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曦色撩人(军旅、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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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色撩人(军旅、国安)-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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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色撩人(军旅、国安)
作者:墨舞铅华

文案一,
婚恋篇:
他用反间之智——谋爱;她怀菩提之果——徘徊。
婚姻的不幸是否会遗传?爱情的失守是否会续延?
当曦色和煦浸沐着远山,相偎的人,是什么悄然为你们疗治了心底的寒?
*——*——*
文案二,
军旅篇:
他们,是最隐蔽的国防线,他们,是不着装的英雄汉。
他们,于弹指间灭敌成烟,他们,于谈笑间忠肝义胆。
反间战、信息战、舆论战……他们是潜伏在你身边的亮剑。
他们身处垂危之境依然刚毅无言,他们隐于霓虹深处护你展颜缱绻。
  
内容标签:婚恋 军旅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安远、兰素曦 ┃ 配角:籽阳、欧阳谷、梁筌、严晓军、于宁 ┃ 其它:军旅、国安、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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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2011年7月10日。
“你把我放下,我去坐地铁。”兰素曦紧攥着裙摆看向车窗外,柔顺的长发遮住了半边脸,安远看不到她的表情。
“堵在桥上你怎么走?等走到西直门也得半个小时了。飞机再一个小时就飞了,倒机场快轨肯定也来不及。”安远打开车载CD,放低靠背,半躺着跟着CD哼唱《狼爱上羊》。
兰素曦的心像装满水的气球,稍一用力就会炸开,她把所有的酸胀都拧成了气愤:
“安远,你是故意的?!不紧不慢非要上四环路走立交桥,还正赶上下班高峰。早说了好聚好散,你现在这算是什么?”
“婚还没离,你走了,我一个人怎么办?狼爱上羊啊,爱的疯狂……”安远抬了抬眼皮,回答得理直气壮。说完便继续自顾自哼唱,磁性的声音像窗外温润的夕阳。
“是你不肯签字!当初说好了,只两年,两年以后我做我想做的事儿,你不管。”兰素曦伸手抓起纸巾盒子按在安远嘴上,顺势把搅人的音乐关掉。
安远也不说话,捧着脸上的面巾纸包装盒开始啃。
“你干什么!”兰素曦抢过纸盒瞪他。
“我饿了。饿了心情就不好,不想和你发脾气,你让我再吃两口。”安远孩子一样嘟起嘴,一只大手可怜兮兮地揉胃,一只手作势要去抢纸盒。
兰素曦抱着纸盒不说话,刚低下头,眼泪就倒灌了出来:
“安远,我情愿,两年前没遇到过你,就算那晚让他们糟蹋了也无所谓。”
兰素曦微张着嘴呼吸,不想让安远听到自己的抽泣。
“安远,谢谢你让我拥有了爱,学会了爱。但我永远不及于宁对你爱的深,爱的切。不要再对我执着了。”她把这些话在心里默念,手中的纸巾盒上,洁白的面巾纸已经被打湿了一片。
安远收起所有的赖皮,幽黑的眸子盯着兰素曦碎玉一般滴落的眼泪,一字一句地说:
“佛家弟子都不说谎话,你就算上了飞机,也进不了佛门的。省下机票钱,够我一会儿加油的了。”
满意地看着兰素曦气愤地别过脸,安远淡淡地笑。兰素曦,如果把心变黑就能留住你,我情愿一试。
*——*——*


第一章 曦色

如果爱情就是一生一世对一个人的守护,那么,如果这个人根本不需要你的保护,是不是就说明她不爱你?如果你已经没有实力保护她,是不是就应该不再爱她?
十年,安远给自己编了一个王子的童话,只可惜,林汐妍从来就没把她自己当做那个灰姑娘啊。所以,好像是什么地方弄错了。
一开始就是错的。
所以,想退回到朋友的位置远远看看她都很难了,更何况自己现在像个落水狗一样呢?
2009年5月1日,安远手里攥着林汐妍写给他的信,畅畅快快地哭了一场。
他自嘲,如果再颓废下去,他就连小丑都不如了。
两个月前,当警车轰鸣着把继父载走的时候,当妈妈连滚带爬追赶警车的时候,当邻居们堵在家门口朝着屋里头指指点点的时候,安远觉得,自己像个被命运戏弄的小丑;他的尊严、他的骄傲,甚至他的信仰,一夜之间全都成了任人戳点的笑话。
从来不感激妈妈为了他改嫁,从没对继父带给他的一切物质上的满足感到过丝毫的惬意,就连那个被称之为家的地方,他都一直认为只是自己借宿的旅店罢了。要不是因为安辛萍在,他根本不会踏进那个房门半步的。
他觉得,他的家,从十二岁爸爸妈妈离婚的那一天起,就已经没了。他的爸爸,在喝醉后闯进学校骂他是狼崽子,骂妈妈是臭*婊*子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死了。
然而,当看到颓老的继父在审判席上低低垂下的头,那甚至有些反光的秃顶,就像是安远心里荒芜了很久的一块空地,他突然觉得,有什么东西,被他刻意地忽视了。杂草丛生的地方,是那些自以为不在意的在意。
当安辛萍在法庭上崩溃地又哭又笑,他才明白,原来妈妈是爱着继父的。虽然当初,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儿子找个荫蔽的大树挡风遮雨,而如今,十二年的婚姻,早就已经是打断骨头连着筋。
当安远在警察的监视下把属于自己和妈妈的私人物品整理出来带走,他才发现,原来,属于自己的东西已经那么少那么少了。再过一年,妈妈和继父的婚姻,就和跟生父的婚姻一样长了……
在这一场家变当中,他失去的,只是他一直没想要、也从来不在意的东西,而他的妈妈,失去的,才是整个世界啊。
更可悲的是,他准备了两年的“出国伟业”,也随着继父的宣判而化为了泡影,在一则简短的通知后,他的世界,跌入了电磁静默。
他徒然地涌起了一种苍凉的失败感。
他,一个二十四岁的男人,撑不起一个家,照顾不好自己的妈妈,在阎王爷面前讨价还价,却仍然挣不回祖国的信任,赢不回那个爱了十年的她。
多失败啊!
过去,安辛萍总是在人前变这样儿地夸他,夸他钢琴十级多有才华,夸他上了复旦多么优秀,夸他品貌出众,温和儒雅……
发生家变的时候,他还不是眼睁睁看着家里被封,看着继父被判无期,看着妈妈住进精神病院?看着自己被生生甩到命运的边缘?他不会比别人预知半分,反而痛得迟钝。
他算什么?
他觉得过去那个无比骄傲的自己,就像个小丑一样可笑。
他自我安慰,北京的这家小小的软件公司,算是国家对他的最后一点顾惜怜悯吧,至少这里可以落脚,至少工资能开到八千呢。
所以,到了北京,他根本没到大姨安辛梅那里去,也没打算再见林汐妍。
他现在的使命就是赚钱。多赚钱,给妈妈看病;多赚钱,给妈妈挣回一个家;多赚钱,再一次像个男人一样有尊严地活着。就让那些所谓的理想、使命,都见鬼去吧!
半个多月了,除了上班,他就是一个人在宿舍躲着。
他有一种自虐的快感。
小丑不就应该是这样的吗?
他拼命加班,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他无视自己的身体,饿到看不清电脑上的代码才吃饭;休息的时候,把自己灌醉当睡觉;起床以后,他胡乱捡起一件衣服就往公司跑。
小丑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这样才符合他此刻一无所有、一无是处的气质。
他甚至有些得意地想,只要这样颓废下去,就什么痛都感受不到了。
直到林汐妍再一次出现在他面前,他才发现,所有的情感,就在那一瞬间,被一键还原。
人的心啊,怎么可能被格式化!
所以,当他反反复复读着林汐妍留下的信,他才明白,安远,其实你这段日子的颓废,才是最最可笑的,你真侮辱了小丑了。
他大口吃掉林汐妍送来的早餐,走出宿舍楼的大门。
学院路上,人来人往,有人匆匆,有人嬉笑。
他索性坐在路边,仰头晒着太阳,傻笑。
“咔嚓,咔嚓”,照相机快门的声音在他耳边闪,安远睁开眼,逆光看去,一个短发瘦高的女孩儿正端着照相机变换着角度拍他。
那一瞬间,只觉得她是披着曦光的人,看不清脸,却能感觉到扑面而来的温柔和干净。她那件黄色的格子衬衫像是日光的延长线,有一种捉摸不定的暖。
“别拍了,把照片删了吧。”他平和的语气要求。似乎更多的是为了确定眼前的一切是不是自己的一种幻觉。
“我可以买你这几张照片的肖像权。”女孩儿的声音清脆却清冷,和刚刚给他的感觉大相径庭。
“我不想卖。删掉吧。”安远坚持。他不喜欢被陌生人拍照,不喜欢自己的照片出现在供人娱乐的杂志或者报纸上。
女孩儿放下相机看了他几眼:“那好吧。这几张照片我保证不会发表。”然后转身就走。
“哎?”安远追上去。这女孩儿年纪不大,怎么这么牛气?
女孩儿却扔给他一张名片,
“我叫兰素曦,你如果看到你的这几张肖像出现在任何刊物上,可以起诉我。但是,我拍的照片,从来不会删掉。”
兰素曦,安远看着手里的名片,无奈一笑。
好骄傲的自信啊。就像自己曾经说:“我设计的程序,逻辑就是这样,带着我安远的标签,凭什么要改掉?”
兰素曦快走了几步,转身消失在楼群的拐角。
12点之前必须交稿,刚刚好不容易抓拍了最合适的镜头,那个别扭的男人,偏偏那么计较!但兰素曦从来就不是纠结该不该、对不对的人,她只会在最佳的光线中快速寻找下一个目标。
最后,一个坐在蛇皮袋子上仰看天空的小男孩儿吸引了她的相机,按下快门的一刹那,孩子脸上正好露出浅浅的笑容。赶紧抓拍几张,这期名为“宿城”的主题,圆满完成。
茫然中的期许与满足、迷失与寻找,有些落拓的硬朗,笑容里却散逸着和煦的光。
在宿舍整理照片的时候,兰素曦看着照片中的安远愣神了很久,最后把他的那几张照片,拖进了“曦宇”文件夹。
*——*——*
5月1号一整天,安远一鼓作气把宿舍打扫干净。恢复了整洁明净的宿舍,让他有了些许舒畅的心情。
晚上,安远在清华校园里坐了很久。清华和复旦不一样,有着一种规整的持重。这样的气息让安远的心绪找回了些许的稳定。
他回忆自己大学四年的一路辉煌,一路引领着别人羡慕的眼光。他好像什么都做得很好,除了林汐妍,甚至没有人拒绝过他。
他说想实习,大四上学期就可以消失半年不用上课,因病休学了,回去补几张纸就可以顺利通过。系主任把他当天才一样培养,他却因为一点儿打击,就把自己颓落成这个熊样儿了……安远静静地回想,淡淡地自责,眨眼十一点半了才恍然该回家了。
在街边买了一个烤地瓜,安远一边吃一边往宿舍走。
路过在一个晦暗的巷口时,听见小流氓哼哼唧唧的调笑。安远反感地循声看了一眼,看见一个小黑影蜷缩在犄角里,安静得像个没生气的麻袋,两三个瘦高的流氓,正上下其手。
安远扬手把地瓜扔过去,“干什么呢?”他低喝。东北男人的霸气瞬间震撼了几个毛头小子,他们四散奔逃。
安远走过去,用手机照了照,看见一个衣衫不整的小姑娘,怀里紧紧抱着一台机身摔裂了的笔记本电脑,一声不吭地蜷缩着。
“兰素曦?”安远试探着问。早上没看清她的容貌,但那件黄格子衬衫和她的短发他记得很清楚。
当然,还有她的名字。素曦,想到这两个字,会有一种淡淡的暖。
兰素曦没有半点反应,目光呆滞地蜷缩着。
安远试着想抽出她怀里的笔记本,摔坏了的边角很锋利,她纤细的手上已经有血痕。但她还是死死抱着,那种妈妈护孩子一样的眼神戒备着安远,她终于有情绪了。
“你家在哪儿?我送你回去吧。”安远脱下自己的外套把她裹上,发现她再一次无声无息了。
“要报警吗?”安远坐在地上陪了她一会儿,小心地问她。再走个千米左右,就是派出所了。
她还是紧紧抱着电脑不说话,五月初的北京,夜里还是很凉的。她已经在微微发抖了。
“我带你回我宿舍休息一宿吧?”安远叹了口气,俯身抱起她。她轻得像羽毛一样,居然没有反抗。
进了宿舍,把她放在沙发上,安远给女孩儿找了一件刚刚洗过的棉质衬衫,指了指浴室:
“去洗洗吧。今晚我出去住,你可以放心留下。”
还好小流氓们还没有对她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可是这傻姑娘,怎么连求救都不会呢?
安远忧虑地看了看仍然紧抱着电脑的她,又看看她手里的电脑:
“摔坏了吧?介意我帮你修修吗?我是搞软件的,至少可以帮你把硬盘保住。”
直到这时候,兰素曦的眼泪才一滴滴垂到怀里的笔记本上。
“帮帮我,我不想做处女。”她声音哑得像是破碎的玻璃,是求救了没人应?还是压抑得快要发不出声?
安远轻轻抚了抚她短短的头发,“洗个澡,好好睡一觉吧。有什么话,睡好了再说。”
安远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这样的女孩儿,或许让她冷静地独处一下比较好?看来她的电脑很重要。试探着拉了一下她怀里的电脑,她居然松手了。
“明天早上我回来,肯定帮你把电脑修好了带回来。好吗?”
看到兰素曦几乎微不可见地点点头,安远才叹了口气给她倒了一杯热水,然后拉上门出去。
凌晨两点,坐在公司的电脑前,安远一张张翻看着兰素曦电脑里的照片,这种极不讲究的事情安远这辈子只做过这一次,而且他不但不后悔,甚至庆幸自己这么做了。
有人说字如其人,文如其人,透过那一张张照片,安远第一次学会了默默地去读懂一颗心。

第二章 色盲

上章回顾:
有人说字如其人,文如其人,透过那一张张照片,安远第一次学会了默默地去读懂一颗心。
第二章色盲
安远把公司里一台刚被同事烧坏淘汰的笔记本电脑外壳给兰素曦换上,还不忘写下留言条:蒙子,既然烧坏了,不怕再摔坏一次,你就认了吧。
今天安远的心情格外轻松,迎着曦光小跑在回宿舍的路上,还不忘买两份早餐。
此时,他有一种悄然的松弛与期待,虽然莫名,但很强烈。
他期待当他推开门,看到一张明丽的笑脸;他期待推开门,看到一片雨过天晴的草地,带着露珠的清新;他期待推开门,看到她,什么样的都好吧,总之,很想看看她。
早上六点三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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