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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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花-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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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情曾经疏远过,幸好他的良心还没有被狗啃得太彻底。
  “谢谢岳父大人!”程门笑双手一揖。
  阎瑟微笑。
  程门笑彷佛看见与她面貌相似的金玉。
  那微笑未远。
  大雪纷飞的严酷寒冬来临,曾是当朝权倾一时的右丞相阎瑟以及一千刑犯于午门斩首示众!
  当日,人声沸腾,看热闹的人群足足塞爆了三条大街。
  京城内簇新的国师宅邸里面——
  一身装扮皆不同以往的答应像犯错的小孩低着头。“小姐,其实姑爷是替我顶了黑锅,你要怪就怪我吧……”
  “不要提他。”看都不看答应端来去霉运的猪脚面线,阎金玉依旧虚弱的面向纱帐内。
  她没死。
  还有,答应。
  那日,应该被处极刑的她蒙上黑巾被带出大牢,接着押上马车,以为即将魂断刑台,谁知道马车却把她送到这陌生的宅邸来。
  她百思不解,心里好多疑问,直到答应出现。
  死里逃生的人不只有她。
  情绪波折多得她负荷不了,在大牢中不吃不喝的身子再也撑不住,她又喜又悲,昏倒在答应怀中。
  好几天她虚弱得走不出房门,也无从知晓闹得满天风雨的京城大事,更不会知道已经遭到处决的阎右丞相和一干家眷的脑袋,通通用竹竿吊在南门城的上头以儆效尤。
  吃了几日的药,她逐渐清明。
  但是,只要话题稍微触及程门笑她就失常,那是她内心还不能被碰触的痛楚。
  “他说的话我一个字都不信!”
  “固执对你没好处,你想绕圈圈是浪费时间。”虽然知道心病只能用心药医,答应还是忍不住要说。
  那味心药现在忙得像个陀螺,短时间很难出现呢。
  阎金玉心里清楚,其实不用答应苦口婆心的说。
  天翻地覆的心情过去了,沉淀过后她也知道一味怪罪程门笑是很没道理的,她爹造的孽,迟早有人收他,只是……只是什么?她矛盾的是两个都是她的亲人,她哪一个都不想失去啊!
  “小姐,你一向是聪明人,这会儿却净往牛角里钻,苦了你也苦了程大哥,这是何苦!”
  阎金玉缓缓的转过身子。
  答应改口叫他大哥?
  她看见答应身穿软甲戎装,一顶青色头盔就搋在腰际。
  “程大哥为你做的牺牲不是你能想象的。”
  对名利毫不热衷,少欲少求的人答应了善咏的交换条件。
  那条件,是与个性全然违背的。
  “你……穿这身衣服……要去哪里?”
  “边关有事,我跟姑爷会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回来,小姐要自己照顾自己。”那个善咏殿下是存心反复利用刚刚得来的玩具。
  “你?”
  “我姓胡,叫吹雪,字答应。”她没有骗人。
  “你刚刚说门笑替你背了黑锅?”
  “是,”答应,胡吹雪坦然面对阎金玉。“我是善咏殿下派到阎府的探子,为的就是收集阎瑟叛国通敌的证据,他不愧是老狐狸,害我花了许多年的时间才把罪证收齐,其实,阎丞相会伏法并不全然是因为姑爷的关系。”
  阎金玉心跳。“原来是这样……”太多的意外。
  其实,并不是意外,很早以前她就隐约知晓答应的不寻常不是?
  “我不想你恨我,也不想因为我的关系害你跟姑爷闹翻。”她有做事的原则,虽然是为了公事混进阎宅,但是跟阎金玉相处那么久,也不是完全没有情感的。
  她扶着床边站起。“你去边关……会见到他?”
  “我们是同僚。”目前的情况是这样。
  “如果可以,请你多照顾他。”要不是为了保全她,他又何必受制于人?一想起他单薄的身子骨,怎不叫人忧心。
  胡吹雪颔首。
  阎金玉向前握住她的手。
  “你自己也要保重!”
  胡吹雪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
  “放心!我没问题,我会抓个鞑子回来当夫婿的!”
  第十章
  阎金玉手边放的是府衙最新贴出来的军情公告,官方的天文研究部门派来的人和民间研究数学的人各据大厅两边大位,也不知道谁先挑衅起的,这会儿正吵得不可开交。
  她哪边都不好得罪,干脆奉上茶后让他们自生自灭。
  至于硬栽她头上,要她付出百两纹银,欺负她是女人持家的修缮老板以及她应征好几个月应征不到的管事人选也在这节骨眼踏上门,老的、少的、圆的、扁的,闹烘烘的挤了满屋子。
  阎金玉抬头,头疼欲裂,当家真不是人干的!
  乌鸦鸦的人群里她忽然看见一张朴素的脸。
  他消瘦的身材让她突然想起某个人。
  “你……”她很惊世骇俗的朝人家勾指头。
  男子的衣袍上有几个补丁,被点名后确定被叫的人是他,这才举步向前。
  等他上前,阎金玉指着桌面乱糟糟的一团,双手摊着说道:“这些,你能处理吗?”
  他梭巡了下,点头。
  “那好。”她让出位置,“半个时辰搞定,管事的位置就是你的!”
  他有些不敢相信,眼底却涌现惊喜。
  她的指定引起轩然大波。
  阎金玉掏掏耳,只简单撂下话。“你们谁的能耐比他强,我就用他,半个时辰,不多不少,你们自己看着办喽。”
  这么没责任的话让很多有自知之明的人闭上嘴巴。
  剩下的,磨刀霍霍。
  阎金玉转向她临时钦点的管事。“喏,那些,是你的对手,一并算在这团乱七八糟里面,你负责解决啊!”
  “是的,夫人。”
  “那好,你的名字?”
  “公孙策动。”
  “我记住了,你忙,我出去透透气……”
  想想,连月俸多少都不会问的人……啧,也是个老实头。
  搥搥太久没动,酸痛的肩膀,说来说去都是那个皇帝老儿不好,赐下那么大个宅第做什么,连基本的仆役都要从头请起……
  走出大厅,春天的园子还很荒凉。
  宅子荒凉,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当她能走出房门时,见到的宅子就是这副景观,当时她才知道装修过的只有她住的那间房,
  会做这种叫人啼笑皆非的事,也只有她家那个大头鹅了。
  等她意识到自己无处可去……是请人到街上打听阿爹跟其它姨娘、妹妹们的下落后。
  带回来的消息让她心碎。
  “她”,阎金玉,也死了。那个替身据说是个死刑犯。
  据说,当然不是空口无凭,能说出那样话来的人也只有善咏了。
  跑去问他,他很痛快的承认。
  这里,是她唯一能留下的地方。
  后来她才慢慢体会,程门笑留了个百废待举的宅子给她的含意何在。
  有事做的她就不会有太多时间胡思乱想。
  他连这么细腻的情绪都帮她想透彻了。
  果然是知她的,从冬天到春天,一个季节里,她每天忙得没空多想……当然,除了他总是随时随地能勾起她的思念。
  边关军事几度告急,也几度转危为安,因为思念、因为担心挂怀,她三天两头便要往官衙跑,看看有没有边关送回来的军情报告。
  她不怕有谁认出她来,以前的阎金玉养在深闺里,见过她的人没几个,从前的她是少女,现在是妇人装扮,行事低调,哪天真的乌云罩顶被指认出来,她抵死也不认的。
  她就不信对方能拿她怎么办?
  春天悄无声息的过去,边关战事终于结束。
  程门笑回来了。
  阎金玉匆匆见他,什么体己的话都还没来得及说,又接奉圣旨,说突厥余孽死灰复燃,他又得随着浩然将军出征。
  突厥人打完就完结了吗?很显然不是,班师回京,他几乎不在家,除了训练军队之外,皇帝不想放他走,给了他一个国师的封诰,绑他在皇宫。
  阎金玉无言的等待。
  说到底,他到处奔波劳累为的是她。
  要不是要保她的命,他不会去欠皇帝老儿人情,受他剥削利用,四处为他打战,终年回家过门而不入。
  四年过去,春夏秋冬已经过去四遍的他,已经有早生的华发。
  宅子打理起来了,一个家庭的所有都上了轨道,但是,这座雅致的宅邸却永远只有女主人,不见男主子。
  同年,下了一场不同以往的大雪。
  大雪盖去了许多金碧辉煌的楼阁亭台,也一视同仁的遮去平民小百姓的茅屋小舍,京城交错的街道化为皑皑银白。
  专为国师砌起的观星台上伫着一条人影;隆冬大雪呼啸而过几乎将他覆盖成为雪人。
  “国师大人……”皇宫侍卫长告进。
  “我在外面。”
  “大人,夫人的急信。”侍卫长拿出阎金玉交代的书信还有一件厚厚的冬衣。
  看着密密针脚的冬衣,他沾了雪的唇露出难得一见的笑。“她还以为我在玉门关吗?”
  虽然嘴巴说得不在意,却是紧搂着充满情意的袄子。
  挥退了侍卫长,程门笑拆开上了朱红色漆印的信笺,却因为手指太过僵硬,显得力不从心。
  信里只有一首诗——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卖酒钱。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换来花下眠;半醒半醉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
  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车尘马足富者趣,酒盏花枝贫者缘。
  若将富贵比贫贱,一在平地一在天;若将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
  别人笑我忒疯癫,我笑别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那是他曾经向往的生活不是吗?
  这些年他的所作所为该还清全部人情债了吧?
  大雪缠绵不去,隐含风雷,像在昭告什么。
  十日过后传出国师不堪劳累,孱弱的身体感染风邪,告假返家休憩,哪知病情一日沉过一日,拖过冬至,药石罔然。
  消息从国师府邸传回正为新年到来忙碌欢欣的皇城,内苑愕然,皇帝更是匆匆下了早朝,下令御医院的全部御医会诊。
  文曲星殒落。
  满城春色,春风催开了一瓣又一瓣的百花。
  达达的马蹄踩着青葱的草地停了下来。
  曾经是大宅邸的人家吧。
  只是多年过去没有人管理,到处显得荒凉不已。
  马车里走出一对男女。
  男的青衣短袍,斯文尔雅;女的素衣长裙,眉目如画。
  “你瞧……是桃花。”高高的围墙外有棵桃树探了出来,枝枒上居然开满跟季节完全不搭轧的粉嫩桃花。
  “想要吗?”男子看到妻子眼中的氤氲,自告奋勇。
  “想不到它们也会开花……”带着迷惘的神情,以前那些往事全活了过来啊
  “气候到了,它想开就开。”像是知道亲爱的妻子心想什么,男子温暖的搂着感触良深的另一半。
  “它好不容易开花,就让它这样开着直到凋谢吧。”
  “也好,以后我们家会有更多桃子桃孙,吃不完的桃子酒,看不完的桃花,你想要多少就有多少。”是专程来凭吊,这一路往城郊而去,他们就不会再回来了。
  他们往后的人生不会再回到这繁华、破蔽交替的城都。
  “是啊……”只要有心爱的人同在,处处都是人间净土。
  “我们走吧。”
  四目交递,不远处有头骡子尘土飞扬的直往他们来。
  一个男人晃着两条太过瘦长的腿着地,真不知道是他骑骡子还是骡子骑他……总之,气喘吁吁的停在夫妻俩前面。
  “老爷、夫人,你们可不能撇下我!”
  “公孙策动?!”
  “是我啊,夫人。”
  “我们要去的地方不需要管事的。”他们走得非常机密,是怎么被这年轻人发现的?
  “夫人,我是农家子弟,你跟老爷想种桃树绝对少不了我的!”他自信满满。
  “我怎么觉得他很像第二个善咏的翻版……”阎金玉喃喃自语。
  程门笑一笑置之。
  “也好,这样我们的旅途比较不寂寞。”
  是吗?到时候恐怕会嫌吵吧?
  马车重新往前奔去。
  他们的人生终于可以自己掌握,而,人间有情,情人成眷属……
  后记
  我的男主角
  陈毓华
  程门笑的名字打哪来的?
  谁都听过城门城门鸡蛋糕吧?
  城门城门鸡蛋糕三十六把刀,骑白马带把刀,走进城门滑一跤。
  很好玩的儿歌对不对?
  截至目前,程门笑是我最满意的男主角名字。
  一开始把男猪脚写成卤肉脚心想大概要捱骂了,书里的男主角肯定都是超人,拥有现实生活中所有男人所不能的能力,在床上也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一个晚上可以嘿咻N次的那种。
  最近看啊看的,对那种男人实在反感。
  我是笨蛋,我是笨蛋,虽然担心这样的男猪脚徐姐看了会不会把稿子扔回我的脸?天生没啥造反的骨头和本钱,却也厚着脸皮,硬着头皮写完这本《逃花》。
  花四个月写本书……好啦……阿华招认……前面两个月都在玩,即使开了稿也没认真,想说每天只要有进度就好了。
  最近,人生的想法有很多改变,就连窝在计算机前面打字都觉得快乐许多,很多年找不回来的写作快乐又回来了。
  谢谢这四个月!
  下本书呢要回到现代来啦。
  真有点可惜说,好不容易才适应古代的。
  由此可知,我的适应力是很差的那种。
  掰掰啦,下本书见!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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