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快步来到房间另一端的小桌旁,淌着垂涎的笑脸,对上“救命恩人”的毛毛脸。
“嘿嘿……你好……”
巴那思听若未闻,右手拿着小刀切下一块烤得香喷喷的肉片,夹放在面饼中,张大嘴咬下一大口。
咕噜、咕噜……
视线紧粘着他手上的美食,随着他大口咬下的进食动作,齐千夏也跟着咽了好几口口水。
看起来好好吃喔……好饿……
“呃……对不起……可以分一点给我吃吗?”忍不住饿虫的侵袭,她厚着脸皮开口讨吃的。
他还是不作响应,继续吃他的面饼夹肉,但是视线余光却不露痕迹地暗自观察她的举动,好奇她的下一步动作。
“没反对就是同意喽!”既然沉默是“救命恩人”一贯的态度,她这个作客的人只好自我解读,选的当然是对自己有利的结论。“谢谢,那我就不客气喽!”
她决定先下手为强,拿起小刀切下一大片肉块,夹在面饼中,急切地放进嘴里,大咬一口!烤肉香嫩多汁的好滋味,差点让她连舌头也一起吞下。
“好吃……好好吃喔……”她半眯着眼睛,一脸享受地发出满意的赞叹声。
三两口解决掉一个夹肉饼后,她又自动自发地做了第二个,直到吞下三个大肉饼,肚子不再咕噜咕噜乱叫后,她才放慢速度地做了第四个,并且有空跟主人闲扯了。
“这是什么肉啊?很好吃耶!你一个人住在这里啊?住多久了?不会寂寞吗?要是我一个人住在这里,铁定吓死……”习惯他的不回话,她也不在意,继续自说自话,反正她的话多,一人可抵两人份。
“对了,请问厕所在哪里?”解决完肚子饿后,另一个生理问题也迫在眉睫,再不想办法解决,她的膀胱会破表!
他才想伸手指向屋外,却忽然想起他现在听不懂她的话,只好继续装聋作哑,坏心地等着看她会怎么表演?
“啊,我忘了你听不懂我的话。”她沮丧地叹了口气,随即一张俏脸忽然亮了起来。“对了,我可以比给你看嘛!我要……上厕所……嘘嘘……懂吗?”
她不顾形象地作出蹲马桶的姿势,还做出音效,只希望能让他看出她的需求。
“%@#%&*!”看完她好笑的表演,他得极力忍耐才没笑出来。他沉声说着泰雅话,往屋外一指。
“外面?”她惧怕地看向漆黑一片的屋外后,双手合掌,可怜今今地请求道:“很黑耶……我会怕,你陪我去好不好?拜托啦……”
他这次没再刁难她,拿起油灯站起来,走在前头领路,走向离木屋二十公尺远的厕所后,将油灯交给她。
“你要在这里等我喔,一定要等我喔!我很快就好。”她接过油灯,推开厕所的木门,见到了生平最简陋的厕所——一公尺平方的空间,下面挖了一个大洞,以木板架起高度,中间留着约三十公分宽的空隙,如果一个没踩好,那就……精采了。
小心翼翼地将油灯放在木板上,跨好姿势,上了有生以来最胆战心惊的厕所后,再穿好小裤裤,拿起油灯,慢慢开门走出去,直到踏到地面上,她才放松地呼了一口气。
“天啊……好惊险的厕所!真怕一个不小心摔下去,那我就真的是‘满身黄金甲’,有得瞧了。”将油灯递还给他,心有余悸地喃喃自语。
随着她的话想象她摔下粪坑的精采画面,他差点笑出来。为了避免破功,他只好抬头看天空,转移注意力。
随着他的动作抬头,她忽地发出赞叹声。
“哇……好多星星喔!亮晶晶的,好像钻石,好漂亮喔!在台北,根本看不到星星,这里的夜空真美!”
伸展双臂,眼睛微眯地抬起脸,享受着月光的洗礼。
***
“住在这里真不错耶,空气清新,风景优美,就连星星都比平地亮。当然,厕所除外。”她没忘了让她提心吊胆的厕所。
“附近方圆几公里都没人,你不怕吗?我问你喔,你一个人住在这个荒郊野外,有没有碰过……‘那种东西’?不要告诉我有,要不然我会吓到不敢睡。”说到“那种东西”时,她不自觉地放低声音,大眼害怕地四处张望,身体还夸张地抖了一下,赶紧移靠到他身旁,紧挨着他。
巴那思还是没有回话,看到她自己吓自己的反应,他忍不住觉得好笑。
他不是一个爱笑的人,甚至可以算孤僻,但是这个女人夸张的行径总能让他忍不住发笑,看得出来她不是故意制造笑果的,但她的反应就是很好笑。
他第一眼就看到她身上的套装,会穿这样来爬山的只有那些没大脑又讨人厌的都市小姐。
结果,他发现她没大脑是真的,但人还挺可笑的,一点也不讨人厌。
那时,当他听到嘹亮的哭声时,原以为她是假哭,想引起他的注意,于是他感到厌烦,反而越走越快,不想理她,没想到她却越哭越大声,就算相隔三百公尺,还是可以听得一清二楚。
真要说起来,他是被她豪迈的痛哭给打败的!
没有一个女人会哭得像她这么壮烈,不但音量惊人,眼泪鼻涕更是满脸。别说做作的都市人了,就连族里的女人也没有一个像她这么夸张的。
她敢在他面前没有形象地大哭、大笑和大吃大喝,一点儿也不扭捏作态。
这一点,还算对了他的胃口。
但是她的聒噪和天马行空的怪异念头,却险些让他抓狂,好几次都忍不住想拿布塞住她的嘴。
她不但喜欢自说自话,还会自编、自导、自演,就算他装聋作哑,完全不响应,她还是可以一个人自得其乐地说个不停。
想到她接二连三地将自己当成熊啊鬼的,抱头鼠窜的逗趣反应,他就忍不住摇头。
真不知道她的脑袋瓜都装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他不得不承认,她这个人还挺好玩的,夸张又少根筋的反应,让他一想到就觉得好笑。
对了,记得上星期去部落时,巫师煞有其事地跟他说,这几天他会遇到生命中的贵人。
难道,巫师说的贵人是指……
这个女人吗?
不,不可能,她不可能是他的贵人!
他马上用力摇头,否定这个荒谬的臆测。
想到她稍早抱着他的大腿痛哭的画面,他忍不住笑了出来。
真要说,她应该是“跪人”吧?
和煦的光线持久地照在齐千夏闭着的眼皮上,她不情愿地半睁开眼,转过脸,避开透过窗帘投射进来的阳光,蹙了蹙眉,环顾着陌生的卧室。
虽然在这个房间待过大半天,但直到现在她才看清楚房间的全貌。
这是一间很小的房间,而且非常简陋,除了床和床边的一个小矮柜外,没有其它家具。
她掀开粗糙的毯子,伸个舒服的懒腰,不小心拉痛膝盖的擦伤,让她痛得龇牙咧嘴的,神志总算清醒了些。
膝盖的伤痛阻碍了她翻身下床的动作,她低头一看,发现磨破皮的伤口红肿,有化脓迹象。
“哇……惨了,我的脚会不会报废呀?”看到膝盖的惨状,她苦着一张俏脸,喃喃自语。“不知道他这里有没有药?要不然……吓!”
突然被一道黑影吓到,止住她的自言自语。
准备进房赶人下山的巴那思,首先看到的就是她膝盖上红肿化脓的伤口,结果一时忘了他的伪装,劈头就是一顿好骂。
“你是白痴呀!昨天说了一堆废话,为什么就是没提到你的膝盖受伤?”昨天,他一心只想赶她下山,因此没放太多心思在她身上,虽然察觉她举步艰难,但也不以为意,以为她只是山路走久了的肌肉酸痛,压根儿没想到她的膝盖伤得这么严重!
赶她下山是一回事,但是赶一个膝盖受伤的女人下山又是另外一回事。
这点人性,他还有。
“我……我……”她呆了好几秒才领悟到自己听到了什么,顿时又惊又喜地跳下床,叫道:“矣,你会说话!不……我的意思是说,你会说我听得懂的话耶!咦?不对,那你昨天为什么故意说我听不懂的话?害我……”
“你的膝盖不痛了?”低沉的声音不耐地打断她高亢的叫声。
“膝盖?”她完全忘了膝盖的痛,愣了两秒才反应过来,低头一看,这才发现伤口迸裂,鲜血直流,痛感再度回笼,一张脸瞬间皱得像酸梅。“……好痛喔!”
这女人果然是个白痴!巴那思没好气地想着。
“坐着,别动。”粗手粗脚地将人搬到床上坐着后,他打开木床边小矮柜的抽屉,拿出一个小罐,旋开盖子,挖出一坨草绿色的东西,单脚半跪在她身前,手势轻柔地替她抹上。
“喔……”裂开的伤口搽上药,刺痛的感觉立即让她猛往后缩。
“别动,这药很有效。”他左手压住她的膝盖,继续在伤口处涂药。
手下柔嫩的触感,差点让他恍神,他必须强迫自己专注在她的伤口上,才没做出逾矩的丢人举动,但是眼睛仍忍不住瞥向她裸露出来的肌肤上。
自从昨天遇到她以后,他就一直处于亢奋状态,她的身材如何,他可是清楚得很。虽然不是故意吃她豆腐,但是亲密的肢体接触,让他昨晚在十度的低温下,连冲了十几分钟的冷水澡,还好山上不缺冷水。
齐千夏咬着牙忍痛,不敢再乱动,只好转移注意力,将目光放在眼前的男人身上,这一看,她终于发现一件大事!
“咦?你的胡子哩?”她满脸诧异地指着他光秃秃的脸大叫。
少了满脸杂毛,他居然从“野人”摇身一变,成为轮廓立体的大帅哥!
感觉好奇怪,好像面对一个完全陌生的人……虽然她跟“野人”也没多熟啦,但起码有半天的相处,而眼前这张脸却是全然的陌生。
他看起来三十岁左右,立体分明的五官充满野性美。
他有一双她所见过最漂亮的眼睛,又黑、又大、又明亮。双眼深不见底,眼窝很深,双眼皮明显,眼睫毛又长又浓密,完全不需使用睫毛膏,让她看了嫉妒又羡慕。
除了深邃的漂亮大眼外,他的鼻子又直又挺,略宽的唇习惯性地抿着,下巴方正。这是一张不苟言笑的酷脸,也是一张非常吸引人的俊脸,只可惜左脸颊有道明显的伤疤,破坏完美,但整体而言还是帅呆了。
她目不转睛地瞪着他看,目光热切,如果眼睛能吃人,他可能早就尸骨无存了。
宽阔的肩,瘦削的腰身,有力的臂膀,古铜色的肌肉,他真的是一个铁铅铅的男子汉呢!
一个让人看了会全身发热的真正男人!
虽然脸上多了一道长疤,却丝毫不影响他的魅力,反而让他多了一股坏坏的魔魅,更加让人无法抗拒。
“看什么?”被人“生吞活剥”的感觉,真不舒服。
他虽然懒得打理自己,但却不喜欢满脸胡须的感觉,痒痒的,很不舒服。
若不是花了一个星期追捕盗猎者,忙得没时间打理门面,他才不会让胡须爬满脸。
“你长得很帅耶!”她一脸赞叹,一双大眼亮晶晶的,毫不掩饰她的欣赏。“你这样好看多了,干么留着一脸吓人的胡子啊?我昨天看到你的第一眼,差点被活活吓死耶!你知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啊?”
说实话,看帅哥是一种享受,看了以后会神清气爽精神好,还会脸红手热心跳快,促进血液循环,害她的脸都开始热了起来。
这也能怪到他身上?巴那思不以为然地耸起粗黑的眉。
与其说是他的外表吓人,倒不如说她自己的想象力吓人,是她自己在吓自己吧?
“喂,你不是听得懂我在说什么吗?为什么都不回我话?让我一直自说自话,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是疯子咧!”
“你很吵。”他站起来,将药罐放回抽屉,冷淡地下评论。
“我很吵?!”她不服地跟着站起来,替自己打抱不平。“要不是你话太少,我干么一直制造话题啊?我这是友好的表现,你懂不懂啊?我告诉你……”
“你的内裤。”他镇定地指着她那件薄如蝉翼的粉色小裤,眼睛光明正大地吃起冰淇淋。
他目不转睛地从她圆润的大腿,看向匀称的小腿和纤巧的脚踝,再原路看回白嫩的大腿。
真是一双美腿。
她的个性虽然大刺刺的,不像个女孩子,但是那双美腿还真是没话说,又直又长又匀称,绝对够格拍丝袜广告。
“我的……内裤?啊……”顺着他的手,低头,看见她的裙摆居然卡在裤缝里,整件丝质小裤裤跑出来见人,她立即满脸通红地叫嚷,手忙脚乱地拉好裙摆。
“你你你……你看多久了?为什么不早说?”
裙子一定是她睡觉的时候卷上去的,偏偏起床后她又没注意,就这样不知不觉地让人看光光,真是丢脸丢到北极去了!
“我为什么要说?”他又不是笨蛋,摆在眼前的福利,没道理不让眼睛补一补。
“你你你……你出去啦!我要隐私!”恼羞成怒,她不怕死地将他推出门外,用力将门关上,无力地摊靠在门板上,双手掩面,大声叹气。
在他面前,她再也没有形象可言。不但被吓得大呼小叫,胡言乱语,还摔得皮破血流、哭天抢地,现在连小裤裤都被看光光了。
呜,她的形象完全毁之殆尽!
想想看,她这趟旅程真是多灾多难,简直是衰到爆,二十几年来所碰到的灾难加总起来,都没有这半天多。
昨天的黄历,绝对是诸事不宜,大凶日!
莫名其妙被人赶出自己的房间,巴那思愣了好几秒后,忍不住露齿而笑。
她竟然敢轰他出来?
在这座山,他就是王!这整座山都是他的产业,没想到他竟然会让人轰出自己的房间。
活了三十年,他还是第一次被人赶出门哩!
这件事如果说出去,可能没人敢相信,就连他自己都很难相信。
昨天明明一看到他就畏畏缩缩地抱头尖叫的女人,才过了一个晚上,就敢对他大呼小叫了,还赶他出门。
这个女人,真的很宝,没见过像她这么逗的人!
率真、直言、冲动,少根筋又容易闪神,而且一闪神就忘了正在进行的事,就连膝盖痛都可以忘。
还有,她的内裤也是。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