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终结孤单
作者:齐晏
男主角:邵雍
女主角:孙妍歌
内容简介:
初遇妍歌时,她被好友抢走了男友;一年后偶遇,她又遭死党背叛抢走了第二任男友!第三次遇见她,他从暴露狂手中救下她;更为了能租进她家,他还夸张地谎称自己是gay。这下好了,房子住是租到了,但她坚持和他做个超越性别的朋友,约定好不谈情说爱;他明明对她很有感觉却得隐忍住;眼看着她就要投入别人怀抱了,他怎能不怒急攻心?!她开始后悔把房子租给邵雍了?像他这样俊帅优良的男人,偏偏是个不爱女人的gay!每回情不自禁地受他吸引时,她就搬出“超越性别”的大帽帽来说服自己不动心、不动情,他拾起她的孤单,给她爱情的想望,却无法满足于她;她只好借着和别人约会来逃避了……
正文
序曲
一阵轻风拂过,落叶飘然而下,夕阳完全沉沦了,天地灰暗了下来。
邵雍扛著竖琴从音乐系缓缓走出来,跨上脚踏车骑往林间小径。
时序入了秋,午后犹燠热不已,但落日后的此刻却沁凉如水,舒适宜人,邵雍深深吸口气,享受著林间植物特有的芬芳气息。
梧桐树叶因风的撩拨而飒飒作响,隐约之间,他听见了女孩子哭泣哽咽的声音,夹杂在风中的沙沙声里。
他停驻,好奇地倾听著。
“对不起,妍歌,对不起……”女孩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抽泣著。
“事情都已经发生了,说对不起好像多余了一点。”“妍歌”的语调平静。
“我不是故意抢走你的男朋友,我和浩宇情不自禁就……”
“没关系,别再说了好吗?”“妍歌”轻轻打断,洒脱地说著。“珈,我们是好朋友,如果你和浩宇真的情不自禁爱上了,我一定会退让的,反正我和浩宇不过才交往两个月而已,根本还不到刻骨铭心的地步,你想要他就给你吧,好了好了,别哭了。”
原来如此——邵雍听懂了,不过他感到有点意外,通常类似这样的情况,痛哭的人多数是被抢走男朋友的那一方,然而这个叫“妍歌”的女孩子竟然还能平心静气地安慰对方。
“妍歌,你虽然愿意成全我们,可是明鹃和俪菱一定不会原谅我。”
“你放心好了,我会跟她们解释清楚的,就说是我自己和浩宇合不来就行了,而且老实告诉你,浩宇没有时间观念让我很受不了,你要好好教育他才行。”“妍歌”故作轻快地。
“妍歌,谢谢——”万分感激的声调。
“谢什么,我们四个人从高一开始就是死党了,何必为了一个邱浩宇破坏感情,我希望我们四个人的友情永远不要变质。”非常云淡风清的语气,委曲求全似乎只为了维系四个好朋友之间的情谊。
邵雍不以为然地扬了扬唇角,这个叫“妍歌”的女孩子,在他眼中不过是一个懦弱的烂好人罢了。
情操再如何高贵,也弥补不了已有裂痕的友谊——“妍歌”,你也未免太天真了。
他几乎已经预见“妍歌”夜深人静时抱著枕头辗转哀泣的模样。
他拨开被风遮住眼睛的发丝,踩动脚踏车,悠闲地穿越林间。
当时的“妍歌”对他而言只是个不相干的名字,只是个故作烂好人的代名词而已,想不到一年以后,同样的剧本又在他面前上演了一遍。
“妍歌,阿梓爱上了我。”
秋日午后,两个身穿牛仔裤T恤的女孩子闯进了邵雍午餐的鱼池畔,站在离他约十步的距离外,剪著俏丽短发的女孩子背对著他,面色凝重地对身旁的女孩子说了这句话。
邵雍停下了喂鱼的动作,微讶地看著被唤为“妍歌”的女孩子,她,是一年前无意间听过的那个“妍歌”吗?
他不著痕迹地打量著她,她的发长及肩,有张雅致的鹅蛋脸,不是顶美,根据他对女孩子长久以来的观察,“妍歌”一看就知道是属于保守乖巧、不太了解风花雪月的典型。
她那双有如杏子般的大眼珠凝住不动,定定地盯著鱼池中的金鱼。
“明鹃,别告诉我,你也爱上了阿梓。”她的声音有些微颤。
短发、娇艳得好似红玫瑰的女孩子并没有正面回答,但一句“对不起”就足以作为答案了。
邵雍不动声色地继续剥面包喂鱼,两个女孩子正溺陷在痛苦的漩涡当中,无暇顾及他的存在,也不知道他正聚精会神地等待著这场戏的结局。
虽然是同一个剧本,女主角都是同一个人“妍歌”,不过这回女配角换了个名字,但身份却都是“妍歌”的死党兼好姐妹。
“为什么你们都爱上了我的男朋友?”妍歌微微笑起来,笑容带著奇异、迷惑、无奈和悲哀。
“阿梓说,你有时候很不解风情,所以……”
妍歌的脸色渐渐僵硬苍白,似乎被这句话重重刺伤了。
“阿梓把对我的不满都告诉你?”她哑声问。
“妍歌,你知道你的问题在哪里吗?根本不是我和珈蓄意抢你的男朋友,而是你自己完全不懂男人的心理,也不愿意多花心思去经营你的爱情,男人喜欢的是知情识趣、懂得玩乐的小女人,不是那种成天到晚只会谈论秦始皇和拿破仑,要不然就是到博物馆看骨董石头的女人。”
叫“明鹃”的女孩子说得义正辞严,仿佛该忏悔的人是妍歌而不是她。
“我懂了——”妍歌的笑容有点奇异。“我懂男人了,男人是那种喜欢你的时候,不论你做些什么无聊的事都说是气质高雅、灵性聪慧,不喜欢你的时候就说你是个不懂玩乐的女人,男人还能把纯洁的友谊破坏得体无完肤,我懂了——”
明鹃无所谓地耸耸肩,既然都已经开诚布公的摊牌子,她也就完全不在乎了。
“我们还是不是朋友?”明鹃的声音几近冷酷。
妍歌缓缓摇著,低低说:“你们这样待我还算是我的好朋友吗?我现在的好朋友只有一个人,她叫沈俪菱。”
明鹃用力一甩头,转身毫不考虑地走了。
邵雍将最后一块面包丢进池子里,金鱼成群地游过来抢食,他拍了拍手起身,从石子铺成的小径走了出去。
妍歌自始至终都没有发现过邵雍,她一直木然地盯著池子看,一动也不动。
邵雍慢慢地走回音乐系,唇角一直有著笑,一直漾著莫名的微笑。
妍歌——好奇特的女孩子,先后被两个男孩子舍弃,还全都爱上她的好友……到底她有多么的不解风情呢?
第一章
图书馆内非常安静。
孙妍歌喜欢这种宁静舒服的气氛,也很喜欢这种优雅的工作环境,念的虽然是历史系,但生性不擅经营人际关系,永远娴静知足,安于现状,知她甚深的教授便推荐她到这个规模半大不小的社区图书馆工作。
她坐在柜抬内整理室友沈俪菱刚刚送还的书,五本书清一色全都是星座书,最近俪菱迷上了星座的研究,很喜欢用星座来运算自己未来的命运。
也许是从小到大一生都很顺遂,所以孙妍歌不曾对算命有过任何兴趣,但是这三年在感情上所遭受的挫折感渐渐动摇了她的想法,她开始想算一算自己的爱情世界究竟还要空白几年了。
“妍歌,帮我登记这几本。”俪菱把一叠书堆到她面前,嘻皮笑脸的。
妍歌一抬头,就看见俪菱嘴唇上擦著的紫红色口红,以及一身金黑色的火辣低胸洋装。
“你今晚是不是又要去‘那里’上班了?”见她这一身装扮,妍歌就知道她晚上又要去KTV当伴唱小姐。
“没办法,我老弟又被送进警察局了,要八万块才能保他出来。”她耸耸肩。
“你弟弟真是的,这回又干了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偷汽车音响,还是抢欧巴桑的皮包?”她蹙了蹙眉。
“麻烦你的想象力再丰富一点,他要是真有这么‘单纯’就好了。”俪菱鼻哼了两声。
“什么!”她顿时瞪大眼睛。“你弟弟难不成已经开始杀人放火了吗?”
俪菱苦笑了笑。“听说和另一个地盘的帮派械斗,砍伤了一个人,所以被抓进警察局。哎,别提他了,说起他我就烦。”旋即转开话题。“最近我算出自己有桃花运喔,说不定钓上一个有钱人,我就不必这么辛苦了。”
“是吗?那就祝福你喽。”她看见俪菱借的书中有一本是“紫微斗数”,忍不住调侃她。“沈大师,等你研究出名堂以后,也顺便替我算一算吧!”
“你这种千金小姐的命有什么好算的。”
“乱讲。”她白了好友一眼。“爸妈在美国开餐馆就算是千金小姐了吗?我爸妈都是白手起家的,我才不是含著金汤匙出生的千金小姐。”
“那也不差吧,比起我有个酗酒的老爸和爱赌的老妈好多了,你别不知足了好不好。”俪菱还没点名她那个混黑社会的老弟,她的家庭简直是灾难大集合,不过她乐天知命,从来不怨天尤人,吭也不吭一声就一肩扛起家计,前阵子还到KTV当伴唱小姐赚钱替老妈还债。
避免俪菱想起自己丑陋的家庭,妍歌轻巧地贡献著自己悲惨的遭遇——“起码你艳冠群芳,追求者多如过江之鲫,爱情之路总是没有我来得坎坷吧。”想起自己那两段无疾而终的恋爱,妍歌的心还有著些微的痛。
“拜托,别再提那两个死没良心的家伙了,还有啊,麻烦下次交男朋友的时候眼睛睁大一点,别再找浩宇和小梓那种货色。”俪菱把书装进背袋里,一边叮嘱她说。“我把晚餐煮好了,回去记得微波来吃,我回去会检查的喔,在台湾要是死于营养不良症是很丢脸的事,你再不正常进食,当心连胃都搞坏了。”她叽叽呱呱说完,便匆匆朝外走出去了。
妍歌在心底微微叹息著,她也不想这样啊,但是自从明鹃和小梓开始热恋,她就好像得了厌食症,对食物再也提不起任何兴趣,从学校毕业以后,她总算可以不必动不动就看见明鹃和小梓,食欲也才渐渐恢复过来。
她迷惘地望著玻璃窗,望著玻璃窗外摇动的树影和人影,一阵风过,吹下了落叶纷纷,又到了会引发她忧郁症的初秋时节了。
她的思绪飘回两年前的秋日午后,从那天起,她不但失去了食欲,也失了眠,最后甚至连自信心都丧失殆尽了。
也许明鹃说得对,她是个不懂恋爱,也不懂男人的人,因此,她不再想恋爱,也不再想交男朋友,她只想从此简简单单过日子,不想伤人,也不想自伤。
邵雍背著竖琴走了三条街,走到夜幕缓缓笼罩了城市,还是找不到愿意租房子给他的房东。
不愿出租给他的房东都只有一个理由——“你的琴声会吵到附近的邻居”。
自从昨天夜里开始,所有的倒霉事都找上了他,租的房子被另一户房客的一根烟蒂给烧了,除了抢救到琴和皮夹,其他衣物统统付之一炬,一夜没睡,加上今天走了七、八栋公寓,现在已是深夜十点了,沮丧、失望加上饥饿,激怒了一向优雅冷静的他。
该死的公寓、没有艺术气息的房东!没听过什么叫天籁之音吗?他忍不住在心里诅咒著。
入冬后的夜有些湿冷,街道显得十分凄清,他看见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咖啡馆,毫不考虑就走了进去,找不到住的地方,干脆就在这家咖啡馆窝到天亮算了。
喝完一杯醇浓的咖啡以后,邵雍疲惫不堪的心情才得到了些许的安慰,他拿了店内每份报纸,专心寻找租赁那一栏,看看在这个住宅区里还有没有他没发现的漏网之鱼。
咖啡馆门上的风铃一阵叮叮作响,他下意识抬头望了一眼,推门而入的女孩子有点眼熟,他仔细确认,很惊讶这个女孩子居然是“妍歌”?!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当时的她“听”起来像个没有安全感、畏缩怯懦的女生;第二次见到她,那时候的她模样看起来像被抢走了心爱的宠物那般可怜兮兮;现在又看见她,他已经是夜海竖琴乐团里的竖琴手了,而她看起来却像童话故事里被软禁在阁楼里许久的少女,似乎极需要人疼惜,极需要人照顾。
她买了一份美式松饼,一手抓紧胸前的外套推门走出去。
十一点多的深夜,冷清的街道上她这样的女孩子走著,让他觉得不太放心,反正时间多得很,干脆结帐陪她走一段路再回来。
她虽然并不认识他,但他却已把她当成熟识的朋友了,不由自主想尽点基本的道义责任,安全护送她回家。
她和他之间隔了十步的距离,一前一后,慢慢走在红砖道上,五分钟后,她小心翼翼地回头看了他一眼,眼中带著戒慎和疑惧。
他善意地朝她笑了笑,不料她的神情却显得更为害怕,飞也似地奔跑起来。
邵雍肩上背著沉重的竖琴,没办法跟著她跑,正打算放弃护送时,蓦然听见前面传来一声短促的惊叫,他放下琴,疾奔过去,赫然看见一个身披风衣的裸体男子,把自己全裸的正面兴奋地对著躲在墙角的妍歌,一面发出猥亵的笑声。
邵雍一阵严重的反胃,同样是男人,但这一幕还真是令他倒足了胃口。
“拜托——”他一把扯住暴露狂的风衣后领,用力朝后一扯,轻而易举地把整件风衣全部扯了下来,他把风衣往后一扔,干脆让暴露狂一次露个够。“别带著一小根鑫鑫肠到处现实,你不丢脸,我还真替你觉得羞愧。”
没有风衣遮蔽的暴露狂突然慌张失措起来,两手紧紧捂住重要部位,吓得像只惊弓之鸟,捡起地上的风衣立即拔腿就跑。
“等你磨练到博客火腿的等级时再出来秀啊!”邵雍对著仓皇而逃的背影笑著大喊。
妍歌瞠目结舌地看著邵雍,愣愣地上下打量他,历经过暴露狂的惊惧过程,邵雍那一身雪白的V领T恤和黑色长裤的打扮,以及有著洁白牙齿的笑容,在她眼中呈现出干净清爽、完美可亲得恍似天使的形象。
“还好吗?住哪里?我送你回去。”邵雍微弯著腰看她。
他的靠近,让妍歌借著微弱的路灯仔细看清楚了他的长相,他有张很干净漂亮的脸,称他帅哥都嫌俗气了点,特别是他的眼睛,深邃得比黑夜还深,其中散落著点点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