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一起到远企喝个下午茶,晚上一块在各个台北最顶尖的俱乐部里消磨掉一整夜。
一天晚上,他实在受不了他那栋高级公寓里的死寂,更厌倦了自己毫无意义的生活方式,他不知道一个人怎么可以浪费生命到这种地步,他想要出去走走,却发现自己没有地方可去。一个人闲晃到两腿发酸,他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漫无目的走了三个多小时,疲惫的他,还是回到自己的公寓附近,走进了他常来的一家PUB里。
他一个人闷头喝酒,也没人来理他。就在他已经喝得半醉的情况下,他看到了黄明雪,她穿著紧身的黑色短裙和皮靴,黑亮的头发放掉了马尾,正柔顺地披在肩上。她的长发一甩飘然地从他眼前走过,他惊喜的跟了过去,在地落坐在吧台的肩上轻拍了一下。
黄明雪将高脚椅一旋,转过来面对他。程步云不禁心里一沉,不是黄明雪,不是她,他早该知道了,黄明雪怎么会有空来这种地方浪费时间。
那女子朝他一笑。她的确有几分像黄明雪,但比较年轻一些,再加上抹得死白的脸孔和紫黑色的唇,还有一脸的轻佻不在乎,在在说明了她和黄明雪之间的极大差异。
“对不起,我认错人了。”程步云道了歉,转身就想走。
“你找的人长得和我很像吗?”
程步云只好又回过身来,他有些迟疑的说:“有一点像。”事实上她一开口,那分魔力就消失了,她的声音浅薄又带点刻意做作的味道,和黄明雪的亲切诚恳差之千里。
“你一个人来吗?没跟朋友?要不要一起坐?”
程步云耸耸肩坐下了,也许是因为寂寞,又或许就因为她眉眼之间有几分像黄明雪吧!他在她的右方坐下,她的侧脸和黄明雪最像,程步云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女孩发现他的视线,转头对他抿嘴一笑,又帮他叫了一杯SEXONTHEBEACH。
等到他醒来的时候,他睁开眼睛看到的是自己公寓的天花板,和镶在天花板上的意大利灯。还好,毕竟他还没有醉到露宿街头的地步。不对,空气中迷慢着一股甜腻浓重的香水味,那不是可他惯用的OK1,而在此时,他看到身边雪白的枕头上有一颗披着一头长发的脑袋,他闭上眼睛想了一会儿,顿时所有记忆全都回来了。她是昨天晚上那个长得像黄明雪的女孩子,他这次连人家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就把人弄上床。
那女孩子漫不在乎的起床,对于自己醒在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中,完全没有任何的不安和恐惧,一脸惺松,赤裸着身子要跟他借浴室,明亮的光线下,卸了妆的她看起来不到二十岁,程步云怀疑自已是不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残害了国家幼苗,他想都不敢想如果黄明雪知道这件事,对他这个人会有什么评价,他给她的印象已经够糟了,而这种事只会雪上加霜。
他扶着头坐在床沿,下午两点,看着窗外的蓝天,奇怪自已对未婚妻余可卖根本没有罪恶感,反而在担心黄明雪会有什么反应,而可安才是他的末婚妻,才是他下半辈子要一起过的人,不是吗?
他脑袋里忽然灵光一闪,一下子恍然大悟,这才明白这两个人在自己心中的地位。他不得不承认他是爱上黄明雪了,否则他怎么解释自已从渔港回来后就一直漂浮不定的心,和刻意追求她身影的脚步,他认同可安是个门当户对的妻子,但那从来都不曾是爱情,以后也不可能会是。
他从床头柜里拿出一本名片型的电话本,那上头全是些平时可任他随时传呼,在一起玩乐又不用负责的女伴的电话地址。现在他毫不留恋的将它撕成两半,用打火机一把烧掉这本猎艳名单,他不想,也不能再欺骗自已的感觉,他真的爱上黄明雪,而他想要为黄明雪再干干净净的重新活过。
乘着女孩在浴室一边哼着流行歌曲一边梳洗的时候,他决定不理会家人的反应,直接打电话约可安出来。程步云印象中的可安一向乐观开放,交游广阔,能力又强,道她的人多如过江之鲫,因此程步云不觉得这件事,对她会是多大的打击,所以当穿著全套DKNY套装的可安,在全台北最高级的法国餐厅的晚餐时分,放声号陶大哭的时候,他除了尴尬之外,其实是更多的惊讶。
余可安,这个永远把外表放第一的女孩子,居然会如此不顾形象的哭了出来,他着实吓了一大跳。程步云只能无助的望着她,连劝说都无能为力,他一向都不必用言语来哄女孩子的,他用的多是有价的东西。
还好这个烂摊子是可安自己收的,她镇静下来拭泪之后问道:“你有了新的女朋友?”
程步云不想骗她,虽然说黄明雪根本不算是他的女朋友,他根本还没追上她,但他还是点点头。
“那好,你把她叫出来,我想要看看她是什么样子。”
程步云顿时陷入了困境,他如果有办法叫得出黄明雪,他也不用在台北苦恼这么久了,“这……恐怕有点困难。”
可安的声音一下于又尖锐了起来,“怎么?有本事抢人家未婚夫,没胆子出来见人。”四周顿时又射来好奇的眼光。
“不是,可安,你听我说……这里不方便……”
“你打手机给她约她出来,这里什么不方便,难道她尊贵到还要你去接才肯出来了还是她住在什么荒郊野外?”
“都不是,只是我就算抬轿子去接,她也未必会出来。”程步云无奈的说。
“什么?”
于是程步云把他和黄明雪的情形大略说出,余可安的表情从一脸的不信到错愕惊呼。“你是说这个女的根本不喜欢你,是你一个人在唱独角戏?”
“没错。”程步云自己也不相信,这句话居然是从他的口中说出。
“你不是在骗我吧!冠凯集团的小开,台北最有价值的单身汉之一,现在居然会有人不甩你?”
程步云十分确定的点点头,“信不信由你。”
“我一定要看看这个女孩子。”可安笃定的说道。
“可惜她不可能让我这样随传随到,你要看她只有到她的渔港去。”
“她的渔港?”
“她让我感觉整个渔港就像她的家一样,不许任何人轻视和破坏。”
“她一定是个很骄傲的人。”可安严肃地说道。
“她骄傲得像魔鬼一样。在认识她以前,我不知道世界上有这样的女孩子。”程步云长长叹了口气之后说。
可安沉默而好奇地看了他好一会儿,“你变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你总是游戏一切,从来都不认真。”
程步云无言以对。
“我本来以为你又只是一时的迷惑,但是现在看来你是真的爱上她了……”
“我想也是……”
可安在漫长的法式晚餐中静下心来仔细一想,自已跟程步云这一年多来的交往,其实也不是建立在爱情上,她没有自己所以为的那么爱程步云。事实上,她把他视为一个挑战,程步云是众所周知的花花公子,对女人一向只有三分钟的热度,更不用说要他步上结婚礼堂,因此驯服他,变成了一种刺激而商难度的挑战,可安一直以为自已已经赢了,直到现在才发觉程步云从来就没有投降过。
但是谁会料到他这次居然是玩真的。可安输给一个自己见都没见过的女人,傲气加上好奇,使她下定决心,非得见见这个有办法让程步云自动投降却又对他不假辞色的女人。
那厢程步云正下定了决心,这厢阿雪却碰到了棘手问题,她的两个助手提早接到入伍令,马上就要当兵去了,一下少了两个人,市场根本忙不过来,每天都像在打仗似的。阿雪要阿财贴出的启事一直没有消息,直到有一天阿福伯一脸神秘的要刚送货回来的她,自己去会客室面谈一个应征者。
“福伯,我说过了,你看过的人就可以,你决定就好,不必问我。”阿雪边走边说。
“这个人不一样,你还是自己去看,我怕你不答应。”
“什么人这么麻烦?”阿雪皱着眉头进了会客室,只见一个穿著轻便的年轻人正坐在桌前。
“程步云!你来这干嘛?”阿雪大吃一惊。
“我是来应征的。”程步云一脸正经的表情。
“应征?”
“黄记不是要征办事员吗?”
“所好,我们要征的办事员,其实就是一般的工人,不是什么高级主管。”阿雪象在跟幼儿园小朋友解释一般的道。
“我知道,而且基本上,你也不认为我够格当什么高级主管的不是吗?”
阿雪一时语塞,这才仔细打量了他,几个月不见他似乎真的有些地方不一样,但她一时也说不上来是那里。
“我要的是搬货送货的人,鱼货很重,又有一股鱼腥昧,我不认为你做得来。”阿雪想了半天才挤出这句话,这大少爷是又怎么了,这又会是另一个买地的诡计吗?
“你不是一向知人擅用,不必存偏见的吗?一个刚出狱的人你都愿意给他机会,为什么我就不行?”阿雪知道他指的是秦天阳,看来程步云这次是有备而来,不是那么容易打发的。
“我身强力壮,年纪也不大,搬货送货对我不是什么问题。况且秦天阳能做,我也一定可以。”程步云平静而自信的说。
一向镇定的阿雪这时也不免有些焦躁了起来,她忍不住抱怨道:“你是认真的,还是在开玩笑,我可没空陪你玩游戏。”
“你要我怎样证明我是认真的,你尽管开口,我一定做到。”程步云正色道。
阿雪脑海里飞快的转着,各种程步云进入黄记可能引发的问题一一出现,但现在转眼就是无人可用的窘境了,于是阿雪望着他几分钟后,她做了一个她知道自己事后一定会后悔的决定,她听见自己说“好吧,你明天开始上班吧!”
程步云来上班的第一天,阿雪完全没给他特权,等他穿上黄记的黑色塑料大围裙来跟她报到后,她就把他丢给阿福伯,完全当一般工人看待,开始最基本但也最辛苦吃力的工作“搬货”。
整个市场的工作流程是飞快而乱中有序的,他尚未习惯这种节
奏,整个人忙得又累又乱,丝毫不懂得抓些空档时间休息。等到吃点心的休息时间,早已顾不得地上干净与否,更顾不得所谓的名牌牛仔裤,他已经整个人累瘫在地上站不起来,他淌着一身的汗喘息,香喷喷的炒饭和鲜鱼味噌汤他连动都不想动。
秦天阳坐在他旁边一边大口的吃着炒饭一边问他,“你要放弃了吗?”
“门都没有,你等着瞧吧,我才不会便宜了你。”程步云上气不接下气地道。
两人互相仔细的打量着对方,惊讶在这短短几个月之间,彼此的巨大转变,秦天阳首先忍不住笑了出来,看来他们都互相了解彼此的意图了,也因此谁都不愿在情敌面前先示弱。
“你最好还是吃点东西吧,还有好几个小时要撑呢!”秦天阳笑道。
程步害听完了他的话,又想了一会儿,这才拿起筷子开始快速的扒饭。
秦天阳直觉到程步云是个可敬的对手,他居然可以为了黄明雪放弃原本优渥的生活,跑到这渔港来当个工人,并非当工人有什么不好,只是这对从前那个锦衣玉食的公子哥儿来说,是一项多么大的转变,而且,他可以感觉到程步云并不是一时兴起,做做样子而已,而是心希望因此能打动黄明雪。
以秦天阳个人而言,他是在出狱后一切回归到原点,一无所有的情况下,才会到渔港来谋生的。但如果是在他最意兴风发,身边美女如云的时候让他遇见黄明雪,他怀疑自已能不能就这样毅然的放下一切?他自问了许久但找不到答案,毕竟他早已不是原来那个好勇斗狠,有着数十名手下听他号令的玄武堂堂主。
不知阿福伯的刻意安排还是巧合,他让秦天阳和程步云在员工宿舍里变成同房的室友。
程步云这辈子还没和人同房过,况且对又是秦天阳,他实在很难想象一个前帮派份子的房间会是个什么样子。但任凭他想象了半天都没有进房后看到的吃惊,秦天阳的房里当整洁,除了书桌上一台小型的收录音机之外,其它的都是书和杂志。他瞄了眼秦天阳看的东西,居然都是些考大学的书和讲义以及清一的空中英语教室。
这是怎么一回事?在秦天阳那样桀傲不驯的外表下,藏的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程步云放下了自己的行李,他看着这一切有些迷惑。“你打算考大学?”程步云打断秦天阳的介绍,开门见山的问。
秦天阳正在换衣服,脱掉了衬衫后的体格是足以媲美模特儿的绝佳身材,一八零的身高只有结实的肌肉,没有半分多余的线条,他听到程步云的声音而转过身来。“你说什么?”
程步云看见了代表他从前身分的刺青,那是一头张牙舞爪的老虎,盘踞了他整个胸膛,看来他是不可能当模特儿了。
“我说你打算考大学?”他指着那些参考书。
秦天阳踌躇了一下,他点点头,“可是……我希望你可以不要告诉别人这件事。”
“是为了黄明雪?”
秦天阳又顿了一下,他抱胸看着他,“你说呢?”
“我猜你有百份之八十是为了追上咱们老板,百份之二十是因为你很有上进心。”
秦天阳笑了一下,并不正面做答,“那你放弃总经理的身分跑到这里来,又有百份之几是为了咱们老板?”
“如果我说百份之百你信不信?我是百份之百,而你只有百份之八十,可见得你输我。”程步云认真的道。
秦太阳笑着摇了摇头,不置可否。看样子这少爷连口头上都是好胜不服输。“我要出去买点东西,要是有什么事,可以去问隔壁的小江和小林。”
“我知道,谢谢你。”程步云一说完就打下个大哈欠,他一整天过度劳动,现在已经有点精疲力尽。
秦天阳去买了耳机回来,他不希望自己听收音机教学的时候吵到了程步云,等到他买完东西回宿舍时,程步云已经累得躺在床上呼呼大睡了,他的床边放着依然原封不动的小手提袋,那个容量是绝对装不下他的高级西装,看来他这次是真有壮士断腕的决心。
第六章
阿雪看了一下桌历,整整两个礼拜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