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认识那群骑士吗?”蒋宇诚慢慢扶她站好,神色极为严厉。
“不算很熟。他们是住在前村的一群小混混,最近几个月不晓得哪来的钱和机车,此后就到处乱飙。以前他们都是在外头人比较少的公路上,没想到最近变本加厉,竟然闯到人多的村子里来了。”王雯玲愤慨地说。
蒋宇诚望向那远去的烟尘,锁眉不语。
明天就去那个村子找这群混帐聊聊。根据他的经验,游手好闲的人突然有了一笔意外之财,通常不会是因为做好事。
“唔。”陆丝突然扶了扶后腰。
蒋宇诚一听,火速跳开几公尺远。
“你没事吧?”他那表情活像她马上就会在他面前躺下来生小孩一样。
“……”两个女人满头黑线。
蒋宇诚硬着头皮,“我对接生不熟……”
“没人指望你熟好不好?”王雯玲低吼。
“呵呵。”蒋宇诚勉强扯了下嘴角,不过还是一脸警戒,活像陆丝变成了一颗定时炸弹。
“再见。”陆丝无奈地摇摇头,自己慢慢走过马路。
“你还杵在那里做什么?进来啦!”王雯玲没好气地叫。
没办法,女人和生小孩不是他的业务范围,请不要太强人所难。
确定孕妇炸弹走远之后,蒋宇诚终于放心地跟她回到店里。
神出鬼没的荣叔不知道何时又消失了,难怪刚才那群飙仔过去时,没听到荣叔响亮的喝骂。收好了荣叔的空碗,她示意他自己找个位置坐下,然后自行绕到摊子后面,开始下面。
蒋宇诚找了一个可以正面看见她的角度,规规矩矩地坐下来,手搭着膝头,椅面只坐一半,一丝不苟到让人很想拿东西扔他。
正义魔人,连坐姿都一副军警人员貌。
王雯玲摇摇头,帮他下了碗牛肉面,切了盘牛肚,送到他桌子前。
“吃吧!吃完饭好做事。”她坐在他面前,从筷桶里抽出一双筷子,有一搭没一搭地夹那盘牛肚吃。
蒋宇诚慢慢地夹起一口面吃了,然后突然笑了一下。
“笑什么?”她问。
“我只是刚想起来,这是我第一次吃你煮的东西。”
是吗?她想了一下,好像真的是这样呢!
以前还是男女朋友时,他们大多在外面吃完了才回去,接下来当然就是直接办事了。
至于不是男女朋友之后,就甚至连先碰面吃饭都省了,各自解决之后到了约定地点,直接办正事。
她好像真的从来没有管过他吃喝。这样一想,似乎自己也不是什么好女朋友!
“别太感动,就一碗牛肉面而已,汤头还是我爸熬的,我只是趁他出去补货的时候帮忙顾店。”她拄着下巴看他。
蒋宇诚注视她半晌,然后低头继续吃面。
对了,突然想到,她还没问他怎么会这么巧,就被调到这一区来。虽说被明升实降,他应该是还有几个选择的,难道就有这么巧的事,他正好被调来她家乡?
算了,王雯玲摇摇头,懒得去想。
他们两个是彻头彻尾的不适合对方,这事在三年前就很明显了。以她务实的性格,这次重逢她也没什么浪漫的玫瑰色幻想,例如两个人可以从头开始之类的;要从头开始的话,早就从头了,他们两个人都是行动派的人。而这些年来他们依然维持性伴侣的关系,就说明了一切。
迟早这只老鹰都会飞走,以他的才能和个性,这片山区困不住他的。她还是趁他人还在的时候,多享受一下他勇猛的肉体吧。
谁说落魄凤凰不如鸡?她面前这只凤凰虽然落魄,还是比咕咕高明多了。
要是被他知道她把他拿来跟咕咕比,他一定又会用吓死人的警察眼瞪他。
她突然笑了起来。
“笑什么?”蒋宇诚低沉地问。
“没事。”
安静地喝了几口汤之后,突然换他笑了起来。
“笑什么?”她问。
“笑你。”
“我?”
“我只是在想,这个村子有你在,根本不需要警察。”他慢吞吞地道。
王雯玲瞪他一眼,捞起一颗葱花丢到他头上。
第4章(1)
橘庄和清泉村合力召开的村民大会,星期六在橘庄的活动中心举办。
对于这个村民大会应该在哪一边召开,一如以往两边的村长又小小角力了一番,这一回由他们橘庄获胜。
在这片山野里,清泉村和橘庄两个村庄的距离最近,走后山的捷径十分钟可到,因此两个村的生活圈互有重叠,照理说是应该很友好的——表面上也不能算不友好,只是在友好之余,多少有一点互相较劲的瑜亮情节。
清泉村因为来了几个有钱女婿,因此村内的建设明显比橘庄进步许多,不过橘庄这两年来也在迎头赶上。尤其于载阳、陆丝这对夫妇,惨遭村民仙人跳而定居下来之后,村长更是得意得不得了。
他们俩之中,丈夫是机械和电脑天才,妻子是医学天才,以前橘庄村民有些特殊的需求常常必须往清泉村跑,现在则是清泉村的人常来他们这里找于载阳修东西,以及让陆丝看病——其实清泉村也有一位梁医生在,不过医生是不嫌多的——这对村长来说,可真是大大替橘庄长了脸。
然后王家的“老王牛肉面”也是本山区数一数二、道地的四川口味,一样被村长画入“优良村民”的荣誉里。
其实王雯玲父母都是货真价实的本地人,一开始的“老王牛肉面”指的也不是他们家,而是一位四川籍的老荣民,恰巧也姓王。
那位老荣民和她父母是好朋友,一生未娶,待他们几个小孩如己出。
王伯伯在村子里开了牛肉面店,她父母跟在旁边看着学着,就把那锅道地的汤头学全了。后来王伯伯去世,老王夫妻就顺理成章把店头顶了下来,继续经营这个老招牌。
一般来说,两个村的村民大会都是各开各的,这一次主要是两方有共通的议题要讨论,于是联合举办。
王雯玲很清楚两边的村长有多爱啼,现在又有同场较劲的机会,当然更爱啼,所以她特地晚了十分钟才走入会场,不过显然还是来得太早了,因为两边的人还在争谁的代表先发言,竟然连开始都还没开始。
台上还在进行“友善的争论”时,台下的村民们已经坐得七七八八了,她父母都坐在最前排的地方。
陆丝也到了,手上抱着快满两岁的长子,她左边坐着梁医生夫妇,右手边的位子暂时空着。
于载阳竟然没跟紧了他的大肚婆?真是稀奇!
她没有找位子坐,而是站在入口旁边,这样中途要是太无聊的话,要溜比较方便。
台上的人终于乔好,由橘庄的村长先站上讲台,开始致词。
“各位村民,大家好,感谢大家拨空来参加由我们橘庄主办……”旁边有人“嗯哼”一下,村长一顿,不太情愿地加了句:“和清泉村一起主办的第四十八届村民大会。”
王雯玲四周张望一下。本次的主题是地方治安,怎么正主儿还没出现?
说曹操,曹操到。台上的村长犹自唠唠叨叨地介绍着两方的村民代表,门口黑影一闪,一条伟岸的身影走了进来。
台上的村长先看到他,兴奋的向他招手,所有人跟着一起回过头。
一直嗡嗡嗡低响的活动中心突然静了下来。
这个男人就是有这种效果没错,王雯玲好笑的想。
那戴着墨镜的双眼稳定的游移扫视,似乎下一秒钟要使出来的就是机关枪了,几排坐得比较近的村民抽了口气,有些小朋友抽噎两声,突然就放声大哭起来。
门口的男人皱了皱眉,把墨镜摘下来——然后小朋友就连哭都不敢哭了。
“哎,年轻人就是高大。”一声笑咪咪的招呼在他后头响起,拍拍他的肩膀。
蒋宇诚立刻往旁边一让,和气生财笑嘻嘻的派出所吴所长就现身了。
他温和的笑脸马上让气氛轻松起来,室内又开始恢复嗡嗡嗡的低语。
所长拍拍他,和另一个警员继续往前台的方向走,沿路不断和相熟的村民们打招呼。他在这里已经服务二十年了,几乎每户人家的大小事他都了如指掌,一直很得地方人士的尊敬。
王雯玲以为接下来蒋宇诚也会跟在所长身后往前走,出乎意料,他竟然长腿往旁边一跨,平移到她身边来。
两个人的眼光保持着直视前方。
这个男人只要一靠近她,她的重点部分就开始发烫,翘挺的酥胸隐隐顶着胸衣。
有几个村民还是下意识一直往他的方向瞟,这不是个可以让人轻易忽视的男人。过了一阵子,可能他没什么反应,大家终于适应了那个氛围,渐渐的,大家才不再继续往后瞟。
“明天晚上……”一句低沉的话语飘到她耳畔。
“你的地方还我的地方?”她很上道,立刻接口,毫不拖泥带水。
“你跟家人一起住?”
“嗯。”
“我的地方。”
“好,我九点骑车去找你。”
男人瞄她一眼。“我来接你,九点在村口见。”
“不用了吧!我骑车来回比较方便。”
男人又瞄她一眼,这回她很肯定他在瞪人。
“我会送你!”硬邦邦的说完,他迈开大步往前面走去。
她一脸莫名其妙,不晓得自己又哪里惹到他了。
陪吃陪睡还不够,还要挨他瞪?她暗自咕哝着。
过不久,又一个迟到的家伙闪了进来,又是个从小吃太多饭身高长太高的,又是往旁边一闪先站在她身旁。
台上台下的讨论越来越热烈,兼且穿插两村代表各自抢主导权的余兴节目。
“喂!”王雯玲眼不斜视,噗哧低唤。
她旁边的人——于载阳偏头一看,发现身旁竟然是她,一张黑脸立刻换上戒备之色,活像她会咬人似的。
啧!这家伙要是老用这种眼光看她,总有一天她会再修理他一顿。
“干嘛?”他一脸防备。
“男人有没有经前症后群?”
“……”
于某人决定不回答这种没营养的问题,咕哝两声挤到老婆身边去了。
蒋宇诚没有听完整场村民大会。
理论上他应该的,对于如何处理飙车族问题,他也发表了意见,不外乎他会先找对方谈,问清楚情况再做打算,然后话题就开始转到谁应该陪他一起去、清泉村的退休警员大汉应该一起去、那橘庄的民间守望队队长也要跟着去、守望队和退休警员哪一个重要、哎呀岂有此理你们看不起我们……等等等等,进入一个非常人能理解的境界,于是他就知道他应该退席去办正事了。
所长很上道,点头示意他可以走了,于是蒋宇诚就走了。
那个飙车党总共有七、八个年轻人,四台重机,在后山更往上去的地方有个大本营。
那里是个废弃的度假村,据说当年建商盖到一半卷款潜逃,于是就这样废弃了下来,平时很少有人会去,除非是年轻小鬼头去玩什么试胆大会,直到最近被那帮飙车族占领为止。
那帮人他大致掌握了对象。有三个熟面孔是村民指认出来的,住在更前面一些的村子里。他上门做过家庭访问,不出所料,三个年轻人都不在家,他们的家长也无法掌握他们的行踪。
说真的,比起飙车,他更关切的是这些十几二十岁的小伙子哪里来的钱买那种几十万的重机车。若不是他们买的,又是谁借给他们的?山区里并没有这样机车出租店,所以来源必然是外界。
经验告诉他,这中间一定有问题。只可惜那天中午他急着救人,没能看清楚车牌号码。既然如此,就直捣黄龙吧。
下午四点多,温度非常凉爽宜人。蒋宇诚走了十几分钟后,发现了一个极度令人惊讶的事实——
他迷路了。
由于实在太过惊讶,他坚持继续往前走。再十分钟后——
确定,他真的迷路了。
高大的男人在林荫间停了下来,不可思议地盯着一棵树。
他从来不迷路的。他是那种就算你给他一罐水而不给他掼针,他也能在沙漠里找出路来的男人。
他的野外求生本领在台湾就算不是top three,也绝对是前十大。
可是他迷路了。
在这个明明路就很好走的小山径上。
第一波的惊讶过去之后,他竟然也不再觉得太意外。
打从他来到这里,又有什么怪事没发生过?他都快麻木了。
“咦?啊年轻人,你怎么一个人站在这里发呆?”一个和善的本地口音在他身后响起。
蒋宇诚转过身,这次迷惑的神情再也藏不住。
他发誓他没有听见任何人接近的声音。
地上都是落叶枯枝,只要是人,踩上去就会有声响,再轻盈的步伐也逃不过仓皇耳力,可是他就是没听见。
来人是个外表很平凡的老伯伯,大约六十出头,穿着白衬衫和深色长裤,头上戴着一顶大斗笠,一张脸晒得黝黑,是那种从你身边经过十次你都不会太注意的阿伯,但是那张爽朗的笑脸让人看得很舒服。
“老伯,不好意思,我要去后面的那个度假村,不过我好像迷路了。”他主动说。
“噢,是吗?你要去哪里做什么?”中年阿伯随手捡了根竹竿当拐杖,轻快地走过来。“来吧,我带你去。”
“我听说那里最近有飙车族聚集,我想过去看看。”蒋宇诚转身跟他一起走。
“是喔?你是哪里人?我以前好像没有看过你!”阿伯好奇地问。
“我是新来的警察,敝姓蒋,蒋宇诚。”蒋宇诚主动伸出手。
阿伯笑咪咪的和他握了握。
“好难得有这么年轻英俊的警察调到我们这里来。你要去找那群飙车族?他们现在不在啦!可能要晚上才会来。”
“老伯,你怎么知道?”
蒋宇诚注意到,他们这样谈谈走走,路线也没多复杂,但渐渐地真的在往度假村的方向走去。他还是想不通刚才自己怎么会迷路。
“我刚刚才从那边过来,那边现在没人。”老伯叹了口气。“这个山区两、三年前都还是很纯朴的,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来了一堆奇奇怪怪的人,把我们山里面的小朋友带坏了。”
“老伯,您说的‘奇奇怪怪的人’,是指什么样的人?”他的警察因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