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同样俊美逼人,眼梢眉角,同样藏着让人愿意深陷其中的温柔和宠溺。
虽然他们的容貌并不相像,但苏季不想否认,墨远宁身上那种让她在一瞬间回忆起顾清岚的气息,才是她最初迷恋上他的原因。
抬起头看着眼前的方宏,苏季笑了一下,还是那样雍容大方:“挺好的,请替我向他问声好。”
接着她就转身回到休息室。
李泌毕竟觉得自己是外人,倒完水就出去了,苏季关上门,里面就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
墨远宁还靠在床上休息,她用保温盒带来的食物也只是摆在床边的桌子上没有动。
刚才门没有关,墨远宁应该是听到了外面的谈话,看她走近,就笑了笑:“似乎是苏总的一位故人?”
苏季坐在靠窗的沙发上,翘起了腿看他:“是啊,你也知道,我对‘故人’的态度一向不好。”
墨远宁又是一笑:“我想这位难兄难弟一定没有我这么好的待遇,走之前还能获得这么多赠品。”
他是指她长年累月给他下毒了?
苏季嗤笑一声:“你不是没喝下去?”
她说完了,才觉得有点不对劲,立刻沉默了下去。
墨远宁的确只是急性中毒了那么两次,后来就把那些汤都悄悄吐了……不过他的胃也许就是那一年中折腾坏的,毕竟之前他胃病还不严重,胃疼的时间都很少,更别提还会严重胃出血。
她突如其来的诡异沉默,让墨远宁也猜出她想到了什么,他就笑着叹了口气:“医生还问我是不是厌食,我不能说我没有厌食,只是习惯性呕吐而已。”
苏季更不知道该继续说什么,当时医生告诫她要注意病人心理上的疏导,她就觉得麻烦,现在更是。
她也知道这种神经官能方面的病,往往比单纯的身体疾病更加折磨人,也更难缠,如今墨远宁这样,也的确是那一年来她暗中折腾他的后遗症。
她又沉默不语了许久,天色渐渐暗下来,落地窗外能看到城市渐次亮起来的万千灯火。
休息室里的照明灯没有开,只有墨远宁躺着的床边,有一盏小小的台灯亮着,黑暗中她看不清他的脸,他同样也只能看到她坐在窗边的一道剪影,衬着窗外的都市夜景,看起来分外孤单。
“你回宅子里住吧,生活上会便利一点。”苏季最后开口说。
墨远宁倒显得有些意外:“我?用什么样的名义?”
这次苏季没回答,她又隔了一阵才再次开口,声音里带着不常见的冰冷:“记清楚你自己的身份,这次你如果再做出什么好事,别怪我无情。”
她站起身,不再看向他,继续用带着冷意的声音说:“休息好了就别再干躺着,我在楼下等你。”
说是带了医生来看望他,但从头到尾,她都没有靠近他,也没有一句类似温情的话语,仿佛他的确让她不胜其烦。
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门口,门外的脚步声也渐渐远去,墨远宁才撑起身体勉强坐了起来。
胃还是很疼,除去早上吃下去,到了公司后又被他吐掉的早餐,他几乎整天都没有进食,于是身体也显得虚弱无力。
他并不是故意把自己弄得病恹恹好博取同情,或者骗她心软,只不过现在所有的事情都渐渐脱离他的掌控,从一年前他看着她倒下自己脚下开始。
她在他面前昏了过去,他把她抱出来时,身上沾了好多她的血,那是他生平第一次,觉得自己似乎不应该伤害这个人。
可惜那个时候已经晚了。
作者有话要说:应大家要求,正文里不放了。
假设苏大小姐和小墨去玩了基三,他们会选择什么职业。
苏大小姐:纯阳太符合我的气质了,我要做个道姑。【你确定?
小墨:据说我的人设就是从一只花哥延伸来的……【墨,你们懂的
于是这就是一个花羊cp,从不修离经的纯花间花哥+气场从来都是插给自己的气纯道姑的故事……
、第9章(下)
苏季在楼下等了一阵,才看到墨远宁也跟着下来。
这时候下班高峰过去了,但门前来来往往的员工还有一些,看到前墨总公然上了苏总的车,不免会多看几眼。
苏季一贯不喜欢让司机把车停在地下停车场,嫌里面的空气太差,总仗着自己是公司老总,专属座驾总堂堂正正堵在正门,现在却开始考虑下次再来时最好低调一点。
她等的有点不耐烦,但看到打开车门坐进来的墨远宁那仍旧苍白的脸色,还是觉得自己再抱怨有点太不近人情。
两个人一路无言,回到苏宅后,苏季才转头看了下墨远宁。
他还胃疼着,又乘了一路车,显然不是很好受,额边全是细密的汗珠,濡湿了鬓边的几缕黑发。
苏季和他一起下车,他虽然仍站得笔挺,可身体总透着一股僵硬。
到了吃饭的时间,家里已经准备了晚餐,只不过因为不知道墨远宁也回来,所以只准备了一人份。
墨远宁站在客厅里,就识趣地先开口说:“我已经吃过一些东西了,就不打扰了……苏总安排我住哪个房间?”
“昨晚的客房刚收拾好,就那里吧,住着也算方便。”苏季随口答了,她抬头看了眼墨远宁,没再说话。
他说已经吃过东西了,其实苏季带去的保温盒几乎原封不动地被他带了回来,想来那时候他疼成那样子,也根本吃不下东西。
苏季知道他这样子也不能勉强进食,因此就自己去了餐厅。
虽然带了墨远宁回来,但他刚进门就自己回了房间,接下来的时间内也再也没有动静,安静地就像不存在。
所以苏季还继续着一个多月来的悠闲生活,她吃过饭洗了澡,又看了一会儿电视刷了一下网页,才抱着本小说,坐在二楼的小客厅里随手翻看。
苏家大小姐的阅读爱好很广泛,口味却偏向男性化,对各种探险侦探小说欲罢不能,反倒不怎么爱看都市纯爱类的。
就她自己的话来说,本来就出身外人眼里所谓的“豪门”,再看什么“豪门老婆”之类的故事,是几个意思?
她之前翻到一本颇有名气的此类小说,看到里面富有多金,英俊邪魅的男主角对出身贫寒的女主角百般折磨,就暗暗感叹这样居然也能虐出感情?
当时她还没有和墨远宁离婚,看着就想到假如她是个男人,而墨远宁是个嫁入豪门的灰姑娘,她天天虐待墨远宁,会是个什么样子?
当时她想着,就忍不住笑了起来,惹得正在一边的书桌上继续用笔记本工作的墨远宁抬头看着她笑:“怎么了,这么高兴?”
她扑上去抱住他的脖子,吃吃笑着在他耳边说:“远宁,要是我对你不好,你还会看在我很有钱的面子上继续爱我吗?”
墨远宁在此类无聊的问题上一贯一阵见血,勾了下唇角说:“我爱你的话,跟你是否富有没什么关系。我如果因为你富有才爱你,也不算真正爱你,而是贪慕虚荣。”
她听完就笑了起来,笑得那么得意,还有种无法言喻的满足。
她后来知道,那是她以为自己跟墨远宁两情相悦,知道你爱的人也正好爱着你,本来就是天底下最值得开心满足的事情。
可到了后来,她都想去问墨远宁一句:“你是真的爱我,还是……贪慕虚荣?”
她坐得时间有些太久了,久到夜深了,管家和佣人都去副楼里睡觉,楼下的灯也被关掉,只剩下二楼小客厅里这一盏台灯。
她还在发呆,就看到走廊另一边的门无声打开了。
地上的地毯很厚,所以墨远宁走出来时,也没有发出多大声响。
他还穿着上班时穿的衣物,只不过比之前稍微凌乱了一点,看起来他刚才是直接穿着衣服躺在床上休息了。
苏季这才想起自己只是安排他住下,却并没有交待人给他备下睡衣还有生活用品。
墨远宁似乎也没有预料到苏季还在客厅里,脚步顿了下后才笑笑:“苏总。”
苏季看他走过来,问:“墨特助要做什么?要不要吃点宵夜?”
墨远宁摇了摇头,略带歉意地说:“不用了,还是有点吃不下……我出来倒杯水喝。”
之前他们住在一起时,卧室里总有常年保温饮水箱,里面的山泉水温度总被调的不高也不低,正好入口。
墨远宁胃不好,苏季就处处留心给他养生,这还不过是一点小细节。
现在他被安排在一间不怎么住人的客房里,怎么也不会有当初他们在一起时方便。
当初他们还恩爱的时候,哪里还用他半夜疼得不行了,自己出来找水,苏季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有点心酸。
她站起来回房间去取了水杯,又倒了一杯温水端出来递给他。
墨远宁在沙发上坐了,姿势还是有些不自然,喝了几口水就被呛了,低咳了好一阵才停下来。
苏季知道他可能疼得岔了气,等他平定下来一点才说:“我记得你的胃病之前没有这么严重……起码你上次走的时候还没有。”
墨远宁把水杯放在桌上缓了一阵,才笑笑:“的确是……也就最近一个月,总是没有办法正常一点进食,让苏总见笑了。”
他最近的确是消瘦了一些,苏季曾经最欣赏他的体格,偏瘦却仍旧能有六块腹肌的人不多,他偏偏就是那些人之一。
这几天他脸部的线条却又更凛冽了一些,整个人也更加清瘦,如果不是苏季昨晚刚见识过他的肌肉,她都要怀疑他已经变得弱不禁风。
她说:“你的意思是我的背叛让你很痛苦?”
这问题太突然也太尖刻,墨远宁一愣,随即就下意识般回答:“也没有,只是我自己……”
苏季打断他的话,仿佛她对此没有半点兴趣,她只是试探般问:“如果我说,你能主动向我坦白一切,比如你到底是谁,以前是什么身份,现在回来又打算做什么……”她语声缓慢,有浓浓的诱惑意味,“只要你说了……我们可以重新开始,好不好?”
墨远宁看着她,她唇边噙着笑意,半边身体隐在黑暗中,半边身体包裹在昏黄的灯光里。
她此刻不再像是当初那个让他只要看到就觉得温暖,并且一心呵护的柔弱女子,而像极了拿着毒苹果诱惑他的魔女。
他想了片刻,就笑了:“就算我全都说了……你还是不会和我重新开始,对吗?”
苏季看阴谋被拆穿,也不气急败坏,仅仅是耸了下肩:“好吧,你没说错……我只是好奇心作祟。”
墨远宁也只是又笑了一笑,没再说话。
从他在那张离婚协议上签下字开始,他就知道自己再也没有机会了……从此后苏季也许还会爱上什么人,但绝对不会再是他。
她是那么决绝,把决裂和对峙都选在了同一天,仿佛不怕他跟她来一场鱼死网破的搏斗。
她刚才问他,是否觉得痛苦?
他直觉得要否认,并不是想要掩饰,而是他也不懂,这些是否就是痛苦——夜以继日的肉体折磨?还是闭上眼睛就无法醒来的噩梦?
他并不是生平第一次经历这些,那些日子里他都熬过去了,这次不可能不行。
他也并不认为她曾经背叛过他……他这一生,只有背叛别人,却不会被人背叛。
因为只有付出过信赖的人才能被背叛,而他在这么多年来,从未真正信赖。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喜闻乐见的小剧场:
某谢:小墨墨啊,下章开始就转你的视角了啊,据说要神转折了你开森么?
小墨:滚!
某谢:你看大家都开始怀疑你只会说这一句台词了……咦,我脑袋后怎么顶着什么东西了,这触感……
小墨:闭嘴。
某谢:好。【突然灰常乖顺】
、第10章(上)
十年前的弗吉尼亚州里士满,每天公共图书馆开放的时间,都会出现一个亚裔的年轻人。
说是年轻人,他其实看起来更像个青少年,清爽的短发,秀丽却略显稚气的脸庞,看起来不过十几岁的样子。
可他没有穿那种在青少年中很流行的卫衣和肥大裤子,而是每天都穿着剪裁合体的西服,安安静静地坐在窗边的位置看书。
2003年网络已经相当普及,很少有这样年纪的人到公立的图书馆里整日的读书,所以上了点年纪的图书管理员觉得他应该是个不怎么合群的孩子。
托尼来找他的时候,就看到他正抱着一本黑格尔的《自然哲学》,专心致志的侧脸看上去分外清秀。
托尼在心里无声地叹息了一下,这个少年有时候实在太出人意料,比如他现在的样子,完全不像是干他们这一行的,倒像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书呆子。
托尼是个金发碧眼的高挑青年,他相貌很英俊,唇边又总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所到之处无不众人侧目。
不过他也早习惯了这种瞩目,将手插在西裤的口袋里晃悠着走过去,没有坐下,而是站在他面前说:“墨,有新任务了。”
他们这样的人,名字都相当简单,比如他,他就是“托尼”,没有姓氏,没有亲人,没有过去……Just Toni。
面前的这个少年也是,两年前第一次搭档,他曾经轻视过这个还处在发育中的消瘦少年。
亚洲人很少能拥有媲美白种人和黑种人的健壮体格,那时候他面前的黄种少年还没有后来的高挑,身高也只超过他的肩膀一点点,看上去弱不禁风,一只手就能掐死的样子。
可当任务结束,他们两个坐在一栋楼房的楼顶边缘,面前是纽约璀璨的夜景,他摸出装着伏特加的钢壶灌了一口,然后递给身边的少年:“小子,你很不错。”
沉默地接过酒喝了一口,墨随即就咳了几声,脸颊上泛起一些红晕,显然是还没有习惯这种烈酒。
托尼发出有些快意的恶质笑声,又拍了拍少年的肩膀:“下次带你抽雪茄,最好的古巴雪茄!”
墨只想了一下,他的脸上还是没什么表情,开口说:“我不喜欢站在尸体边抽雪茄。”
托尼于是就笑得更加放肆,他们的收入不算低,却绝对不够支撑穷凶极奢的生活,他们见惯了这座城市的权贵富豪,游走在最有权势的人中间,却始终不属于那个世界。
他们是这座城市的影子,无处不在却又无迹可寻,如果一定要用个被世俗理解的单词称呼他们,那么就是“Killer”。
听命于某个组织,用最干脆利索的手段彻底抹杀一个人的生命,大概就算作“Killer”。
即使他们处在这个行业金字塔的顶端,也不过就是一把杀人的利器而已。
所以托尼说到最好的古巴雪茄,墨就知道,大半是下次执行任务的时候,趁机摸鱼的行为。
就比如刚才,他们明明已经完成了任务,托尼却额外从那个俄罗斯雇佣兵身上搜出了这一壶伏特加,并带走了它。
那是一个S级的超高难度任务,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