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芹的试胆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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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芹的试胆告白-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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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事,她就是太劳累了。今天张叔叔请了假在家陪着她呢。”
  店里的客人一看到千芹也乐了。这小叶也真得颜小姐的真传,手艺越来越好…,只是她每天都是下午才来这儿,大伙为了口福也只得每天下午准时到这儿报到。
  千芹年纪轻,人文直爽,深得客人们的喜爱。去年她生日的时候,“永远食文化”的老顾客们还特地为她办了生日聚会。所以在这里,也就跟在自己家一样温暖。对千芹来说,她做的东西能得到大家的赞赏已经是最好的回报。
  颜小姐在里面看着一直微笑。她一直觉得她当年让张扬到法国去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当这个可爱的女孩第一次来找她,说要在这几打工时她就有这样的自觉了。
  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两地相隔的恋情,她对不起小千,她的张扬更对不起这个好女孩。
  几个月前张扬打电话来说到了非洲了,说非洲很热,说当地的文化很原始……却没有提到千芹半个字……
  她也试探过千芹,她只是苦笑,却一点改变初衷的意思也没有。
  一双手自背后搭上了颜小姐的肩。
  是小王。
  “不要胡思乱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缘分,别人是操心不来的。”
  颜小姐点点头,小王在这里工作已经有十二年了,从她开店开始,一直都在背后默默地关心着她。她知道小王的心意,但是,她大部分的感情都交给了那个不爱她的男人了。
  小王不会计较这些。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
  颜小姐失神地望着小王在店里忙碌的背影。谁说她不感动的?只是她不相信永恒的爱情,她怕连这个男人也会失去。如果没有开始也就无所谓结束,那就让这段感情“永不结束”吧。
  天色暗了下来,“永远食文化”一到了晚上就愈加热闹了。不过千芹在这时就该回家了。
  跟“永远食文化”的客人们道别以后,千芹开始往家里走。经过超市的时候她买了山楂茶——最近张叔叔又胖了。面对风韵犹存的叶雯,张离诤可是卯足了劲地减肥呢。
  千芹上了公车。她一直没有自己的车,鄄宸和洛骁送过她一部,不过她从来没开过就转送给别人了。从“永远食文化”到家坐公车只有两站的距离,说实在的,是比自己开车要方便得多。
  在公车上,千芹才重新打开手机的电源。一打开就看到手机的信号灯闪个不停,仔细一查看,不禁吓了一跳,刚刚在她关机的时候竟然有三十多个电话错过了。而且还都是南隽淮打来的。
  他大概是找她有什么急事吧?正想着,电话又响了起来。这时公车也刚好到站了,千芹一边下车一边听电话。
  “喂,小千啊?你刚刚怎么回事?一直关机。”
  “喂,隽淮啊?没什么,还不是高明那小子烦得我够呛。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有。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南隽淮的声音听起来很兴奋,难得他这个温和先生也有这么激动的时候。
  “什么消息?”千芹把左手拎的袋子换到右手,眼睛却无意瞥到前方一个熟悉的身影。
  “你知道吗?张扬说他要回来了耶!”南隽淮大声宣布。
  千芹不敢置信地盯着她前方不远处的人。电话里的南隽淮仍沉浸在喜悦中,不停地讲着:“我今天早上才接到他的电话,他说什么时候到达不一定,不过应该快了……”
  电话里的人讲了什么千芹一句也听不到,她只是傻盯着她前方的人。
  他的头发长了,皮肤也变黑了许多,五官看起来更分明了,下巴的线条也变得更加坚毅……他微笑着看着她,“伯母说你快要下班了,我就在这儿来等你了。”
  千芹手中的东西全都无力地掉在了地上。
  “……张……你混蛋……”千芹开口都快要哭了,八年了,他终于回来了。
  “对不起,让你久等了。我回来了。”
  千芹扑在张扬胸口号啕大哭起来。
  张扬无奈把她拥进怀里,“还说不爱哭呢,怎么又哭了?真是的。”
  这一边,南隽淮不解地看着手机,怎么说着说着就听到千芹大哭起来,再“咚”的一声,就什么声音也没了?小千……她不要紧吧?
  后续之声
  张扬一回来就“被迫”继承了文星高中理事会会长一职,另一方面也在张离诤的公司开始做继承训练。张扬的好人缘和多国语言的能力,让他在业务上做得有声有色的。
  千芹和张扬偷偷跑到一个乡下的教堂举行了只有两个人的婚礼。
  为了“教训”他们的自作主张,张离净替他们补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婚礼。千芹和张扬的一对双胞胎弟弟(叶雯和张离诤结婚后的第三年出生的孩子)当了他们的花童。
  伴娘当然是徐莉,伴郎当然是南隽淮。
  婚礼当天。
  千芹提着裙子,到处找她的那对孪生弟弟。这两个小家伙竟然在婚礼前十分钟不见了,害她这个姐姐只好提着礼服裙子来找他们。
  “叔叔,是我爸爸的儿子和妈妈的女儿要结婚了……”远远就可以听到张帆、张罗那两个小家伙(小千的那对孪生弟弟)学着大人的口气在跟人说话。
  “哦,那可真好。”一个满脸虬髯的男人大笑起来。
  千芹不认识那个男人,又觉得有点眼熟,心想,可能是张家的客人。于是就礼貌地点了点头。
  那个男人也冲她点了点头。
  当千芹带着两个小孩离去的以后,这个男人却盯着她的背影,露出落寞的表情。
  “……小千,爸爸很想认识那个能让你露出这么幸福的表情的男人……不过,爸爸马上又要离开了,你和你妈妈都会原谅我的……对不对?因为你们都已经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原来……这个男人就是千芹离开多年的父亲。
  千芹把原来事务所的工作辞掉,开始在张离净的公司协助张扬。
  当年的“风之组”成员现在大都下商海了。林子凯和阎斌开的设计公司业绩蒸蒸日上,眼看直逼广告业前三甲;鄄宸继承了家族的公司,由于事情太多,啸虎、啸海兄弟都全力协助中;洛骁死逃活逃地还是没有逃过命运的捉弄,最后不知怎么的竟然娶了徐莉(此事至今仍是一个谜);黑龙在七年前加入了风之组,说也奇怪,他这个黑道大哥现在竟然被一个女人包养,而且还神秘兮兮地不肯透露对方的身份……总之大家过得都挺好,就是现在还没有任何一个人有“下一代”,因此,他们约定,第一个出生的孩子将可以得到每个人百分之十的财产,并且不管是男是女、长相性格,都将是下一代的老大。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他张扬的孩子怎么能屈于人下呢?所以啦,张氏夫妇目前正处于“全力以赴”当中。
  外一篇:阿修罗的箭
  这是一家位于郊区的小酒吧。平时这间酒吧的客人不多,但是今天却异常热闹。
  因为从今天开始,这里将会多一群年青人要经常在这儿聚会了。
  “老大,我咽不下这口气!我们为什么要怕那个女人?”一个年青人忽然用力甩酒杯。
  “谁说老大怕了?胡扯!这叫好男不与女斗!咱们何必跟一个女人一般见识?她既然喜欢那个地方,咱们就绅士点,让给她好了。”另一个高大的青年不满地反驳。
  听他们的这话,看来是吃了某人的亏,才躲到这个乡下地方来的。而且让他们吃苦的还是一个女人。
  “真可笑,一个女人竟然跑出来混,还自称什么‘火羽神鹫’?我看她也不过十六七岁……”
  “够了!都别说了!”一直在角落默默喝酒的男子大喝一声,四周一下子归于宁静。显然这个男人就是他们口中的“老大”。
  “输了就是输了。输给她并不等于输给全世界,不服气就以后赢回来,在背后说人家的坏话算什么男人!”“老大”的声音不大,却有一种不折不扣的男子气概,让人不由得想出声喝彩。
  吧台的方向传来一阵鼓掌声。
  小酒吧里所有的人把目光转向吧台。只见一个酒保打扮的清秀少年正以赞赏的目光看那个“老大”。
  正在这时,酒吧的门“吱——”的一声又开了,一个皮肤黝黑的俊朗青年从外面走了进来。
  他不理会其他人,径直走到那个清秀削瘦的少年酒保前面。
  “铎,我要你帮我一个忙。”
  “嗨,好久不见的好朋友,一见面就要我帮忙,也太不近情面了吧?”少年酒保带一丝浅浅的笑。
  “这个人伤了我不少的帮中兄弟,但是目前我有事要离开这里一段时间,我要你帮我找出她,其他的可以等我回来再说。”俊朗的青年只管自己说自己的,以他这种说话方式还能有朋友,已经是上天的厚待了吧?
  少年笑而不答。
  二人的说话声音越来越小,渐渐地,旁人就什么也听不到了。
  “喂,洛琳,这边,这边,这边有个超有味的美男在跳舞哦!”秦冰一脸兴奋地拉着好友洛琳往人群里钻。
  这里是华文路,也是这个城市的文化和爱情之路,每到星期五,这里就会有很多爱好者在这里做街头表演。
  “什么美男啊?你不要拉太急啊……”洛琳的手被秦冰拉得都快脱臼了。
  “你看,你看,就是那个跳街舞的!不错吧?”秦冰洋洋得意地向洛琳介绍她的新发现。
  在她们的前方,一群青年围着一个正在跳街舞的男人。他精彩的表演不时惹来阵阵掌声,不少年轻人都加入跳舞的队伍。
  秦冰也拉着洛琳加入圈子。
  “不行,冰冰,我不会跳街舞啊。”
  “没关系的啦,随便怎么跳都可以,你就当它是芭蕾好了。”
  洛琳对秦冰不好意思地一笑,还是加入了跳舞圈。
  洛琳的目光不知不觉中被场中的那个美男子吸引——他长得好漂亮。没错,是“漂亮”,他的五官几乎无可挑剔,他激烈地动作着,脸上却仍是一脸魅惑人的慵懒表情。
  长得漂亮男人世上有不少,但是漂亮得让女人不敢站在他身边的男人却不多见。
  是的,她不敢站到他旁边。
  在学校里,她是校花,人人对她的美丽赞赏有加。可是在他的面前,她只是一只丑小鸭。
  这个男人会让全世界的女人自惭形秽。
  但是洛琳觉得她触电了。她的大脑被人偷走了。
  她没有办法再思考任何事情。
  正在这时,她看到了秦冰——她正在慢慢地靠近这个“全天下女人的公敌”。
  秦冰在笑,笑得很灿烂。
  她向来是这么笑的,可是洛琳觉得她今天笑得特刺眼。
  那个男人也对秦冰笑,然后……
  他搂住她的腰,和她一起跳舞。
  洛琳觉得手脚冰冷。
  她想要的东西,又被秦冰抢走了……
  对,是又。
  她想起,上个月的数学竞赛,她也是一分之差败在秦冰之下。当时她觉得没什么,好朋友得奖,她也一样高兴。
  她当时怎么会这么蠢?是啊,自从她认识了秦冰,她确实是失去了很多原本属于她的桂冠。
  她教秦冰小提琴,结果秦洋就代替她成了出赛代表;她鼓励秦冰参加数学竞赛,结果就夺去了桂冠……
  没错,她已经什么都输给秦冰了。
  除了美貌,她什么都不如“她”。
  她不能再输,也不应该再输……
  洛琳收敛神情,优雅地转到了那个男子身前,对他挑战地一笑。
  那个男子也溜到了她身边,伸手把她拉到怀里。
  “你叫什么名字?”他在她耳边低语。
  “洛琳。”洛琳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他竟然选中了她?
  “待会到府前广场的喷泉前等我。”他对她露出让人难以抗拒的笑容。
  洛琳的心脏剧烈地鼓动。
  他竟然邀她而不是秦冰?那是当然的,她比秦冰漂亮,也比她更有女人味——男人总是喜欢这种女人。
  “呃,冰冰,我有点事要去做。你自己先回去吧。”从华文路出来,洛琳就支支吾吾地对秦冰这么说。
  “啊?你有什么事要做吗?要不要我陪你?”秦冰关切地问。
  “不用了,我一个人就可以。”开玩笑,谁会在约会的时候再带个电灯泡?
  秦冰好笑地望着洛琳匆匆离去的背影。她又不是瞎子,当然看到那个帅哥跟洛林的动作。只是洛林这么防着她的样子,还真有点让她伤感。
  洛林是她交的第一个朋友。向来洛林要她做的事,她总是竭力做好,以博她的欢心。可是她每次真的做好了,洛林却未必真的开心。甚至用越来越怀疑的目光看她……终于她明白了,洛林只是要她去做,却并不是真的要她“做好”。只可惜她领悟得太慢了。
  这次既然是她发现的目标,那就交给她吧。
  府前广场。
  洛琳坐立不安地在喷泉前走来走去。
  三十分钟了,他怎么还没来?
  不过这不能怪他,他们又没约好时间。
  又一个小时过去了。
  这一个小时,洛琳过得既漫长又甜蜜。她回想着他搂住她的腰时的心动,回想他头发甩动时的狂野……
  终于,姗姗来迟的男人出现了。
  “对不住,让你久等了。”
  男人一出现,女人就像春天的麻雀,雀跃不已。
  这就是男人聪明的地方。
  若是让一个恋慕他的女人等上十分钟,她必不会有什么不高兴,只是心理上总是觉得“一个男人让一个女人等了”;若是让她等上三十分钟,她必然会有些不高兴;若是让她等上一个小时……她必然会大大地嗔怪;若是两个小时、三个小时呢?那时,惊喜早已凌驾怨意,只怕她早就忘了就是这个男人让她等了这么久。
  洛琳此刻就是这样的心情。
  “没关系,我们又没有约时间,是我来得太早了。”
  男人摇摇头,“不能这么说,让女孩子等了这么久,总是我的不对。我请你吃东西作为赔罪吧。”
  洛琳压抑住内心的狂喜。轻轻地点了点头。男女之间的感情往往是“吃”出来的。没见过电视、小说里,男人追女人的时候总是从喝茶、吃饭开始的吗?
  她却不曾想过这个男人在让她等的这两个小时做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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