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蒂蕾拉的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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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蒂蕾拉的情书-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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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轩一颗心不由得加快了跳动的频率,初晓是想通过这个告诉他什么吗?是这样的吗?
  他抬起头望着笑得狡猾的世洋,“别笑了!告诉我,为什么她宁可找你也不给我打一个电话?”语气带着一点酸酸的味道。
  “这个嘛——你不是也没给她打过电话吗?难道就非得她主动来找你才行,你多少顾忌一下吧,人家可是女孩子!”最不满意就是他这种态度,仿佛全天下的女人都要对他顶礼膜拜似的。
  “她说要回家,应该是有要紧的事情,我不知道打电话会不会打扰到她——”阅人无数的正轩,一到事关初晓竟变得如初恋少年般手足无措。
  世洋摇头笑他,“我猜她是巴巴地守着电话等你找她!”
  “……”正轩神然黯然,“就算给她打了电话,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她临走的时候那样说了,我又能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世洋不解地拍拍他的肩膀,“事情有这么难办吗?她说她喜欢你,你也应该早就知道她的心意吧。那么,你喜欢不喜欢她?照实回答她不就完了!”不明白在公事上,在对待其他女人的时候,说一不二的文正轩居然有如此彷徨的时候。
  喜不喜欢她?正轩默默在心中重复,喜欢是一定喜欢的。每次她都让自己有不一样的心动,那代表着他是相当喜欢她的。可是,他还有一个同样让他难舍的千肢虫呵。
  头一次,正轩的心底里期望她跟虫虫是有关系的。她已经承认了留学的事情,为什么还不对他承认虫虫的事情?
  她到底是不是虫虫?他没有什么证据,但是,他却迫切地想听到她亲口对他解释清楚。
  他有感觉,这一天快了。
  舅舅已经一口回绝了她的游说。他的立场摆得很明确,没有利益的事情他是绝对不会做的。事实上,他已经认定了世新的败局。
  初晓无力地站在公司的大楼前面,怎么办呢?自己曾经说过会尽力阻止情况恶化的;现在自己已经无能为力了,除了祈祷之外已经别无他法了吗?
  为什么竟然又回到公司来了?
  正轩,他应该在公司里吧?初晓抬头看着总经理办公室的方向,他应该很忙,自己要不要去跟他见面呢?
  犹豫再犹豫,初晓还是下不了决定,最后还是神色一黯,调头离开。
  第10章(2)
  “初晓!”正轩急切的声音在她的身后响起。
  心里怦然一动,初晓定定地站在原地。
  刚才从窗子看到她,正轩就急忙追出来,还好赶在她离开之前叫住她。
  看着她瘦小的肩膀在微微地颤抖,想起了她回家前的告白,正轩不禁暗暗叹息。
  初晓深呼吸,然后微笑着转过身来,深深地看着她多年来深爱着的男人,“总经理……”
  看着她故作轻松的笑容,正轩一时间竟然不知说什么才好。两个人就这么默默对对视着,气氛变得有些暧昧。
  “好久不见了……”试着打开尴尬的局面,正轩用低沉的声音缓缓地说道,“你,还好吗?”
  “嗯!”初晓一下一下地点头,一抹微红爬上她的脸——她记起了上次的那个吻。突然这样见到他,她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
  “呃……上来坐吧。”正轩的声音有一点的不确定,他被自己这种惶恐的情绪吓了一跳,自己竟然是如此,如此害怕她就这么消失不再出现。
  初晓侧着头看他,眼睛亮晶晶的,“对不起,总经理。在你最困难的时候我都没有来帮你,我真的很抱歉……”
  “不用抱歉。”心里涩涩的,正轩勉强地扬一下唇角,“我知道你一直在透过世洋关心我的事,谢谢你的用心——一直以来,都亏有你,单机的时空如果没有你的坚持根本就不会存在,我现在还能有扳回一城的机会,全都是拜你所赐。”
  初晓的嘴唇动了动,终于一颗泪溢出她的眼角。正轩伸手,轻轻地为她拭掉泪水,“初晓,你一定不会知道我有多么感谢你。对我来说,你就像是我生命里的奇迹,你是比任何一个人都要珍贵的。”
  “珍贵,是吗?”抬起头对上他的眼睛,初晓浅浅地笑,“也就仅只于此了,是吗?你的意思就是说,作为秘书的白初晓对你来说是很重要的,可是她不应该对你有感情上奢求;你不喜欢她,更不会爱上她……”
  心里像有一千把刀子在割,可是她的脸上却是满满的笑容,“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不是的!”看着她这种脆弱的样子,正轩突然觉得十分心痛,“不是……”不是她说的这样,可是,终究是什么意思连他自己也不清楚,“我对你……”
  如果初晓和虫虫不是同一个人的话,那虫虫要怎么办?正轩猛地收住口,把下面的话全部咽了回去。
  初晓眨眨眼睛,了解地点头,“我明白了。”然后仍旧淡雅地笑,“我还有事,先走了。再见。”
  望着她转身走掉的身影,正轩心里有无法言喻的痛楚。她说明白了,她明白什么了?连他自己都不明白的事情,她怎么可能会明白?
  还有她最后的那个笑容,又是什么意思?
  看吧,爱情这东西果然还是不适合自己的!
  正轩敲敲痛得要爆炸的脑袋,悻悻地转身走回办公大楼。
  信箱里静静地躺着一封邮件,来自千肢虫。
  正轩呆呆地瞪着屏幕,一时之间竟忘了打开来看——多久了,虫子终于回复他的信了。在她销声匿迹几个月之后,她终于又有信来了!
  颤抖着用鼠标点开邮件,那是一封简短的回信。
  “现在有点困难是吗?我相信,你只要坚持下去,一定能成功的。”
  这种淡然的语气,仿佛之前的告白是根本不存在的一样,正轩恨恨地刚要把信关掉,却一眼瞄到信里还带着一个附件,是声音文件。
  打开那个声音文件,说明上写着:虫虫唱给箭的歌,希望箭能喜欢,祝愿你早日成功。
  虫虫唱的歌,正轩缓慢地点击了一下播放。心里模糊地想着,虫虫怎么会知道自己有困难呢?如果她只是通过邮件跟他联系的话,应该不会知道目前他的境况才对——
  就在他恍然的那一刹那,悠扬的乐声溢满整个房间。是虫虫最喜欢的一首英文歌:If  I  Never  Knew  You。
  正轩在音乐声中舒服地伸展双手,然后他听到了婉转、轻柔、深情、忧郁,略带点低哑的声音——虫虫的声音。
  或者说……初晓的声音。
  If  I  never  knew  you
  If  I  never  felt  this  love
  I  would  have  no  inkling  of
  how  precious  life  can  be
  And  if  I  never  knew  you
  I  would  never  have  a  blue
  How  at  last  I'd  find  in  you
  The  missing  part  of  me
  In  this  world  so  full  of  fear
  Full  of  rage  and  lies
  I  can  see  the  truth  so  clear
  In  your  eyes
  So  dry  your  eyes
  ……
  是吗,这就是虫子想对他说的话吗?
  如果我从不曾与你相会,就不会了解爱情的美味。
  如果我从不曾爱上你,就不会知道什么最值得珍惜。
  ……
  她从没有后悔爱上自己,她是用她的歌声这样向自己宣布。
  正轩猛地捂住自己的双眼,一股温热的液体,迅速地溢满了眼眶。他向后倾倒在椅子的靠背上,使劲地闭上了眼睛。
  想一想吧,自己几乎错过了什么?自己怎么就没有早一点发觉到?
  为什么会觉得初晓给自己一种熟悉感?为什么当初晓露出可爱的笑容时,自己会下意识地回避?为什么虫虫有时候会流露出深沉的思想?为什么虫虫和初晓在自己的脑海中会重叠?
  六年了,自己竟然从未想过,虫虫就在身边。真是迟钝得该打!
  正轩在虫虫的歌声中,缓缓绽开了一个微笑。
  她给他的这首歌,是不是说明,她仍旧愿意再给迟钝的自己一个机会呢?
  他点击回复,给虫虫或者说初晓写一封回复的信。
  “该叫你什么呢?我的虫子?我很感激你的歌声,让我终于拨云见日了。虫虫,你愿意对我表露自己的身份了吗?
  “如果真的是这样,我希望你能出席我的新游戏的发布会,我在那里等着你,在我的身边,我会给你留出位置。
  “所以,无论如何,你一定要来。我等着你。正轩。”
  发出信以后,正轩站起来,伸伸连日来忙碌得近乎麻木的身体。笑容在他的脸上慢慢地溢开来——原来老天并没有放弃他,他的虫虫并没有放弃他,他的初晓也没有放弃他。
  幸福,原来近在咫尺。
  初晓看着正轩的来信,无言地笑了。
  看样子,他已经知道了。
  本来自己给他这封信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就是要告诉他自己的身份。其实正轩一早已经怀疑她了,不然就不会一再地试探她了。
  好吧,终于要面对他了,终于要面对自己深埋了六年的感情了。
  初晓轻轻咬着手指,为什么要自己出席发布会呢?
  以什么身份呢?秘书吗?还是朋友呢?
  轻轻地笑,自己想得太多了。难怪人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最容易患得患失了!初晓抚摸着自己略显冰冷的面颊,如此平凡的自己,在没有了网络这个魔法的掩饰之下,终于要跟王子见面了吗?
  那么王子准备用什么样的水晶鞋来检验灰姑娘的真伪呢?
  说实话,她竟然开始有那么一点期待了。
  正轩是从来不曾令她失望的,她知道他一定能把这次公司的危机化解,所以,他既然要她出席发布会,那就是有他的深意。
  他知道她愿意配合他,他知道她愿意为他做任何事。
  这是不是说明他们的心意,是相通的?
  第11章(1)
  世新软件公司的最新游戏——单机版的时空——已经上市了。早在游戏的发布会三周之前就已经开始了宣传和预售。
  宣传的海报上用最醒目的字体写着:寻找Mr。  Wen的神秘爱人。
  当初晓第一次在户外看到这么耸动的广告词时,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一夜之间,这样色彩斑斓的海报贴满了这个城市,随便走到任何一个车站都能看到巨幅的海报。
  他,是真的要这样的吗?以前连公司做广告都不肯露脸的正轩,现在居然要拿自己做话题吗?他不会觉得别扭吗?
  初晓站在路边,仰望着巨幅的海报,上面用小字详细说明了活动的内容。
  寻找公司总经理的神秘网友,一个多年以来默默支持着他工作的神秘女子。他希望在这次的新游戏发布会上与她见面,相认的条件是,回答他一个关于爱情的问题。
  这就是王子专门为她打制的水晶鞋?
  初晓低低地笑出了声,难为他想得到,关于爱情的问题!那是自己给他印象最深的回忆吗?
  初晓抚着自己的脸笑了,好吧,辛蒂要登场了,王子,准备好你的水晶鞋吧!
  发布会当天,设在香格里拉大酒店的会场里,一切准备工作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托人拉关系请到了几十家的记者,各种照相,摄像的机器密布在前几排;连新世纪的新总裁也表示会抽时间来参加他的发布会——如果文总经理有能力证明自己可以在最后几天的时间扭亏为赢,新世纪还是乐意继续支持国产软件事业的——新世纪的新总裁如是说。
  不知道是真心想帮忙,还是成心来看笑话,总之,正轩愿意把他的话当成是奋斗的动力。就像初晓曾经拼命为他所做的一切一样,这次是该他拼命的时候了。
  寻找神秘爱人的宣传海报已经在各地密集地张贴、派送了;应该可能达到人所共知了,如果这样还不能让真正的虫虫送上门来,正轩眨眨眼睛,那自己也许该考虑改行了。
  距离发布会开始还有不到二十分钟,准备工作一切就绪,各个与会人员也陆续就座;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坐在主持人位置上的是世洋,此刻他正紧张地看着身边的正轩,“老文,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这么沉得住气?如果初晓不来呢?万一她没看到你发的信,万一她连广告、海报也没看到,那怎么办?”
  现下,世洋已经知道了千肢虫和初晓的故事。在来之前正轩已经简单给他讲过了。
  正轩胸有成竹的模样让世洋觉得自己很愚蠢。可是,这么重要的事情,他可做不到正轩那么气定神闲的地步,“你悄悄告诉我,有什么成全的计策没有?你是不是找了人准备冒充初晓呢?”
  正轩摇摇头,“你呀,真是让我说什么好?如果她不来……”凑到他的耳边,用低得不能再低的声音说道:“如果她不来,你不会打电话给她?”
  “啊——”世洋的眼镜差点摔得粉碎,这个,就是正轩最后的护身符?老天爷,希望你开眼,不要让他沦落到要跑出去打电话找初晓来的地步。不要,千万不要。
  “为什么你都没想过,万一初晓的电话接不通呢?你又怎么办?”世洋也小声地跟他咬耳朵。
  “我相信吉人自有天相,放心好了。”正轩笃定的表情让他稍稍宽心。
  “最好是这样。”他小声地嘟哝着。
  “各位尊敬的来宾,各位热心的记者朋友——”司仪已经开始调动会场了。
  世洋的手心已经沁出细微的汗来,正轩仍旧笑得镇定自若。
  发布会正式开始,一时间所有的灯光大亮,所有的人都安静下来,目光聚焦到了前面的几个人身上,只有照相机的快门声不时“啪啪”地响起来。准备来证明自己就是文正轩的网友的女孩子,在台底下已经站了一排。
  关于爱情的问题是不是太简单了?简单到让这些闻风而来的女子以为自己可以冒充他六年的朋友?
  正轩淡漠地笑,如果初晓真的没有来的话,说不过可以从那里面随便找一个来冒充呢!
  “现在我谨代表世新软件公司的全体员工,欢迎各位的到来——”司仪的声音从酒店外面就可以听到。
  一个窈窕的身影,站在酒店的大堂,静静侧耳倾听着,然后唇边展开一个迷人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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