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芹的试胆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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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芹的试胆告白-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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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却不曾想过这个男人在让她等的这两个小时做了些什么。
  两个小时前。
  秦冰不想马上回家,因为——回家也只有一个人。
  到处去逛逛吧。就当是——悼念这段有可能会失去的友情吧。
  秦冰在踏进这家酒吧时,忽然停住了。她身后有人。
  “刚刚为什么不告诉我你的名字?”一个既熟悉又算不上熟悉的声音响起在她耳边。
  “我讨厌男人,更讨厌花心的男人。”
  “‘花心’?你是说我吗?”如果从没动心,那就说不上什么“花”不“花”心了吧?
  “我可没有指名道姓。”就是想“指名道姓”也不行,因为,她根本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那个男人——对,就是那个跳街舞的漂亮男人,从她身后跟了出来。
  秦冰没理他。他却自得其乐地跟在她身后。
  秦冰故作轻松地到处逛,心里却已经开始发毛了。
  他为什么要跟在她身后?只是因为她不愿意告诉他名字吗?她不想认识他。
  也许男人对得不到的东西都是执著的。
  他跟了她足足了一个多小时——如果她继续“逛”下去,可能就不只这个时间了。
  是她先受不了的。
  秦冰忽然发狂地往家的方向跑去。
  “他”怔了一下,也愉快地跟了上去。
  秦冰越跑越快,全无半点淑女形象。像极被猎人追赶的野猪。(这个形容……汗。)
  那个男人也发足狂奔。像极了追着小兔子的狼。(再汗……)
  秦冰狂奔之后,混乱得不知所措。她胡乱地掏出钥匙,想快点开门进去,可是慌乱中,她几乎连钥匙孔都找不到了。
  来不及了,他已经追上来了。
  秦冰忽然很后悔,她为什么要往家里跑?明知道家里不会有任何人……
  他没有走近,仍是站在三步之遥的距离,微笑着。
  “怎么不开门。”
  秦跳了起来。
  “你……你干吗一直跟着我?你有病啊?”
  “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我就离开。”他有很多种方法可以知道她的名字,但是他只要她亲口告诉他。
  “我……我叫李美丽,好了,你知道了……你可以走了。”
  “喷,你不知道说谎的小孩是会被狼吃掉的吗?”他向她靠近了一步。
  “你别过来。”秦冰低沉着嗓子警告。正因为害怕,她才冷静下来了。
  他没有回她的话,只是再向前迈了一步。他的眼里有一丝一闪而过的惊讶。
  他已经在她眼前二十厘米处了。
  她甚至可以闻到他身上的味道了。可是他却没有动作了,只是看着她。
  这仿佛是暴风雨之前的宁静。静得让人毛骨悚然。
  “好……你别过来了,我叫秦冰。秦朝的秦,冰雪的冰。”
  很好。他已经得到他要的答案了。向来他要的答案,别人都必须回答。这次也没有例外。
  “……我叫于阡铎。记住了吗?”他得意地开口了。
  “你不必告诉我,这跟我没关系。”秦冰把头撇向——边。
  “难说。”他得意地轻笑了起来,然后用力扳过她的下巴,温柔地吻上她的唇。
  她应该反抗的。可是她没有。她只是怔怔地看着眼前长长的睫毛。不该属于男人的睫毛,和确实属于男人的气息。
  “再见。秦冰。”他从来时的路消失。
  “……上帝保佑,不要再让我碰到这个疯子……”秦冰颓坐在自家门口。她怎么了?这样的她一点也不像平时的她……
  “疯子”酒吧。
  这是一家稍具规模的酒吧。这里对任何人开放。
  这里的标牌上写着:“这里,假象多于真实。请不要相信这里的一切。”
  这家酒吧是斡毕华的家。
  斡毕华今年二十六岁。单身。
  事实上他的朋友们也都是单身。
  他有十四个朋友,也只有这十四个人才有资格称为他的朋友。这十四个人也就是当年“鸣星学院”的“风之组”。
  “风之组”已经从“鸣星学院”毕业了。不过“鸣星”有一句话,叫做“一入鸣星门,永为鸣星人”,所以他们到死也是“鸣星学院”的“风之组”。
  今天“风之组”的成员要在这儿聚会。
  因为今天是他们的老大——“风之组”惟一的非男性重要人物,叶千芹的生日。
  鄄宸和洛骁仍是叶千芹的贴身侍卫。这对名极一时的“光影双天使”,永远是跟在千芹身边一百米以内。
  林子凯和阎斌也早早就到了。虽然他们合开的公司已经是广告界新宠了。但是为了老大的生日,再多的业务,也搁下了。
  啸虎;啸海兄弟向来是有热闹绝不错过的。也早就搁下画笔,跑来向老大请安了。这对艺术界少见的天才,不知为什么最近竟迷上了黄杨木雕,到处在乱挖树根。
  “嗨,老大,好久不见了。”雷夕铭是十五人中惟一留在“鸣星学院”的一个。他现在是文学系的教授。
  “咦,原来我们不是来得最晚的人啊?”门口进来三个披着斗篷,压着宽沿帽,戴着墨镜的男人。
  酒吧内的人狂笑起来。
  “喂,大明星们,你们这是什么打扮啊?据说只有瞎子和变态才会在晚上戴墨镜,请问你们是哪一类啊?”林子凯举起酒杯调侃。
  进来的三个人气愤地扔掉帽子,扯下斗篷,抽掉墨镜,气呼呼地冲到林子凯前面。
  这三个人正是环宇公司现在的王牌组合“透风”。
  “透风”出道已经有四年了,一直都是半红不紫的调儿。自从一年前,透风的主唱傲靖退到幕后以后,“透风”更是人气急剧下降,眼前就要步上解散的不归路了。“透风”的另两名成员箫云和肖越一气之下,也打算不干了,要回去道上混。就在这个时候,几个不知死活的记者竟要挟他们,说要把他们混过暴走族的事公布出来。箫云和肖越当下就乐了。于是这群可怜的记者就成了他们“恢复本性”后的第一群牺牲者。
  两人千算万算,没算到那群记者还留了一部摄像机在暗处。
  第二天,两人一到公司,就看到某家电视台正在播他们揍人的“实录”。公司老板气得脸都绿了。不一会儿,警方也上门来问话了。
  后来警方是交给傲靖摆平了。可是面对无孔不入的媒体,傲靖也没有办法。
  反正不打算混下去了。箫云和肖越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在话筒和摄像机前面扬言:“我们就是混过暴走族又怎么样?不止以前混过,以后还是要混!我们高兴做什么就做什么,干你们屁事?!”
  “轰”的一下,整个娱乐圈都被这件新闻轰炸了。有人大批大骂,也有人大赞大扬。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来。
  很多人那时都是第一次听到“透风”这个组合。只知道到处传扬着:“透风”那两个帅哥,以前是混黑道的。当时就有很多电台在播他们的歌——因为歌迷们都想听听这个新闻组合的歌是什么样。
  这下子,想不成名也难了。
  公司老板是个精明人,看机会难得,怎么也不同意他们辞职。还及时出了一张叫《我要做我自己》单曲加精选辑。
  销量刹时间突破五十万张。
  然后不知怎地,“透风”就这么红了,而且还红得发紫。
  半年之后,“透风”就成了公司的“当家小生”。
  今天早上在“一周金曲榜”做嘉宾的时候,两人忽然大叫:“老大,生日快乐!”
  于是,就这么着,歌迷和媒体又把他们公司包围了起来。
  “你以为我们高兴啊,谁知道那些歌迷那么神经病,围得我们公司水泄不通。我们用了人海战术,全公司出动才逃出来的。”带头的傲靖在林子凯旁边坐下。事实上他们威胁公司,今天晚上不想办法让他们出来,他们就跳槽。
  箫云和肖越走到千芹身边,各在她脸上印了一个吻。
  “哇,不是吧?我们逃都逃出来给老大庆祝生日了,怎么还有人到现在也没到场?”肖越环视四周,发现“风之组”还有三个人没到场。一个是四年前刚加入的黑龙,斡毕华(这家酒吧老板)不喜欢黑龙,没有通知他也是情有可原的,而且据他所知,黑龙因为某些个人原因现在在国外。但是另外两个人就没有理由不来了。一个是有“夜叉”之称的薛无痕,另一个是有“阿修罗”之称的于阡铎。
  “谁还没到?”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肖越话音刚落,薛无痕就和于阡铎一起走了进来。
  “就说你们两个呢。”箫云笑着说,“向来讲究先发制人的‘阿修罗’今天怎么现在才来?”
  “我不是来了吗?”于阡铎随便拉张椅子坐下。
  “嘿、嘿,小于会迟到一定是因为女人吧?”林子凯一副了然于胸的样子。
  “我们有约时间吗?”于阡铎开了瓶洋酒,缓缓地注入杯中。
  “好,全员到齐了,大家举杯庆祝老大二十三岁生
  日!“
  “好——”
  十五只酒杯碰在了一起。
  不知谁大叫了一声:“庆祝老大成功等待那个姓张的小子第五年!妈的!姓张的那小子混蛋!”
  一时间,酒吧里一片混乱。人人在痛骂张扬混蛋。
  叶千芹又好气又好笑。今天是她的生日,可是她心爱的人却不在她身边。张扬,你可要早点回来。
  混乱持续了三个小时,直到大家都醉趴下了。
  还有两个人在跟酒精奋战。
  于阡铎和鄄宸。
  “小于,你今天……喝了不少啊……”鄄宸走起路来已经有点摇摇晃晃了。
  “没事,我还可以再喝三百杯……拿酒,拿好酒来……”
  “哈哈,你一定醉了吧……我就知道……”
  “胡扯,我还很清醒,我还记得我今天强吻了一个女人……”
  “你被女人强吻……你怎么这么没用……”
  “是啊……我也觉得自己是不是太没用了……我问她名字,她竟然不告诉我……”
  “你当然不会告诉她,她强吻你……你当然讨厌她……”
  “是啊,她可能真的讨厌我……”两个醉鬼就这么答非所问地一唱一合,一直闹到天快亮的时候,才“昏死”在地上。
  秋天的晚上,天气已经有点变凉了。傍晚时分天下起了小雨。
  秦冰没有带伞,她把外套脱下来披在头上。
  咦,她门口竟然坐着一个人。
  而且竟然就是那个“舞男”。
  更过分的是他竟然在她家门口睡着了?
  秦冰打算不予理会。
  她越过他,只管开自己的门。
  他似乎睡得很熟。
  秦冰忽然觉得有点同情他,这样一个漂亮的男人,以这样的姿态,睡在这样的地方,实在是有点“不像话”。
  同情归同情,她还是打算远离他。
  就在她进门后,打算要关门的时候,一只手支住了她的门。
  于阡铎已经站在她的小屋里了。
  “你真过分,看到有人在你门外昏倒了,也不管。”他露出诡计得逞的笑容。
  “你是指你吗?”原来他是装睡?秦冰气得用力地甩门,“请你出去!我不欢迎你。”
  “哇,你的房间很乱啊?女孩子的房间很少见这么乱的。”于阡铎好像根本没听到秦冰的话,径自欣赏她的房间。
  “我再重申一次,请你出去!”
  “咦?你一个人住吗?”于阡铎开始翻她的梳妆台。
  秦冰忍无可忍,拿起一杯水倒到他的头上,“你这个疯子。”
  水顺着于阡铎的头发流了下来,一滴一滴地落在地板上。
  他慢慢抬起了头。
  秦冰吓得后退一步。
  阡铎抬起手,轻轻地拨了拨头发,慢条斯理地说:“没关系,反正已经淋湿了。”
  秦冰这时才发现他全身上下的衣服全都是湿的。她觉得有点罪恶感。
  阡铎倒似个没事人似的,仍是一脸微笑地这里碰碰,那里摸摸。
  秦冰拿他没办法,就转到厨房做晚饭。
  下米的时候,她犹豫着是不是要多下一点。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她又觉得一阵脸红。最后,她决定,反正明天也要吃饭的,多下一点也是正常的。
  客厅里不时传来东西碰撞的声音。
  秦冰一边听着外面的声音,一边熟练地煮菜。
  她不止加了饭,也加了菜。
  饭好了。她像是下定了决心般地把饭菜端出去。等她来到客厅一看,不由得一愣。散落在地上的书本、杂志都已经安安分分地叠在一边了。可是那个“讨厌的混蛋”也已经踪迹全无。
  什么嘛,害她煮了这么多的饭,吃不掉的话,说刁;定会坏掉……又没有冰箱……秦冰,你清醒一点吧!只不过是一个长得稍好看点的男人……你忘了男人都不是好东西了吗?你被他的外表迷惑了吗?
  秦冰赌气地猛扒了一口饭,泪水不争气地在眼眶里打转。
  她实在不明白她的心防怎么会就这么被人攻破,秦冰越想越气,一口一口地猛扒饭。
  “呵,你吃饭的时候好用力啊,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跟这饭有不共戴天之仇呢。”于阡铎那慢悠悠的声音从门外传进来。他已经换上了一身白色的休闲服,手里还拎着一个袋子,装了不知什么糊成一团的东西。
  他径自进门,随手把袋子扔到一边,然后到厨房里装了一碗饭出来,坐到秦冰的对面,慢条斯理地开始吃起来。自然得让秦冰有“这儿是他家”的错觉。
  “这附近的小超市真惨,想找件像样点的衣服都没有。”于阡铎像是闲话家常般边吃边说。
  秦冰白了他一眼,以他这样的长相,穿什么衣服都是好看的。
  于阡铎吃完饭,一句话也没说就走了。
  秦冰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等他走了一个小时了,才打开他那个“糊成一团”的袋子——里面装的原来是他的湿衣服。他既然从超市拎回来了,为什么又丢在她家?当她家是垃圾筒吗?
  又是一个星期五。
  洛琳没有邀秦冰,一个人来到华文路。
  她从路的这一端逛到路的那一端,来来往往地找那个上个星期五碰到过的男人。
  华文路还是跟往常一样热闹。每一处街头表演都吸引了很多人。可是上个星期五碰到过的男人却像是从地球上蒸发了一般,踪迹全无。
  洛琳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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