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被逮个正著,骆莉雅掀了掀唇,还没挤出话,已忍不住先回他一个笑──超级灿烂的那一种。
唉唉,职业病啊。
自从进了“环球幸福航空公司”,时时都被强调笑的重要,顾客满意度CS标准要达到一百,就要笑、笑、笑。
多笑多健康,要笑得可亲可爱、温柔大方,笑得活泼有劲、热情开朗。
笑,是通往胜利之钥,是遨游世界的王道,不论遇上何等状况,反正先笑先赢。
果然,冷男人两道锐利的目光虽然仍瞬也不瞬的,但已略微和缓,她被动地与他对视,注意力从那深沉的眸光悄移,发现他眼睫浓密如扇,眼角和眉心处镶著极淡的纹路,而略为凹陷的颊边则隐约冒出青点,若任其生长,肯定是个落腮大胡子。
“Sorry,I am not p……呃……”义语不通,开口用英文道歉,可说没几个字,骆莉雅瞥见那本摊开在他膝上的书,密密麻麻的,一行接著一行,全是亲爱又伟大的中国文字。
第三十六章移花接木
孔明用计夺荆州。
瞄到章节名,忍不住再次笑出,这次笑声清亮了些,她眉眸飞扬──
“你在读三国演义耶,你中文一定很好。”
那朵笑炫人感官,细长双眼澄清如顶上透蓝的天,他不懂她为什么要这样笑?有什么事值得笑?他想不明白。
片刻,男人浓黑的眉动了动,终于启口──
“你手上拿著英文书,你英文一定很好。”嗓音像浸在酒里发酵,沉而厚,是带著独特音调的中文。
骆莉雅微愣,随著他的视线移到那本旅游指南,摇头浅笑──
“这是我临时买的,书摊上只有义语版和英文版,我义语前前后后只会四句,你好、请问、再见,还有妈妈咪呀,再多就不会啦,所以只好买英文版本。”她扬扬手里的书,俏皮地耸了耸肩,“没办法,英文是国际语言嘛。”不过,呵呵,可比不上“微笑”这个世界共通语言。
他见她菱唇从适才上扬后就没拉平过,米白软帽下的发丝看来十分柔软,随著风轻扫著她麦色的脸颊。
为什么这么笑著?
眉间的细纹不由得皱起,不是恼怒,更不是觉得受到侵犯,而是纯粹的迷惑,她为什么无缘无故冲著他笑?
骆莉雅被他瞧得有些不好意思,将半张巴掌大的小脸缩进毛围巾里,暗暗吐著舌头猜想,自己是不是打扰到他在暖阳下看书的闲情逸致?
思绪转到这一点,心里又不断地冒出疑问──
在这个多情蔓延的城市里,时间的步调好似迟了,迟得理直气壮又理所当然,或许她该要从善如流,将自己投进这般慵懒的氛围里。
环看周遭的游人,哪个不是穿得轻松自在?有几个年轻男女甚至不畏寒冷,只简单地套著毛衣和牛仔裤,看起来青春洋溢,而她也是随意一件丝织连身裙罩著米白大衣,脚下踩著厚暖的半筒靴,就只有他显得特别不同──
敞开的软绒大衣不是三件式的西服套装,从她的角度望去,隐约可以看见他背心钮扣上的图纹,她对名牌原本没什么概念,全靠公司里那些姐姐们毫不吝啬的“指教”和“真品展示”,现在多少也懂得分辨。
啧啧啧,瞧他这身行头,不去参加什么社交飨宴、名流聚会,实在可惜。
这男人长相不难看,真的不难看,甚至……称得上英俊。浓密的发丝微卷,在金黄色的光线下反映出深邃的蓝,两鬓和额前杂有几丝白发,唉,实在不懂,他就不能松弛一下下颚的线条吗?绷得这么紧,那五官组合再如何完美,也跟随处可见的艺术雕塑一般了。
忽然间,那本三国演义凑到面前,打断她脑中乱窜的思绪。
“这个字怎么念?”他指著上头铅笔圈起的地方,神情不苟言笑,十分认真。
“呃……喔……”她自然地倾身向前,专注端详,没发觉冷男人的目光正若有所思地盯著她微垂的白额。
“这个字是『夺』啦,ㄉㄨㄛ『夺』,二声。噢……还有接下来这个字念『荆』,和小星星亮晶晶的晶字同样发音;这个『荆』可以当作姓氏喔,像古代那个风萧萧兮易水寒的荆轲……”脸容一抬,没预料男人的脸距离自己那么近,她心脏“咚咚”两声,想拉开距离又觉得有点刻意。
笑、笑、笑,空姐教战手册最高准则,管他势局万变、情境百态,自以一笑博君欢。
稳住心思,她又大方笑开,秀气的指尖还停留在他的书页上。
“唉唉,对不起,我扯得太远了,其实那个荆轲他──”
“他杀了秦始皇。”
呵,厉害厉害,真的什么都知道。骆莉雅收起讶异的神情,歪著头打量他。
“你喜欢读中国历史?”
他沉吟了三秒,还是那副严肃认真的模样。“我喜欢历史。”
意思就是各国历史都有所涉猎罗。她点点头,瞄了眼他手中的书,“三国演义里头的故事很多是杜撰出来的。”
“我知道杜甫,他是诗人。这跟杜撰有关吗?”
“呃……”果然非我族类。骆莉雅忍住笑。“基本上没什么关系。”
“那杜撰是什么意思?”
“就是指编出来的故事,不是正确的历史。”
他沉思著,跟著点了点头。“我知道。它是一本通俗小说。”
想合上书,却见到她白里透红的手指还放在书页上,那指甲秀气圆润,有著浅藕色的丹蔻。他眉心微蹙,有些不知所措。
骆莉雅轻唔一声,觉得这男人教人意想不到的事还真多,虽然神态有点冷,但每问必答,而且他的眼神好认真、好专注,完全背离了她对义大利男人既定的印象,他们应该是热情而浪漫,善于营造甜腻的爱情漩涡,是奉承女人的高手,大胆地追求极致的感官恋情。
但眼前这一位……唉,亏他一身忧郁气质,却不懂得好好运用。
“你知不知道,你跟一个人很像?”
他双眼忽然细眯,目光从她的指尖调回那张小脸上,迷惑的神色一览无遗。
骆莉雅抿唇浅笑,手离开书页,将发丝从颊上拨开,带点神秘地说:“我觉得你很像杨过。”
男人的眉心拧成峰峦,深褐色的眼瞳直勾勾盯著她,郑重地启口:“我不认识这个人。”
“不认识没关系啦。你知道荆轲和秦始皇已经很了不起了。”她呵呵笑出,喷出淡淡雾气,整张脸煞是朦胧可爱。
“我最喜欢的男人就是杨过,又忧郁又痴情,他跟你一样有少年白喔,见不到他的姑姑,他急得两边鬓发都变成白色的──”跟著,她眸光瞄了眼他的前额,“唉,你比他更糟一些,连刘海也白了。”
他被她叹气的模样吸引,抬起手,下意识碰触额上的发丝,一时间说不出话。
“姐──”闲漫的空气中,响亮亮地传来一声呼唤。
骆莉雅循声望去,看见骆心苹由一个男孩子陪著,正轻快地往这边跑来。
“姐,你没有等很久吧?对不起对不起,我本来很早就出来的,都是他啦!”说著,踢了身旁男孩子一脚。
“你别这样。”骆莉雅起身拉住妹妹,对著那个抱著脚又不敢喊痛的男孩子安慰笑著,投以同情眼光,看了一下表,才发现不知不觉间,竟已跟一个陌生男人聊了半个多小时。
“还好啦,没等多久。和这位先生聊得满愉──”
她话还没说完,骆心苹即调开视线,瞧向那个高大男人。
忽然间,像是见到最不可思议的东西,她的小嘴张成圆圆的O型,简直足以伸进一个拳头,好一会儿才挤出声音──
“梅迪尼先生,你、你你你你在这儿干什么?!”
第二章
“不是吧──”
温馨的欧式三楼阳台旁倚著一个纤细身影,阳光如金雨般洒下,空气依然寒冷,她却宁愿倚在那儿吹风,怀中搂著骨头形状的大抱枕,秀气的五官呈现半恍惚的神情。
“就是。”
“不会吧──”
“就会。”
“不可能这么巧吧──”
“就是这么巧。唔……姐,这个卤豆干真好吃,老妈的功力越来越厉害,可以开店罗!”骆心苹狼吞虎咽的吃著,像饿了好几餐,已快把骆莉雅专程从台湾一路带过来的卤味一扫而空,“呜……实在太感动啦。”还在吮指回味乐无穷。
“我上机就放在冷藏箱中,下机还用干冰冻著,应该没坏……”
都吃得只剩塑胶袋和渣渣,现在才说这些话,看来真的恍神了。“姐,醒醒喔!”骆心苹拉著恍神美人的裙摆,把她拉坐在毛绒绒的地毯上,自己则拍拍小肚皮,满足地靠在另一团小狗图案的抱枕上。
这栋三层楼的公寓建筑,位在市中心东区,是游学团成员在佛罗伦斯暂时居住的地方,每个学员都拥有自己的房间,空间虽然不大,但都独有一个小阳台,阳台的白色栏杆有些老旧,造型简单复古,但却很有味道。
骆心苹灌了一口可乐,用脚趾头戳了戳姐姐怀中的抱枕,嘿嘿笑著──
“哎唷,我早八百年前就想介绍你们两个认识咩,这下子就省了我不少工夫,你不要看他酷酷的不爱说话,如果一听他谈起葡萄酒的知识,厚──那才真的会对他五体投地,还会跳起来帮他拍拍手哩。”
世界真是小小小啊,骆心苹口中那个“托斯卡尼”,竟然就是那个冷冷的、酷酷的、抱著三国演义猛K的高大男人。
骆莉雅将下巴搁在抱枕里,这个姿势让她的红唇微微嘟起,双颊也跟著鼓出来,模样状似无辜。
“嘿嘿,果真是印证了中国老祖宗的那句话,『有缘千里来相会』,姐,你和他一定有缘啦,要不然你干嘛哪边不坐,一屁股去坐在他旁边?”盘腿坐直,骆心苹的声音充满兴奋,微微拔高:“姐,明天星期日,我们要去他的庄园观摩喔,你要不要一起来?”
“不要。”直觉反应,美眸瞪了妹妹一眼。
“你们机组人员不是后天才要飞回去吗?明天你又没事,为什么不去?跟我去啦,把你自己丢下来,我会担心、会良心不安耶。”
骆莉雅嗤声笑了出来,骨头抱枕当面朝她丢去。“我是你家大姐,轮不到你替我担心。况且那是你们游学团安排的活动,我是『校外人士』,不方便参加。”
此刻,外头传来轻快的歌声,八成是斜对面的人家出来浇花顺便晒晒太阳。
骆莉雅推开整扇门,也跟著站在阳台上,做个深呼吸,一时间突然很想学电视广告,跳一段踢踏舞。
“我手边有旅游指南,明天正好可以逛逛这个城市。”应该会有一番体验。她双手支著白色栏杆,上身微微探出,想瞧瞧是谁在歌唱。
身后,骆心苹清脆扬声,还在努力劝诱著──
“这个机会千载难逢耶,他的庄园可不是随便就开放给外人进去参观的喔,还不是看在我们系主任老大和他有点交情,我们这群人才能进去他的葡萄园和酿酒厂大吃大喝。嘻嘻,你和他今天不是聊得挺愉快的吗?明天说不定又能碰面,他一定很期待看到你。”
脑中自然而然地浮出那张冷峻脸庞,骆莉雅想起男人认真又锐利的目光,眉间的忧郁扣人心弦,他真会期待与她再次相见吗?
唉……想这个干什么?
她自觉好笑地摇头。一定是这里的空气太过柔软,不知觉间,轻易就能将人抛进教人晕眩的浪漫漩涡里,作一些不切实际的梦。
“姐──”这时,骆心苹也跨出小阳台,一边灌著可乐,一边偷瞄著。
“干嘛这么看我?”有阴谋。骆莉雅感觉手臂上的鸡皮疙瘩全站起来敬礼。
“嘿嘿嘿,没事没事,只是突然想起一件事,觉得应该跟你说清楚、讲明白。”
水亮的眼眯成细缝,骆莉雅双臂抱在胸前。
“那锅──人家受邀到台湾时,我凭著人缘好、人脉广,好不容易打探到人家没老婆小孩后,就把你的照片送给人家罗,还在照片后面写好地址、电话,外加你的手机号码,方便人家联络。”喝完最后一口可乐,她将空罐往里头的垃圾桶抛去,YA!漂亮得分。
愣了五秒,骆莉雅终于想通那个“人家”指的是哪户人家。
“不不、不是吧?!”语气不稳。这不是真的。
“就是。”
“不会吧?!”音调再高三阶。
“就会。”
“骆心苹!你脑子有问题啊?!把那些卤味给我吐出来!”
这声尖叫响起,周边和对街的小阳台顿时探出好多颗头颅,还以为是谁惹了黑手党,让人寻仇来了。
倒了一杯酒,他面无表情地看著紫红色液体在高脚杯中浅漾,举起细长的杯脚,他沉静地凝视它的色泽和澄澈,像在欣赏一出精彩默剧般。
那对眼,永远这么认真。
熟练地打著圈,直到醇厚的酒香散发出来,他嗅著,是清淡的香甜,然后含进一口,让颊内和味觉慢慢地领略那分温润,跟著如丝一般滑进喉间,一股余韵却留在齿颊鼻腔,久久不散。
“『夏塔莎』还有多少存量?”他低沉开口,把杯中剩余的夏塔莎再次含进嘴里。
这间书房宽敞得有点过分,天花板挑得好高,那盏高挂的豪华吊灯如果掉下来,肯定要砸死人;四边立著乳白色圆柱,原木地板铺满整处,一张巨大的复古办公桌大大方方地搁在中间,靠近里头的两面墙排满上千本书籍,另一面墙上则开了一个明净的大窗户,此时问话的男子就立在窗旁。
他品完酒,右手插在西装裤的口袋里,双目深沉地看著窗外。
占据在窗户另一边的是个六十多岁的男人,他有著义大利人典型的深邃五官,鼻梁上的金框眼镜反射著窗外暖阳,一时间瞧不清他的眼神,但蓄著厚厚灰胡下的嘴唇是静静扬起,再加上他圆胖的腰围,感觉是个好脾气的人。
“八八年份的还有三十四瓶;八二年份的上次被安德鲁表少爷开二十岁生日舞会时用去一大半,只剩十三瓶;至于七九年份的夏塔莎──”他从上衣口袋翻出一本小册子看著,微眯起眼,金框眼镜滑得更低,“噢,这一年葡萄大丰收,总共酿制了五百七十二瓶,可是昨天是安娜丝夫人的婚礼,她最钟爱的就是七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