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清城,北部郊区。红军对蓝军第四次对抗对战演习,依旧以蓝军的大获全胜告终。而厉致诚指挥的黑狼突击队,再次在决胜战役中光芒绽放。
夜色像雾气般弥漫,浅淡的黑色笼罩四野。年轻的少校压低帽檐,站在泥土堆积的老旧堡垒前,仿佛依旧在战争年代。
他一个人的战争年代。
在厉致诚的心中,对于这个浮华、灿烂而混乱的年代,其实始终有一种淡淡的倦怠期。这感觉是从何时萌生,不得而知。十岁,或者十五岁。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将这种心情隐藏的很好,不被任何人知晓。
多年前初入部队时,同僚们知道他是某某师长的外孙,且外貌俊朗白皙,虽然表面做得客气热络,背地里却大多不齿讥诮。直至他身为士兵时,各项技能比赛排名第一;直至他升至士官后,无论指挥五人小组或千人纵队,辉煌战果都令所有人大跌眼镜……他们这才知道,这位沉默的公子哥,不可小觑。
但厉致诚对于这些外界态度的变化,始终不太关心。
城府最深的人,其实最多时候,看问题更简单——得天独厚的家庭背景,使得他无须像旁人,还需要花很多精力去钻营算计。他对权力斗争没有兴趣,不是他的,他不会算计。
但属于他的,谁也别想拿走。
得知爱达集团危在旦夕、父亲病重住院的消息的那一天,厉致诚在指挥所里摆了张棋盘。黑子步步为营,布下弥天陷阱;白子困局一角,仅留枝叶勉强延展出包围圈外,似有似无的生机——这就是他眼中的爱达:强敌环伺、九死一生。
然而这世间所有的败局,倘若你仔细观察,都能破出生机。清茶,长夜,沉思一宿后,厉致诚给顾延之打来电话。
“我回来。”
“……你确定?”
“废话。”
第一次看到林浅,是在西域小镇的火车站台上。他一身风衣,长靴手套,站在列车末端,看着自己的兵一个个龙腾虎跃地跳上车。而退伍发的那朵大红花,他实在不喜欢,塞在口袋里,但也没有丢掉。
就在这时,她从人群中走来。
很年轻的女孩,穿着冲锋衣,长发有点乱有点,身形优美得像天上婀娜的云彩。她跟在几个士兵身后,很客气也有点拘谨地对他们连声道谢。一双湛黑的眼亮得像夜空的星。
勤务兵小跑过来,“报告营长,这就是那个在山上遇险的女孩,跟我们这车走。”
厉致诚没理会,转身就登上列车。
男人对女人的感觉,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
曾经也有人追过厉致诚。军区司令的小女儿、文工团的歌唱演员,艳光四射、热情时尚,在某次军事演习中见过厉致诚后,就一发不可收拾,展开强烈攻势,约看电影、约踏青。厉致诚看到她第一眼就没兴趣,于是频频以训练太忙为由拒绝。
但对方装傻,继续作少女情怀状守在营房里。
她是司令的女儿,她有装傻的特权。她比别的女孩更自信,也更相信自己的身份对于普通军官的吸引力。
于是厉致诚直接请命,调往深山老林值守一年。司令知道这事儿后,当着众多下属的面,骂他太浑蛋。但骂着骂着又笑着叹气,他说:“小女是个有眼光的。”
这桩绯闻最后的结局,是司令之女最终嫁给了厉致诚的同僚,另一个正直又热情的青年才俊。当然,厉致诚蛰伏山中时,屡屡差谴这位同僚好友,出面去应付司令之女,到底是有意是无意,却又不得而知了。
但此刻,他坐在列车里,窗外雪山湖泊呼啸而过。而他以眼角余光看着斜后方的女孩,有点难以解释自己的举动和感觉。
为什么尾随她,来到这节车厢坐下?
为什么频频听她和士兵们的交谈内容?而当听到她也是爱达集团的员工时,他突然有种熟悉的尽在掌控的感觉。
他想,也许是因为她的气质太特殊。乌黑却杂乱的长发,白皙但倔强的脸,以及弯弯的眼中锐利的光……柔美与坚强两种矛盾的气质,从头到尾交织,最后变成某种清澈动人的光芒,沉入她的眼睛里。
当然,还有个重要的原因——她长得确实清新漂亮,是那种看一眼就令男人心头一阵舒服的女人。
而当晚,在黑暗的车厢里,他与她擦肩而过。感觉到她好奇而感激的目光,厉致诚在黑暗中轻轻笑了。再后来,她离开,却留下写有电话号码的纸笺,厉致诚看一眼就说:“没必要给我。”
因为他看一眼就已记住。
因为年轻的少校,不愿被旁人察觉心中已经滋生的情愫。
还因为,他们马上就会见面。
仿佛命中注定的邂逅,在他踏上新的征程之前,在她蓦然转身以后,他们已在千里之外相遇,仿佛雪山上的两股清泉,开始漫延交汇到彼此的生命中。
他初入主爱达的过程,其实还是艰难的。百废待兴,孤军深入。然而那么多的人里,只有她,自作聪明地将他误认为保安经理。
“喂,厉大保安,帮我来搬东西啊。”
“厉致诚,我们把红薯吃了吧。”
“厉致诚,你过来!”
……
仿佛一段最平凡不过的平凡人的恋曲,小白领和保安经理,一点点试探,一点点亲近。他看得出来,她对他这个“保安经理”明显有好感,那份骄矜、那份颐指气使,想必是女人在男人面前的不由自主的表现。
这令他觉得挺有意思。
而令他真正感到怦然心动,是新闻发布会那一晚。暗黑的夜幕下,萧条的园区里,她被飞来的石块砸伤了脚踝。群情激奋下,她却异常冷静,冷静地告诉众人,不可以报警,否则对方会借题发挥。然后她咬着牙站起来,脸上居然还有微笑——安抚其他人的笑容。
那一刻,厉致诚站在远处的轿车旁,听着她在夜色里清晰婉转的嗓音,心中萌生的有赞赏,也有怜惜。
一个女人,为了他的事业,忍气吞声,愿意吃这暗亏。这并不是普通女人能做到的理智和大气。
当然了,她自己还不知道,这是他的事业,她在为他付出。
及至他背着她,走在空旷的园区中,他清楚地听到她在打电话,不知是谁在那头说:“你的新Boss;爱达董事长的二公子,是个退伍军人,叫厉致诚。”
那一刻,他清晰地听到她呼吸都顿住了,原本放在他肩上的手指,下意识收紧。他稍稍侧转目光,就能看到她一脸通红、如临大敌的窘迫有郁卒的表情。
厉致诚又抬眸看着前方,缓缓无声地笑了。
他承认,之前从未想过,有生之年,会被某个女人某个瞬间的定格表情,这样大大的取悦。
然后,这样的场景,就越来越多了。
她虽然接受了他是Boss这个事实,还每天“Boss”“老板”挂在嘴边,可他也有点弄不明白,这个女人怎么就一门心思认定,他是个懵懂无知的傻男人?
高层开会,她怕他无知,愣愣地就将自己的想法倾盘托出,对他毫无戒心。
项目一时挫折(其实是他计划安排的),她总会第一个蹿进他的办公室里,即使不说话,眉梢眼角也写满了怜惜和安慰。
是的,怜惜。
厉致诚有生之年也未想过,会被女人以怜惜的目光,这么沉默地凝望。到底要多温柔干净的一颗心,才会用这样的眼神,望着一个外界看来在商场生涩弱势的男人?
她是喜欢他的,他想。他感觉得到,然后无声纵容。
第一次察觉到对她的欲望,是某次两人外出,去视察竞争对手司美琪的旗舰店。那么巧陈铮就从车前经过,他到淡然无所谓,她却跟随准备战斗的刺猬似的,拉着他的手躲在车前玻璃下方,像是要跟他两个人缩成一团。
而他“被迫”微伏身躯,感觉着女人柔软的身体,似有似无就在他怀中。眼前是纤细白皙得像一段玉似的脖子,而他隔得如此的近,呼吸喷在她的皮肤上,看着她脖子上细细的绒毛。他微一低头,嘴唇就擦上了她的皮肤。
而她微微一抖,仿佛也察觉了什么,问:“陈铮走了吗?”
他抬头看去,车前已经无人,低头轻声答:“还没有。”
她的耳朵和脖子慢慢红了,继续维持趴在他腿上的姿势不动。而他看着眼前晶莹如玉的肌肤,呼吸第一次不稳。
……
即使再精明再冷酷的人,很多事也要时过境迁后,回头想想才会明白。
譬如她一向以聪明狡猾自诩,却为何偏偏看不穿他的城府,一心为他保教护航?
譬如她明明对他不动声色的亲近感到不适,却为何当时依旧保持靠近?
还譬如在火车上相遇之初,他以眼角余光她时,她为何也频频抬头,状似不经意地看向他的方向?
……
只因为心里有了那一个人,他的强悍算计,她都看不到。只看到他需要她保护,怕他吃亏,怕他受挫,怕他有一丁点不如意,那都会令她的爱情变得落寞。
这些暧昧、涌动和执拗,最终在一个夜晚,被忍无可忍的他,直接戳破。
那些“丢掉”明盛项目的晚上,工人们发生“暴动”,她被扇了一巴掌,抱着膝盖坐在保卫室的阳台上,有点呆又有点狠地看着他。明明委屈得不行,脸上红痕指纹还在,她还喋喋不休地叮嘱他接下来要怎么做。
“厉总,我认为,现在你最重要的工作,是凝聚人心——首先要保证爱达的人心不能散……”
“我们必须想办法,让全体员工看到你的坚持。或者……可以设计几个鼓舞人心的总裁活动,必要的时候可以煽情一点,一定能挽留大部分人心……”
而他望着她,心中某种沉而利的情绪,仿佛也随着她掏心掏肺的唠叨,不断发酵。他看着她眼中的怜惜和坚定越堆越多,看着她的双手在膝盖上不断交握再交握——仿佛正在被她蹂躏的,不是虚无的空气,而是他逐渐滚烫的心。
他一把扯过她,就低头吻住了她的唇。在她诧异震惊的目光里,他扣住她的身体,越吻越深。
只有这样,方可令她明了,他已经为她动容的心。
只有这样,才能让她知道,虽是她招惹他在先,但男人一旦确定了心思,就不会轻易放手。
那种悄无声息却热血沸腾的感觉,他想,很快会令她知道。
番外二 人上之人
宁惟恺第一次见到林浅,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
大学校园,处处洋溢着荷尔蒙的气息。今天是新生舞会,湖畔的舞台上灯火通明、音乐浪漫。宁惟恺靠在相隔百余米远的湖畔栏杆上,望着远处的人头攒动,觉得真没意思。
啊,那是傻了吧唧的男孩和女孩们,寻找和贪图一段艳遇的方式。
彼时,宁惟恺是笔挺高大的青年,白衬衣、休闲裤,蓬松短发、高鼻薄唇,完全看不出是普通县城普通人家出身,倒像是一位翩翩富贵公子——大学三年,他一直不遗余力地改造着自己,抹去那些平凡的痕迹。显然,身为全校风云人物,他已经做得很好。
林浅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气质挺矛盾的小姑娘,长发如瀑、容颜秀美,却戴着鸭舌帽,穿着帅气的衬衫长裤。偏偏她将这两种气质糅合得很好,双手插在裤兜里,慢吞吞地从不远处经过,眼睛清澈得像他身畔的湖,樱桃小口里还在念叨:“众人皆醉我独醒……真没意思!”
宁惟恺一下子觉得,这姑娘真有意思!
其实宁惟恺并没想过,自己会跟这么个家世平凡的女孩走到一起。当然,他也没给自己制定过硬性要求,非得找个家境殷实的女朋友。但有些东西、有些追求,仿佛印记般深深刻在他的骨子里。跟林浅在一起的日子,他觉得她很好,很喜欢她,但总有点心有不甘。
然而这心有不甘,在相爱第十一天,就被打破。
他在酒吧里、众人起哄下,背着林浅,吻了另一个女孩。
那女孩是某私营企业主的独女,漂亮又火辣。在看到她的第一秒,宁惟恺心中就闪过一个念头:如果是他,追到这个女孩完全没问题。
但马上就闪过了第二个念头:那林浅呢?
林浅决绝地提出分手那天,宁惟恺的心情非常糟糕。在他始终良好规划、顺风顺水的成长岁月里,从未有过如此懊悔和悔恨的时刻。他甚至没来得及告诉林浅,其实那天他心里唯一一个清晰的念头是:如果对象是林浅,他愿意不再看任何女孩,只对她一个人好。
所以在那个莫名其妙的吻后,他很快就离开了酒吧,并且还对在场所有人下了封口令,就怕被她知道。
结果她还是知道了,然后毫不留恋地分手。
只是许多年后,当宁惟恺再想起林浅,只是苦笑。
二十岁的宁惟恺,爱了林浅三年,才谋定而后动、下定决心向她表白。可她大概只爱了他几天,就转身离开。
此后,宁惟恺自我感觉伤了几年。也有过几段爱情,清一色都是富家女——他潜意识里好像有一个过滤器,自动过滤掉家世上不会对他有帮助的女孩,不对她们产生感觉。有时候他会恨恨地像,如果现在遇到林浅,她早被他过滤掉了。
注意到祝晗姝,是在公司的周年酒会上。那时候他刚工作三年,跳槽到新宝瑞,担任市场部主管。那时候祝晗姝刚从牛津大学毕业回来,是市场部的新进小职员,对外宣称自己姓李。看起来漂亮单纯的女人,自然很吸引男人的眼球。但宁惟恺首先注意到的,却是她身上低调而奢华的藕色香奈儿套裙和根本就没有牌子的手袋。
再联想到一些蜘丝马迹,譬如她入职前一天,公司高层全部请假没出现;譬如刚刚,祝氏两兄弟的目光,似乎有意无意落在她身上;譬如她平日里明显教养不凡的言行举止,以及外界传言——祝家小女儿近日就会学成回国……
宁惟恺端起酒杯,就朝角落里安静地坐着的她走去。
“嗨,怎么一个人坐着?”
公主有些惊讶地抬头看着他。
直至多年后,宁惟恺还清晰记得这一幕——银色的灯光下,暗红色的沙发里,女人的身段婀娜得像含苞待放的花枝,优雅而坐。而当她抬头,那湖水一般澄湛的黑眸,带着几分拘谨、几分恬静、几分羞涩,懵懂地望着他。
而他清晰地感觉到胸膛中的心脏,被这干净高贵的目光,轻轻撞了一下。
之后几天,宁惟恺的确为祝晗姝意乱情迷。他心里眼里,都是公主的一举一动,她浅浅的蹙眉、她凝脂般的手指、她安静而教养良好的样子。但这份意乱情迷里,也夹杂着某种热切的期待。
比对祝晗姝的好感更强烈的是,他知道,这很有可能是他改变一生的机会。
诚然,论才干、论野心,他不输给任何人。但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出身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