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后再爱 作者:唯其[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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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后再爱 作者:唯其[完结]-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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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势必都是政商名流;非富即贵。
也就意味着;这不是一场可以开玩笑的婚礼。
狠狠地干了一杯酒;他自嘲地勾起嘴角;原来她,真的是要嫁人了……
就这么枯坐在皮椅上,俯瞰着窗外的城市,直到夕阳西下,他依旧没有理清自己的思绪。让他做一个商业决策,他可以用各种数据分析,可以想办法打通政府的脉络,因此能很清晰地判断出决策的盈利能力。
但是怎么才能知道自己爱一个人?他没有数据支持,没有任何凭借,只能靠内心的感觉。是,他感到心痛,不舍,但是怎么才能知道这就是纯粹的爱?不是依赖,不是占有,不是自尊在作怪?
深深地叹了口气,他疲倦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她结婚,他得去给她买礼物,他很少送过她什么,他记得她最喜欢那些亮晶晶的宝石,像小女孩一样喜欢收集闪闪发亮的东西。
因为喝了不少酒的缘故,他不能开车,便让司机载着他去珠宝店。车子从地下停车场滑出去,在仁恒的大门前,他看见雪地里站着一个抱玫瑰花的小姑娘,仰着有些青涩的脸庞,安静地望着头上漫天飞雪,一动不动,肩膀上积了一层薄薄的雪花。
那正是陆川的小情人,今夏。如果林夕跟陆川结婚,恐怕她就会成为他们婚姻中的第三者。
向南下意识出声:“停车。”
司机立刻缓缓地把车停稳,向南推门走下车去:“怎么站在这儿,也不回家?”
今夏闻声,这才看向他:“向主席。” 跟着有些尴尬地解释:“我刚在想事情,一时忘记了。”
向南扫了眼那束玫瑰花:“陆川送的?”
今夏摇摇头。
安静地审视了她片刻,向南一转身:“上车,我有话问你。”
他感觉陆川对她不只是单纯地包养那么简单,看得出来,他很重视她,甚至是有几分喜爱。既然这样,她就有可能成为陆川身上的短板,但凡是别人的短板和弱点,他都十分有兴趣。
*
和今夏简单地聊了一阵,向南便对她和陆川的关系有了个大概的认识。他是准备去珠宝店给林夕挑礼物,现在正好碰上今夏,就顺路带着她去帮忙试,也可以趁机打听些陆川的消息。
在店内逛了一圈,他脑子里回忆着林夕曾经给他展示过的设计稿,她最爱的就是链子,什么手链项链脚链,她统统都喜欢。
指了指柜里的一条钻石手链,侍者便会意地戴上白手套,恭敬地将链子取出来,今夏也配合地献出手腕,侍者轻轻给她戴上,灯光折射下,一水儿的璀璨。
向南伸出手,指尖轻轻托住今夏的手腕,细细欣赏。白皙,细腻,和林夕很像,手链若是戴在她本人手上,也必定如这般好看。
就在这时,门口吱呀一声响,有谁走了进来,跟着托在向南指尖的纤细手腕便被一只宽大,骨节分明的手掌夺去,耳畔响起讥诮的声音:“向主席,什么时候你的爱好变成撬人墙角了?”
向南这才看清走进来的人是陆川,想必刚才他和今夏的互动令他产生了误会,正欲开口解释,余光瞥见门口站着个人影,依稀是熟悉的轮廓。
他下意识朝那个方向望去,瞬间僵住。林夕安静地站在门口,还是那张过分美丽的脸,却比从前消瘦。
两人视线在空中对接,向南心里一惊,那双曾经光彩夺目的眼睛,此刻灰蒙蒙一片,犹如一潭死水,波澜不惊。
林夕的目光却轻轻扫过他,在陆川握着今夏的手上一顿,转身便走了出去。婚礼在即,她和陆川都忘了要买结婚戒指这件事,这才相约了匆忙赶来,哪里知道会在这里遇见向南,还遇见自己未婚夫的小情人,她自然不会傻得留在店内给人看笑话。
向南见她掉头就走,直觉地拔腿想追,脚步却在下一个念头硬生生止住。不,他不爱她,所以他什么都不可以做。
追上去,又有什么好说?
两人最后一次见面,他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不要逼我后悔曾经救起你。
这样的话,就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吧。他该是恨她的才对。她也该是恨他的才对。只是,为什么他恨不起来?为什么她看上去一点都不恨他?
他兀自沉思,那头陆川已经霸道蛮横地拖着今夏的手将她拽走了,连手腕上的钻石链子都没摘,他这才回过神来,从怀里掏出卡:“结账。”
付完钱之后,向南也没有心思再逛下去,便走出了店门,视线下意识地在街道上巡梭起来。因为下雪,路上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人,林夕没走远,他一眼就摄住了她的背影,依然是海藻一样的长发,末尾海浪一样的卷,傲人又难以驯服。
他凝望那抹倩影片刻,本能地抬脚跟了上去,不疾不徐,不远不近,雪花在他脚底发出被踩实的咯吱声。她没撑伞,脊梁挺直,穿简洁的米色长款大衣,步速有些慢,似乎没有目的地,只是在闲逛。
向南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着她,他只是想那样做,所以就做了。他没看见她的车停在这里,也没看见那个烦人的二十四小时跟班,想必她是搭陆川的车来的。但是陆川刚已经不由分说地载着今夏走了,那她要怎么回去?
林夕缓缓地走在前面,丝毫没意识到身后多了一名尾随者。这段时间为了准备婚礼,她简直累得跟狗一样,要处理无数大小事,面对无数人,送无数请柬,做出无数强颜欢笑,在身体和精神的双重压力下,她有些吃不消。
难得一个人,倒不如在街上走走,散散心。
此时此刻,她是如此普通,谁都不认识谁,她也不是谁的女儿,不用在衣香鬓影的聚会里,举着高脚酒杯佯装大笑,像王家卫的电影,擦肩而过的距离,不过零点五公分。
雪不停地下,飘飘摇摇,挂上她的睫毛,她拿手揩去,视线不经意地落到街边一个孤零零站着的小妹妹身上,看起来约莫五岁的年纪,扎着两个花哨的羊角辫,身上穿着鼓鼓囊囊的羽绒服,扁着小嘴,眼眶发红。
林夕脚步顿了顿,还是改了方向,朝她走过去,在她身前蹲下来,柔声问道:“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小妹妹警惕地看了她一眼,并不回话,瘪着嘴,别扭地把脸转到一边。
林夕嘴角浮起浅笑,继续问:“你叫什么名字?”
小妹妹拿眼尾瞄她两下,鼓着亮晶晶的小眼珠,就是不回话。
“你妈妈呢?” 该不会是被扔掉的小孩吧……
话刚说话,就不知从哪儿跑过来一个阿姨,小妹妹一见就扑上去抱着她大腿,一边喊妈妈,一边嚎啕大哭,那女人搂着女儿,半是心疼半是责怪:“以后还敢不敢随便乱要玩具了?再这样,妈妈还不要你。”
小妹妹一听,仰着小脸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几乎是嚎着说:“妈妈,我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
林夕这下算听明白是怎么回事,敢情那小妹妹的妈妈就一直躲在旁边,假装把她扔掉,然后看见她这个陌生人上去询问,这才忍不住跳出来。
无奈地摇摇头,同时又放了心,她撑着膝盖从地上站起来,忽然心脏突突地乱跳,胸口像压上了巨石,沉得喘不过气,跟着她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身子就笔直地朝地上摔去。
旁边母女二人见她突然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吓得呆若木鸡,一时没了反应。下一瞬间,一个疾驰的身影就闯了过来,跪在她身边,迅速将她扶进自己臂弯,胡乱地拍掉她脸颊沾上的雪花,着急地低唤:“林夕,林夕。”
林夕脸色惨白如纸,对周遭的刺激完全没有任何反应,如同已经死去一般。
向南心直直地往下沉,慌张地一把将她打横抱起,心急如焚地朝着自己的车飞奔。
将她抱进车里,他几乎失控地朝司机大吼:“去医院!”
司机没见过他这幅濒临抓狂的模样,哪里还敢怠慢,一脚大油门轰到底,车子便嗖地射了出去。
向南抱着她坐在后座,让她头枕在自己胸膛,人就在他怀里,可是却什么意识都没有,身子软得像个布娃娃,呼吸微弱,嘴唇苍白,气若游丝。
他下意识地紧紧地搂着她的腰,仿佛如果不抱紧一点,就会失去她。
此刻他感到手足无措,眼神慌乱,呼吸急促,连嘴唇都在发抖,这辈子,他从来都没有这么恐慌过,小时候那种会被人丢弃的感觉,此刻又尽数袭上他的心头。
不可以,他不可以被她丢掉……她是林夕,林夕不会丢下向南……
下意识地把她抱得更紧一些,嘴唇颤抖地贴上她的额头,传来冰冷的触感,他本能地吻着那处地方,眼眶泛红酸胀,反复低喃:“你不会有事,我不会让你有事。”


、第29章

林夕被送到医院;在急诊医生的抢救下;她清醒过来一小段时间;浑身冷汗涔涔,意识模糊,双唇灰白得没有一点血色,眼神也十分涣散,随后就又昏迷了过去。
向南一直紧张地等在外面,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那双平日里看起来沉稳深邃的眼眸;此刻充满慌乱的无助和焦灼,连手都止不住地发抖。
他从来没见过她那样,虚弱得仿佛随时要抛下他而去。
想起以前她得阑尾炎,他也是像这样抱着她送到医院,那时他同样担心和紧张,但从她发痛的部位,他猜到可能是阑尾炎,那不是什么大病,所以他并不感到恐慌。
但这次不同。
他不知道她是怎么了,前一秒看她还好好的,下一秒整个人就倒在了地上,叫都叫不醒。
不知道病因,就有了很大的想象空间,他甚至下意识地往最坏的地方考虑,她会不会真就这么没了?
这个可能性一旦浮现在脑海,铺天盖地的恐惧立刻就呼啸而来,他顿时眼眶酸胀,呼吸急促,生平第一次感到双腿发软,连站都站不住,要扶着墙面,才能勉强支撑住身体。
如果世上真的有神明,他第一次想要相信,想要祈求,只要能让她平安地醒过来,他什么代价都愿意付。
可是没有神来回应。
任他身家多少亿,如何叱咤风云,现在还不是什么都无法为她做,他只能无力地,眼睁睁地看着,等着。
抢救的每一秒,对他来说,都像一个世纪那么久。
好在初步诊断的结果,并无大碍,只是血压血糖两项指标偏低。
听见她安全无虞,向南这才敢松一口大气,并为刚才自己吓自己感到有些狼狈可笑,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胆小如鼠。
医生给她挂了水后送到病房,留院观察,问他:“病人之前有过低血压,低血糖的病史么?”
向南稍作回忆,微微摇头:“应该没有。”
他们在一起十年,见她得过阑尾炎,感冒发烧身体过敏,倒是没听过她有低血压低血糖。
“那病人最近有没有受过什么内伤外伤,导致出血,或者得过重大疾病?”
向南一愣,跟着陷入沉默,受伤?大病?难道是因为这些,所以她才晕倒?
但是自从林夕离开,两人已经分手了小半年,这期间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一点都不清楚,也不敢胡乱猜测,只能愧疚地摇摇头:“为什么这么问?”
医生错愕,他见女的手上戴着订婚戒指,还以为两人是准夫妇,哪里知道他不了解病人的情况:“既然你说她没有病史,那她现在的低血压有可能是以上原因造成的。算了,等她醒了,我再问她本人。”
向南颔首,送走医生,关上门,房间里只剩他和她二人,安宁静谧。
在床边拉了椅子坐下,他望着她已然陷入熟睡的脸,高悬的一颗心终于慢慢归了位。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她会就这样没了,那种恐惧和无力,他这辈子都不想再经历第二次。
此刻她安静地躺在床上,呼吸已然变得均匀,但脸色仍旧有些苍白,眼下也泛着透明的淡青,曾经红润的双唇如今血色尽褪,看起来虚弱又疲惫。
向南拿棉签蘸了点水,轻柔地抹在她干燥的唇上,慢慢地,这才有了几分颜色。印象中,她身体没有这么差,现在怎么会血压血糖都低?和他分开的日子里,她究竟发生了什么?
想起这些,他不由长叹口气,眼底灌上沉重,都是他的错,他不该伤她那么深,如果当时肯向她解释,她落水时他想救的那个人是她,她也不会负气离开,弄得像现在这样。
视线下意识地,又落到她的左手,那里贴着胶布扎着输液针头,修长嫩白的中指上,套着一枚亮晶晶的钻戒。
他在车上抱着她时就看见了,当时来不及细想,但现在心脏如同被人扼住,痛不堪言,那钻石的每一个切面,折射出来的每一丝灯光,都像针尖一样,绵密地刺痛他的双眼,告诉他太迟了,他的那个如果,来得已经太迟了。
婚礼的请柬送出,情势就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她注定要成为别人的妻子,和那人生儿育女,共度一生。
思及此处,他手掌不由紧握成拳,胸口有什么情绪乱作一团,将心脏往四面八方撕扯,痛到无法呼吸,他才刚把她从鬼门关捡回来,失而复得的庆幸还没来得及延续,就又发现自己要失去她,而且还是永远地。
是了,她会好好地活着,但会变成他一生都无法再去碰触的女人。
只是,他当初推开她,应该早就预见了这样的结局,不是么?可是为什么到头来,他如此不舍?
扪心自问后,突然有微弱的火光在他混沌的脑海中点燃。黑暗中的光亮,是唯一的出口,唯一的答案,如同星星之火,以燎原之势燃烧。
所有的为什么,似乎都在这一刻得到了解释,那是他一直拒绝承认,现在不得不接受的事实。
也许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爱上了她。
或许是看见她第一次为他烧菜,手臂烫伤的油泡,或许是她穿着上万块的大衣,却愿意和他一起蹲在灰尘扑扑的工地,吃十块钱一盒的盒饭,或许是他第一次拆迁,起了冲突烧死了人,他半夜跪在烧焦的那块地方,她从背后轻轻地抱住他,或许是他逐渐崭露头角,被人暗算,在医院里醒过来,第一眼看见的还是她……
但那时,他却强烈地想让她滚出他的生活,别再来侵蚀他,所以他总是对她冷言冷语,从来不去面对自己心里的异样,始终对自己洗脑,因为若是不想失去一件东西,就不要去得到。
十年下来,他早已形成了条件反射,一直以为自己不爱。但是如果不爱,又怎么会紧张她的安危,又怎么会不舍得她嫁给别人,又怎么会,为她感到心痛。
*
向南一夜未眠,握着她的手,舍不得放开,就那样凝望了她整晚,仿佛不抓紧时间,就再也没机会了。他曾有过无数的夜晚,可以像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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