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心韧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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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心韧术-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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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橙藜姐,你最近有没有打算出门采药?”小七子叫住花橙藜问。
  “算算时间是该出门了。”花橙藜沉吟。“虽然现在不愁没有药材为患者治病,但我还是喜欢自个儿采药,不过现在蒲公子既然住进医馆,我就有责任照顾他,恐怕暂时不能外出采药。”
  “哦,我还以为这回终于能够和你一起出门采药。”小七子的失望全写在脸上。
  “总有机会的,你别着急。”花橙藜安慰小七子。
  “我现在就去后院分药草。”小七子用力点头,随即转身往后院奔去。
  花橙藜凝视小七子的背影摇摇头,他是个认真的孩子,将来必定有一番作为。
  啪!砰!
  她忘了,厢房里头也有一位任性的公子哥儿很认真地在摔东西,她再不赶快进房阻止,房间都要让他给拆了。
  于是她推门进去,蒲砚卿以为是小七子,想也不想拿起枕头朝门口丢过去,被花橙藜灵活闪过。
  蒲砚卿没想到来人是花橙藜,一时之间呆住,不晓得该怎么办才好。
  花橙藜瞄了他一眼,弯腰捡起地上的木枕朝他走去。
  “你很爱丢东西哦!”她将木枕交还到他手上,他面红耳赤地接下木枕,没好气地说。
  “我以为是小七子。”谁晓得竟然是她。
  “就算是小七子,你也不能随便乱丢东西呀!万一砸伤人怎么办?”花橙藜摇摇头,败给他的大少爷脾气,看来未来的日子还有得磨。
  “谁叫他要惹我生气?”蒲砚卿气呼呼地反驳。
  “可是在我看来,反倒是你惹他生气哦!”她笑吟吟地说道,提供给他不同的见解。
  “我惹他生气?”蒲砚卿愣住,他向来以自己为中心,家里无论是双亲或是兄弟乃至于下人,因为怕加重他的病情,几乎事情都让他,也间接养成他“千错万错都是别人的错”这种观念,以为错永远不在自己。
  “我——”
  “他都跟我说了。”花橙藜抢先一步说话。“你说他在女人手底下做事窝囊,他听了很生气呢!”
  “我才没有这么说。”该死的小七子,就会胡说八道。“我只是问他,在女人的手底下做事,会不会觉得窝囊?可没说他窝囊,他到底把话听到哪里去?”
  “可听在小七子的耳朵里,都是同样意思。”原来如此,他没把话讲清楚,小七子没把话听清楚,才会产生误会。
  “你不生气吗?”这个女人也真奇怪,两个男人为了她吵架,她却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还笑咪咪。
  “你不喝汤我才生气,这是我特地为你炖的丹参鸡汤,对治疗你的脉管炎很有帮助,我以为你也想早日好起来。”她生气不为自己,而是为他的身体,任何一个男人听了都会感动,况且蒲砚卿本来就多愁善感。
  “要我喂你吗?”花橙藜看他的表情就知道她的目的已经达到,这下他铁定会乖乖喝下鸡汤。
  “我又不是没有手,我自个儿喝就行了。”蒲砚卿果然接过她递过去的碗,将鸡汤喝得一滴不剩,她又赢了一回。
  直到把鸡汤喝得碗底朝天,蒲砚卿才发现自己又着了花橙藜的道,并且因此而懊恼不已。
  花橙藜走到窗前将窗子打开,一阵清风迎面吹来,心情敢跟着变得清爽起来。
  “今儿个的天气真好,咱们一起出去走走吧!”她回头看蒲砚卿。
  “咦,出去走走?”蒲砚卿愣住。
  “我带你到街上逛逛。”花橙藜点头,很乐意善尽地主之谊。
  “可是我很少逛街。”他没想到她会邀他出去,在京城的时候大家都想尽办法将他关在家中,就怕他出门惹事,或是当众昏倒害蒲家没面子,毕竟他父亲也官拜六品,丢不起这个脸。
  “就是很少逛,才要出去逛呀!老是做同一件事情有什么意思?”她笑得好甜。
  她的话听起来有理又毫无道理,她还不是每天做同样的事,却做得那么快乐。
  “好吧!”他帮做勉强状。“反正无聊,去看看这个鬼地方到底有多糟也好。”
  蒲砚卿以为他装得很像,但其实他想什么花橙藜全都知道,他明明就想逛街,还非要说些不中听的话,个性真是别扭。
  “你笑什么?”察觉到她嘴角的笑意,蒲砚卿不禁脸红,她似乎能看透他。
  “我没有笑啊!”她一脸正经地回答他的质疑,他真是单纯得可爱,看来往后的日子会相当有趣。
  “你明明就在笑。”他发誓他有看到她的嘴角上扬,还死不承认。
  “不同你争了。”她笑笑。“我要到巷子口豆腐店去吃豆腐脑,再晚人家可是要关门了。”
  “咦?”她也爱吃豆腐脑,这么巧?
  “我走喽!”她转身走出房间,不理蒲砚卿了。
  “等一下,你不是要带我去街上逛逛?”怎么一个人跑了?
  “好忙,我第一件事就是要去吃好吃的豆腐脑。”她假装没听见蒲砚卿的话,自己走自己的。
  “可恶!”蒲砚卿愣了一会儿才想到追上去。
  “等等我,我也要去吃豆腐脑,你别想一个人独享!”蒲砚卿跟在花橙藜的屁股后面踏出医馆。
  天上飞来一只燕子,在天空盘旋几下而后停在回春堂黑底金字的招牌上,好奇地注视往巷子口迈去的两人。
  位于巷子口的豆腐店,可以说是罗新镇的镇镇之宝,凡是罗新镇的居民,没有不上门吃豆腐脑的,就连往来驿站的官员都免不了闻香下马,在方圆百里内可说是小有名气,还有不少外地客,就为了这么一碗小小的豆腐脑特地绕路来罗新镇,可见它的味道有多棒。
  “大婶,给我一碗豆腐脑,葱花加多一点儿。”花橙藜一到店里立刻自己找位子坐下,反倒是跟在后头的蒲砚卿不知所措,不晓得怎么跟店家打招呼。
  “我、我也要一碗豆腐脑,辣油——辣油不要放太多。”他想起来她曾说过他的口味吃得很重,他虽然不知道其中有什么关联,但直觉不好,于是自动减轻辣油的分量。
  花橙藜听见他对店家这么说,惊讶地抬了一下秀眉,原来他大少爷也不是不怕死嘛!还是说他有把她的话听进去?如果是后者,那会令人非常感动。
  蒲砚卿一脸不自在地在她的对面坐下,逃避她打趣的眼神,他也不晓得自己干嘛这么做,但她就是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能教人乖乖听话,他也控制不了自己。
  “豆腐脑两碗。”店家的动作很快,转眼就把豆腐脑端上桌,免去蒲砚卿尴尬。
  他们津津有味地吃着豆腐脑,加入辣油、葱花和麻酱的豆腐脑虽然简单,却非常美味,尤其是豆腐脑本身细致滑润的口感,更是让所有上门的客人忍不住大喊:“再来一碗!”
  蒲砚卿也是手伸得长长要把空碗再填满的其中一份子,花橙藜瞧他一脸满足的表情,也跟着眉开眼笑。
  “没想到你这么喜欢吃豆腐脑。”她以为他会嫌弃这里庶民食物,配不上他这位官家子弟。
  “我很喜欢吃豆腐脑,在京城的时候,每隔两、三天就要吃上一回。”蒲砚卿承认他就是抵挡不了豆腐脑的诱惑,不然也不会跟在她的屁股后面。
  “哇,你吃得比我还勤。”她也喜欢吃豆腐脑,但没他这么疯狂。
  “没办法。”他耸肩。“在这个世上,我喜欢的东西不多,但是一旦被我喜欢上了,我就会一直喜欢下去,算是比较死心眼吧!”
  这是他第一次坦露自己的想法,花橙藜很喜欢他如此无拘无束的谈论自己,那会使他们两人更接近,她才能医治他的心病。
  “死心眼是件好事,没有什么不好。”她对他笑一笑,笑容如往常一样柔美,他必须低下头猛舀豆腐脑,才不会一直脸红,但心脏一样怦怦跳就是。
  “对了,既然你这么喜欢吃豆腐脑,那你一定知道京城二条胡同附近有家豆腐脑,又滑又嫩,堪称人间极品。”
  没错,她做的豆腐脑就是这么好吃,只要吃过一次就会上瘾。
  “你怎么会对京城这么熟悉?”这儿离京城有八百里远,可她竟连程大娘的豆腐店都晓得。
  “我不是对京城熟悉,而是对程大娘熟悉。”他误会了。“程大娘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来镇上一趟,待多久不一定,视情况而定。”
  “你认识程大娘?”蒲砚卿吃了程大娘十多年豆腐脑,还没有机会见程大娘,没想到他竟然在这座偏远的小镇听见她的大名,花橙藜还认识她。
  “因为我妹妹橙蕾的关系,程大娘对我十分照顾,橙蕾拜托程大娘,若是有空就到镇上走走,看我好不好。”她的两个姐妹虽然远嫁京城,对罗新镇还是十分有感情。尤其是妹妹花橙蕾,认识许多江湖中人,怕她一个人独自待在镇上危险,一直要这些江湖大叔大婶有空就来瞧瞧,她很感激妹妹的好意,但她其实没那么脆弱,总觉得她瞎操心。
  “我听说你还有两上姐妹,但都嫁人了。”只有她一个人还小姑独处。
  “是呀!”花橙藜微笑。“她们都嫁到京城去了。”
  “所以你妹妹才会认识程大娘。”因为嫁到京城。
  “事情才没有这么简单。”她摇头。“是因为两年前橙蕾和程大娘一起去十王爷府搭救岚儿她们才认识的,可不是买个豆腐脑,就能随便开口拜托人家帮忙。”想法真单纯。
  “十王爷?”蒲砚卿愣住。“他不是因为有谋篡皇位之嫌,已经被皇上下令处决了吗?”怎么会和那件事扯上边?
  “听说是如此。”只是根据江湖中流传的内幕消息,这件事似乎还另有隐情。
  “不可思议。”他听得头都晕了,没想到一碗小小的豆腐脑,竟能衍生出这么多故事,对他来说无异是大开眼界。
  “等程大娘来了你再亲自问她,算算时间她也该来了,说不定再过些时候,你就能吃到她亲手做的豆腐脑。”她店里的生意好到必须请三名长工帮忙,他在京城吃到的豆腐脑,未必都是出自她的手,但换到罗新镇可不一样,保证每一口都由她亲自制作。
  “真的吗?”蒲砚卿闻言喜出望外。“谢谢你,我好想念她做的豆腐脑。”已经好多天没吃到了,真的有些想念。
  第3章(2)
  花橙藜打量他兴奋却也落寞的脸,心想他想念的恐怕不只是程大娘的豆腐脑,而是京城的一切,他根本是被家人流放到罗新镇的。
  “不客气,我们再去别的地方走走吧!”花橙藜之所以收留他,除了他是一个很好的试药对象以外,她也想医治他的心病,让他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人出自内心关心他,就算他一时被父母放弃,也不需要灰心丧志,只要坚持下去,一定能得到回报。
  “好。”蒲砚卿看看天色,快黄昏了,他来这座小镇闹着闹着也过了半天,令人不得不感慨时间的流逝。
  回春堂离罗新镇的主要街道并不远,只要走到底再转个弯就到了罗新镇最热闹的地方,只是蒲砚卿所乘坐的马车是从另一条路过来,再加上他那时在和家仆呕气,并没有掀开帘子看窗外,否则他一定会被罗新镇的繁荣吓到。
  “这儿就是镇上最热闹的地方,咱们都戏称这条街是正阳门大街。”
  正阳门大街正是顺天府,也就是京城要进正阳门前那条道路,许多胡同都和正阳门大街有交接,猪市也在附近。
  蒲砚卿其实没去过几次正阳门大街,但他对那附近颇有印象,确实非常热闹。
  他万万没想到,被他称为“鬼地方”的罗新镇,竟然有如此风景,客栈、布庄样样不缺,甚至还有票号和青楼,此外还可以看见驿站的旗帜在空中飞阳,隐约看见朝廷官员在驿站内进进出出。
  这瞬间,蒲砚卿觉得自己真是井底之蛙,以为罗新镇离京城八百里必定很荒凉,结果完全不是如此。
  “说起来,你好像也没有带多少东西。”连个包袱都没有。
  “我爹说会托驿站的信差送来,最慢明儿个就会到。”他苦涩地回道,由此就可以知道他此行有多匆忙,说是被撵出来的也不为过。
  花橙藜非常同情他的遭遇,被家人排斥的滋味一定很不好受,难怪他的脾气会如此乖戾,毕竟亲情胜过一切。
  “卖布的店家一定会很失望,因为这次我没办法帮他拉到生意。”她语调刻意轻快,她的责任是使病人的心情变好,得想法子转移他的注意力才行。
  “怎么说?”她促狭的表情引起他的好奇,自从他来此,还是第一次看见她这么顽皮。
  “因为来咱们镇上的公子哥儿,都不爱自个儿带衣服,总喜欢在镇上找裁缝做衣服,就当做是……买纪念品。”有趣吧!
  “呃,那我也得去找裁缝做一件吗?”蒲砚卿听不出来她是在跟他说笑,很认真的问她该不该入境随俗。
  花橙藜虽然知道这么做很不礼貌,仍然忍不住噗哧一笑,蒲砚卿的脸又红起来。
  “我说错什么话了吗,你干嘛笑成那个样子?”他困窘地看着她的脸,发现她放开大笑的时候更漂亮,当然微笑也很美就是。
  “因为我很开心。”她承认此刻她的心情很轻松,虽然她本来就爱笑,但如此发自内心开怀大笑,仍属少数,原来这位大少爷还有逗人开心的本事。
  “你很开心?”他愣住,不晓得自己做了什么令她开心的事,但只要她能够一直这么开心下去,他也很快乐……不对不对,她开不开心关他什么事,他干嘛还要负责逗她开心?
  蒲砚卿总是搞到让自己变成傻子,才发觉自己不能再傻下去,好歹他也是官家子弟,怎么可以老是被一个小镇姑娘逗着玩。
  “喂,我说你——”
  “花二小姐,又有新的病患住进医馆啊?”
  他正想警告她,他不是逗她开心的玩具,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翁迎面走来,还没走到他们面前,远远就跟花橙藜打招呼。
  “是呀!这位是蒲公子,今儿个刚打从京城来,我带他出来逛逛,也好认识一下咱们这座小镇。”她在老翁的面前站定,很有礼貌地跟老翁打招呼,蒲砚卿迫于礼貌,也点头跟老翁问好,老翁点点头,笑嘻嘻地说道。
  “又是一个打京城来的公子哥儿,你们姐妹跟京城的人还真是有缘。”老翁明显是在跟花橙藜开玩笑,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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