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已蔚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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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已蔚蓝-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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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木村?这个所有格代词好刺耳,听得任伟伦眉毛一凛,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他用比石头还冷硬的声音回答道:“在某个不负责任的女人离开以后,我自己一个人把它找回来,还好吃好喝地养了它三年。这狗就是麻烦,和它的女主人一样惹人讨厌,我每天踢它打它出气,最近还准备把它宰了熬汤。”
  “什……什么?!”卫岚倒抽一口冷气,险些当场昏过去。她知道这男人品德坏,可是没想到他没良心到这等地步!“你……你竟敢虐待我的木村?!”她直指他鼻子,手指发颤。
  “我就是虐待了,怎样?不爽你咬我啊。”他得意地双手环肩,头昂得比天高。他当然不可能真的虐待木村,三年前,“某个不负责任的女人”走了以后,他在日本一个人住一间大房子,日子过得极度空虚。那个时候,是木村陪他度过那悲惨的岁月……唉,现在回头想想,真是狗比人长情。
  “死男人!”卫岚忍不住跳起来破口大骂,“你这个变态,我们家木村哪里惹到你了?你干吗欺负它啊?任伟伦,你这个人渣!日本那么多地震,怎么没震死你?现在飞机那么多失事的,怎么没摔死你?”
  “你说什么?疯女人!”任伟伦这辈子从来没有被人这样骂过(就算以前有过,也还不是被这疯女人骂的?)。他白天竭力维持的绅士风度此刻全都给抛到了九霄云外,铆起来跟她对骂:“反正现在这只狗是我在养,我高兴怎么对它就怎么对它,关你什么事?我的‘前妻’,你未免管得太宽!”
  “你你你!”卫岚气得血往上涌,脸蛋涨得红彤彤,“上次离婚不算数,我们重新分财产,木村归我!”
  “你说归你就归你,你当法院你家开的哦?”他毫不示弱地回嘴。
  边上的医生看得傻眼了。天哪,这两个人的心志都停留在十岁孩童的阶段吗?他平日在兽医科里看猫狗打架,也差不多就是这种低级的水准。而面前的这一男一女,男的很帅,女的很美,看上去两个人的年纪加起来足足有六十岁了,居然还这么幼稚,为了一只土狗也能吵成这样?
  医生实在看不下去了。身为一个医者,他也有自己的骄傲。他重重地哼了一声:“你们再吵,这只狗我不收治了。”他指着木村。
  “什么?”正在吵架的两人停下怒叫,一齐转头瞪他。
  “还有这一只,本来我准备开药给它,但现在我不开了。”医生表情很酷,又指了指关在笼子里的花轮。
  花轮呜呜叫屈。这一切明明不关它的事啊,为什么要实施连坐法殃及无辜?
  “医生不要啊!”卫岚听到自己的爱犬一只没有药吃,而另一只连看病的资格都被剥夺了,手心手背都是肉,她心疼得要死。她一把冲上去抓住医生的手,“医生,你别理那个死男人,我不认识他。求你了,快点儿给花轮开药吧!”
  “哈!”任伟伦在她身后嘹亮地冷笑一声,“这里有个女人自称不认识我,好像我们五年前没有结过婚似的。”他面对别人时从来都不是这么小心眼儿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见到她他就满肚子的火气。更别提她居然为了一只叫“花轮”的狗跟他撇清关系,可恶,他任伟伦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这么生气过!
  给狗取名叫“木村”就已经很过分,而她现在居然还养了一只新欢叫“花轮”?笨蛋女人!
  “你闭嘴啦!”卫岚回过头冲他吼。不管了,现在狗狗比较重要。她继续哀求医生:“医生,你不可以不管花轮的!还有木村,你也要救救它!它年纪比较大,现在吃不下东西,很可怜啊。”她说得真情实意,只差没流出几滴眼泪来。
  医生拿眼白睨着这两只笨狗,一只因为吞吃照片而拉肚子,另一只因为头一次坐飞机而被吓得有点儿傻了。他得出结论:真是什么人养什么狗。狗儿今日会这么笨,一定是受了两位主人的熏陶。他无奈地叹了口气,“要我治可以,但你们两个谁都不准再说一个字,否则我立刻把这两只狗丢出去。”
  “可是明明是他——”
  “关我什么事——”
  两人还欲争辩,医生的杀人眼光一扫,他们都识相地闭上了嘴。
  啊……世界清静了。医生如释重负地吐出一口长气,开始为宠物诊病。他把花轮和木村放在相邻的笼子里,两只狗儿你看我我看你,研究彼此为什么长得那么像,顺便研究彼此的主人为什么这么不对盘。
  卫岚坐在宠物医院走廊的长椅上,头靠着墙壁。拜她这个没人性的新任上司所赐,她今天工作得很辛苦,脖子都酸了。她半眯着眼,看着站在窗口背对着她的任伟伦。这男人很有骨气嘛,不屑和她同坐一条凳子。不过,他喜欢站,就由得他站到脚软好了。她冲他颀长的背影做个鬼脸,然后闭起了眼睛准备小憩一会儿。
  而当任伟伦回过头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景象——某个笨女人歪着头坐在长椅上,双目紧阖,呼吸均匀,已经睡着了。她的平衡感很好,好几次整个身体都要朝一边摔倒下去,但她总是能及时地坐正身子,继续沉醉黑甜乡。
  看,这就是他的前妻。也不知道她大脑有没有长,在满是猫和狗的地方居然也能安然入睡。他充满鄙夷地瞪着她,想在心里嘲笑她两句,可不知为什么,脑中突然没词儿了。他就这么眼巴巴地瞪着她,好久好久,突然小声地骂了一句:“睡得像猪一样。”然后,他有些狼狈地脱下身上的西装外套,走到她身旁,把衣服重重扔在她身上。
  “唔……”她在梦中低吟一声,双手不自觉抱紧了他的外套,鼻子还用力嗅嗅,然后嘴角泛起了淡淡的微笑。
  “做到什么美梦了?真是白痴。”他不屑地皱了皱浓眉,突然发现自己已经盯着她看了太久,不禁赌气地别开眼光。脸上,却有一丝丝发烫了起来。
  窗外,月色正明媚。
  第3章(1)
  任伟伦不得不承认,当年,他是深深爱过卫岚的。
  此刻,月正当头,夜色浓厚。他牵着木村乘坐观光电梯,回到租住的宾馆套房内。房间里没有开灯,黑暗使人觉得寂寞。他在沙发上坐下来,按亮茶几上的小灯。木村很乖地爬到地毯的中央去睡觉。
  半个小时以前,任伟伦在宠物医院门口和卫岚分别。那个女人仍旧像三年前那么笨,居然执意要拉着她的花轮抄小路回家。她也不想想,黑灯瞎火的,如果真遇上了歹徒,一只肥胖而愚蠢的小土狗能顶什么用?
  他想到这里,突然觉得心里有些烦躁。他起身走到酒柜前,为自己斟了半杯威士忌,放在唇边细细地啜饮着。
  也许是一个人面对一间房的孤寂太深重,让他不禁想起了从前……
  遇见卫岚是在七年前。那时候他刚进大学,修读国际金融系,又参加篮球社,又参加辩论队,在校园里很是意气风发。很多女生崇拜他爱慕他,有一阵子,他每天收情书收到手酸。
  他书读得很棒。没有课的时候,他多数泡在篮球场。虽然他的球技不如体育专业科班出身的那些球员那么炉火纯青,然而,热门专业高材生的身份不缔给他镀上了一层金。再加上他外形英俊,因此,每次当他因为体力不支而下场休息时,都会有十几个不同颜色形状的饮料瓶递到他面前。而这些饮料瓶的主人都是女生。
  那时候,卫岚并不在她们中间。他遇上卫岚,纯属机缘巧合。
  记得那是炎热夏季的某一天。他参加完系里的一场篮球比赛,浑身是汗地沿着校内的小河边走,准备回寝室去洗澡。这时候,他看见河边有一个女孩子。她身穿波西米亚风格的水蓝色棉布长裙坐在草丛里,赤着脚,膝盖上搁着一块画板。
  这个女生八成是有毛病。这是当时他脑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这么热的天,这么毒的太阳,只有脑筋不正常的人才会在阳光的暴晒下写生。
  然而,当这个女生不经意转过头来时,他愣住了。老天啊……他不可置信地瞪着她上身穿的薄如蝉翼的棉制白T恤。在日光的直射下,这件衣服被她身上不断冒出的汗水濡湿,几乎呈透明状。可以一点都不夸张地说,是——完全暴露,一览无遗。他几乎可以透过她的T恤看到她里面穿的水蓝色内衣。
  她……真的是有病吧?居然穿这种什么都遮不住的衣服坐在河边任人观赏?当下,他脑中“轰”的一声爆炸了,血往上涌,心跳狂乱,脸颊发烫。他像个木头人似的死死瞪着这个奇怪的女生,只见她蓄着微微卷曲的长发,发稍有些枯黄;她的脸色很红润,眉毛淡淡的,却长了一双像桂圆那么大的圆眼睛,黑白分明;她的嘴唇很湿润,仿佛抹了猪油似的,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他盯着那两片唇瓣,突然间觉得整个身子都燥热起来。
  这个女生……莫非不是人,而是这河里的水妖?一时之间,他脑中冒出这么个念头来。
  正在这时,那女生说话了:“你是谁?”
  任伟伦愣住。她不认识他?他以为自己在校园里很红,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可是这个女生的眼神好冷淡,表情好平静。不会吧?她真的不认识他?
  他顿时觉得自尊心受到了小小的打击,急忙岔开话题:“同学,你……出了很多汗,衣服都湿透了。”他有些尴尬地提醒她。
  谁知那女生好笑地翻了个白眼,“怕什么?我又不是里面没穿内衣。”酷酷的一句话,险些让他当场一头栽进河里去。
  与卫岚的第一次见面,任伟伦落荒而逃。可是不知怎么了,到了那天晚上,他却开始失眠。在上铺翻来覆去地怎么也睡不着,脑海里全是那透明的白T恤、枯黄的卷发、桂圆似的大眼睛和湿润的嘴唇。好不容易快到天亮时他睡着了两个小时,其中有一个半小时在做梦,而梦里——依旧是那透明的白T恤、枯黄的卷发、桂圆似的大眼睛和湿润的嘴唇。
  第二天,他像中了蛊似的又跑去河边偷看她,没敢上前跟她说话。晚上,再度失眠。
  第三天,他在学校的食堂门口碰上了她。她没认出他来,而他紧张得不会走路了,与迎面走来的人撞了个满怀,那人将一盆番茄炒蛋统统翻倒在他衣服上。
  第四天,他又去河边看她,她没来。他沮丧得一整天不想吃饭。
  第五天,她又没来。他在球场上发挥失常,把篮球扣进自家篮筐。
  第六天,终于在河边等到她。这天一定是他的幸运日,因为她居然主动跟他说话了。她对他淡淡地笑了一下,然后蹙起眉说:“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你是篮球队的吧?”
  当时,他紧张得快要暴毙了,支支吾吾了好半天,才挤出一句:“其实……其实我是国际金融系的。”他多么害怕让她误解他是大学校园里那种只会打球、不会念书的草包男生啊,所以赶快跟她解释。
  而她听了,只是微微点了下头,“唔。我叫卫岚,日文系一年级的。”就这样,算是认识了。她表面上云淡风轻,他心里如同山洪爆发。
  他得知了她的名字,当天晚上就在梦中重现。他梦见他和她一起坐在河水清清的小河边,他用手揽住她的肩头,轻轻唤她:“岚。”梦做到这里,他猝然惊醒,满头满身的冷汗,还以为自己变身为琼瑶剧男主角了。
  在这种乌龙状况持续了将近两个星期以后,任伟伦再也受不了了。他把这些天来的反常情绪都告诉自己的一位室友,那哥们儿听了,手势沉重地拍了拍他的肩头,“兄弟,节哀顺变吧,你、恋、爱、了。”
  “你恋爱了”——四个字给了他当头一棒。什么?恋爱了?这样简单、这样轻易地就恋爱了?学校里那么多美女喜欢他,他原本打定主意要矜持、要冷酷、要好好地挑上一挑,可是谁知道——自己那么没用,竟然爱上一个酷酷的、怪怪的、不太爱搭理他的日文系女生?
  他不甘心。每天都不甘心,但又每天跑去河边看她写生。每一回她主动跟他说话,他都觉得受到老天的眷顾。如果哪一天她心情好对他笑了一下,他更是激动得全身每一块肌肉都在发抖。
  就这样不甘心了一个月以后,他终于决定向自己内心的渴望投降。他是真的喜欢卫岚,实在无法否认;如果再一直这么每天看着她却不能拥抱她的话,他一定会死的。于是,他决定主动追求她。
  任伟伦动用自己在日文系的人脉,顺利弄到卫岚的寝室电话和手机号码。但是那个向他提供情报的男生对他说:“你想追卫岚?呵呵,老兄,节哀顺变。”
  又是一个“节哀顺变”!任伟伦急了,一把揪住那人问:“为什么?难道她有男朋友了?”他心一沉。
  “那倒不是。”男生摇摇头,补充道:“我只能说——帅哥你的喜好真特别。我们系里的男生都有这样的共识:卫岚不是怪人,她是外星人。”
  任伟伦听到他这么说,丝毫不气馁。卫岚是外星人?呵呵,好可爱的外星人啊,他喜欢这个贴切的形容。他想着想着,胸腔发热了。别人没有福分欣赏她的美,正好,这个便宜让他捡到。
  只是——追求外星人的过程,漫长而又艰苦。一开始,任伟伦往卫岚的寝室送花,往她信箱里塞情书。鲜花每天送,情书每天写,一个月以后,佳人还是没反应。
  任伟伦坐不住了。于是拿手机发短信给她。从一开始的互道“你好”,到之后讨论彼此喜欢的偶像明星、衣服品牌和流行歌曲——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只要他愿意做手指运动,她就随时候命、不痛不痒地陪他聊。那一阵子,国际金融系的同学经常看到任伟伦上课时捧着手机傻笑,他们都以为帅哥得了失心疯。
  两人在短信里聊得这么投机,有一天,任伟伦终于鼓起勇气发了这样一条短信给她:“卫岚,你一直欠我一个答案。”
  “什么答案?”那边发来一串问号。
  “就是——”他深吸一口气,豁出去了!在手机屏幕上打下:“你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之后足足有三分钟的时间,他的手机没有响。那三分钟对他而言是终身难忘的三分钟。他数着自己的呼吸声,心跳如同擂鼓,完蛋了,她不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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