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到了吗?骆仲齐按下她的头靠在自己肩膀。“你也有吓坏的时候。”
她吓到,不是因为刚才的危险场面,而是他的态度。“你好凶。”
“我凶你是因为担心你。”不得不承认,乔治的话他一开始当作是取笑他的话,并不是很认真在想,一直到刚刚听见她呼救的声音,终于证实乔治说对了一部份。他是喜欢她,但目前分不清是什么样的喜欢,将她当女孩喜欢还是当妹妹般的喜欢,这两者有待他去厘清。
“凌云。”他唤她,直到她抬头看他,才又开口继续道:“你爱到哪玩都可以,但是自己的安全要注意,这里终究不是台湾。”
“我很小心了,平常都没事,只有今天──”
“还说!”
凌云抿嘴,没有再说下去。错在她,没有强词夺理的余地。“你的伤还痛不痛?”
“要不要换你来试试?”他打趣道,但看见她吓白的脸知道自己的打趣话真的吓到她,赶紧换了话题:“幸好是我受伤。”
怎么说?凌云的表情充满明显可见的疑惑。
“你忘了自己很怕痛。”上回光一个耳光就让她躲在他怀里掉泪,要是这一刀落在她身上,只怕她会效法孟姜女哭倒万里长城。
“你……你真的是个滥好人。”
“不。”骆仲齐否定她的话,郑重申明:“以前的我或许是,现在却不是。”
“骆仲齐?”
“如果今天不是你在求救,也许我不会爬过墙来救人。”
“你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我们先离开这里再说。”骆仲齐转移话题,没有正面回答她。“扶我起来。”
凌云乖乖照他的话做,将他没受伤的手臂环在自己肩上吃力扶起。
待两人站稳后,骆仲齐趁势收臂将她搂在胸前,低哑的声音饱含浓浓的庆幸:“还好你没事。”
说完,在凌云呆楞的时候,勾着她走。
等到她回神,人已经走出第三街,来到车水马龙的大马路。
“去接个人也会伤成这样。”迎面接待两人的乔治直呼不可思议。“齐,你去找雷克他们打架了?”
“他是为了救我才受伤。”凌云抢白。“乔治,有没有急救箱?”
“当然有。”在酒吧里打架滋事还算平常事,急救箱是必备用品。
“先泡杯热可可给她。”骆仲齐被凌云扶坐定位后说道。
“还有三明治。”看向骆仲齐,瞧见他讶异的表情,凌云难得不好意思地嗫嚅道:“我饿了嘛。”
他失笑:“也给我一份。”
“好好,统统都有。”这小俩口感情是有进展了吧!乔治先是将急救箱交给东方小女孩才走回厨房,把空间留在他们。
“我必须跟你道歉。一路上我想了很久,你说的话没错。”
“你一路上没有开口说话就是在想这个?”一路上在自我反省?这一点让他意外,他以为她不是会坦承自己犯错的人,毕竟他所看见的她气焰高张得教人无法侧目,所以无法想象她自我反省的模样。
“嗯,正如你所说,我始终是外来客,比起他们土生土长的纽约客,我还是生嫩可欺,就算学过防身术也不一定能救自己,有时候必须像你这样妥协,留着命总比没命好。”
“我也会想好好教训他们一顿。”骆仲齐忍住消毒水抹上伤口的刺痛笑说。“只是凡事要量力而为,最重要的还是要保住自己的命。”
“但是,钱被抢光了,你接下来的日子怎么办?”她知道留学生大部份都是能省就省,今天被抢的钱恐怕是他一个月的生活费。
“靠这个。”骆仲齐抬起脚。
“你的笑话一点都不好笑。”凌云扎好绷带,收拾急救箱。
“我是说真的。”骆仲齐脱下鞋,抽开鞋垫在桌面上倒了倒,几张百元美钞飘飘然落了下来。
“你……”凌云傻眼。
“这就是留给自己的后路。在纽约被抢被杀的事时有所闻,不能让对方空手而回,因为这样有可能引他动手杀你,但也不能什么都让对方抢定,要不自己吃什么。”
“噗哧!呵呵呵……呵呵呵……”凌云笑不可抑:“你愈变愈像个好男人,呵呵呵……”
“我本来就是。”
“哼哼,真是大言不惭啊。”凌云目光放在桌上的钞票,用两指指尖捏起其中一张。“果然,还有独特的味道,恶……”
“凌云!”被她的表情逗笑,骆仲齐半是带笑半是恼怒瞪她。“这是我拼命省下的救急基金。”
“果然是拼命省下,『闻』得出来。”她笑。
“齐!”从厨房冲出来的乔治将两份纸袋放在桌上,神色紧张地打断他们的笑语。“你们的餐点我帮你们打包好了,快带走!”
“乔治?”
“刚才雷克来电话,气呼呼地问我店里是不是有一个在找凌云的东方年轻人,我一时不察说出口,他要我把你留住,说是要找你算帐。上帝,你怎么会惹火雷克?”
“我送他一拳。”
一句话听得凌云瞠大双眸,乔治则倒抽一口气。
“你……上帝,你竟然打雷克?”
他竟然会动手打人?凌云则是错愕这一点。
“谁要他让她一个人走在第三街。”这件事他绝不轻易原谅。
是因为她?凌云闻言,暗暗扬起浅不可见的自得微笑。
他为了她动手打雷克?
呵呵,为什么她会觉得高兴?嘻,他打了雷克。
“噢,上帝。”谁都可以惹就是雷克不能惹,那个火爆小子一动气就谁也拦不住。“快走吧!雷克正在路上,你现在定还来得及。”
“错不在我,我为何要走。”骆仲齐这时就知道要据理力争。
但熟谙雷克脾性的乔治不赞成,原因是──
“齐,雷克只要一动起手,我这家Sky Pub就像被核子弹炸过一样,你听我的话先离开好吗?”
骆仲齐噤声,收好桌上的美钞,抽出一张。“三明治和热可可的钱。”
“不用不用,今天发生这种事就算我请客,赶快走吧。”
“嗯。”他点头,凌云则在他开口前扶起他,顺手拿了纸袋。
最后,两个人决定到交流会办公室去享用他们劫后余生的第一个晚餐。
走进无人的交流会,坐在办公桌上的凌云忍不住一路上辛苦压抑的笑意,呵呵呵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骆仲齐开灯,想起自己专用的置物柜里还有一件衬衫,准备换掉身上这件。
“你竟然会动手打人。”
骆仲齐困窘地盯着置物柜的门。“这有什么好笑。”
“只可惜我没有在场,要不然雷克那时的表情一定很好笑,改天去笑他。”
还去找他?“经过下午的事你还没学到教训?”
谁说她没得到教训。“我会把钱藏在鞋子里的。”
“这不算教训!”骆仲齐直摇头,气得忘了在场还有凌云这个女孩子,大剌剌换起衣服。“你真的是执迷不悟。”
“我没说要再踏进第三街,你紧张什么?”看着他光裸的背,凌云吹了口哨:“你好瘦!”
骆仲齐这才想起她到底是个女孩子。“闭上眼睛不准看。”
“都看光了就别计较呵。”她跳下桌,来到他面前。“我帮你。”她说,接下扣钮扣的工作。
难得的体贴让他有点感动。“你如果能更像个女孩不知道该有多好。”
说这是什么话!“我是货真价实的女孩子,难道你要验明正身才肯相信?”
“我指的不是这件事,而是你的个性──实在太不像女孩子。”
“是你们男生一直把女生想象成自己心目中的那个样子吧?想附和你们想法、装模作样的女孩大有人在,但想做自己的女孩子也不是没有,我就是其中之一,干嘛要随你们的想象起舞,变成那种矫揉做作的样子──恶,我宁可不当女人。”
“又在说傻话。”
“我是说真的。”凌云揪起他领口,要他看清楚她的认真。“我就是我,个性不像大多数女孩不是因为我怪、我不正常,这样的我就是我,我不管别人能不能接受──能接受,我们是朋友;不能接受,随便你要讨厌我或远离我都可以,这些都勉强不来,我不在乎。”
大掌拍上她头顶。“我不是不能接受。”他是喜欢她这样的个性的,不顾虑太多,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受拘束,但是有时候这样会不会变成一种我行我素、不考虑旁人感受的自私?“只是希望你能避免伤害。就像今天,我不是不同意你去找朋友,但是你也要考量到自身的安全,我今天能救你完全是凑巧,并不代表下一次也会那么凑巧。”
“你在担心我?”凌云咧开嘴直笑。
“我的确在担心你。”他承认。“凌云,自由自在或许是你一心追求的生活方式,但多少都要考虑到旁人的心情,接受你的人是你的朋友,自然会因为你的一举一动有所感受,你不能不顾,这是朋友的基本道义。”
“顾及太多就会像你一样,做什么事都绑手绑脚,很麻烦。”
“完全不顾别人想法的人是自私。”
“我宁可自私。”
“别说孩子气的话。”她如果自私就不会为洁玉那女孩的事情找上王仁拓。“你不是自私的人。”
“我是。”
“你若是,就会放着我不管,哪还会替我扣扣子。”
闻言,凌云紧忙松手退开。
“我……”这家伙什么时候口才变得那么好?“你是因为我才受伤,照理说我该帮你。”
“别嘴硬。”
“唉。”怎么回事?他突然变得很了解她!凌云心里直纳闷。
有人了解自己的滋味对她而言很陌生,处于被人看做是特别存在、总是被特别的目光注视的她,很少遇到了解她的人。本以为他又是一个把她当成特别的女孩子在看的人,却没想到随着认识的时间愈长,他愈来愈了解她,也愈来愈不一样。
原本是只顾虑别人感受宁可委屈自己的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会在自己与别人的感受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在不委屈自己的范围内考虑别人的感受,逐渐成熟起来。
相较之下,她是不是很不长进?
“不饿吗?”不知道她在想什么的骆仲齐递给她一份三明治和可可。
凌云接过,目光迷惘,表情像个天真无知的小孩子,瞅着他眨也不眨的。
“怎么了?”
“你什么时候开始变的?”
“遇上你之后。”明白她指的是什么,骆仲齐据实以告。“也许你自己不知道,但你具有让人改变自己的特质,在你身边的人都喜欢你几乎是狂放不羁的生活方式、喜欢接近你,感受你身上的气息,在这同时,也会被你傅染到一点──我行我素。”
“你说这种话好象我是病毒,传染一种名叫『我行我素』的疾病。”
病毒?只有她想得到。“你要这么说我不反对。”
“哼。”
两个人就这么静了下来,各自咀嚼自己的晚餐。
最后,凌云先开口:“我还是会去找雷克。”
“我不认为你会听我的话。”
“我喜欢他们。”凌云坐在习惯的窗口,晃动双脚,眼眸闪过晶亮的兴奋。“拥有理想的人很伟大。”
“理想?”
“他们立志成为扬名国际的摇滚乐团。”她兴致勃勃的样子好象在说自己的事一样。“雷克的唱腔有更多发展的空间,吉他手莱恩简直就是吉他之神,贝斯手班最擅长调和,鼓手莫凡斯强烈的节奏感会让人的血液沸腾,他们一定会成名,可惜少了个键盘手,我想杨凯应该可以胜任。”
“你打算设计杨凯加入?”还想从他这里挖人!
她点头。“杨凯自己也老说没人了解他的音乐,虽然他看来玩世不恭,可是私底下对音乐他可是认真的。”
“你──雷克并不喜欢你。”他介意地说。
“我知道,但是他讨厌我并不表示我就不能喜欢他。”第一次在Sky Pub听到他的歌声就迷得不得了,希望更多人听见这样的音乐,哪管得了他讨不讨厌她。“遇见一个讨厌我的人也满有趣的。”
“我的名字里有个『云』字。我喜欢四处旅游、喜欢飘泊、向往流浪,随心所欲到世界各地──我上辈子一定是吉普赛人,嫌旅行的地方不够多,所以这辈子继续未完的行程。我渴望遇见不同的人,看与自己不同的人生,各国景色倒是其次,我喜欢遇见不同的人,知道他们背后的故事,这些让我觉得精采,不管是喜欢我还是讨厌我的人,我都很有兴趣认识他们。”
“一旦你觉得没有兴趣的时候──”
“我就会离开。”
“不会舍不得?”骆仲齐闻言不由得心慌。
凌云垂下头,直到一只手来到眼前托起她的脸,看见他凝视自己的严肃表情。
没有人问过她这种问题,只是每当她离开一个地方就有人怪她冷漠、怪她没有感情,从没有人问她会不会舍不得,他这么问让她不知道该怎么答。
迟疑之间,温暖的唇缓缓靠近,她回神,身子向后倾的速度赶不上唇瓣接近的速度,瞬间被含进带有热可可甜味的嘴里。
只是轻轻一吻,就让人意犹未尽。
骆仲齐退开,等待她的反应,见她没有抗拒的意思,忍不住又迎上前吻住她。
这回,他再也不客气,以湿润的舌舔开她唇瓣,探入同样有热可可甜味的芳香里深吻,吸吮共有的甜腻气息。
一吻结束,两人气息都不平稳。
“为什么吻我?”
长指将她颊边的细发勾拢到耳后,凝视让他愈来愈难以移开的容貌,骆仲齐的声音带着压抑的激动:“我喜欢你。”
才刚理解自己喜欢她的事实还分不出是何种喜欢的当头,就听见她决然说出“离开”两字,那么习惯和自然的口吻,让他有种她随时可能一声不响、决然离开纽约的错觉,这场错觉卷起的狂风将这层迷惘的烟雾狠狠吹开,看清藏在迷雾底下的真心。
他喜欢她,以男人对女人的立场喜欢她。
“我第一次被人吻。”只有吻人没有被吻的经验,凌云不知道应该作何反应才算正常。
骆仲齐回过神。“我第一次主动想吻女孩子。”
“难道你平常想吻的是男孩子?”
“凌云!”现在是什么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