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道门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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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道门生涯- 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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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如何让田里的小麦长得更强壮。

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其自然,只是今天对于他来说,却是另一种人生。

荒草丛中,早已被李轻别踏出了一道悠长的山间小路,就像李轻别的心中,记忆的荒草中长出一条通往回家的路,每天李轻别都要在这条路上来回走上四次,哪怕是不用下地,他也要走上四次,这早已养成了一种习惯,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

这天早上,迎着第一缕阳光,他如往常一样走在这条山间小路上,这条路是属于他的,就像金銮殿前的天子道,但今天的天子道却多了一位来客。

小花,她说她的名字就叫做小花,从出生起的那一天,就已经定下,小花本该长在荒草丛中,绽放和枯萎。

小花就在荒草丛中,就在荒草丛中的小道上,挡住了李轻别的路。

“你是谁?”李轻别皱了皱眉,这条路是属于他的,他不喜欢别人在他的路上走来走去,就像他不喜欢那些令他发抖的痛苦回忆,在他脑海中走来走去一样。

“你不该问我的名字,因为你挡住了我的路。”女人倾颦一笑,淡黄色的轻罗衣衫,就像花儿一般,一种可爱的姿态和色泽跃然脸上。

“我偏要问你的名字,我还要挡住你的道去路。”李轻别有些执拗,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这么美丽的姑娘了,可是他偏偏又执拗的要死。

“轻浮。”小花还是笑,眼波流离。

“这条路是属于我的,你偏偏占了我的道,还要说我轻浮,真是怪事。”李轻别觉得有些可笑。

“你这个人才是怪事,大路通天,各走一边,这路怎成了你的。”小花简直忍不住要大笑起来。

李轻别摇了摇头,这个女人不但可笑,脑子也有病:“我不与小娘子多言,你快让开,我要过去。”

“你为何不让开,偏偏要我让开。”小花非但没有让开路,反而更霸道的站在了路的中央。

山路本就不宽,如今李轻别更过不去了。

李轻别自幼生长在皇宫之中,从未与人拌嘴,如今沦落为草民,更很少与人说话,他脸上涨的通红,却一句话都说不出:“你……你……”

说着,他狠狠一甩袖:“蛮横!无理!”词穷,言毕,他转身就要离去。

小花的动作很快,如同清风划过落叶,突然从李轻别的旁边滑过,快的连眼睛都不用眨,她又一次拦住了李轻别的去路:“你说谁蛮横,无理?”

李轻别涨红的脸上,更是通红了,话也越来越结巴:“你,你。”

“你才是蛮横无理,而且放肆大胆,无理取闹,哼。”小花冲他做了个鬼脸,似乎故意气他。

李轻别几乎要把脑袋低进自己的怀里了,连一眼都不敢再看小花,因为他突然觉得小花长得非但漂亮,而且勾人,他的心在突突乱跳,他低着头,一句话都说不出。

第212章 番外,李老倌(二)

“咯咯,呆子,你为什么不说话了。”小花笑出声来,她觉得她的目的已然达到了,就像偷吃的小老鼠一样开心。

“我,我偏不说。”

“偏不说,你还说?”小花几乎要拍巴掌了,这个呆子简直是太好玩,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呆的呆子。

“我,我不说。”

“还说?”

“我,我。”李轻别连声我了好几遍,却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他恨不能把脑袋插到地里去,他觉得自己很没用,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想到这里,他突然扔下锄头,向家里跑去,他已经不知道怎么和这个漂亮的姑娘说话了。

小花却不依不饶:“喂,呆子,就这么走啦?”

李轻别连头都没有回,他的脸比烧红的炭火还要红,很快,他就消失在了小花的视线里。

“咯咯,真好玩。”小花跳了起来,看着李轻别消失的地方,轻轻吟道:“朱…允…炆,李…轻…别,有趣,有趣。”

李轻别几乎是一路奔跑,脸头都抬不起,他想到美丽女子的笑声,就忍不住的脸上火辣辣的热,他想到美丽女子那身淡黄色的轻罗,就忍不住的心脏突突跳。

他坐在屋子里堂屋的一把椅子上,抓起茶碗连喝了三大碗,但依旧止不住心头的那股火热,为什么会这样呢。

一整天他都呆在屋子里,没有生火做饭,连动都没有动过,直到夜色降临他都没有发现,因为他的脑子乱极了,全是黄衣女子的音容笑貌,女子轻佻的眉是那样好看,粉红的小嘴儿是那样勾魂。

这一夜,李轻别失眠了,之前他虽然心负仇恨,却也睡的很香,今夜,他却失眠了,只是因为一个女子。

第二天,李轻别再次起了个大早,他几乎迫不及待就要起来,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今天没有锄头,因为锄头已经扔在了山道上,他顾不上这些,一路小跑,像鸟儿一样,他希望还能够遇到那个黄衣女子,因为他已经想出了怎么回答她。

“你为何不让开,偏偏要我让开。”黄衣姑娘一定会这么说。

他应该谦谦有礼的说:“姑娘,你先请。”李轻别这么想,他想到这里的时候,觉得自己一定伟大极了。

越是这样想,他脚下的步子就迈的越快,他果然又看到了黄衣女子,他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要激动的跳出来了,可他偏偏却忘记了为什么黄衣姑娘会在哪,他根本没有多余的头脑去想别的,他只想看到她,看到她,李轻别就已经很满足了,她就站在小道上,仿佛就生长在那里一样,就像草丛中的一朵美丽的小花。

李轻别故作镇静的放慢了脚步,故意低着头向前走,心中默默数着步子,二十七步,一步不多,一步不少,刚刚好走到黄衣姑娘的面前,他故作镇静的抬起头装作一脸的惊讶,刚刚想要说话,黄衣女子却比他还要快。

小花依旧笑的像小花一样:“请你让开,不要挡住我的阳光。”

呃,李轻别愣住了,为什么换台词了,和想象中说的不一样呀,他又无语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脸马上就变得通红了。

“咯咯,你这个呆子,为什么不说话?”小花捂住嘴,笑了起来,她越来越觉得这个呆子非但很呆,而且呆的可爱。

李轻别的头埋的更深了,声音小的几乎自己都听不到:“姑娘,你先请。”

“你说什么?我听不见。”小花故意歪下小脑袋,侧耳靠在李轻别的额头前。

“我说……”李轻别猛地抬起头,竟然亲在了小花的脸上。

世界变的安静了起来,连草丛都羞红了脸,闭上了眼。

小花愣住了,李轻别更是呆住了。

就像触电一样,两颗心猛烈的撞在了一起,擦碰出闪电般的火花,爱情本就是种最奇妙的情感,既没有人能了解,更没有人能控制,爱情却是突然的,它要不就不来,要来,就来得猛烈令人完全无法抗拒它。

不知为什么,在李轻别的心底深处,总觉得仿拂已认得她很久,仿佛在还没有生下来之前,就已经认得她了。仿佛他从皇宫中大难不死,逃到这里,只是为了见她一面。

而小花也觉得,她早就在等着他,就在这条路上,就在这片草丛中,已经等了他三万八千年。

“你为什么还不走。”终于,小花说话了,但却没有了那份挑逗,变得有些拘束。

“我……”李轻别有千言万语要说,却只能低着头说出一个字。

“你可以带我回家吗?”小花娇羞的低下了头,她觉得自己突然说出这种不可思议的话,简直不可思议。

李轻别的心脏几乎都要跳出来了,她说让我带她回家,李轻别觉得耳边轰鸣,什么都听不见了,脑海中不断回绕着:“带我回家……”

他猛地抬起头,这一生的勇气都涌了上来:“我带你回家!”

这一句话,李轻别说的又快,又疾,又响亮,他怕,他怕她听不见,他怕身前的黄衣女子反悔。

只这一刻,李轻别觉得,他已经瞬间忘记了皇位,忘记了龙椅,忘记了金銮殿,忘记了那座困了他前半生的紫禁城,得此一女,今生什么都可以抛弃。

就这样,小花住进了李轻别的家中。

拥有爱情的人,往往会忘记现实的伤痛,李轻别也逃不过,他的人生突然就有了方向,叔侄之间王位争夺产生的仇恨已经化成了往事,往事如烟在两个人的日子里瞬间消失,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朱允炆,只有李轻别。

和呆子在一起久了,人就会变成呆子,小花觉得自己已然变成了一个痴痴的呆子,她会看着李轻别笨手笨脚的开垦和播种,看着李轻别笨手笨脚的做饭,看着这些,她就会痴痴的笑,笑容里充满了幸福,原来这就是爱情,原来人间是这么的可爱。

“轻别,你为什么这么笨。”小花撅着嘴,抢过李轻别手中的铲子。

“人越聪明,烦恼也就越多,烦恼越多,想的就越多,想的越多,人也就越聪明,然后烦恼就更多,还是笨一些好,嘿嘿。”李轻别依旧会脸红,却已经学会了如何招架小花的挑逗,如果当初李轻别太聪明,恐怕早已在皇位之争中死掉了。

一个没有能力的笨蛋才能活的更久一些,他的叔叔朱棣明白这些,所以朱允炆才活了下来,所以才有了现在的李轻别。

“那你说,人为什么要活着呢?”小花皱起了眉头,似乎她刚刚从未活过一样。

“因为爱。”李轻别的眼睛里充满了希望,只有爱才能让一个人活下去,如果一个人心中充满了仇恨,那他活着和死了,便没有区别。

第213章 番外,狼搭肩(三)

“那你懂爱吗?”小花突然放下手中的铲子,因为锅里的菜已经糊了,她吐了吐舌头,原来做饭也是一门技艺,她还从来没有做过,一个女人若不会做的一手好菜,那她定然抓不住男人的心,小花懂得这些,所以她暗暗发誓,一定要做一手的好菜,撑死这个呆子李轻别,要他一辈子都离不开。

李轻别突然从怀中掏出一个布包,兴高采烈地说:“我当然懂。”他把红色的布包抵到小花手中:“我的爱,就在这里面。”

小花吃惊的看着李轻别,这个呆子在搞什么鬼,难道爱可以装在袋子里吗?

她轻手轻脚的一层层拆开小布包,是那样的小心,那么珍惜,生怕碰碎了李轻别的爱。

最后一层布掀开,小花简直惊呆了,如果不是怕吓到李轻别,她一定要从这座房子飞到天上去,飞上个三天三夜才能表达她的欢喜!

布包中是一面镜子,镜子里就是小花俊美而羞红的脸,粉嫩的唇,柳叶的眉,是那么好看。

小花竟然有些不敢去看李轻别,她的心噗噗直跳。

李轻别轻轻偷笑,他一定已经抓住了小花的心,他要她这一辈子都不离开他,他接着说:“还有一种爱,你知道是什么吗?”

小花抬起头,她不知道,她特别想知道,因为爱的感觉太好了,从来没有过的美好:“想,想的要疯掉,你快说。”

李轻别突然有些结巴,想到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他就结巴的几乎要说不出话来:“你,你闭上眼睛,我才要告诉你。”

小花愕然,她想不明白眼前这个呆子在搞什么鬼,只能温顺的闭上眼睛。

粉红的唇如同神秘的宝藏,李轻别的心脏突然狂跳不止,他几乎要捂住心口,他的浑身都在随着心脏颤抖起来,下一秒,他已经吻了上去。

柔,冰凉,这是他一辈子至死都无法忘记的感觉,小花的唇很软,软的就像九月份饱满的棉花一样,软软的竟然有些发甜,他不禁想要用舌头把它吃掉,吞到肚子里,他几乎要把小花吞掉,吞进身体里。

小花的身体僵住了,几乎无法呼吸,她动也不敢动,连眼睛都无力睁开,身体几乎要瘫倒在李轻别的怀中,原来,爱是这样味道的,原来爱情是这么的火热。

“唔。”小花深深的吟了一声,李轻别的手慢慢扶上她的发,吻的更深了。

突然小花推开李轻别,脸色羞红,就像一朵花儿,她的胸口不断起伏,连一刻都停不下来,她转身向院子里跑去,头也不回。

李轻别的双手不断的颤抖,因为他几乎要抚摸到小花胸口那片柔软而饱满的玲珑了……人生,原来还有更多有意义的事情,李轻别笑了,像个孩子一样开心。

日子一天天过,两个人的关系也一天天的更近了,两颗心几乎要越过那最后的关卡。

世上本就没有绝对的完美,更没有永远的完美。

爱情虽然甜蜜,但是无法拿来当饭吃,现实是需要吃饭的,李轻别那两亩薄田根本无法养活两个人,小花吃的很少,李轻别也已经尽量节省了,但是依然不够。

村民对他们真的很好,总会在没有口粮的时候,这个送一些,那个送一些,可是,山民并不富裕,天门村的村民本就是依靠药材为生,种植的粮食也本就不多,年纪稍长一些的村民会带着这些药材,出山悬壶济世,山民质朴,多救济平民,诊金也收的不多,所有人都在温饱线上徘徊,根本没有那么多的余粮,去照顾这两个甜蜜的人儿。

李轻别只会种地,也只学会了种地,他曾试着向村里的老人学习医术,但那些植物药草,莫说让他记了,他连看都看不明白,没有常年进山经验的人,怎么可能凭着口述就能记得药草长什么样呢。

终有一天,李轻别脸上的笑容少了,唉声叹气的时候多了,在爱情之余,他开始考虑到赚钱,小花也看到了他的无奈,偷偷的在房间里帮村民捣药,换一点粮食。

那天的天色很阴暗,下着雨,李轻别从堂屋中走了出来,他已经下定决心,要上山采药,他要努力为小花撑起这个微不足道的家,虽然他们还没有成亲,也没有到那种同床共枕眠的地步,但两个人却也再分不开了。

山里有一种药材,要做玲珑草,三年生根,三年开花,三年成型,再过三年才可以用药,所以这种药材在大山之外很赚钱。

李轻别在村民家里见过一株这种药材花,他已经深深的记在了心里,就像记住自己的名字一样,他决定山上去寻找这种药材,每个月能够寻找到一株,就足够两个人的吃花了。

李轻别是个不会犹豫的人,就像他的爷爷朱元璋一样,想到的事情,就要马上去做,一刻也不能忍受,就像他要和小花在一起,马上就会告诉她,他想要吻小花,马上就要去吻。

这件事情,他没有告诉小花,也没有告诉任何人,他觉得男人做事就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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