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逐爱情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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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爱情的脚步-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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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长杨凯则提出不同看法:“美东、美西的距离又不是像住在隔壁的邻居那么近,如果并成一个,借问一下,会址要设在哪里?如果设在这里,美西的人会同意吗?如果设在美西,那我们这边的学生会不会抱怨?还是为了公平,设在鸡不拉屎、鸟不生蛋、乌龟不靠岸的美中?”话还没说完,参与会议旁听的成员们私下爆出笑声。
  “你、你……这种细节我们可以等合并之后再来商讨,或许在其中一地设分部也是可行的办法。”黄美茜红脸瞪视老跟她对立的活动长。
  “那跟现在美东、美西交流会各自独立有什么不同?”杨凯坚持对立的作战位置,不遑多让。
  “你!你这个──”
  “美茜。”开口介入的是沉默多过于出声的副会长,就读哈佛大学经济系的于佑。“现在是开会中。”暗示她别在公事场所动气。
  执行长何然举手发言:“真要说,成立交流会的目的主要还是照顾我们台湾的留学生,在这个前提下,东西交流与否、合不合并,只要不妨碍这个宗旨,我没意见。”顺其自然的老庄行径一向是他的作风。
  总务长江水若举手跟进:“只要不影响美东留学生的福利,我跟何然一样没有意见。”
  两入说的话形同两张废票,让左右对立的战况僵持在原点。
  书记长田皓举手,简单说出一句话:“我赞成合并。”众所皆知,他对黄美茜情有独钟,会这么做不让人意外。
  于佑也要表明立场:“我不认同杨凯的意见,但我不同意合并。”
  “呿,我的意见是碍到你了。”杨凯嘀咕道。
  二比二,仍是僵局,于是,众人将目光集中在会议领导人,第十二任会长,也就是哥伦比亚大学选出的台湾留学生代表骆仲齐身上。
  他站起身,以淡然的口吻说出意见:“我能理解美西交流会会长提出让东西两地交流会合而为一的想法,也认同美茜的说法,但是考虑到临场应变、执行效率,以及对我们台湾留学生的注意程度,我认为并不适宜。”
  三比二,居于劣势的黄美茜不知为何激动地站起身,分别指向对立的三个人:“你、你、你!都是怕丢了现在的位子才不同意合并!没错,将来合并之后正副会长及干部只有一个,但这并不代表你们没有能力当选,你们只是没有自信,怕落选丢脸,尤其是你骆仲齐!哼,说的也是,会长的位子谁想让啊,又不是──”
  “美茜。”于佑低声唤了她的名,没有加以斥责,但也让黄美茜立刻退了几分火气。“你刚才说的话已不属于公事范围。”
  “哼!”重重坐回位子,全场的目光仍然集中注视唯一一个站起身的骆仲齐,想看他作何反应。
  要是平常人,听见这种话一定会生气,尤其还是在公开场合被这样大声嘲讽,他们会长会怎么做?这是在场所有人一致的心声。
  乌黑的眸子划过与会成员一巡,骆仲齐勾起浅笑轻吐:“休息吃饭的时间到了,会议暂停。”
  “啊?”共同的错愕之后是一致看表的动作,果然十一点多,该吃饭了。
  一时间,凝重的气氛被骆仲齐简单一句话打散,成员三三两两鱼贯而出,各自觅食去,只剩干部们没有动静,目光依旧胶着在会长身上。
  “美茜,暂时拋开公事去吃顿饭,下午再继续。”收拾桌上散乱的文件,骆仲齐真心道。
  “伪善!”黄美茜不领情地一哼,拉着田皓一起离开。
  伪善?骆仲齐顿了收拾的动作,忍不住叹气。
  “不必在意她的话。”
  “我没事。”朝还留在位子上的干部扬起笑,骆仲齐首先离开,不忘叮咛:“你们别忘记吃饭休息,下午还有很多事要处理。”
  “什么嘛!”在骆仲齐走后,杨凯第一个开口替他也替自己抱不平:“谁留恋这张烂椅子啊!又不是纯金九九九九做的,谁都知道老大是被赶鸭子上架,连竞选活动都没做过的人还留恋什么?要说留恋,她黄大小姐在茱丽亚音乐学院做的可多得多了,呿!”
  “她在意气用事。”知道事情主因的于佑淡淡说出这句话。
  “什么意气用事?呿,仲齐又不是她的仇人。”
  “相去不远。”江水若细细的声音难得主动打进别人的谈话。
  “能理解。”何然牵起江水若的手,一同离去前说道。
  似乎被蒙在鼓里还不知情的,只有老是跑来跑去没有定性、不辜负活动长美名的杨凯。
  “喂!你们在说什么啊!”他怎么都听不懂!
  当好意被对方误解成伪善,这时候该怎么处理才对?
  向对方说明自己并无此意?还是从此以后和对方互不往来?
  如果对方是工作伙伴、是你必须继续交涉的对象,又该怎么办?
  将对方排除在公事之外,还是装作没这回事,继续用同样的态度面对?
  这样,是否又变成另一种伪善?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之道就像学问,永远有学不完的课题,永远都会让自己心里有个“这是对的还是错的”的疑惑在。
  但说像学问又不尽然,学问有脉络可寻,只要找对方向就能得到正确的答案、能解决心里的疑惑,而人与人的相处却不是这样;相同的态度去应对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反应,根本没有脉络可寻。像是永远处在试验阶段的化学实验,必须小心翼翼添入试剂,明明加进去的试剂都一样,却老是产生不同的反应,没有一次相同,让人摸不着头绪,不知道哪里出错,这样的实验很让人头愈。
  走在街上的骆仲齐抬起手轻按额角,真的头痛。
  他是衷心希望她能趁休息时间冷静下来,回到公事公办的立场,却被她说成伪善,这是为什么?对于曾是他女友的她,他还是不了解。
  主动提出交往的人是她,最后说分手的也是她,原因则怪罪他太冷漠。
  冷漠?他从不认为自己冷漠,只是对于她认为是女朋友就理所当然有权利知道他所有的事情、介入他生活这种态度无法认同。
  两个人之问就算再怎么彼此喜欢,终究还是两个人、两颗心,无法合而为一,再怎么深入交往,也不能干涉支配对方的心。
  献出你们的心,但不要把自己的心交给对方保管。
  要站在一起,但不要靠得太近;
  因为庙宇的支柱是分开竖立的,
  橡树和柏树也不在彼此的阴影下生长。
  ──纪伯伦《先知》
  爱情,应该是这样,就像同奏一首曲子的琵琶,它的弦也是分开的,这都是楣同的道理。
  可是这样的想法却被她归咎成冷漠,走到分手的地步,演变成在公事上的水火不容。
  分手与否他并不怪谁,但意气用事的作为他实在无法赞同。
  但她似乎不了解,总以为他是因为心里怀恨,所以处处和她对立,这样的误解让他头疼。
  他实话实说,被说成冷漠;他真心示好,又被当成伪善──不只一次遭人误解的经验,养成他每次遭人误解就会偏头痛的老毛病。
  从隐隐作痛的头疼中回神,才发现他人已经站在中央公园的草皮上,想起数日前在这里看的戏剧,也不经意想起似乎以挑衅为乐趣的凌云。
  转身朝向公园里舞台的方向,视线跟着身体方向流转,落在左前方不远处,入眼的侧脸给他似曾相识的熟悉感。
  似有若无的黄澄阳光让亲昵地站在树荫下的两人的脸部表情明暗不定,但大好的天气还是将脸的轮廓照得一清二楚。
  光是看见侧脸,骆仲齐便知道被围在树干与另一个人之间的是谁。
  他站在原地,无法将目光从树下那两个人身上移开。
  一个女人与另一个女人!他知道美国很开放,也一直在适应,只是亲眼所见,难免还是会有忍不住加注视线的毛病,尤其是当中有一个虽不算认识,却差点对骂的凌云。
  “凌,我是真的喜欢你。”以两只细长手臂将凌云困在树干与自己之间的栗色短发女孩坦率告白。
  她喜欢眼前这个东方女孩,是的,就是喜欢上晕无道理地喜欢!神秘、自由又狂放不羁,超出她对东方女孩含蓄沉默的认知,像是──东方的吉普赛民族。
  多么特别的存在,不同于她美国人的开放,却又不在东方典型的范围内,具有东方不为人所知的神秘感,却又有美式狂放敢言、不受拘束的自由气息,像是融合东西的差异自成一种只有她才有的风格魅力,特别吸引人。
  “我虽然喜欢美女,但还是希望自己的老公是个帅哥。”被女孩子告白不是头一次。从凌云镇定的表情不难读出这项讯息。
  女孩收回一臂,扬手拨动帅气的栗色短发,轻轻一笑。“我就知道会失败。”
  美国人真是有趣。“明明知道会失败还来告白?”
  “我在想也许会有奇迹不一定,毕竟你拒绝许多男孩子的追求,这让我以为你和我一样。”
  “我当然和你一样──都是人类。”看着对方由失望而死灰复燃又回到失望的表情,凌云笑出声。“难道不是吗?”
  “你故意岔开话题。”明明知道她指的是女同性恋。
  “我们没什么不同。”凌云这时才反手环上她颈子,让面前的女孩难掩讶异地瞪着她。“我们都希望有人喜欢自己、而自己也喜欢他,不管是男是女,只要是真心喜欢我、而我也喜欢他。其实性别又有什么关系?同性也好异性也好,又有什么不同?”
  “但你不喜欢我。”
  “呵呵呵……我喜欢你,但是这是属于朋友的喜欢,喜欢你常常请我吃饭,喜欢你帅气的举止,喜欢你对人和善,我喜欢你这个朋友,今后也不会改变。”
  “说到底,我还是没有希望。”真教人沮丧,她只拿她当朋友看待。
  “你该爱的女孩不是我。”收手托起对方沮丧垂下的脸,凌云贴着她微凸的额,呵出甜甜热气:“总有一天你会遇见真正爱的女孩,相信我。”
  但是像你这样特殊的女孩却再也遇不见。看着近在眼前的东方脸孔,她心中如是想。然而在这同时,凌云以行动表示对自己的接纳又让她安心。
  这种感情即使在开放的美国也是鄙视多过接纳,何况她还是被告白的一方,又是个保守的东方人,虽然不见她有什么保守之处,但没吓得躲到远处,反而主动接近,这份接纳让人欣喜。
  “那么以后我还有机会请你吃饭?”
  凌云朝她点头。“我以后还是会叫你请我吃饭的,就跟以前一样。”
  “我可以要求一个吻作为纪念吗?”
  “只要不是法式热吻──”话还没说完,立刻被揽腰抱进和自己同样柔软的胸怀,凌云心知来不及推开,用两根手指贴在自己唇上隔开。“美式热吻也不成。总之,舌头不准乱动。”
  “你实在是什么话都敢说。”栗发女孩佩服地摇头笑道。
  “要不怎么会吸引你呢?”双唇渐抿,她仰首主动送吻落在对方柔软的嘴唇。
  栗发女孩忍不住动情抱紧她,在白晰的颈间轻喃:“我喜欢你,真的。”
  凌云以浅浅的力道回抱她。“下回再找你请吃饭。”仍然没有回应她的感情。
  于是,栗发女孩只能收回双臂,恋恋不舍的看了她好一会儿,当她转身迈步离开前已经调适好自己的心情,再度证明美国人天性中的乐观豁达。
  就是这样她才喜欢美国人,当然,她看不顺眼的人中外皆有,只是美国人大多数就像她一样豪放自然、单纯亲切,实在是很容易诓骗,用不着花太多心思。一想到这点,她就忍不住大笑。
  轻松的一件浅蓝衬衫衣襬外露在腰前打一个结的穿法、再套上一件牛仔裤的装扮让凌云用不着顾虑太多,一屁股坐在树根盘踞的草皮,不到一分钟,一道阴影遮去隐隐约约穿透枝叶直下的阳光。
  她抬头,甜笑道:“真是冤家路窄呀。”
  他则说:“你是同性恋?”
  “怎么?要在我面前板起卫道人士的嘴脸?”仰首挑眉,言行举止净是挑衅。
  “你似乎以挑衅别人来当乐子。”
  “我只是丑话说前头,我最看不起的就是装出一副道貌岸然,实则骨子坏透,还自命不凡以为只有自己最清高的卫道人士。”她说,伸手到脑后解下束发的绳子,用手指梳开纠结的发丝。“如果不是,我同意你坐在这里。”
  “用不着你同意,谁要坐这里都不须经你允许。”跟她说话真的很容易动气。这种踩在别人头上说话的方式高傲得让人难以忍受。“而我,根本没打算坐下。”
  口气真冲。“年轻人,你今天心情不好呵。”
  “不要用这种老成口气说话。”
  “是、是。人说啊,在别人情绪不佳时挑衅只会害苦自己,姑娘我就暂时顺遂你的心意。”总算把头发梳顺了。对于容易纠结的发,她一直很伤脑筋,如果不是西方人太迷恋东方长发美女,她才不会给自己找麻烦。“不过,台湾来的小兄弟,心情不好可是会──”
  “台湾来的小兄弟?”
  “别说你不是台湾人。”
  “你又知道自己年纪比我大了?”
  “喔呵呵……只要我想当大姐,就没有人能让我喊他一声姐姐或哥哥,哼哼。”
  这还叫不挑衅?面对这种俨然将挑衅融进骨血化为身体一部份的人,一般人实在没有和她计较的力气。
  “就当没见过。”他说,转身欲走。
  “我之所以设计让观众投票决定结局的幌子,是因为很清楚如果不这样,最后的结局一定会被批评得体无完肤。”呵,脚步声不见了。“人类是有趣的动物,怪罪别人永远比检讨自己来得容易,而结局如果是他们自己多数决定的时候,就没有人会有话说,谁关心票选结果?重要的是过程,这种特殊的即兴游戏还能替剧团打响知名度,一石二鸟,不设计的人是傻瓜。”
  “为什么告诉我?”
  “因为你心情不好。”凌云单手撑额,肘靠在曲起的膝上,笑眯眼。“我啊,看不惯有人在我面前心情不好,尤其是帅哥美女。”
  “你说这种话很轻佻。”
  “多谢赞美。”
  “我讨厌轻佻的女人。”
  “那就糟了。”满脸的笑容说垮就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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