,您不也是进京来赶考的吗?”
  “对呀,我也是进京来赶考的。”他兴致缺缺地道。
  “那您还是安心看书去吧,我瞧您器宇轩昂、气概非凡,说不定您就是今科状元郎呢,倘若真是如此,那敝小店可就风光了。”掌柜的只能把口水抹一抹,哈着腰道。
  “对我这么有信心?”实秋睨着掌柜的,似笑非笑。
  “那可不,这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书生,我就见您最有大将之风了,所以我可是把全部的信心都赌在您身上,您可别让我失望才是。”掌柜的说得满脸激愤,“像三年前东升铁字号客栈那个死铁公鸡,做人尖酸刻薄不说,还老是苛扣考生的伙食费,人家交了一两银子,给的是一颗馒头、两碗茶,没想到老鸭堆里跑出个凤凰来了,那年状元就偏偏出自他们客栈,哼!那个铁公鸡就光靠这点吹嘘嚣张了三年……”
  “你心情放轻松点。”实秋同情地拍了拍说得脸红脖子粗的掌柜。“正所谓老天有眼明察秋毫,各有前因莫羡人,你这么虔心,说不定老天爷今科真给你店里中个状元。”
  掌柜的闻言大喜。“那就承您金口贵言啦,如果真让我店里出了个状元郎,我保证摆三天三夜的流水席以兹庆祝!”
  “到时候这杯水酒是要叨扰的。”他笑了起来。
  “一定,一定。”掌柜乐得合不拢嘴。
  实秋若有所思地接过红嘴绿莺哥,缓缓拾阶往楼上走。
  掌柜的话让他这些天来消沉的应考意志又逐渐回来了,无论如何,人是进京来了,没好好考完便回去,他非但对不起春风寨上的好弟兄们,对不起自己,更对不起珊儿。
  他执意离开她就是为了要应试,想一圆状元梦,今日又怎能轻易放弃?何况只要他考上状元,就不算是强盗了,那么珊儿一定也会很高兴,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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