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说起让我爱上服装设计的缘由,就一定要提到“决战时装伸展台”。
那是一个真人实境秀的节目,由海选出来的服装设计师在节目中竟争冠军宝座。
每一集,节目都会出一个主题给参赛者,例如:以纽约植物园的花朵为灵感设计礼服,或是为某位女星设计走星光大道的礼服。
然后,会给参赛者一段时间制作出成品,并由模特儿穿上成品走秀,透过评审评分后,分数最低的参赛者则被淘汰。
我最喜欢第四季的冠军克利斯汀,他的年纪很轻,好像才二十一岁,但他缝纫的技术跟设计能力真的好令我佩服(后来发现知名的华裔设计师王大仁也是年纪轻轻就在纽约时尚圈大放异彩,真是后生可畏呀!)
我好爱看这节目,看着参赛者画草图、缝衣服,并且搭配彩妆造型,真的好有趣。
虽然有些参赛者的作品也让我这个门外汉额头冒出三条黑线,不过看见参赛者怀抱满腔热血设计服装时,深深觉得能够为自己的兴趣跟理想坚持奋斗是很快乐的一件事!
题外话:如果能有机会去纽约,我也想去帕森设计学院的校门口拍照,那是一定要去朝圣的呀!
另外大写这本稿子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小趣事——
因为我发现自己很爱写主角的心绑了铅块或是石头沉到海底,心想这样太频繁了,至少得换个有创意点的写法。
于是,我本来打算写绑个哑铃(有关别吗?),询问朋友有啥重物可以绑起来沉进海底(你是要去弃尸吗?)的,一位朋友说:“不然绑水桶好了!反正也重物。”
又另一个朋友说:“绑锚好了。”
我听成绑“猫”沉到海底,后来才听清楚朋友说的是“船锚”啦,吓一跳!朋友还说很有画面感(笑)。
想到后来,我本来想写——他的心像是被人捅了一刀,沉尸到海底那么沉重,想想调性不太搭。
不过每次写稿的时候,关于文笔描述形容词还真让我伤透脑筋呀,然后私底下都会出现很多搞笑的范例,整个走无厘头路线。
最后,很开心写完这个故事了。
但是,下一本书的题材才真的会让我的眉头夹死一堆蚊子,希望不要因此而增加头上的皱统。
大家来猜猜我下一本要写什么吧?
咱们下次见喽!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